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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新闻的定义和特征

时间:2022-03-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但“事实说”并未指出新闻与一般事实的区别,并非任何事实都是新闻。这一定义在“事实说”的基础上指出了新闻的本质属性——报道,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书中对电视新闻的定义是:电视新闻是以现代电子技术为传播手段,以声音、画面、文字为传播符号,对新近发生、发现或正在发生、发现的事实的报道。
电视新闻的定义和特征_电视直播与现场报道

什么是电视新闻?电视新闻有哪些特征?回答这些问题,必须从新闻的定义谈起,这也是我们解决一切新闻传播领域问题的出发点。

一、新闻的定义

关于新闻的定义,解释很多,主要有“事实说”“报道说”“信息说”和“功能说”。这些定义分别从不同的侧面概括了新闻的定义,具体包括:

(一)“事实说”

“事实说”将新闻看作某种事实。“新闻者,乃多数阅读者所注意之最近事实也”“新闻者,是最近时间内发生的新发现与人类生存有关联的事实和现象”(徐宝璜),“新闻就是广大群众欲知、应知而未知的事实”(范长江)。“事实说”将新闻看作某种事实,肯定了新闻的真实性,并将新闻与虚构的文学、戏剧等区别开来,对新闻的本质属性做了规定。但“事实说”并未指出新闻与一般事实的区别,并非任何事实都是新闻。这一概念常见于早期的新闻学研究中。

(二)“报道说”

“报道说”认为新闻是对某种事实的报道或传播。“报道说”以陆定一的定义为代表。1943年,陆定一在《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一文中指出,“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几十年来,我国新闻界一直使用该定义。这一定义的特点是:(1)科学。该定义在新闻和事实的关系上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强调新闻的本源是事实,即事实是第一性的,事实决定新闻,新闻是事实的反映,继承了“事实说”的内涵;(2)准确。这一定义在“事实说”的基础上指出了新闻的本质属性——报道,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新闻的特性包括真实、及时、新鲜、公开等,其中事实、新鲜和时效构成了新闻的基本要素,将其与文艺、哲学历史、法律等其他学科区别开来;(3)普适。该定义以科学的世界观——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为指导,对新闻的本质属性和特性进行了高度概括,适合用来解释一切新闻现象;(4)简洁。该定义文字简约,详略得当,言简意赅。但该定义也忽略了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新闻的影响。随着卫星技术、网络技术等的进步,我们不仅可以实现对新近发生的事件的报道,还可以对正在发生的事件进行报道,即新闻时效由“TNT”变成“NNN”——即由“今天的新闻今天报道”(Today’s News Today)变成“现在的新闻现在报道”(Now News New)。因此,新闻的本质属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

(三)“信息说”

“信息说”认为新闻是一种特殊的信息,如“新闻就是经报道(或传播)的新近事实的信息”(宁树藩)。该定义肯定了新闻的事实属性,但新闻并不等于信息。一般而言,信息的内涵比新闻大,信息包括客观事物发展变化的一切状态,而且信息未必要像新闻一样完全公开,有的信息,如机密情报等,要通过特定的渠道去发布。新闻信息区别于非新闻信息的基本特征主要是同时具备真实性、新鲜性、及时性和公开性。

(四)“功能说”

“功能说”把新闻归结为一种实现某种目标或达到某种目的和功能的手段,如“新闻是报道或评述最新的重要事实以影响舆论的特殊手段”(雷跃捷)。“功能说”指出了新闻的意识形态属性,对其本质属性——报道,做了进一步的延伸,并将评述也纳入新闻的定义内。该定义还对新闻的功能——影响舆论,做了界定,深入分析了新闻的特点,是对以上定义的总结和深化。

国内对新闻的定义都肯定了新闻的事实性,认为新闻是事实也好,新闻是事实的反映或传播也好,总之,新闻离不开事实,事实是新闻的基础,新闻是事实的反映。此外,这些定义都强调了新闻要新,是最近的事实,陈年旧事不是新闻。这些定义是我国学者和新闻从业者在长期的实践探索中所得出的成果,对拓展人们的视野、深化对新闻的认识大有裨益。

