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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论的新闻定义

时间:2022-05-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新闻一词,是新闻学的基本概念,更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用的概念。新闻媒体报道事实(信息)采用的文本形式,即新闻体裁或新闻报道形式。信息论的新闻概念在新闻学界影响日渐广泛,现在已成为中国新闻界普遍接受的新闻定义。本研究认同信息论的新闻定义,并以此作为新闻正义研究的新闻,因为信息论的新闻定义更符合新闻的本质意义,接下来对于新闻的本质问题的探讨将会说明这一点。

新闻一词,是新闻学的基本概念,更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用的概念。新闻是什么?或者什么是新闻?对这个问题的探究,最迟从1919年以徐宝璜《新闻学》的出版为标志的中国新闻学创立起,无数新闻学者穷其精力苦苦寻觅,企盼求得新闻的真义。

词源里的本义。乔长阜在1997年11月24日《扬子晚报》撰文《“新”“闻”与“新闻”》,认为“新闻”这个词在古白话中出现的时间,不会迟于明末清初。不过,它与新闻学中的“新闻”挂上钩,则已是晚清之事。我们姑且不论他的判断是否确切,至少可以借鉴他采用的词源分析方法。在现代汉语中“新闻”是一个词,但在古代汉语中却是“新”和“闻”两个词。

“新”,即薪,就是伐木、砍柴的意思,引申为万事万物的开始,即事物的初始阶段。“取木也。取木者,新之本义。引申之为凡始基之称。”[1]所以有“新年”、“新月”之类说法。在此基础上,“新”字又发展了两个主要含义:(1)首次出现的。与“旧”相对,引申为新鲜之意。如,“吐故纳新”(《庄子·刻意》)。还引申为才、刚。如,“新浴者振其衣,新沐者弹其冠,人之情也”(《荀子·不苟》)。(2)改旧;更新。如,“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礼记·大学》)。

“闻”,知声也,就是听到、知道的意思。甲骨文里的“闻”字画的就是一个人跪坐并以手掩面倾耳以听。后来,“闻”字发展了这样一些含义:(1)听见,知道。一是有耳闻目睹一说,即听见的意思。二是可作知道来理解和使用。如“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即用此意。(2)知识,见闻。“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论语·为政》)、“友直,友谅,友多闻”(《论语·季氏》)用的就是这个意思。

“新”与“闻”连在一起构成“新闻”一词,就是“新近所闻”,即“新近听说或新近知道的”或者“新鲜的或新近的见闻”,这就是新闻在词源里的本义。这一本义用法在唐代就已出现,“如《新唐·隐逸》、《南楚新闻》中都出现过‘新闻’一词,但是当时的‘新闻’是指传闻、传说、故事、奇闻轶事。”[2]明清小说中这种意思的用法就更多了,比如《桃花扇》“设朝”一节中有“打听新闻来”之句,也是取此意;《红楼梦》第一回,甄士隐跟着疯道人飘飘而去,“当下哄动街坊,众人当作一件新闻传说”,所用“新闻”就更加明白表达这个本义了。此时的“新闻”有时候通“新文”,就有了“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的意思。

生活中的理解。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新闻”一词的理解和使用是多种多样的。在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场合,新闻表示的意思不同。就一般情况而言,新闻一词通常表示以下几种意思:(1)媒体报道的消息。比如,“中国与菲律宾在黄岩岛对峙,报纸、电视、网上都有新闻。”(2)新闻媒体报道事实(信息)采用的文本形式,即新闻体裁或新闻报道形式。狭义的新闻则专指消息,是指用概括的叙述方式,比较简明扼要的文字,迅速及时地报道国内外新近发生的、有价值的事实(信息);广义的新闻,是新闻机构常用文本的总称,包括消息、通讯、特写等等,有时候也包括言论。比如,“拿起报纸,先看头版的新闻。”(3)引人关注的新鲜、新奇、异常的事件(信息)。在这里,不一定是被报道的事实(信息)。比如,“茶楼里多的是社区新闻。”

除此而外,生活中有时还以新闻指代报纸、新闻媒体、新闻事业、新闻活动。比如,“这样的大事要上新闻头条”,这里的“新闻”指的是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实际上,早在南宋时期就用“新闻”指称有别于正式官报的“小报”。“‘小报’……是当时人们对这类报纸的概称,有时也称之为‘新闻’。”[3]用“新闻”指代新闻媒体,在世界新闻史上也很常见,“1621年……创办了英国第一家定期刊物《每周新闻》,英文News作为新闻之意,第一次用于刊名,从此流行于世界。”[4]当今世界不少知名的新闻媒体,也是用新闻来指代并命名的,比如《读卖新闻》、《朝日新闻》等等。

学理上的定义。给新闻下定义,就是要对新闻的本质特征进行归纳和说明,这是新闻理论最基础的任务。现有的新闻定义五花八门,大致上可以归纳为三种类型:(1)报道论,即把新闻认定为一种报道或传播活动。最著名的是,陆定一给出的定义:“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1943年9月1日,延安《解放日报》发表总编辑陆定一的文章《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认为新闻的本源乃是物质的东西,乃是事实。新闻工作者,应该坚持唯物论的新闻观,尊重事实,坚持每一条新闻都以可靠、准确的事实为依据,在采访、写作、编辑中,都要力求符合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他关于新闻的定义当时在学界影响甚大,并且对此后中国新闻事业的发展影响巨大。王中对新闻也作了类似的界定:“新闻是新近变动的事实的传布。”[5]

(2)事实论,即把新闻认定为一种事实。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不在少数,最早是徐宝璜在1919年出版的著作《新闻学》中给出的定义:“新闻者,乃多数阅者所注意之最近事实也。”范长江给出的定义也属这种类型:“新闻就是广大群众欲知、应知而未知的重要事实。”[6]国外也有不少学者持类似观点,美国威斯康星新闻学院教授布莱尔(Willard C.Bleyor)认为:“新闻是最近发生的,能引人兴味的事实。能引起最大多数读者的最大兴趣的就是最好的新闻。”[7]

(3)信息论,即把新闻认定为一种信息。这其中以宁树藩先生为代表,他1887年在《复旦大学学报》的论文《新闻定义新探》给新闻下了一个定义:“新闻是经报道(或传播)的新近事实的信息。”这个定义从认识论上把新闻从事实认定上升为信息认定。李卓钧依照这个思路,完善了这个定义:“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为受众所关注的事实的信息。”[8]

从信息的角度定义新闻,是因为随着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特别是信息论和控制论的发展而开拓了对新闻的认识。信息论的新闻概念在新闻学界影响日渐广泛,现在已成为中国新闻界普遍接受的新闻定义。本研究认同信息论的新闻定义,并以此作为新闻正义研究的新闻,因为信息论的新闻定义更符合新闻的本质意义,接下来对于新闻的本质问题的探讨将会说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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