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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规定情境?规定情境的具体内容

时间:2022-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外部创作上,创作的环境条件也是规定情境的一部分。

第三节 规定情境

一、什么是规定情境

规定情境就是剧作所提供的特定的情节、时代、事实、事件,剧作所发生的时间、地点、生活环境、事件发生的前提、角色的一切情况、人物特定的关系,导演与演员对于剧本的理解和补充等,是导演与演员在内部创作上的依据。

在外部创作上,创作的环境条件也是规定情境的一部分。如导演对动作的设计、演员的表演、布景、服装、道具、照明及录音音响的要求等。总之,导演、演员创作时的一切可能与局限及所要注意的一切创作条件统统是规定情境。规定情境不仅在演员的创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导演的创作中它也是需时刻铭记在心的创作依据。

但我们一般谈到的“规定情境”是指演员创作的内部条件。

这一切情境和条件形成了导演、演员创作的前提或者说是根据——从内部体验角色的根据和从外部体现角色的可能条件。

二、规定情境的具体内容

研究掌握规定情境就是要弄清楚:是什么人?发生了什么事?事情发生在何时何地?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牵涉什么人?不同人物的关联程度……影视演员讲“上一个镜头”在干什么,这里讲的不只是技术衔接的问题,更主要的是作为人物的心理依据、人物的整体感觉。

1.是什么人

这里包含了角色的年龄、职业、经历、爱好等。在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创作体系中有编写“角色自传”这样一个准备的创作手段——它要求演员依据剧本发挥自己的想象编写出与剧本有关部分的角色经历的自传。“角色自传”的做法虽然略显老套古板,但它的确比囫囵吞枣似的大体想一想角色的经历要来得确切和具体,它也是强制演员在进入具体的表演创作之前发挥想象,在角色的规定情境上下工夫的很好的手段。所以,有的导演就要求演员一定要写“角色自传”,许多老演员就有写“角色自传”的创作习惯。

不同的人生经历会造就不同的人物性格,对事件的态度就不同,采取的行动也不同。“听其言,观其行,知其人,晓其事”,角色与其行为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因而,刻画与塑造角色的前提是知晓角色的一切前史——他是什么人。

2.发生了什么事

事件的独特性与合理性是一部戏好坏与否的关键。说来说去还是那句老话:“剧本,剧本,一剧之本。”在常规故事片的创作中,创作的要点还是讲故事,所以正如前人所言:第一要有一个好故事,第二要有一个好故事,第三还是要有一个好故事。故事是由事件构成的,事件是故事的单元。我们既然明白了事件在剧作中的重要性,作为演员——表现事件的主体,明了事件的原委、事件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就是角色在事件中行动的依据和要着力表现的目的。演员也只有弄清“发生了什么事”,才能将事件恰如其分地表现出来。在一些制作粗糙的影视剧创作中,我们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游离在戏外的群众演员,究其原因除技巧的缺憾和没有进入规定情境外,就是他们根本没有知晓此时此刻发生了什么事。在这一点上,副导演或导演是需要负责任的,他没有在给群众演员讲清发生的事件上下工夫。许多导演斥责群众演员:“别笑了!”与其如此,倒不如静下心来给大家讲讲发生了的事件。在导演创作中叙事不畅或根本不通的症结所在是对事件及事件在剧作中的地位没有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应该用多少笔墨?用什么手法来表现它?这是导演创作的根本功力,也只有在对事件认知的基础上他们才能指导演员在角色创作上采取正确的行动。

演员研究了事件发生的原因及变化,趋向及后果,才能根据人物的动作找到角色的感觉,才能产生正确的行动。举一个有趣的例子:京剧名家杨小楼先生一次在戏院里看一位后辈演《长坂坡》,青年演员饰演的赵子龙大战曹兵,摸爬滚打,上下翻飞,颇为卖力,戏后大汗淋漓的后生请杨小楼指点,杨先生轻声说道:“功夫不错,就是忘了赵云怀里还有一个阿斗呢!”这是多么精辟的指点。赵子龙长坂坡“七进七出”的一切动作就是为了救幼主阿斗,缺少了对于规定情境中事件详尽的研究、判断与感知,事件及人物的表现是不会准确的。

