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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财政补贴政策比较

时间:2022-04-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财政补贴是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任务和社会目标向企业提供无偿补助。法国和韩国是对本国出版业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力度最大的两个国家。因此,完善对出版业的财政补贴机制,增大对出版业的财政补贴的力度,应成为今后调整我国出版业经济政策的重要内容。

财政补贴是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任务和社会目标向企业提供无偿补助。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政策,其目的是为了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改变资源配置,调整供求结构,从宏观上协调产业经济的正常运行。出版业作为一个文化产业,在实现国家的特定经济任务和社会目标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所以,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出版业实行了财政补贴政策。

通过政府拨款资助方式,扶持与鼓励出版业中某些项目、某些环节或某些单位的发展,已成了世界各国较为普遍的作法。俄罗斯政府每年拨款资助5000种左右有社会意义的图书的出版,1996~1997年国家对出版业的拨款金额即达885.4亿卢布。美国政府及一些大型财团则主要通过各种基金会对出版业提供直接或间接的资助。目前全美的此类基金会不下100个。其中由政府拨款并对出版业直接资助的主要基金有国家科学基金会(BSF)和国家人文基金会(NHF),主要资助科研成果和学术著作的出版;福特基金、梅隆基金主要资助大学出版社,接受过这两项基金资助的大学出版社达几十家。加拿大政府每年拨款500万加元资助图书出版业;对非盈利性的艺术、文学、科学和学术类期刊,加拿大各级政府每年要拨款4500万加元予以补助;为促进加拿大书业竞争力的发展,加政府1995年专门成立了一个基金会,资助书店实施管理计算机化,书店购买装配电脑费用的一半由政府支付,最高资助金额1万加元。德国政府在研究与技术部所属的德国研究协会设立了印刷补贴基金,资助出版社学术书刊的出版。该项资金的来源,一是政府拨款,二是受其资助的出版社盈利后返还的资金,三是社会各界的赞助。1989年该基金为出版提供的资助为710万马克。近几年来,德国的该基金资助学术书刊的资金每年都在800万马克以上。

法国和韩国是对本国出版业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力度最大的两个国家。法国政府每年给报业的资助金额约为25亿法郎,相当于报业年营业额的15%;从1995年开始,法国文化部长与商业部长签订协议,政府每年从连锁企业上缴的税金中提出3亿法郎扶持和保护小书店的生存与发展,营业面积不足400平方米的书店可获70万法郎的资助;政府用于图书向海外出口的资助要占法国图书出口总额的5%~6%,仅1990年,用于资助图书出口的拨款就达4600万法郎。韩国政府也对出版业实行多方位的财政补贴,据韩国出版学会会长李银国先生2004年在与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出版学研究生座谈时介绍,韩国政府近几年来对出版业提供的财政补贴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亚洲金融危机期间,政府直接拨款资助出版业经营者,1998年资助金额为500亿韩元;在由韩国出版界牵头组织的全国图书年活动中(1993年),政府对该年组织的与之相关的200多项活动提供资助;每年为韩国出版学会提供1000万美元的资助,支持出版理论研究;为负责引进国外图书的韩国翻译院提供大笔资助,等等。

我国政府也较为重视出版业的发展,对出版业实行了积极的财政补贴政策:一是国家建立了宣传文化发展专项基金,该基金按出版企业所得税入库数的一定比例提留构成,由行业主管部门掌握,主要用于行业基本建设的补贴;二是对部分少数民族文字图书的出版实行财政补贴政策;三是对书刊出口实行财政补贴。这些政策的实施,对我国出版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与国外相比,尤其是与法国、韩国等一些对出版业财政补贴较多的国家相比,我国的出版财政补贴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资助力度明显不够,从范围上讲,只有极少数单位和项目能受到资助,从数量上讲资助金额较小;二是资金来源十分有限,由于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出版资助的机制尚未形成,所以其他资助出版业者极为罕见;三是一些重要的出版方面与项目,如科技书刊、学术专著的出版等,还因缺少财政补贴机制而仍处于较为尴尬的境地。因此,完善对出版业的财政补贴机制,增大对出版业的财政补贴的力度,应成为今后调整我国出版业经济政策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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