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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安全与自我保护的分析介绍

时间:2022-11-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我们的大学生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就会付出代价。这些都是大学生自我保护应该着重注意的方面。已查获的4起案件中,12名被害人均为在校本科生,来自北京的8所名牌高校。有关部门提醒,许多不法分子正是抓住大学生警惕性差的弱点,想方设法来“诈”取大学生的劳动成果。

第四节 大学生安全与自我保护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是人生的一门必修课。珍惜生命,爱护生命,是每一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前我们谈大学生保护,主要偏重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和社会保护,忽视了大学生的自我保护。其实,保护大学生健康成长应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全社会都来关心和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另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大学生自己要学会自我保护,提高自护能力。如果我们的大学生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就会付出代价。容易导致大学生身心受到伤害的情况包括社会不良行为、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等。这些都是大学生自我保护应该着重注意的方面。

一、社会不良行为

(一)陷阱骗局

1.网络陷阱

当前,在一些文化比较开放的大中城市里,许多大学生或在网吧中,或在家中上网。他们很多是在网上聊天,寻求安慰,或者打游戏寻求刺激。大学生正处在青春期,这个时期的他们渴望友谊和交流,网上聊天给了他们倾诉的空间和对象。但是网上也有陷阱,对于这些天真单纯、涉世不深的大学生,特别是一些爱幻想、充满了好奇心的女孩子来说,稍不留神,也许就会掉进网友设好的陷阱。一次次的大学生被“网友”伤害的案例屡屡发生,某大学两名女学生在网上聊天时结识一男网友,在相约见面后,该男网友将二人骗至宾馆,其中一名女学生被强奸,另一名女学生因极力反抗而脱险。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学生们在网上袒露的几乎都是真实姓名,有的还对网友公开自己的学校、年级、年龄、电子信箱,甚至家里的电话号码。他们认为这很正常,交朋友就应该说真话,他们不相信网友会骗他们。以这种心态上网,结识网友,往往使他们处于受伤害的境地,当然这不能排除良知和温情的存在,但是毕竟社会变得越来越复杂,如果大学生不善于识别善恶,抱着侥幸的心理,以为那种事情轮不到自己身上,那么他们很可能受到伤害。浙江大学的一位教育专家指出,青少年缺乏一定的自我控制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是他们频频在互联网前“受伤”的关键原因。网上交友时要特别注意:①不要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电话号码、学校名称、密友等信息。②不与网友会面。③如非见面不可,最好去人多的地方。④对网上求爱者不予理睬。⑤对谈话低俗的网友,不要反驳或回答,以沉默的方式对待。

2.同学陷阱

2003年,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受理了4起7人冒充外地来京大学生进行诈骗的案件。4起案件中,共骗取财物价值共计2.7万余元。据海淀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这一系列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所采用的诈骗手段大同小异,均是冒充外地来京的大学生,然后选择海淀区的各大高校为犯罪地点,以在校大学生为犯罪实施对象,以“银行卡被吞,没钱回学校”为名,向事主借钱,进行诈骗活动。已查获的4起案件中,12名被害人均为在校本科生,来自北京的8所名牌高校。大学生是高知识、高智商的群体,为什么这7名平均年龄只有18岁、文化程度仅为初中的犯罪嫌疑人却能够轻易地从他们手中骗得钱财呢?办案检察官指出,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诈骗手段,其实并无高明之处,一个有一定社会经验和自我防卫意识的成年人完全可以识破其骗术,但为何犯罪嫌疑人能屡次得手?其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在校大学生的社会经验不足,基本生活常识匮乏,自我防范意识薄弱。

3.求职陷阱

郑州某校女学生王某在一份报纸上看到一则招聘兼职工的广告,想挣点零花钱的王某就照着广告上的电话打了过去,对方约她面谈。见面后对方自称刘东,说他有一个朋友急需一份外文资料,请她翻译。两人谈好翻译费,并约好6天之内“交工”,刘东留下联系电话就走了。到了取稿的时间,刘东如约而来,取走了文稿,却让王某去找他的朋友要稿费,并给她留了手机号码和地址。但后来王某发现该手机一直关机,地址也是假的。王某再回头拨打刘东的电话时,得到的回应则是“欠费停机”。有关部门提醒,许多不法分子正是抓住大学生警惕性差的弱点,想方设法来“诈”取大学生的劳动成果。大学生在“打工”前一定要“验明”老板的身份,并办理相关手续,以免上当受骗。

社会上还有不少不法分子向中介机构发布招聘信息,然后向中介所推荐来的求职人员收取所谓的报名费、登记费等行骗。每年大学毕业生求职的时候都有不少人上当受骗。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一定要多看、多问、多查、多咨询,以免上当受骗。多看是要看中介公司的《职业介绍许可证》;看招聘单位的《营业执照》及其编号、名称、法人代表;看公司规模,是否真能提供工作岗位。多问是要问公司地址、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从事何种行业,报酬如何计算,是否能被录用等等。多查是要查中介公司是否合格,查招聘公司是否合法。多咨询是指在求职前应主动咨询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

