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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的社会生活

时间:2022-05-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人口增长与农业商品化18世纪的中国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人口的激增。人口激增,又引起了社会生活的一系列连锁反应。据曹统计,在1679年至1776年的将近百年中,中国人口从1.6亿增至将近3.2亿,接近两倍。这将引发一系列的问题,首要的是人口、土地和粮食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这恰好是伪稿案发生的时间。

一、人口增长与农业商品化

18世纪的中国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人口的激增。人口激增,又引起了社会生活的一系列连锁反应。关注18世纪人口问题的研究者们经常引述高宗皇帝在1793年底的一份上谕:“朕恭览圣祖仁皇帝实录,康熙四十九年民数二千三百三十一万二千二百余名,因查上年各省奏报民数,共三万七百四十六万七千二百余名口,较之康熙年间,计增十五倍有奇。”对此,皇帝忧心忡忡地表示,“以一人耕种而供十数人之食……生之者寡,食之者众,于闾阎生计,诚有关系。”[11]

人口问题一直是盛世的阴影,以后越来越成为有识之士们焦虑的问题。作为曾国藩、李鸿章幕友的光绪人薛福成引述高宗实录中的这段数据后发现,不到六十年的时间,人口剧增“一万一千九百余万人”,继而感慨:“余尝闻父老谈及乾隆中叶物产之丰,谋生之易,较之今日,如在天上。再追溯康熙初年物产之丰,谋生之易,则由乾隆年间视之,又如在天上焉。无他,以昔供一人之衣食,而今供二十人焉……户口蕃衍,实中国数千年来所未有。然生计之艰,物力之竭,亦由于此。”[12]

乾隆说人口自康熙以来增长十五倍未免是过于夸张了,他一来是忽略康熙年间与乾隆年间的人口统计数字存在丁与口[13]的差异,加上在1712年康熙皇帝以1711年的丁额为基础,诏令“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时期又几乎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摊丁入地,民间并不需要再隐匿人口,所以单纯就统计数字而言才会有十五倍的增长。何炳棣推算中国的实际人口从1700年左右的1.5亿增加到1794年的3亿多,“一世纪间不止翻了一番”。而此前1400年至1600年期间,人口从6 500万上升至1.5亿,而整个17世纪由于战乱人口有所减少,并在17世纪晚期开始慢慢恢复到1600年左右的水平[14];珀金斯则估计,大概从1400年—1800年间中国人口增加了六倍,而中国人口在14世纪后期的水平,并不比汉代高多少。在这四个世纪中,人口从6 500多万人增加到4亿人,而增长最迅速的时期大概是在18世纪,在1750年可能达到了2亿到2.5亿之间。他认为中国人口在18世纪的增长率可能达到了1%的高度,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的人口增长率也不过2%。[15]曹树基的人口史研究认为,明末中国的人口已经接近2亿,经历战乱、瘟疫以及灾荒的打击锐减,但仍保持1.5亿的高水平。清初的人口爆炸,即建立在以往的这种人口积累水平之上。据曹统计,在1679年至1776年的将近百年中,中国人口从1.6亿增至将近3.2亿,接近两倍。[16]

这些研究结果虽因使用资料以及测算方法等各有不同,但是它们是能达成共识的,即18世纪中国人口急剧地膨胀,而且增长速度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时代。这将引发一系列的问题,首要的是人口、土地和粮食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何炳棣认为,清代中国当时的技术水平下,“一个人口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的点大概是在乾隆十五年至四十年(1750—1775)间达到的[17]。这恰好是伪稿案发生的时间。英国经济史学家哈巴库克(H.J.Habakkuk)则指出,增长的人口不断挤压经济资源,人们的生活水平持续下降,这就会使得一个社会变得很脆弱。[18]看来,18世纪中期的人们也许就处在这样的节点上,经济资源所能够承载的人口极限已经慢慢凸显。