(五)国外的定义

国外学者对新闻的定义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将新闻的某个属性,如趣味性、反常性等夸大为新闻的本质属性,如“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另一种是将新闻工作者的主观意志当作新闻的本质属性,如“新闻就是编辑所能决定的一切事物”等。构成新闻属性的趣味性只是构成新闻的事实所具有的部分属性,而且是构成新闻诸多因素中的非本质因素,因此,前者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新闻工作者在对事实作出价值判断之前,需要综合考察各方面因素;而后者则是主观唯心主义的新闻观在新闻定义上的反映,无疑会导致新闻失实,甚至给造谣者、说谎者提供借口。

纵观国内外对新闻的定义,可以得出新闻的确切定义:新闻是对新近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实的报道,通过报道或评述有重要意义的事实从而达到影响舆论的目的。

二、电视新闻的界定

1990年7月,中国广播电视学会电视学研究委员会和中央电视台研究室,组织部分电视新闻学者和电视工作者,对电视新闻进行了一次科学的定义:

电视新闻是以现代电子技术为传播手段,以声音、画面为传播符号,对新近发生或正在发生、发现的事实的报道。[1]

1999年,北京广播学院(现中国传媒大学)根据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变化,在原国家广播电视部的支持下,组织30多名专家学者,历时3年完成了《广播电视辞典》一书。书中对电视新闻的定义是:

电视新闻是以现代电子技术为传播手段,以声音、画面、文字为传播符号,对新近发生、发现或正在发生、发现的事实的报道。[2]

相较之前的定义,该定义将文字也纳入了电视新闻的传播符号中,这意味着电视新闻实现了广播、电视、报纸传播符号的整合,具有广播、报纸媒介的优点。此外,这一定义对报道时效也做了进一步的规定,把“新近发生或正在发生、发现”,扩展为“新近发生、发现或正在发生、发现”,扩充了新闻的报道范围。

从传播学的角度看,对电视新闻这一定义至少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理解:

第一,电视新闻的传播符号包括图像、声音和文字三大类,其中图像、文字诉诸人们的视觉,声音诉诸人们的听觉,它们都作用于人们的视听感官。相较报纸广播的单一传播符号而言,电视新闻的传播符号算是完整的符号系统。电视新闻图像,即新闻画面,是电视屏幕框架内所记录的、能表达一定信息的具体可视的运动影像,是电视新闻信息表达的最基本的符号。新闻画面由一帧一帧的画面或一个个运动镜头构成,是对客观现实的记录或对某种信息的物化表达。画面是电视新闻表现的基础,它传达的信息是最有效的,不仅能直观地解释新闻事实,而且能解释隐藏在新闻背后的情感和哲理。声音是电视新闻另一种重要的传播符号,一般而言包括语言、音响和音乐三个部分。其中语言包括解说词、人物同期声、画外音等;音响主要指与电视新闻有关的现场音响和效果音响;音乐主要分为器乐和声乐,在营造氛围、渲染情绪方面效果显著。电视文字,也被称为字幕,是直接呈现在电视屏幕或新闻画面上的一切文字。字幕可以起到点题、强调、补充信息等作用,是对画面、声音信息的重要补充。在某种情况下,字幕还能起到加强电视传播的艺术效果。只有充分发挥画面、声音、文字等传播符号的优势,才能有效地实现电视新闻的信息传达。

第二,电视新闻的传播符号也决定了电视新闻传播的优势和局限性。其中优势体现在,声画结合的传播符号能够实现“现实的还原”,从而营造受众的“共时性体验”。这种“共时性体验”不仅能够实现新闻信息的传达,而且能够加深受众印象,尤其是对突发事件的直播报道,更是将这种优势发挥到了极致。另外,电视往往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式收视是电视传播的共性。电视新闻的家庭式收视,能够增强电视新闻的传播效果,而且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较之于报纸、广播传播,电视新闻更能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然而,这种传播符号也给电视新闻带来了转瞬即逝、不易保存的局限性。此外,由于电视新闻主要是按照时间顺序进行传播,线性传播的方式限制了受众的选择性,受众只能被动收看。有学者指出,电视画面本身就具有极大的局限性,它没有文字传播的深度,不适合做深度报道。这种提法也道出了电视新闻直观化、形象化和直接传播的特点及局限性。

三、电视新闻的特征

电视新闻是新闻中的一种特殊类型,除具有新闻传播共性特征之外,还具有电视媒介赋予的个性特征。其中,电视新闻的共性特征体现在:

