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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出版业产销关系调整方式比较

时间:2022-04-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出版业产销关系的调整,是国家书业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一些协调出版业产销关系的内容,我们在前面的有关章节中已有所涉及。本节仅侧重对协调出版产销关系的具体方式进行描述分析。协调图书产销关系的具体方式可分为三大基本类型,即行政协调方式、法规协调方式以及经济协调方式。相对而言,我国书业界运用法规与经济协调方式来调整产销关系,还处于摸索起步阶段。

出版业产销关系的调整,是国家书业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一些协调出版业产销关系的内容,我们在前面的有关章节中已有所涉及。本节仅侧重对协调出版产销关系的具体方式进行描述分析。且仍以出版物主要类型的图书为对象来进行描述。

协调图书产销关系的具体方式可分为三大基本类型,即行政协调方式、法规协调方式以及经济协调方式。中外书业界在协调图书产销关系方式上的基本区别是:我国以行政协调为主,而国外出版业发达国家则大多采用法规协调与经济协调方式。我国书业界大家都很熟悉的运作方式,如由国家规定统一的购销形式与发行折扣,以发文件或开会的方式来调解产销纠纷,利用各种人际关系或行政隶属关系组织产销之间的业务协作等,都属于行政协调的性质。相对而言,我国书业界运用法规与经济协调方式来调整产销关系,还处于摸索起步阶段。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出版领域市场机制的作用会越来越突出。与此相适应,在图书产销关系的协调中,行政方式的权威性将逐步削弱,法规协调与经济协调方式的运用将越来越普遍、越来越重要。因此,借鉴世界出版业发达国家运用法规调控与经济调控方式的一些成功经验与做法,在今天就显得尤为重要。

运用经济调控方式协调产销关系,在前面已经涉及。因此这里只对法规调控方式进行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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