尽管有人口问题,但在各种统计数据上,这仍然是一个经济蓬勃向上的时代。康熙皇帝在平定三藩之后,国内进入了长时间的和平时期,1685年又重开海禁,中国在对外贸易中的巨大顺差,使得白银源源不断地流入,白银流入促使物价上涨,这客观上使得农民在出售商品时更加有利可图,加上人口增长、大量耕地被开垦出来,“经济在复苏之后,农业总产量以及国内和国外贸易总量都上升到新的水平。”[19]这样,自康熙后期开始,中国经济就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

对付人口压力的一个方法是,开垦更多的耕地,鼓励人们向人口稀少的地区迁移,引进与推广的甘薯、玉米等作物。另一个方法则是农业商品化。在18世纪,到处可以发现存在着商品化和货币化的农民经济。人口的压力使得农民倾向于在土地上投入更多的劳力,来获得更大的产出。黄宗智对华北农村的研究显示,到18世纪中叶,人均耕地面积已经从明初的15亩下降至4亩。其他学者虽在具体的数据上有差异,但是基本上都认为18世纪人均耕地面积发生了显著的下降。[20]不管怎么样,人均耕地面积的缩小随之带来的是集约化的生产方式,“作为耕作集约化的一种形式,农业商品化是需要一定的人口密度作为基础的。”同时,土地的相对不足促使人们更倾向于种植集约化程度和收益都更高的经济作物,如棉花和小麦。明清时期,甘薯与玉米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得以推广,据龙登高所见,甘薯与玉米广泛种植的意义在于不仅仅提供给贫苦人食物以使其生存,更在于它们的种植促使米谷得以大量转化为商品粮,从而促进市场交易。农民出售价格较高的主粮稻、麦,而留甘薯、玉米等杂粮自食。[21]贫农们出售高度商品化的作物,来换取粗粮,维持生计;对富农来说,种植经济作物提供了升入更高社会阶层的机会。一般情况下,农民们总是选择多种不同商品化程度的作物结合着种植土地,获得一定的利润。[22]正如方行所说,清代前期一种“农业与手工业、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双重结合”的模式已经获得“普遍而充分的发展”,乾隆年间人口迅速增长更使得商品性生产的比重大大增加。[23]陈春声的研究亦显示,按照当时人口增长的趋势,广东的土地只要一半种粮食就可以满足全省的粮食需要。但是,广东却将其一半以上耕地用于种植甘蔗桑树、果木等经济作物,即使保守估计,种植非粮食作物的耕地也不会少于三分之一。因此,它的粮食就得靠广西、江西、福建、湖南等省调入。[24]

农业商品化的核心在于交易,其直接的结果一个是市镇在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蓬勃而出,扩展了商业人口和城市人口:“城市以下的墟市集镇的数量也大大增加。如苏州府在明正德年间有市镇45个,到清乾隆年间增至100个;松江府在正德年间有市镇44个,乾隆时增至88个;上海县在明代有市镇18个,至清康熙中叶增至35个……许多市镇在明清之际由乡村发展起来,成为拥有几千以至上万户人口的中小市镇。在18世纪的中国大地上密布着城市和市镇,形成一个商业网。”[25]如前所论,商业化趋势造成了庞大的与市场紧密相连的人口,“市场参与的影响实际触及每一个生活领域。”[26]

另一个结果是出现了全国范围内的“经济地理布局重组的趋势”,不同的地区生产不同的经济作物,进而引发全国范围内的远距离贸易。[27]范毅军亦发现1400年—1850年间钞关体系有一个急速膨胀的过程,这一过程表明中国传统经济的商业化亦发展到一个新的程度。[28]虽然本书无意于认为18世纪传统经济的根本性质发生了变化,但是正如步德茂所说,“迄今无人设计出一种合适的方法来对商业化的程度及其因时变化的速度进行量化。”[29]唐文基用了“商业革命”一词来形容16—18世纪中国大宗商品远距离贸易呈现出的新格局。16世纪以前,粮食由丰收区流向歉收区,或者是人多地少的缺粮区;16—18世纪的粮食流向虽然也符合原有的流向,但是具有新的变化,从四川、湖广、广西等农耕区流向江苏、广东等种植经济作物、手工业发达的地区。他认为这种流向“已不是在纯自然经济旧格局下的粮食余缺调剂”,而是“地域经济分工而产生的经济互补性”。另外,棉纺织品取代盐,成为仅次于粮食的流通商品。相比盐而言,棉纺织品有着极为复杂的经济链,且影响深远。[30]吴承明先生对于鸦片战争以前中国主要商品市场的估计具有特别的参考价值,本书将其引述如下。