(一)真实性

新闻是对新近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实的报道,事实是新闻的本源,新闻是事实的反映。新闻传播必须真实,这是新闻的本质要求。真实性主要体现在传播的事实必须有根有据,传播过程要实事求是,传播结果与事实原貌必须完全一致,新闻工作者不能添油加醋、歪曲事实。

新闻是人们获知信息的重要手段,也是指导人们生活的重要工具,国家的大政方针等也依赖新闻传播。一旦新闻失实,将给个人、群体,甚至国家带来巨大的损失和灾难。此外,新闻传播机构和新闻工作者的首要任务就是采集、报道和评述新闻,如果发生新闻失实,新闻机构和新闻工作者将会面临经济处罚、停职甚至受到法律惩治。因此,传受双方都要求新闻本身和新闻传播过程要实事求是。新闻必须真实,如实地报道新闻,也是新闻传播基本规律的要求。只有通过提供真实的新闻,才能完成新闻传播的使命,对于新闻工作者来说,这也是实事求是的认识路线在新闻传播领域中的具体运用,更是这一科学的方法论对新闻工作者的基本要求。

新闻工作者要确保新闻的真实性,就必须要确保每一则具体新闻报道中的每一项事实都必须完全正确,即实现微观真实。在做到微观真实的基础上,新闻工作者还要做到总体真实,这是对新闻工作者更高层次的要求,即不仅新闻传播的每一个具体的事件是真实的,报道的过程也要实事求是,而且要求新闻的全部事实与现实生活完全一致,不能增添任何附加的成分。我国部分新闻学者指出,新闻工作者在做到微观真实和总体真实的基础上,还要做到本质真实,即要能够通过对事实的报道揭示该事实发生、发展的原因及其本质。

近年来,新闻失实在国内、国际时有发生,国内方面,如2013年我国《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利用职务之便,曾发表了10篇有关中联重科“利润虚增”“利益输送”“畸形营销”及涉嫌造假等一系列虚假的批评性报道,引起了全民关注。2015年1月29日《南方周末》关于安邦保险的相关报道,也出现了信息不实之处……国际方面,媒体的新闻失实也是常事。日本朝日新闻社在2014年10月9日公布了其在8月5日就慰安妇问题进行的特别报道中,部分内容存在不实报道,该社也承认误报并撤销了16份报道中的12份报道的标题。美国老牌新闻节目——哥伦比亚广播电视台的《新闻60分》在2013年10月27日报道美国驻利比亚城市班加西领事馆2012年遇袭事件细节中,存在大量失实报道,这对向来以事实报道为立命之本的《新闻60分》来说,无异于一次重大的打击……新闻失实是国内外媒体的通病,如何确保新闻真实,是摆在新闻记者眼前的一道难题,更是一道亟须普及的常识题。

电视新闻报道也要以事实为报道的根本,尽力做到微观真实、宏观真实和本质真实,这也是电视媒体赢得公信力的基础。由于电视新闻具有直观、形象的传播特点,稍有不实就能被受众察觉,因此,电视新闻从业者更该重视真实性。

(二)客观性

新闻报道必须客观。新闻报道的是新近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实,事实本身就是客观存在的,是可以感知的,因此,报道者必须使自己的报道符合客观实际。此外,新闻的客观性也是实现新闻倾向性的基础。我们知道,新闻是对新近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其本质属性是意识形态方面的属性。新闻报道在为人们传达最新重要信息的同时,还意在影响社会舆论,这也是新闻倾向性的具体含义。新闻报道讲究“用事实说话”,就是要求新闻工作者在做到客观报道事实的同时,通过有选择地报道新闻事实和组合事实来实现影响舆论的目的。离开了客观报道,新闻的倾向就是“隔空喊话”,不仅难以实现影响舆论的目的,也极大地损伤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此外,客观地报道新闻,也是新闻工作者的一项基本功,是新闻记者成熟的标志之一。

新闻传播要实现客观性,就要做到内容和形式上的客观:就内容而言,新闻传播的事实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或正在发生、发展的事实,不是被捏造、虚构和被添油加醋的“事实”;在形式上要求新闻的报道方式采用客观叙述等手段,运用新闻事实自身的逻辑力量来彰显新闻传播的倾向性,即作者的立场、观点是依靠对事实的客观陈述得出的,而不是记者直接讲出的,也就是要寓褒贬于客观叙述之中。

