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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评估标准的含义及研究概况

时间:2022-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育政策评估的标准是指在评估教育政策之前,人们对教育政策属性在质上的规定。它是人们审查或选择教育政策方案、衡量政策优劣和质量高低的价值尺度,同时对教育政策制定、执行也具有规范、导向和激励作用。评估的标准还要视评估目的而定。该评估标准是以多数人的利益为考虑的,是典型的价值判断标准。[18]根据对教育政策评估标准的理解,本书认为教育政策评估的标准应该贯穿教育政策评估的整个过程,具有阶段性标准的特点。

一、教育政策评估标准的含义及研究概况

教育政策评估的标准是指在评估教育政策之前,人们对教育政策属性在质上的规定。它是人们审查或选择教育政策方案、衡量政策优劣和质量高低的价值尺度,同时对教育政策制定、执行也具有规范、导向和激励作用。由于评价标准实质上就是一种价值判断,所以在对政策分析时,确立客观、合理的标准,避免评估人员的价值观的影响至关重要。评估的标准还要视评估目的而定。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教育政策评估中的事实分析的客观性,即要求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的主观影响要降到最低。

从国内外有关政策评估标准的研究中,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种:

20世纪60年代末期,萨茨曼(E.A.Suchman)在其书《评估研究:公共事务与执行程序的理论与实践》中概括了政策评估的五项标准:工作量、绩效、绩效的充分性、效率执行过程。[16]早期的评估标准主要是围绕政策执行的绩效。随着时代的发展,后来的学者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修正,主要是由于评估结果有了社会分析方面的要求,进而增加了相应的社会衡量标准。

S.S.Nagel从政策后果预测分析的角度提出了“有用、有效、效益、效率、平等五条标准”[17]。有用、有效、效益、效率均是事实标准,而平等则是价值标准。

S.凯尔曼提出公益优先标准。如果政策的决策过程具备了以下两个特征,就有可能制定出好的政策:一是在决策体制上能够表达相当程度的公益优先精神;二是能够把已经做出的选择体现为实际政府行动的组织能力。该评估标准是以多数人的利益为考虑的,是典型的价值判断标准。

台湾学者朱志宏提出的政策评估的四条标准是:“(1)以过程模式为基础的标准;(2)以输出为基础的标准;(3)以结构为基础的标准;(4)以输入为基础的标准。”[18]

根据对教育政策评估标准的理解,本书认为教育政策评估的标准应该贯穿教育政策评估的整个过程,具有阶段性标准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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