表2.1 鸦片战争前主要商品市场估计表[31]

到鸦片战争前,棉布的产量超过一半用于贸易,贸易量也大为增加,粮、布的贸易量约为明代的两到三倍。[32]种植棉花的收入要大大多于种植粮食,但是同时失收一茬棉花的损失也大大多于种植粮食,因为它要求远高于粮食的资金和劳力投入。我们可以想象当时的人们因为经济利益进行农业生产的动力,也可以想象农民们因为种植棉花所负担的风险也大大提高了。于是,在商业化的棉花产区,自然发生了社会分化,道光年间(1821—1850)济宁县县令徐宗干对棉花失收时的社会状况描述道:“查州境种花地少,种谷地多,富者素无盖藏,贫者专恃佣趁,一遇灾歉,既至束手无措。……如今春偶而亢旱,遂至人情惶惶,贫者无借贷之门,富者惧爬墙之害,均粮滋讼,合境不安。”[33]这虽然是山东的情况,但想必在栽种棉花的商品化地区,贫富分化都是不可避免的,种植棉花提供了致富的机会,同时也会使许多人跌入社会的底层,面临艰难的生活情境。黄宗智认为,清代是一个人口压力与商品化两大趋势交合的时期。[34]这是一种无奈的生存现状,新的社会现实迫使人们走向农产品市场,而走向市场则意味着大大增加了生活的不由自主性,人们又别无选择。

二、飞涨的物价及首当其冲者

18世纪这种也许尚未被准确估计和评价的商业化趋势,一定造成了更加庞大的与市场紧密相连的人口。韩书瑞和罗枝友就说道:“市场参与的影响实际触及每一个生活领域:在商贩、农民、地主和其他人一起来到定期的市场,农民的视野也逐渐在扩大。”[35]市场化给了因为人口爆炸而必须奋力挣扎的人们以机会,也造成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和分化。这种不确定性和分化,还交织着18世纪高速增长的物价趋势。首当其冲的无疑是那些市场中人。物价的上涨直接意味着他们手中货币的购买力的降低,而伪稿传抄圈所代表的社会群体正是那些生活深深卷入市场的人们,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不事生产,依靠货币收入生活。

从17世纪末开始,清代的物价进入持续上涨的时期。满族统治的初期,帝国经济有一个短暂的“康熙萧条”,这不是由于明清之际战争所引起的衰败,而是由于1661年清朝实行海禁而白银难以流入,市面缺银,同时生产又大量增加,因而造成物价剧跌。[36]1685年重开海禁之后,中国在对外贸易中的巨大顺差,使得白银源源不断地流入。“康熙萧条”也随着海禁的重开而结束,充足的货币供应刺激贸易兴盛起来。王业键将1682年—1800年看作是清代物价趋势的一个时段,在这个时段内由于平定三藩(1682年)、台湾(1683年),政局相对稳定,清代物价呈现了逐步上升的趋势,如果1682年的物价指数为100,那么到1800年则上升到270。在江西南昌,1706年—1709年产量正常的年份,米价为每石0.7两;在雍正年间(1723—1735),则为每石0.9两;在18世纪40年代则上涨到每石1两,到18世纪末,在正常的年份米价则要每石1.5~1.7两;在苏州,17世纪末的米价为每石1两,到18世纪末则涨到2两;临近苏州的无锡在1753年米价则要1.5两每石,而十多年前的雍正年间,每石的米价则为1两。[37]这与全汉昇对苏州和扬州米价的研究结果相似,全先生认为17—18世纪之交的康熙年间,米价虽有起伏,但大体上仍然平稳;到了18世纪的乾隆时代,米价却激剧上涨。全汉昇估计整个18世纪米价上涨4倍以上。米价的这种上涨不仅是全国性的,而且遍及其他物品。这种持续的、普遍的物价上涨,全汉昇称之为“18世纪的中国物价革命”。其原因在于这一时期中国在对外贸易中的巨大顺差使得源于美洲的白银源源不断地流入,加上国内商品贸易兴盛,货币流通量和速度都大为增长,又以人口激增为时代背景,故此物价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之上。[38]