新闻报道的客观性与客观主义有明显的区别。针对新闻的客观性,有人提出客观主义的原则,认为新闻只能记录发生的事实,有闻必录,而不应该对新闻事实进行选择和组合。这种提法主张在新闻报道中,不分主次,不区别现象和本质,把一大堆不相干的事实材料罗织在一起,这歪曲了客观性的本质特点。新闻传播要客观,但不是有闻必录,而是要在尊重事实客观性和客观叙述的基础上,有选择地报道事实,从而实现传达信息和影响舆论的目的,其中选择的原则和具体的报道过程都要符合生活实际和事实自身的逻辑。

自2014年9月28日香港发生“占中”事件以来,西方媒体便对其进行了大量持续的报道。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纽约时报》、英国《独立报》《经济学人》杂志等西方媒体,以“颜色革命”(或“雨伞革命”)为“占中”事件定性,把“占中”者的非法行动标榜为“支持民主”,而把特区政府和警方依法维持秩序的行动污蔑为“压迫”和“武力”。这些媒体对现场新闻影像及图片进行别有用心的筛选,镜头中“占中”者的形象多是悲惨、无助和让人怜悯的,而反“占中”人士和特区警察的形象则是冷漠、凶狠和狰狞的。一些西方媒体还通过对少数激进分子的采访反映所谓的香港“民意”,制造香港大多数市民支持“占中”的假象。我们知道西方媒体一向标榜客观民主,但在对“占中”事件的报道中,足见其虚伪性,这和2013年对拉萨“3·14”暴力袭击事件的报道如出一辙。因此,我们在坚守新闻客观性的基础上,要警惕西方媒体打着所谓“客观民主”的幌子进行不实报道,并要以此为借鉴,增强我国新闻媒体在国际社会上的公信力。

(三)公正性

新闻传播的公正性是指新闻媒介要为新闻事实中的争议双方提供平等利用媒介的机会,因此公正性也叫“公平原则”或“平等原则”。公正性要求传播者对新闻事实持不偏不倚的中立立场。

新闻媒介肩负着重要的社会责任,这种社会责任具体体现在为受众提供客观存在的事实以及人们对事实的种种评价上。媒介是社会的公器,是社会的瞭望角和社会公众议论的平台,所以传播者有向公众提供平等地利用媒介的义务。公众这种平等地利用媒介的权利具体体现在:以同样的报酬条件获得媒介的使用权,包括通过传媒接受同样的咨询;在媒介上自由地发表负责任的意见和建议;利用媒介对政府、公职人员以及传媒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批评等。

实践新闻的公正性要求新闻传播者不能站在自己的立场,只报道自己赞成一方提供的事实和意见,不报道、压制或者歪曲另一方提供的事实或意见。此外,新闻传播者也不能只考虑自身的立场选择、报道与解释和评价事实,并通过这种解释或评价误导受众,从而形成对不同意见者的压力与损害。更为重要的是,新闻传播者不能剥夺人们利用媒介传播自己赞同的事实与意见的机会和权利,致使媒介由“社会公器”蜕变为“个人私器”。

新闻传播的公正性是媒介与新闻工作者取信于民的基础,也是新闻倾向性得以发挥的重要前提之一。自新闻事业诞生之日起,公正就是新闻从业者的追求,如斯诺、邹韬奋、范长江等都是追求新闻公正的代表人物。我们强调的新闻公正性是对新闻媒介和新闻从业者的职业约束,也是坚持新闻传播规律的具体体现。新闻从业者违背新闻公正性原则,不仅有损媒介的公信力,甚至会引发新闻官司等严重的后果。在2013年2月的李天一一案中,各大媒体争相报道李天一受审的情况,披露了李天一的暴行,因新闻当事人敏感的名人身份,李天一一时之间成为舆论“炮轰”的对象。知名主持人杨澜因在微博上流露出对其母梦鸽的同情而遭到网友恶批。在报道这起事件的过程中,不少新闻媒体强行堵在法院门口,集体声讨李天一,甚至忽视了新闻主人公李天一未满18岁的事实。对这起事件的报道集中反映了我国大部分新闻媒体在专业素养方面的问题:忽视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违背了新闻报道的公正性原则。

