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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社会新秩序

时间:2022-03-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建立社会新秩序1949年8月3日隆德解放。废除保甲制度,建立了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的新政权。剿匪剿匪肃特,安定社会秩序。根据土地改革法的要求,成立了土地改革委员会。这一阶段,中共隆德县委和隆德县人民政府经过艰苦有效的工作,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制度已建立起来,国民经济已基本恢复,为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基础。
建立社会新秩序_文化隆德

建立社会新秩序

1949年8月3日隆德解放。解放后的隆德县,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摆在县委和县人民政府面前的问题成堆,困难重重,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分清轻重缓急,逐步开展了工作。

废除保甲制度,建立了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的新政权。通过召开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开展支前反霸等运动,发展积极分子,提交群众大会选举产生和建立了乡、村人民民主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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剿匪

剿匪肃特,安定社会秩序。成立了剿匪工作委员会,并组织了武装工作队,在民兵组织和广大群众的配合下,于1949年9月19日开始采取军事围剿和政治争取相结合、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剿灭股匪苏万奎、薄文秀、马进财、邵万德、马有成、摆麻虎等40余股,捕获匪徒194人。平息了“5·8”(1950年5月8日,以原国民党旅长马云山为首,组织所谓“忠义军前进指挥所第一纵队”,纠集国民党残余势力和土匪特务,并裹胁群众1200多人,在固原等地进行反革命活动)、“4·2”(1952年4月2日,以马国瑗、杨枝云为首的有组织的反革命武装叛乱)反革命叛乱,于1952年底,剿匪工作胜利结束,社会秩序趋于安定。

开展自由借贷、救灾济贫,恢复和发展生产。县人民政府号召全县人民开垦荒地,扩大耕地面积,有条件的地区兴修水利,增加灌溉面积,并拿出大批钱物,救济因受自然灾害及匪患影响的群众,组织生产自救,稳定了群众的生产情绪。到1952年底,全县粮食总产量达4032.1万斤,人均有粮414斤,人民生活初步得到了改善。

实行财经统一。1950年4月16日,在隆德县第一届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上,传达贯彻了中央《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通知》后,经过几年的努力,统一了财政收支和货币管理,紧缩了财政开支,增加了财政收入,控制了市场物价,使隆德的各项生产建设事业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

1950年下半年开始,依据中共中央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了一系列社会改革运动。

镇压反革命运动。1950年7月,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颁布后,隆德县从10月份开始,在全县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在运动中贯彻了三条原则:实行群众路线,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使公安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实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方针政策,集中力量打击那些罪大恶极、怙恶不悛,为人民所十分痛恨的反革命分子,对于其中罪恶尚不十分严重而又愿意改悔者,则采取宽大处理的政策;领导机关严肃认真,谨慎细致,注重调查研究,重证据,不搞逼供,贯彻“既不放过一个反革命分子,也不冤枉一个好人”的指示精神,注意做到了“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到1954年1月,隆德县镇压反革命运动胜利结束。打击处理了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反动会道门等五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389名,粉碎了国民党残余势力的破坏活动和复辟阴谋,纯洁了党政组织,安定了社会秩序,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为恢复和发展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土地改革运动。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根据土地改革法的要求,成立了土地改革委员会。从1951年1O月1日开始,进行土改试点。11月在全县6个区、46个乡全面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土改实行有领导、有步骤,分期分批进行的指导思想,贯彻“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区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总路线和总政策,充分发动群众,执行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按照政务院《关于划分阶级成分的决定》划分了阶级成分,开展了对地主阶级的政治斗争,粉碎了不法地主分子的各种破坏阴谋。到1954年3月10日,全县基本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摧毁了长达数千年之久的封建剥削制度,使7530户无地或少地的贫雇民,分得土地6240公顷。土改前占人口21.4%的贫雇农仅占土地总面积的13.8%,土改后增加到22.6%,平均每人占有土地6亩以上。土改的完成,为全面进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条件。

抗美援朝运动。1950年10月全国人民掀起了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隆德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领导全县回汉人民开展了爱国生产竞赛运动,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了爱国公约,开展了扩军捐献运动和照顾军烈家属活动。全县捐献慰劳金35.54万元,粮食11800石,有2210名青年报名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表现出空前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

“三反”运动。1951年12月,党中央决定在党和国家机关中开展以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为内容的“三反”运动。隆德县的“三反”运动从1952年1月5日开始,到7月上旬基本结束。运动中在追查贪污犯的“打老虎”阶段,有的地方曾出现过火作法,随即作了纠正。这次运动教育了大多数干部,挽救了犯错误的同志,清除了党的队伍和国家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有力地抵制了旧社会的恶习和资产阶级的腐蚀,树立了廉洁朴素的社会风尚。

整风运动。1950年8月,中共隆德县委根据中央的指示,在全县三级干部中开展了整风运动,克服了当时党内存在的骄傲自满情绪和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1951年3月15日,遵照党中央《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精神,开展了整党工作。1952年12月至1954年春,在农村开展了整党建党工作。

通过整党建党,纯洁了党的组织,吸收了一批新党员,壮大了党的队伍,增强了党的领导,改进了作风,提高了党的战斗力。

这一阶段,中共隆德县委和隆德县人民政府经过艰苦有效的工作,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制度已建立起来,国民经济已基本恢复,为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基础。

1952年9月,中共中央根据毛泽东的提议,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后,中共隆德县委通过召开三级干部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学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在恢复国民经济的基础上,从1953年开始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时期。“一五”期间,隆德县委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全县人民兴修水利,扩大耕地面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兴修公路,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统一调配和培养选拨干部,保证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

在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引下,隆德县进行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根据“积极整顿,稳步发展”的方针,到1955年基本实现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化。1956年底,全县建成226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5个初级社,实现了高级农业合作化,完成了从小农经济私有制向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转变的任务。

对农业进行改造的同时,从1955年1月开始,实行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贯彻“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通过组织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加工组等形式,把个体手工业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解放了生产力,经济效益大大提高。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隆德县党委和政府已着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国家通过实行浪油、棉布的统购经销,加工、包装、经销、代销等形式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初步的社会主义改造。1955年秋冬以后,在农业合作化推动下,私营工商业者纷纷申请公私合营。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人力,从1959年1月开始,通过清产、核算、定股、评定工资、制定章程、安排人员、调整商业网等工作,于2月底实现了各行业的公私合营,基本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三大改造”的胜利完成,使隆德县的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剧烈变化,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占绝对优势社会主义制度已基本建立,为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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