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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史的学术界域与学科定位

时间:2022-01-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生态环境史的学术界域与学科定位近年来,中国学者对生态环境史产生了愈来愈浓厚的研究兴趣。环境史是一个极具开放性的领域,它所探讨的许多问题在若干相邻学科中同样受到重视,存在着许多重叠和交叉的内容。引进“人类生态系统”这一概念,有助于对环境史进行系统的学术建构,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环境史的研究界域,而且更能体现其“自然进入历史,人类回归自然”的旨趣[10]。
生态环境史的学术界域与学科定位_徘徊在人与自然之

生态环境史的学术界域与学科定位

近年来,中国学者对生态环境史产生了愈来愈浓厚的研究兴趣。然而,除了几位从事世界史研究的学者之外,很少人就环境史的学术体系和理论方法建构问题进行专门讨论。究竟什么是环境史?它是否应当成为历史学中的一种“专门之学”?它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目标到底是什么?应当如何对它进行学科定位?这些基本问题很有必要认真地进行深入讨论。只有对它们做出了明确的回答,并形成相当程度的共识,中国生态环境史研究才有可能走上稳步健康的发展道路。

本文试就有关问题提出几点初步想法,供大家批评讨论。

一环境史:我们的新界定

自美国学者纳什发表《美国环境史:一个新的教学领域》以来,西方学者曾提出过多种“环境史”定义[1]。诸家论说的角度有所不同,对环境史的界定存在不少分歧,但也形成了若干共识,最重要的有两点:其一,环境史研究历史上人类社会与所在生态环境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其二,环境史是一种跨学科研究[2]。然而,单凭这两点共识,无法为环境史研究划定界域,亦不能指明环境史与其他同样关注人类社会与生态环境历史关系的学科(特别是历史地理学)之间的区别[3]

任何一个学科都拥有自己专门的研究对象和范围,这是它成为一种“专门之学”的重要前提。只有明确了它的特定界域以及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区别,环境史才能取得作为一个新史学分支的独立地位。近几十年来,曾有不少西方学者试图对环境史研究的对象和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基本趋势是对环境史的理解愈来愈宽泛,涉及的方面和问题越来越多。为了便于操作,一些学者试图将众多问题划分成若干层次或“问题组”[4],从而对环境史的对象和范围做出界定。但是,随着相关研究的发展,这些界定不断被打破[5]。这一方面说明研究者的视野日益开阔,另一方面也说明采用罗列的方式无法为环境史圈定领地。环境史是一个极具开放性的领域,它所探讨的许多问题在若干相邻学科中同样受到重视,存在着许多重叠和交叉的内容。因此,我们不能指望通过开列一份问题清单来界定环境史的对象和范围,无论这份清单多长,都不足以标明环境史的独特性质和学科地位。

那么,应当如何界定环境史的对象和范围,从而对它做出一个既能涵盖环境史的丰富内容,又能与其他相邻学科明确区分的定义?我们认为:应当引进某种合适的概念。这个概念必须既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又具有比较明确的边界。“人类生态系统”就是这样一种适用和值得引进的概念。

“人类生态系统”(Human Ecological System),是人类学和生态学的交叉学科———人类生态学和生态人类学的核心概念。虽然西方人类学家很早就采用生态系统的观点研究人类社会聚落,特别是城市,但首先将人类社会和生态环境纳入一个完整研究构架的却是社会学家邓肯(Duncan,O.D.)。邓肯将人类社会与生态环境共同构成的生态系统视为一种“生态复合体”(Ecological Complex),其中包括人口(Population)﹑组织(Organization)﹑环境(Environment)和技术(Technology)四大变量(简称POET),强调它们之间互赖共生、相互影响和彼此作用的关系[6]。中国生态学家马世骏则于1984年提出了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理论[7]。其后,王如松等一批生态学家在此基础上对“人类生态系统”的概念、结构、功能和动力机制进行了大量论述,人类学者则将其引入生态人类学和人类生态学研究,并对它的特征、分类、研究方法等作了系统讨论[8]