(四)时效性

新闻传播必须迅速及时,即新闻传播具有快捷的特点与要求。这种时效性的特点,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报道的迅速及时,新闻报道与事实发生的时间差越小越好;二是报道的时机得当,即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报道或报道的深度和持续程度。

新闻报道的事实是瞬间变动的事实,如果不及时抓住,就会时过境迁,因此要求新闻媒体和从业者迅速反应,及时报道。此外,事实是层出不穷的,而且其暴露的层次也会逐渐深入,需要新闻媒体及时跟进最新的事实,所以这对其报道速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新闻传播另一方的受众,也要求及时获取外界最新的变动信息,因此,“抢新闻”成为新闻业界的共识,即新闻工作者要尽量快捷地发现事实,并在第一时间报道事实最新的变动。但“抢新闻”并非新闻界的金科玉律,聪明的报道者往往更看重报道时机,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有利于某项报道获得最大传播效果的机会。新闻报道的时机得当,能够最大限度地引起受众的兴趣和关注,如果仅为了求快,不考虑报道时机,则可能使受众的兴趣减弱,甚至造成受众的误解和不必要的损失。

上述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和时效性都是新闻报道的普遍特征,也是电视新闻需要坚持的原则。此外,电视新闻也具有媒体赋予的个性特征,具体体现在:

1. 传播符号的综合性

信息传播离不开符号,在传播学中,符号具有极广泛的定义。对符号及其相关要素做出了最全面介绍的是英国学者特伦斯·霍克斯。他认为,“任何事物只要它独立存在,并和另一事物有联系,而且可以被‘解释’,那么它的功能就是符号”[3]。因此,符号就是能够指代特定事物或表述特定意义的任何事物。它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功能:表述和理解功能、传达功能、思考功能。[4]据此,在传播学领域中,尤其在新闻传播领域中,传播符号主要指那些能够表述或传播新闻信息的事物。一般而言,报纸以文字作为主要的传播符号,诉诸受众的视觉以实现信息的传达;广播以声音为主要的传播符号,诉诸受众的听觉以实现信息的传播;而电视主要以声画为传播符号,同时诉诸受众的视觉和听觉,完成信息的双向传播。

电视新闻要充分发挥画面的实证作用,同时也要重视同期声的拾取和运用。电视新闻中的同期声指的是新闻记者在实况现场录制画面的同时记录下的各种声音,包含出镜人员的话语、新闻人员的语言,现场的背景音、效果音等。[5]有时候新闻画面本身就包含着同期声,这部分画面如果能建构新闻主体,将会深化观众的体验,使新闻传播达到最理想的效果。

获得了第二十四届中国新闻奖电视消息类一等奖的作品《超强农民:1=190》,以生动的电视语言,展示了中国农业合作化发展的必经之路。该消息综合运用了电视传播符号,对黑龙江省运行最成功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克山县仁发现代农机合作社分红这一事实及其重大意义做了极为生动的报道。其中,对同期声的运用是一大亮点:既有对社员的采访,如社员张军:“特好了,今年啊,一手没伸就挣了3万多块,加工我还挣了两万多。”也重点拾取了合作社理事长李凤玉的同期声:“2012年我们的总收入达到55,940,167元,实现了总盈余27,585,684元,每亩效益759元。”还拾取了黑龙江省农机局局长郑联邦的同期声:“未来全省要力争用5到8年的时间,建设2,000个大型农机专业合作社,届时覆盖全省粮食主产区的1.2亿亩耕地,将提前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目标。”前者(社员张军和理事长李凤玉)的同期声意在阐述农机合作社分红的微观意义,即对广大社员的好处,这也是分红最直接、最根本的目标;后者(局长郑联邦)则重在表明分红的宏观借鉴意义,可以拓展到全省甚至是全国,这也从侧面反映了该消息的新闻价值。

2. 蒙太奇思维

蒙太奇思维本是电影中的术语,指根据影片所要表达的内容和观众的心理习惯,将一部影片拍摄多个镜头,然后再按照一定的构思和创意组织起来。这种构思和创意就是蒙太奇思维。

电视新闻和电影一样,要借助画面来叙事和传达信息,因此,蒙太奇思维也被电视新闻工作者适当地运用。这要求新闻工作者不仅要善于在现场捕捉形象,还要能用连续的画面来构思新闻报道的整体结构。蒙太奇思维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蒙太奇思维是指后期画面编辑的技巧,是把前期拍摄的画面按照一定的逻辑(生活逻辑)、一定的原则(美学原则)组合起来,叙述一个事件、阐述一个主题的方法,要求符合观众的视觉习惯、思维规律和生活逻辑;广义的蒙太奇思维是指作为节目构成的行事方法的总称,不单指编辑的技巧,还包含编导、记者对现实生活、对事件的思考和解释,以及如何运用视觉形象来叙述事件的方法,其贯穿于电视记者工作的全过程。[6]