3.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所处的时间地点)

不同的时间地点(环境)人们有着不同的自我感觉。

时间对于人们的行动有着很大的影响,早、中、晚,春、夏、秋、冬,人的自我感觉是不一样的。例如,表现一位老人、一位心脏病患者……艺术上的时间和季节往往被用来烘托人物的心理和调节影片的情绪节奏。导演与演员的创作,要紧紧地依附在艺术的时间上来进行。例如影片《邻居》中刘力行的搬家就是在清晨,老人面对翻找出的老伴儿的遗像,思念之情油然而生……清晨的清冷烘托了这一气氛。又如影片《沙鸥》中沙鸥失败以后在雨窗后面的那张脸,雨——心中的眼泪,不讲自明。还有日本影片《楢山节考》结尾的白雪,严冬的雪山。这一时间处理是导演依据剧本对影片主题的升华,同样为演员的行动(老太太的死,儿子返回山顶)提供了行为的依据。同时影片的主题与人物在皑皑白雪下的画面达到了完美的契合。

地点和时间有着一样重要的作用。人在不同的地点有着不同的自我感觉,会产生不同的行动。教室、法庭、掩体内、大海边……导演及演员要在创作中表达更为生动有力的时间与地点上生发出的想法与行动。

4.要干什么(目的与动作)

目的,即动作的意义。只有有目的的动作才有意义,这是从演员表演的意义上来讲的。在表演和导演的设计上还有一些非目的性的“下意识的”动作设计应做何解释?笔者认为此类动作属于导演或演员在表现层面的设计。非目的性的动作——状态式的人物表现也是非常规电影在意义层面表现的主要手法之一。我们还是来谈有目的的动作,在常规电影的表演创作中导演及演员对角色行为的设计都是需要有目的的。一般的人物动作要达成的目的是很容易理解的,但有些特殊的情况,例如,人物“毫无目的地闲逛”,“在旷野中狂奔,不知所向”,在这种看似毫无目的性的动作设计,演员或角色的行为真的没有目的吗?答案是有。“闲逛”可看成一种消磨或疏解,“狂奔”则可表现发泄或自虐。所以目的不一定是一目了然的,目的应从角色的心理寻找。

这里有一个极端的例子:北京人艺有一出戏《李国瑞》,是写延安大生产时期改造“解放兵”(原为国民党兵被俘后穿上了八路军军装的)。饰演李国瑞的刁光覃先生一出场就是表现李国瑞游手好闲地装病在窑洞里不去干活,这段戏的演员事件是“无聊”——好长的一个段落,他遛来遛去推了几下纺车,吃了一个柿子……导演要表现角色游手好闲、无聊的目的是很清晰的,但演员不能把“无聊”作为动作的目的。在活跃的内心独白之后,动作是“去摇摇纺车”——摇纺车才是动作的目的,吃柿子也是动作的目的……所以动作有大有小,目的也同样有大有小。

在谈到演员对于目的的意识上,笔者特别要强调:演员在目的的指引下要着重第一层面——表层动作的表演,过分地强调动作的目的与表现就是“揭示性”的表演,它是十分令人生厌的、直指意义的、非生活化的表演。

5.人物的特定关系

“写戏写规定情境,演戏演人物关系,表演的关键在判断。”这话是有一定道理的。要演好戏,就要在人物关系上下工夫。特定的人物关系是特定的规定情境中的重要部分,大量的戏就出在人物关系的挖掘和处理上。例如美国影片《金色池塘》中的几对人物关系:老夫妇、父亲与女儿、母亲与女儿、老人与小孩……从广义上讲,这部戏就是在人物关系的延伸上创作的。只有准确地对人物关系进行挖掘与表现,人物关系中丰厚的“幕前戏”才得以在戏中发展,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才是活生生的人。事件在人物关系中展开,性格在人物关系中塑造,同样,戏剧的铺陈、冲突、高潮、结局都是离不开人物关系的。人物关系的独特性也是戏剧独特性的重要构成,它提供了演员创作具有鲜明个性形象的可能。