“人类生态系统”概念,将人类社会看成是一类以人的行为为主导,自然环境为依托,资源流动为命脉,社会体制为经纬的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生态系统,其基本结构可分解为三个圈层:核心圈层是人,包括人的组织、文化和技术,即人类社会;第二圈层是人类直接赖以生存的生态基础,由生物环境、物理环境和人工环境构成,为系统的内部介质;最外一个圈层是生态库,可看作是地球生物圈,包括所有当前可供利用和沉积贮备着的资源,是人类社会的外部支持系统。人类生态系统除具备普通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三大功能外,还有另外一种特殊功能,即由人类社会劳动,包括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创造的产品的价值流,所有功能都通过系统的生产、消费、流通、调控和还原五个环节表现出来。在这类系统中,人既是自然生态亚系统的一部分,又是经济亚系统和社会亚系统的主角。整个系统的动力学机制来源于自然和社会两种作用力,其中社会力的源泉有三:一是经济杠杆———金融;二是社会杠杆———管理;三是精神杠杆———文化。经济杠杆刺激竞争,社会杠杆诱导共生,而精神杠杆孕育自生,三者相辅相成构成社会系统的原动力,并和自然力,即各种形式的太阳能耦合在一起,构成人类生态系统持续演替的关键,偏废其中任何一方都可能会破坏系统的自组织能力,导致生态系统失衡[9]。这一概念跨越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之上,将物理、化学、生物、人口、组织、技术、经济、文化……众多方面和因素纳入一个整体思想框架之中,将它们视为由众多要素共同构成的多层次、多功能的“复合体”,既重视它的结构,更重视它的功能,而且特别强调它们之间的相互关联、彼此影响和整体协同作用。

引进“人类生态系统”这一概念,有助于对环境史进行系统的学术建构,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环境史的研究界域,而且更能体现其“自然进入历史,人类回归自然”的旨趣[10]。环境史家可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入手,讨论难以数计的问题,比如既可从某个特定时代、地域入手,亦可从经济、社会、文化的某个侧面入手,森林植被、野生动物、河流湖泊、气候、土地、污染、人口、饮食、疾病、灾害、社会组织、制度规范、宗教信仰、文学艺术、性别、观念乃至政治事件、战争动乱……凡是人类与环境彼此发生过历史关联的方面,都可以设题立项进行探讨,最终目标是认识“人类生态系统”的形成和演变。

引进和采用“人类生态系统”这个概念,自然含有给环境史设限划界的意图。但必须指出的是,“人类生态系统”是一个历史动态的概念。在漫长的人类历史进程中,社会由简单到复杂、由狭小而庞大、由彼此隔离到高度整合,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不断发生变动,在不同时间、空间和社会条件下,“环境”的构成因素存在诸多差异和变化:有些自然因素虽然自古即已存在,但并非一开始就与人类发生了关联;有些自然因素虽然很早就与人类发生了联系,但密切的程度则前后变化很大;有些自然因素对某个区域或社会影响很大,对另一个区域或社会则影响相对较小。更重要的是,在人类活动的作用下,自然环境不断人工化,人类根据自身的需要不断地营造出新的“人工环境”(比如村落、城市)。这些差异和变化,决定了环境史研究对象的动态性和不确定性,某种历史自然因素、现象或事物是否应当纳入研究范围,取决于它是否与人类活动发生了关系,是否对人类生活产生了实际影响。只有当它与人类活动(包括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发生了关联、成为社会发展中的一种功能要素时,才能进入环境史学者的观察视野。