山东电视台的《廉价蒲草“编”出亿元淘宝村》,通过年轻大学生回村创业的经历和老年人对网络的观念转变,展示了电子商务在湾头村落地生根、蓬勃发展的独特现象,获得了第二十四届中国新闻奖电视消息类一等奖。该消息充分发挥了蒙太奇思维的优势,以画面来结构新闻报道,如以湾头村村民编织蒲草的工作场景开头,其中“在外东奔西跑,不如在家开淘宝”的村头横幅更是让人印象深刻。这条消息重点拾取了村民开淘宝店的画面,如年近60岁的村民张洪文,从1块钱买来的《幼儿汉语拼音字母表》开始,仅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就学会了打字,这张《幼儿汉语拼音字母表》的特写画面生动地传达了湾头村村民开淘宝店的热情和信心,十分典型。可以说,这条消息对画面语言的构思和创新运用是其获得一等奖的重要因素。

蒙太奇思维就是要求电视新闻工作者时刻以画面为基础来构思新闻报道,不仅要从构图的角度选择最好的画面,还要从新闻事实出发,拍摄能够揭示新闻事实本质或深化新闻事实的画面,这是对新闻工作者的更高要求。在处理好画面摄制的同时,要时刻注意拾取有价值的同期声,这也是蒙太奇思维的应有之义。因为声音是实现画面信息传达的重要辅助手段,有时有价值的同期声甚至能代替画面完成叙事的任务,所以要时刻兼顾二者。

3. 现场体验

电视媒介的信息是“物质现实的复原”,电视具有再现性的本质特征,电视摄像机所摄取的画面、声音是客观的存在物。因此,纪实性的电视画面和声音被视为对现实的真实还原,能唤起观众的现实感和现场感,观众仿佛被记者和摄像机带入现场,去感受现场中的事件与人。[7]电视新闻通过现场的画面、声音、细节等,能够还原事实的发生过程,尤其在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中,来自事发现场的第一手画面更能极大地调动观众的参与感。电视新闻区别于报纸、广播新闻的本质特征就是现场体验,不能被观众体验的新闻不能称为完全的电视新闻报道或者说没有完全发挥电视新闻的优势。因此,电视新闻从业者要及时深入新闻现场,将镜头伸向现场最敏感和信息源最丰富的地方。即使无法获得事实发生的具体画面,记者也要尽可能地接近和深入现场,选取最能反映现场的拍摄角度和画面。记者还可以通过适当地出镜,展现现场的信息和氛围等。

现场体验主要得益于电视形声传播的符号优势,最能体现电视新闻这一特点的就是直播报道。观众在收看汶川地震、芦山地震和台湾复兴航空坠机事件等直播报道时,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事故现场的状况。尤其是记者的现场报道,仿佛将观众置于灾难的现场,观众的思绪和情感也随着记者的报道而变化。这种体验感的产生,使观众对灾难的认识也变得更加理性、深刻。与灾难事件的直播报道不同,喜庆事件的直播,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直播、新中国成立60年庆典的直播等,将观众带入到喜庆的氛围中,画面外的电视观众变成了画面里的活动参与者,这种真实的体验感正得益于直播报道的即时传播。

4. 异地共时性

电视新闻常常能够实现即时报道不同时间、不同空间的事件发展进程,使信息的发生、发展、传播与观众的收看同步。这方面的代表就是电视新闻直播。尤其在对突发事件的现场直播中,事件本身的动态性、不确定性、过程感等通过电视媒介的优势得到了最好的展现,而且观众能够在第一时间获知事件的最新信息,获得共时性的体验。新闻节目也常常用分屏的方式展示在同一时间发生在两地的新闻事件的现状,这也有助于营造观众的共时体验感。然而,相较于电视新闻的直播,这种异地共时体验的感受层次要远远低于后者,因此,电视新闻直播的常态化将是电视新闻竞争的主要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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