三、规定情境在导演手中

1.处理戏和指导演员的需要

导演的创作时时刻刻离不开规定情境,导演对于演员的指导有赖于对规定情境的深入研究及独到的深刻理解。只有做到这一点,导演才能立于指导的地位,才能启发和指正演员的表演。

一个导演对于规定情境的研究和在一部戏中如何调动规定情境十分重要,导演只有深入地研究规定情境并“先人一步”地“占领有利地形”,演员与观众才会信服。

2.规定情境也是导演要着力刻画的内容

规定情境除了是导演指导创作的依据以外,还是导演要着力刻画的内容。只有在很好地交代、表现、刻画和渲染了剧作规定情境的前提下,才有可能进行深入的人物心理描绘和人物性格塑造,规定情境的渲染与刻画是展开戏剧情境、塑造人物的基础。创造一个所讲故事相对应的情境氛围,使观众从直接的视听刺激感受上升到情绪的累积,在这种情绪的控制下,一切艺术作为都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观众的欣赏活动是从规定情境的认识上开始的,所以,首先要让观众进入规定情境是每一位导演工作的第一步骤,没有规定情境的生动再现就不可能达到导演的创作目的。规定情境的刻画就是如此重要。

例如,在由莎士比亚的名剧改编的英国影片《王子复仇记》中,全片的结尾高潮戏——有奥菲丽娅的死、奥菲丽娅的兄长听信谗言一心要杀死王子、开了剑刃的涂了毒液的剑,同时,王子誓言要为父王报仇,紧跟在王子身后的是篡位叔王的那杯毒酒——如此复杂尖锐的规定情境为一出紧扣人心的好戏拉开了大幕。在如此规定情境的促动下,人物的每一个动作、情节的每一个进展都会使观众惴惴不安,甚至在戏中每一次剑尖的颤动都会牵动人们的心弦。

又如在《火烧圆明园》、《垂帘听政》这两部影片的24本胶片中,全片的开头就用了整整的一本(10分钟)来渲染描绘同治皇帝的登基大典。正是由于用了充足的笔墨表现故事事件所处的时代、环境地点,使观众一下子就沉浸在清朝历史氛围里了,这样就为人物的出场及行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仅从以上几例就足以说明,规定情境不仅是导演指导演员的依据,还是导演创作的依据和要着力刻画渲染的内容。

在此还需提一下布莱希特的“间离效果论”。此理论在规定情境这点上正是反其道而行之的。它主张观众要绝对的清醒,反对进入情境;观众要在清醒的前提下去观察、分析、判断,从意义层面去理会创作者的创作意图。它主张在艺术的实践中使用种种手段来阻断或打破演员、观众的“投入”,力图在理性上完成。这是它完成艺术体现和审美过程的特性。但要说明一点,在塑造人物、服装、布景、导演的创作等方面,它还是逃脱不开规定情境的制约,只是在完成上不一样罢了。

规定情境是生活的写照,要运用好艺术创作的“规定情境”就要深入社会与生活,不断地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去体味生活,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地理解与表现作品中那具有个性的用于艺术表现的规定情境,并尽可能地去用想象丰富它。这是从事一切艺术活动的规律。

规定情境对于演员,对于角色,就好像土壤、阳光、水对于花朵一样,缺少了规定情境,再好的种子也无法发芽生长。正确深入地理解、挖掘规定情境是使创作深化,使演员建立信念,进而产生行动的有效方法,也是演好一个角色,生发创作想象,处理好一部戏的重要环节。不断地抓住规定情境及它的变化(注意戏剧进行中的规定情境是不断变化着的),使角色的思想、情感、人物关系、行动产生相应的变化,这样才能使角色的内心充实,有变化,才能形成动作线。

对于导演来说,深入细致地阐明规定情境是启发演员的有效方法之一。一般来讲,表演的不真实、不可信、缺乏活力的根本弊病在于对规定情境的开掘和感受不够或不准确,导演就是要在此时以正确的启发使演员回到剧作所需要的规定情境中来。导演就是一个制造情境的人,要用自己的情境想象包容所指挥的一切,努力地描绘情境,渲染情境,很好地控制住拍摄现场的情境氛围,进而在完成片中调控观众的心理情绪来完成创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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