“人类生态系统”不仅是一个研究对象,更是一种历史认识的思想框架。由于它是一个极其庞大的“复合体”,问题错综复杂,每位环境史学者都只能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长,选择合适的路径,探讨相关的问题:既可侧重自然层面的问题,从人类社会演进的历史脉络中理解自然环境变迁的历史,亦可侧重社会层面的问题,以人类活动的基本层面为起点探讨环境制约、影响和参与下的社会变迁[11],但总体的目标应是考察和认识人类生态系统的整体演变。环境史家必须具备广泛联系、相互作用的系统思想和整体观念。在具体研究中,不仅要探讨这个系统中的某个要素或者具体方面(这方面相对容易下手,因此现有的成果较多),更要重视对系统结构和功能的考察和分析。人类生态系统中的任何一个因素都不是孤立的,而是与其他因素相互联系和彼此作用,任何局部性改变都有可能引起连锁反应,甚至导致整个系统发生结构性的变迁。对不同时代和地域人类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进行考察,从时空经纬中把握它们的历史变化,乃是揭示人类与环境双向互动关系的关键[12]

总之,“人类生态系统”这一概念,可使我们明确这样的学术思想,即人类社会及其所依托的生态环境是一个多层次、多单元和不断运动变化的复合系统,围绕这个系统的产生、存续和发展,对不同层次和单元进行结构和功能分析,从历史纵深之处认识诸种因素彼此影响、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和动力机制,揭示人类社会与生态环境彼此因应、反馈和协同演变的历史规律,此乃是环境史区别于其他相关学科的独特学术目标。

基于上述思想,我们也许可以对“环境史”做出如下的新定义:环境史运用现代生态学思想理论,并借鉴多学科方法处理史料,考察一定时空条件下人类生态系统产生、成长和演变的过程。它将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视为一个互相依存的动态整体,致力于揭示两者之间双向互动(彼此作用、互相反馈)和协同演变的历史关系和动力机制[13]

二生态环境史的学科定位

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个学科像环境史这样具有系统构建人与自然历史关系图式的强烈意愿,也没有一个史学分支具备环境史这样广泛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人类与环境的双向互动是在极其广阔的时空、领域和层面展开的,环境历史问题与众多学科有着或疏或密且剪不断、理还乱的牵连。正如许多学者已经指出的那样:环境史家需要站在众多学科的交汇之处开展工作,以宽广的胸怀和谦逊的态度,尊重、吸收和整合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在一份由环境史学者整理的文献索引中,论著的作者远不止是自称环境史家的这批人,他们很可能是历史地理学家、农史学家、生物史家、人类学家、地质史家、考古学家、社会史家,等等。

如上所言,自环境史诞生以来,人们对它的定义日益宽泛,反映环境史家的研究视野在不断拓展。与此相应的一个事实是:见于近年相关论著索引中的环境史论题越来越庞杂,学者个人的研究则越来越专门、具体和细致,反映环境史研究日益朝着多向度和专业化发展。这并不是一件坏事,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件好事,建造环境史学术大厦需要准备大量的砖、瓦和其他物料。但这也引起了一些疑问和困惑:环境史家考察人口、土地、森林、动物、气候、污染、疾病、区域等等不同方面的具体问题,与人口史、农林史、动物史、气候史、疾病史、历史地理学的研究相比有什么特别之处?环境史与其他学科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它能否确立一种专门之学的独立地位?

针对环境史研究的目前状况,好心的旁观者也许会提出如下几点警告。

一、环境史不能成为无所不装的大箩筐或者胡乱堆放的杂货铺(此前人们对文化史和社会史曾提出过这样的批评),它必须拥有特定的界域和领地,形成自己的一套学术话语和逻辑架构,否则就没有独立存在的意义。

二、环境史应标明不同于其他学科的学术主题、任务和目标,明确自己不同于农林史、历史地理学、人口史、医疗史、气候史研究的特殊职责。只有这样,环境史家才能选择和设计出恰当的课题,开展具有独特意义的工作。否则,环境史将只是重复其他学科的相关研究,甚至只是这些学科“边角末料”的杂汇,单独树起“环境史”的旗帜也就纯属多此一举。

三、环境史家不能企图包揽环境历史上的所有问题,而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有些工作需通过多学科合作来完成,有些则需完全交给其他学科的专家来做。只有这样,才能较少地受制于各种过于专业问题,并避免陷入“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困境。