考虑到中国仍然是一个农民经济的社会,正如之前所引的吴承明所估计的,鸦片战争前,粮食产量的10%、棉花产量的四分之一、棉布产量的一半左右,均用于商品贸易,大部分的人口仍然满足于自给自足的农耕生活,生活消费品都能自足,可以说物价的急剧上涨使各色人等所受影响不一而足。洪亮吉于1793年作《生计篇》道:“四民之中,各有生计,农工自食其力者也;商贾各以其赢以易食者也;士亦挟其长,佣书授徒以易食者也。”农工自食其力,即使具有商品性生产,但大多数产品仍然是自给;而士、商贾均需赢利谋生而易食,货币对他们来说至为紧要。人口的增长却使得“士农工贾各减其值以求售,布帛粟米,又各昂其价以出市”,人民的生计因此困顿。[39]士农工商卷入市场的程度、方式不一而足,那么物价于生计之影响的程度亦各不相同,士商所受之影响(不管好坏)自然要大于自食其力的工农。总体说来,在这样流通宽松、物价上涨的时代,那些能够抓住机遇,从市场中赢利的人们就有机会向社会上层流动。但是,对于那些依赖于货币收入生活,并且货币收入远落后于物价上涨水平的人来说,在18世纪商业化趋势和物价持续上涨的压力之下,其生活所受到的影响是最大的。

士、贾所受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另外还需要考虑官员的情况。全汉昇先生引述了一位马嘎尔尼访华使团副官Staunton在1793年的观察说:“在过去一世纪(即指1793年以前的一百年)内,自欧洲流入中国的白银,曾使各项消费品价格急剧上涨,而且改变了政府中一些官吏的固定薪金收入和他们的经常开支的比例。”[40]虽然京官除了银两之外还有禄米,但是对于数量上更为庞大的地方官员来说,政府是以货币的形式发放俸禄的。这样,朝廷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俸禄,就将地方官员的利益,特别是基层官员的利益,与18世纪物价革命的背景相联系;也将官员们的生活际遇,与波动而无常的市场联系起来。

世宗年间为整顿帝国的财政腐败,实行“火耗归公”,即允许各级政府在向中央上缴地丁钱粮时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即火耗),以作为地方政府官员的“养廉”和“公费”。这是养廉银的重要来源,在官员俸禄之外按品级给予从两倍到百多倍不等的养廉银。起初这种养廉银在地方总督、巡抚之间施行,后又推及下级官吏,随之中央政府官员亦予以普及。佐伯富认为雍正时期养廉银制度的重要性,足以与同时期的地丁并征、军机处设置、太子密建制等制度相匹敌。总督、巡抚在清代俸银分别为180两和155两。而一个江南普通农民温饱型消费的年支出就在58两左右。[41]像鄂尔泰在总督任上年支出大概在万两以上,李卫在巡抚任上奏报皇帝年支出大概是8 000两。他们不仅要供养家族,还要供养包括家人、幕僚和其他随从在内的数百甚至上千人。俸银与实际开支相差甚大,只能通过贪腐、陋规(在办公过程中向下级、百姓收取的额外费用)予以补足。雍正时期一河南巡抚收受陋规的年收入可达20万两。督抚的养廉银百倍于官俸,但大体上收入只有其原来收受陋规的“五分之一到六分之一”左右。世宗为澄清吏治,将“已经制度化的政府腐败”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即政府所允许提取的火耗)。[42]

