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大学生应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

大学生应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

时间:2022-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某高校曾作过一次调查,调查显示,有85%的在校生打算就业时签约不超过3年,有近70%的人估计自己工作不满3年就要“跳槽”。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就业理念,一些用人单位多多少少已经表示能够理解,他们对这一理念表示了极大的宽容,认为流动利人利己,只有环境好方能留住人心。

三、 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

前文提到了“先就业、后择业”的观念,大学生如果不能很好地进行职业规划,不能对就业与自己的职业发展有正确的认知,就有可能在就业后的职场活动中出现一系列急功近利的行为。但只要大学生对这一观念的内涵有正确的理解和认知,“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观念仍然对指导大学生毕业顺利就业具有积极价值。

不久前,苏南某工业园区20多家内、外资企业在苏州大学联合举办了应届毕业生招聘专场,校内外8000多名大学生蜂拥而来,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不少大学生并不仅仅对外资企业感兴趣,内资企业同样受到大学生们的欢迎。连以往并不算吃香的超市,也颇受毕业生的追捧。一位毕业生说,高校扩招后就业形势严峻了,现在已经不是专业对口挑所谓“好饭碗”的时候了,只要有条件基本认可的用人单位接纳,就先工作。等工作一段时间后,认为不合适再重新找工作。而有了一段就业和择业的经历,自己各方面的经验和能力肯定会有所提高。当具备了一定的自信心和“实力”时,再去追求自己理想的事业。在2011年的一些招聘会上,有不少毕业生表示:自己已经做好了“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心理准备,所以只要有招聘会,无论单位“好坏”,只要有对口的专业,他们就会去尝试。

“既然就业难,那就自己去创业”。如今,大学生以自己掌握的知识、三三两两组成的小公司在一些校园和工业区内不断出现。无论是翻译、网页设计、快餐、快递、宠物医院或是网上商店,他们都有可能去涉猎。越来越多的毕业生对“市场就业”有了新的认识,他们开始以平常心态面对就业。艰难就业的历程和摔打使他们中的不少人认识到,只有文凭而缺乏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已越来越受到冷遇,面对人才供求关系的变化,调整心态,“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不失为毕业生应对就业压力的一种战略,也是一种有效的步骤性策略。

但不可否认,“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新就业理念在一定时期和程度上也曾受到了一些用人单位的质疑。一位国企人事部负责人表示,企业在招聘新员工方面要花费很大精力,在大量的求职简历中几经筛选,最后认定是合适人选了,才会发录用通知书。但有的大学生,签约时信誓旦旦说得好,可几个月后找到好工作了,掏出钱就毁约,弄得企业措手不及,浪费了人力、财力、物力不说,还给企业的正常工作带来了很多麻烦。有鉴于此,海尔集团因学生跳槽而不得不设防,他们一改以往的做法,以延长签约期来应对,其人力资源部主管孙先生说,海尔将对新进人才进行长达半年的严格培训,然后再竞聘上岗,他希望新人有较长时间的稳定期,给自己足够的适应期,也给单位较长的考察期,他们的就业协议从往年的一年一签改为三年一签。

新就业理念的建立总是需要一个过程,突破传统就业理念同样需要一个过程。现代社会人才流动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用人单位有选择人才的权利,毕业生也同样有选择个人更好发展空间的自由,这已经成了现今人才流动的一种社会共识。

人们都在积极地寻找能够最大限度发挥潜力的机会,频繁变换工作岗位便成了一种必然的选择。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人均一生职业流动达17次之多,而那时我国人均一生职业流动仅有1.7次。近两年,随着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就业形势的变化,人员流动也随之加快,职业流动相对上升了5次左右。某高校曾作过一次调查,调查显示,有85%的在校生打算就业时签约不超过3年,有近70%的人估计自己工作不满3年就要“跳槽”。[4]

在现行的劳动就业制度下,劳动者从一而终的就业制度早已打破,用人单位有用人自主权,劳动者也有择业自主权,用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与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依法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为劳动者重新择业提供了一些便利。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就业理念,一些用人单位多多少少已经表示能够理解,他们对这一理念表示了极大的宽容,认为流动利人利己,只有环境好方能留住人心。就业市场本身就是双向选择,没有流动就没有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