就中国环境史的研究现状来看,环境史仍是历史地理学、农业史、考古学等学科的外向延伸,尚未确立作为一种“专门之学”不可替代的独立地位,研究对象、范围和目标仍都不甚明确。究其原因,主要由于它同若干学科存在不少相似乃至重叠之处,包括运用同样的史料、探讨同样的问题,明确地将它们判分开来,存在着诸多实际的困难。然而,要想将环境史发展成为一种“专门之学”,就必须明确区分它与另外一些学科的不同之处。

追溯一下环境史的学术渊源和根基,也许对把握它的独特性有所帮助。

根据英国环境史学者J.Oosthoek的意见:西方环境史的学术渊源和学科基础主要是生态学、地理学、考古学和人类学,生态学和跨学科方法后来成为环境史的两个重要特点。他谈到:20世纪初,地理学家强调自然环境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年鉴学派首先采用自然环境影响文明的历史观念,描述塑造人类历史的长期地理发展。“在现代环境史中,生态学观念用于分析过去的环境,地理学则用于探讨地球表面的持续变迁。”[14]人类学之所以影响环境史,乃因它较早关注生态条件之于生存方式的影响,将生态学应用于对人类文化的考察研究,20世纪前期产生了文化生态学,尔后又有人类生态学和生态人类学,在自然研究与社会研究之间架起了思想的桥梁。考古学之所以成为环境史的学术渊源之一,则因它很早就关注人类童年时代的生存环境,后来产生了环境考古学这个新的学科分支。

中国环境史的学术渊源,与西方的情况大体相似而略有区别。依笔者陋见,中国环境史与考古学、历史地理学和农业史的渊源甚深。在正式打出“环境史”的旗帜之前,这几个领域的学者最早关注和探讨历史上的环境问题。人类学和民族学重视探讨环境对民族经济和文化的影响,但此前它们对中国环境史研究尚未产生显著影响。

这样一来,只要我们甄别环境史与上述学科的不同之处,即可明确它的学术主题、任务和目标,亦可确定它作为一种新史学的特殊意义和学科地位。

环境史与现代生态学和人类学之间的界线不难分辨,因为后两个学科均以现存事实为研究对象,环境史则重点考察历史纵深的问题。环境史与考古学也容易区分:考古学主要依靠发掘出土的实物资料,重在考察远古人类生活与环境的关系,环境史则无论是资料来源还是时空范围,都比考古学之环境研究要广泛得多。农业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经济的主体,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至深至广,有大量课题值得深入探究,农史学者重视考察历史生态环境是很自然的,但他们的立足点是农业本身而不是生态环境,更不是整个人类生态系统。

最麻烦的是环境史与历史地理学的关系。历史地理学家将考察历史上的人地关系及其演变视为自己的主要职责,不仅气候、土壤、河湖、森林、动物……被视为历史地理环境的重要结构性要素,人口、产业、聚落、社会风俗乃至思想观念等等亦逐渐成为他们考察的对象。在历史地理学家们看来,自人类诞生以后,自然环境和人类社会之间始终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研究这些关系及其变化,是历史地理学的重要任务之一。回顾学术史,我们可以发现:地理学强调人类社会与地理环境的相互影响至少有100年的历史,“地理决定论”和“文化决定论”的大论战几番兴息,虽未最终决出胜负,但围绕地理环境与人类社会的关系这个论题所开展的大量实证研究却已取得了相当丰富的成果,其中不少成果在今天被理所当然地视为“环境史”。只要稍微浏览一下现有环境史研究综述和论著索引,心怀创立环境史学科宏愿的人们多少会感到有些沮丧:眼下在中国环境史研究方面较有成就的学者,大多于历史地理学出身,我们归类为“环境史”的研究课题,有很多是由他们率先提出并开展研究的,中国环境史的学术空间似乎已经被历史地理学抢先占领了。

那么,中国环境史学者是否能够找到自己的专属“领地”?他们的安身立命之处何在?