火耗归公以及养廉银制度,使得政府腐败被控制在一个能够接受的范围之内。但是,在实行的过程中,各品级官员所能获得的养廉银并不均等,总督和巡抚平均能够获得养廉银在18 000至20 000两之间,是其官俸的110倍;布政使和按察使官俸分别为155两和130两,养廉银可分别达到平均9 000两和8 000两,是其官俸的60倍左右;知府的养廉银约为2 060两,是其官俸(105两)的约20倍;州县的下级官员,养廉银为60两,大概是其官俸的2倍。[43]养廉银的推行使得收受陋规没有了正当的理由,但是督抚等高级官僚与下层官吏所受补贴并不相同,品级越高所获补贴越多。

雍正的政治改革,可能使得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与政治更加紧密的联系起来。曾小萍的研究就显示,雍正在江西地区火耗归公前后政策的调整,就使得原来许多正项钱粮额在9 000两以下的、不提解任何火耗的州县,最终亦获得一定比例的火耗,这就使得州县地方官在新方案之下,养廉银得到提高。其中28位武官也第一次获得了养廉银。在物价持续攀升的形势之下,财政改革使得基层官员与中央政府的联系更加紧密。可惜,火耗归公的制度到18世纪末实际上已难以实行。一个重要的原因乃是各级政府提取的一定比例的火耗,慢慢地已难以弥补因为人口和经济的持续增长而带来的政府开支的增长。因此,到雍正之后,火耗归公所赖以实施的客观条件已不复存在,到乾隆统治初期,人们开始对火耗归公政策进行激烈的争论。这种争论我们可以看作是州县官手中的银两与其面临的现实之间的矛盾。[44]政府的财政改革渐渐不足以使得官员,特别是基层官员抵挡住商业化浪潮的裹挟,基层官员手中可以支配的货币与生计之间正日益产生巨大的差距。到了清末,那些绿营中的士兵们为维持生计,普遍会替人帮工、租种田地、做小本生意,以补贴粮饷糊口之不足。[45]

不独是基层官员受物价之苦,城镇居民更是如此,一个现象即是因米价高企而此时频繁爆发官民冲突。据乾隆年间江苏吴郡人顾公燮记载,乾隆初年米价十一二文一升,十三年涨至二十文一升。当时,“人情汹汹,怨抚军不平米价。”一个叫顾尧年的人自绑背负白纸,耳挂木牌,写着“为国为民非为己”,跪巡抚衙门外求平米价,“随行有万余人”。巡抚安宁震怒,逮捕顾尧年,致群情激昂,拆毁公堂,抢出顾尧年。后又抛砖掷瓦,挤毁辕门。官兵赶到后逮捕多人,众人才四散。当时朝廷对事件的处置是,顾尧年被杖毙,主要从犯两人永远枷号,剩下的人薄责省释。[46]顾公燮所记录的乾隆十三年的这一事件表明,当市场中的人们生活受到了影响时,人们总是倾向于将矛头指向朝廷。

到乾隆初期,我们可以很明显地感受到,物价上涨的程度和速度已触及到了朝廷统治的神经。人们发现与康熙和雍正时代相比,乾隆统治前期开始,米价发生了持续的上涨,以致各地因为米价昂贵而频频发生暴动。乾隆皇帝使用各种措施,如蠲免米、豆税来平抑米价,但是收效甚微。皇帝于乾隆十三年(1748年)前后,频频向地方督抚询问米价昂贵的原因,但大臣们的分析总不外乎是人口暴增而导致的米粮供求关系的失衡。于是仓谷平粜就被认为是平抑物价的有效之法。[47]物价成为一个令朝廷头痛的问题,这反过来也暗示此时相当多的人口需要通过交换来谋取基本的生活资料,如粮食、棉布,等等,而物价的激增实实在在地威胁到了这些人的生计,进而造成了朝廷与民间关系的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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