4.考试陷阱

不法分子利用少数大学生懒惰、侥幸的心理,以找“枪手”代考英语为幌子,明码标价骗人钱财。他们在一些大学校园内贴出“代考英语四六级”,并“可提供全国四、六、八级英语考试答案”的“广告”。一些为英语等级过关犯愁的大学生与“广告”上的“杨老师”、“李先生”等人联系“代考事宜”,并按代考一次400~800元的“价格”,分别将“代考费”、“资料费”汇往指定的银行账户,可汇款之后,他们难觅“枪手”的影子。

(二)暴力伤害

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最突出的问题是社会青年犯罪,社会上个别不良分子,常把大学生尤其是外地学生当作欺负对象,进行敲诈和抢劫。在遇到此类治安案件时,要果断冷静处理,不要盲目行动,要及时报警、报告学校,这样才能维护自身安全,有利于打击犯罪。

华夏时报》曾报道了这样一个案例:2002年8月,沈阳市一名19岁的应届毕业生任凯(当年以优异成绩考入东北财经大学)在从其姥姥家回家的路上,路遇两名歹徒欲抢劫其手机,为此,这个刚烈的19岁青年与两个歹徒展开了殊死搏斗,在搏斗中被歹徒刺中11刀后死亡。我们看了这个案例,心情都会很沉重。我们痛恨这些歹徒,为了一个手机竟然夺去了一个优秀青年的生命。我们也为任凯独斗凶恶歹徒的英勇无畏和宁死也要捍卫自己合法权益的凛然正气表示钦佩。任凯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与胆量,我们没有理由不赞扬。可是面对这样不幸的结局,不得不使我们思考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面对违法犯罪分子,我们如何才能保护自己。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除了勇敢之外,还需要智慧,讲究策略。就以对付抢劫犯罪来说,面对劫匪的突然出现,如果有能力足以制服犯罪分子,自然要勇敢地同其搏斗,实施正当防卫。如果没有能力将其制服,也可以采取多种方法脱身。常见的有:“呼救脱身法”、“周旋脱身法”、“恐吓脱身法”、“对犯罪分子进行说服教育法”等等。万不得已,也要充分比较,“两害相权取其轻”,争取把损失降到最小,保住最大的合法权益。在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相比的情况下,人身权利自然大于财产权利,自然应舍弃财产以保全自身。本案中任凯如果选择放弃手机也许是更为理智的做法。

二、意外事故

意外事故包括交通事故,旅游事故,健康伤害,运动伤害,用电事故,煤气中毒等等。避免意外事故的伤害首先要预防事故,了解生活常识,学习自救技巧,认清安全标志,远离危险。事故发生之后,应沉着冷静,进行自救,避免伤害的扩大。

例如,交通事故绝大多数的起因是违反交通规则,大学生应学习和遵守交通规则,认识交通标志,不横穿马路,不逆行,行车不超速,防患于未然。

在身体遇到意外伤害时,必须马上呼叫120紧急救护电话,同时运用基本的抢救方法进行保护和抢救。

在运动过程中,也很容易发生事故,引起伤害,比如游泳、登山等等。

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电、气等不当时,随时会发生很多意外事故。

三、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包括火灾、地震灾害、洪水灾害、雷电伤害、台风灾害等等。自然灾害所带来的伤害是不可抗拒的,但是,如果在它到来之前,我们能够对它进行了解分析,充分认识,学习防护和应对措施,是可以将所带来的伤害减至最小程度的。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据了解,在各种自然灾害中,盲目逃生所导致的人员伤亡远比灾害本身所导致的要多得多。

国外的青少年都非常重视自我保护,在一些学校中经常开设一些自我保护方面的课程,传授一些自我保护的知识。在国际上,比如美国、英国、日本,他们对青少年进行自护教育在学校里是非常普及的,从小学到中学都有相关的课程。以日本为例,日本是青少年自杀率非常高的国家,所以,他们对生命的教育是比较重视的,他们有一门课就是组织小学生到太平间里去感受死亡的情景,以加强学生对生命的认识。另外,日本也是一个多灾的国家,防地震、防火、防原子弹的演习,差不多每月就有一次。由于重视,所以,日本青少年表现出来的自护意识就比较高。在一次中日青少年海上夏令营里,到了船上,中国孩子做的第一件事是找餐厅,而日本孩子第一件事是看安全门在哪儿。事情虽小,却反映出两国孩子对自己生命的重视的差异和对人生的态度。中国孩子首先想到的是餐厅,吃是第一位的;而日本孩子却去找安全门,生命是第一位的。这就是教育的结果。相比之下,我国的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则较弱一些。

大学生只有学会了自护,才能在犯罪侵害发生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临危不惧,运用有效的防卫手段,敢于和善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才能在事故灾害发生时,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生命;才能更好地认识社会,学会分清是非,远离危险,拒绝诱惑,自觉学法和守法,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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