当代学术发展的主要特点之一,是学科林立和不同学科互相交叉、彼此渗透。这给学科定位造成了很大困难,环境史与历史地理学界线不清只是其中的一个实例。不过,学科判分不能仅仅根据研究对象,还应当对学科的理论基础和学术目标进行比较。环境史与历史地理学虽然在研究对象上存在着很大的重叠,但两者的理论基础显然不同:环境史的理论基础是生态学,因此它又被称为“生态史”[15]。历史地理学的理论基础则是地理学。两者的研究路径和学术目标也存在差异:基于生态学理论的环境史,将人类及其周围环境视为一个复杂的生命系统即“人类生态系统”,着重考察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历史变化,考察系统内部诸多因素之间,特别是人类因素与非人类因素之间的历史关系,揭示系统演化的历史过程和动力机制;历史地理学虽然强调人地关系,但其主要着眼点是各种自然与社会现象的历史空间“陈列”,着重对“地景”和“外观”进行时空描述和分析。

以“人类生态系统”为研究对象的环境史,是历史学的一个新分支,这个新分支与以往的史学有着很大的差别。在过去的几千年中,历史学是一门“人类独尊”的学问,人类以外的存在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和关注,这不仅使得“其他物种的故事”几近空白,“人类的故事”亦因此变得残缺不全。为了自己族类的生息和发展,人类从诞生之日起就不断与周围环境打交道,期间发生了许许多多的动人故事,但是这些故事在以往的历史叙述中一直模糊不清。新兴的环境史,就是要重点讲述人类与环境打交道的故事,以使“人类的故事”变得更加完整。总之,环境史与以往历史学的一个明显不同之处,乃在于它不再仅仅讲述“人类的故事”,地球上与人类活动发生过关联的其他事物,也将实实在在地进入历史叙述,即李根蟠先生所谓的“自然进入历史”。

但“自然进入历史”并不意味着要用“自然”来取代“人类”在历史中的位置。在“人类生态系统”这个概念中,人类及其行为(包括方式和结果)仍被置于主导地位———“环境”是通过“人”来界定的,它包括人类的生存空间以及其中与人类相互影响、彼此作用的各种事物。人的创造物和经人改造加工过的自然事物也是环境的一部分。由于人口增长、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人类的劳动实践能力不断增强,历史上人类与环境互相影响、彼此作用的深度、广度和强度,都处于持续变化之中,构成人类环境的空间范围不断扩大,影响人类的环境因素不断增多,另一方面,由于人类活动结果不断累积,环境的人工化色彩不断增强,人工环境不断替代纯自然环境。因此,“环境”乃是一个历时性概念,其外延是逐渐扩展的[16]

如果上述观点可以成立的话,那么,我们所说的“环境”并不等同于“自然”,更不是以往历史学所理解的几乎静止不变的“自然背景”或“地理背景”。环境史亦不同于仅以非人类事物为研究对象的“自然史”(比如植物史、动物史、气候史、地球史等)。早先的中国环境史曾一度明显偏重于讲述非人类事物的故事,人则隐身在后,竟使一些人产生了是否应将环境史归属于历史学的疑问,这是早期环境史研究的偏颇所致。

固然,以往的“历史”是人类挥袖独舞,反映了人类的褊狭和自大。但如果环境史走向另一极端,竟将人类排除在外,历史将失去它的灵魂。我们强调:“环境史”中不能没有“人”,它还要继续讲述,甚至仍然主要讲述“人类的故事”,只是环境史家讲述历史,采用与以往显然不同的立场和方式。在环境史所讲述的“人类的故事”中,人被重新进行定位。环境史家特别提醒人们:不要忘记自己的生物属性———人首先是一种生物,然后才是总统、公务员、工人、农民、科学家或者其他什么。

诚然,人类拥有高度发达的文化,具有其他生物所没有的文化属性,正是文化使人类具有凌驾于其他所有生物之上的超强能力,甚至成功地摆脱了自然因素的许多束缚。但是,穿衣服的猴子永远是猴子,不可能脱除他的生物属性。正是这种永不磨灭的生物属性(基本生存需要),决定人类虽然不断增加文化能力以适应、利用和改造生存环境,但自始至终都必须依存于环境,同其他生物一样受气候、土壤、光照、山川以及各种生物的影响和制约,只是所受影响和制约的程度和方式发生了变化。环境史在充分肯定人类的文化属性的同时,以其生物属性和生存需要为起点来讲述“人类的故事”,社会发展被视为地球生物圈中生态系统演变的一部分,即“人类回归自然”。

因此,环境史既不仅仅是人的历史,也不仅仅是非人类事物的历史,而是以人类为主导、由人类及其生存环境中的众多事物(因素)共同塑造的历史。尽管环境史学者的个人研究可以侧重于“自然”或“社会”中的任一方面,但以“人类生态系统”为研究对象的环境史作为一个学科,则应将“自然”和“社会”视为彼此依存和互相作用的统一整体。很显然,这样的历史,无论就学术指向、理论方法、话语体系,还是就编纂叙事方式来说,都不仅仅是一种专门史,更不仅仅是一些零散的研究课题,它是人类认识历史的一套新思维和新范式。

环境史在很大程度上有别于(超越了)以往的历史学:它似乎打破了“历史是人的历史”这个史学“公理”,或者说这个“公理”并不能统摄(至少不能完全统摄)环境史;它力图超越“自然”与“人类(社会、文化)”二元分离的传统思维模式,将从一个更高的层面和一个新的视角,重新审视人类的全部历史,将人类及其所处环境视为互相依存的动态整体———人类生态系统,着重探讨系统内部众多因素相互作用、彼此影响、协同演进的历史关系、过程和动力机制。因此,尽管根据现行的学科分类习惯,环境史不妨列入“专门史”一栏,但它给整个历史学所带来的影响可能会远远超过一般的专门史。由于它将以往史学未加以重视的“自然”纳入了自己的实证研究范围,因而大大拓宽了人类的历史认识视野。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早在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曾多次强调人类和自然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强调自然史与人类史的密切关联和相互制约,在辩证唯物论的历史解释体系中,事实上已经具备了不少关于社会与环境双向互动、彼此作用的思想观念,非常值得珍视和发挥。十分可惜的是,这些思想观念,即使在马克思主义史学家那里,也长期被严重概念化、抽象化了。新兴的环境史研究不能忽视马、恩的这些富于历史洞见的先觉思想,而应努力将它们真正落实到新的历史研究实践之中[17]。同时,环境史学者还需要特别注意两点:其一,必须真正领会和充分把握生态学的理论真谛———系统整体观以及系统构成要素和层面广泛联系、相互作用、彼此反馈的思想;其二,环境史学者游弋于“天人之际”的广阔空间,似乎可以享受比以往史家更大的思想自由,但也不可毫无节制和目标地进行冥想神思,其思想旅行的空间不应过分偏离人类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界面,以人类为主导的人与环境的双向互动关系,自始至终都是环境史研究的关注焦点和叙事主线[18]

〔原载《学术研究》2006年第5期〕

【注释】

[1]有关方面的情况,可参阅包茂宏:《环境史:历史、理论和方法》,《史学理论研究》2000年第4期;高国荣:《美国环境史学研究综述》,引自中华文史网2004年9月22日发布,《什么是环境史》,《郑州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

[2]例如美国环境史学会所作的定义是:“环境史是关于历史上人类与自然世界相互作用的跨学科研究,它试图理解自然如何给人类活动提供可能和设限,人们怎样改变其所栖居的生态系统,以及关于非人类世界的不同文化观念如何深刻地塑造各种信仰、价值观、经济、政治和文化。”(Environmental history is the interdisciplinary study of human interactions with the natural world over time.It seeks to understand how nature enables and sets limits for human actions; how people modify the ecosystems they inhabit; and how different cultural conceptions of the non-human world profoundly shape beliefs,values,economies,politics and cultures.转自美国丹佛大学网www.du.edu/specpro/html/americansociety.htm 01/22/01)

[3]关于这一点,高国荣在《什么是环境史》一文已经提及。不过,笔者认为:最困难的是明确其与历史地理学之间的界线和区别。

[4]参见刘翠溶:《中国环境史研究刍议》,《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5]西方学者的看法,请参阅包茂宏:《环境史:历史、理论和方法》。

[6]Duncan,Otis Dudley(1959),Cultural,behavioral and ecological perspective in the study of social organization,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25,132~146.

[7]马世骏:《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生态学报》1984年第1期。

[8]例如周鸿编著《人类生态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7章曾对“人类生态系统”进行了专门系统的论述。

[9]这一表述采自郑寒等:《试论人类生态系统概念在近年生态人类学研究中的应用》,云南大学人类学系编:《生态—环境人类学通讯》(内刊,创刊号)。

[10]李根蟠先生用“人类回归自然,自然进入历史”来概括环境史的意义和旨趣,十分精练准确。参见李根蟠:《环境史视野与经济史研究———以农史为中心的思考》,《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11]笔者曾提出:环境史研究与社会史研究相结合,可有两种侧重不同的取径,一是生态社会史,二是社会生态史。见拙文:《中国生态史学的思想框架和研究理路》,《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已收入本书)。

[12]目前这方面的研究显然比较薄弱,比如关于历史上气候、森林、动物、水土资源、疾病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已有很多,但它们与社会系统诸要素之间如何相互作用、彼此反馈进而引发或促进系统变迁,则仍有待进一步深入。

[13]高国荣在《什么是环境史》一文中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他指出:“大致也可以说,对环境史学而言,它研究的是历史上各个特定的、不同时空条件下的人类生态系统,其中人是主体,相对于人而言,自然就构成人类生态系统中的环境。”

[14]Jan.Oosthoek,What is Environmental History?摘自环境史资源网http://www.ehresources.org/environmental_history.html。

[15]在此,我要特别强调自己一贯的观点:从这种新史学的学术目标和理论基础来说,“生态史”的叫法更加合理,本文亦是以这个观点为基础展开论述。我认为:“环境史”不仅仍然明显保留着“人类”与“自然”二元分离的思想痕迹,并且在字面上很容易被人误解成一种仅以人类社会之外的自然事物为研究对象的学术。但由于“环境史”已经成为学界更习惯使用的一个词语,本文只好姑且从众。值得注意的是,2005年在悉尼召开的第20届世界历史科学大会,将“历史上的人和自然”(Humankind and Nature in History)列为会议的第一个主题,其中第一个重要专题是“生态史:新理论和新方法”(Ecohistory: New Theories and Approaches)。其采用“Eco-history”而不是“Environmental history”一词,我认为是非常正确的。

[16]梅雪芹教授在2005年8月南开大学“中国历史上的环境与社会国际学术讨论会”上所提交的《从“帝王将相”到“平民百姓”———“人”及其活动在环境史中的体现》一文,已经相当清晰地表达了这个观点,此处只是在她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申论。

[17]关于马克思主义对环境史研究的指导意义,可参阅梅雪芹:《马克思主义环境史学论纲》,《史学月刊》2004年第3期;李根蟠:《环境史视野与经济史研究———以农史为中心的思考》,《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18]关于这两点,国外环境史家已经有过一些表述。例如伊懋可教授指出:“环境史被更精确地定义为,透过历史时间来研究特定的人类系统与其他自然系统间的界面。”“这些关系大多数,虽非全部,是人类与自然的某一部分间双向的互动。”〔见刘翠溶、伊懋可:《积渐所至:中国环境史论文集》(上)伊懋可所作的《导论》〕伍斯特(Donald Worster,或译作沃斯特)虽然认为环境史研究大致上以三个层次进行,探索三大团的问题,即自然本身在过去如何被组织起来以及如何作用,社会经济与环境间之互动,在个人与群体中形成的对于自然的观念、伦理、法律、神话及其他意义结构。但他强调:环境史其实要探索的是一个整体。Donald Worster,“Doing Environmental History”,in Donald Worster(ed.),The Endsof the Earth: Perspectives on Modern Environmental History,Cambridge and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8,p.293。兹据刘翠溶:《中国环境史研究刍议》,《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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