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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情境定义

时间:2022-09-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行为和意识之间,在意识、潜意识和无意识之间还存在着一个“中介”场所,这个“中介”场所才融汇意识、潜意识和无意识,成为发动行为的直接动力。文化社会学研究始于泰勒。它意指人类的社会相互作用是以表意象征为基础,这种观点把表意象征符号看作是研究的中心。这一倾向接受了“图象人”思想,“即认为表意象征属于具有塑造信仰和价值的力量,因而影响了行为”。

面具是吸引人的表达方式,是极少的情感回声,同时又是忠实可信的,谨慎的和至关重要的。与空气接触的有机物必须获得一层表皮,表皮并非心脏这一点并不对表皮的否定;然而,有些哲学家仿佛对不表示事物的形象,不表示感情的词语表示愤慨。词与形象均如外壳,与它的所覆盖的实体一样,都是自然的组成部分,不过更适于视觉、更易于观测罢了。我不想说,实体因现象的缘故而存在,或激情因诗与美的缘故而存在。自然界中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别的什么事物而产生的;所有这些相面与产物同样都涉入存在领域……

——乔治·桑塔耶纳

格式塔心理学关于“场”概念的引用,如果我们还把它视为生搬硬套的话,那么弗氏对“第三种无意识”的直觉已透露出了一种信息,那就是人的行为往往并不是意识直接支配的产物,也不是(经典意义上的)无意识直接支配的产物。在行为和意识之间,在意识、潜意识和无意识之间还存在着一个“中介”场所,这个“中介”场所才融汇意识、潜意识和无意识,成为发动行为的直接动力。在弗氏的直觉中,这个“中介场所”被看成是“第三种无意识”。然而“无意识”相对弗氏来讲,是非文化的东西,而人作为文化的创造者和文化的产物,他们的行为并不完全受动于非文化的生物性因素,这就是说,非文化的生物性因素支配和影响、制约人的行为则必须融于文化的因素之中,染色于文化之后才能作用于人的行为。这一生存事实至少表明两点:第一,弗氏的“第三种无意识”语言并不有准确地表达他所直觉到的那个东西,弗氏之用“第三种无意识”称谓之,是因为他作为一个无意识理论的心理学大师的既有思维习惯和其惯有的语言表达系统的惯性使之然。第二,“第三种无意识”揭示了这一“中介”的存在,却并没有准确地表达这一“中介”的实质,那么这一“中介”的实质到底是什么?弗氏之所以没有准确地把握,并尽力地回避此一精神现象,尚在于他没有获得正确、深入把握这一“中介”的角度,倒是现代文化社会学的探索寻找到了这一途径。

文化社会学研究始于泰勒。1871年泰勒从文化人类学角度把“文化”定义为“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包括作为社会成员而获得的其他任何能力、习惯的综合体”时,就大体勾勒出了社会文化的基本组成要素,是其规范、价值、信仰和表意符号。近几十年来,文化社会学对这四个因素关注的侧重点有所变化,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文化社会学的研究重点都相对集中于由人们所信奉的价值观念而产生的规范,其较新的趋势则集中于作为表现其基本信仰的表意象征符号。这种演变大致经历了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文化是社会的反映。这是美国战后十年社会学努力研究的成果,这一观点非常重视价值和规范,在这一观点的支撑下,交换论者、功能论者和冲突论者都围绕“文化的表意因素是如何被看成反映社会的”而进行,并各自都找到了各自的位置。第二种观点,文化即是“图象人”。它意指人类的社会相互作用是以表意象征为基础,这种观点把表意象征符号看作是研究的中心。第三种观点,文化是“被控的准则”。这一倾向接受了“图象人”思想,“即认为表意象征属于具有塑造信仰和价值的力量,因而影响了行为”。然而,这些学者认为,文化准则之受到控制,有时是有意识的,有时是偶然的,为的是维持或改变社会中各种不同集团的权力,这种文化社会学观点把对象征符号的控制看作是为了狭隘的阶级目的。因此,它相当注重于研究象征符号传播的机理和象征符号本身的内容。第四种观点,认为文化是被生产。它侧重于探究象征符号产生的过程以及描绘人有意识地创造象征符号的特殊环境。

文化社会学的发展方向给我们勾勒了一个十分有意味的前景,那就是:(1)文化始于符号而终于符号;(2)社会是文化的生产和呈现场所,社会的本来状貌是符号化的;(3)文化(即符号)之于人是一种表意象征体系;文化是一个被生产的过程,这一生产过程实质上是在生产着属人的表意象征体系。那么接下的问题是:第一,这个属人的“意”是怎样在生产过程中被象征化的?第二,人为什么要把属自己的“意”象征化并体系化?第三,人的“意”是什么?人的“意”是如何产生的?第四,人把己意象征化和体系化的直接动力是什么?第五,人在把己意象征化的过程中获得了什么?在这五个问题中,第五个问题是最表层的,因而也是最先引起社会学家们关注的问题。社会学家帕克指出:“人这个词,最初的含义是一种面具,这也许并不是历史的偶然,而是对下述事实的供认,每一个人总是并处处都或多或少地在扮演一种角色……正是在这些角色中,我们互相认识,正是在这些角色中,我们认识了我们自己。”[22]他继而指出:“在某种意义上,并就这种面具体现了我们对自己所形成的观念,我们不断努力奉行的角色——来说,这种面具是我们更真实的自我,我们要想成为自我。最终,我们对我们自己的角色的观念成了第二天性,成为我们人格中的主要部分,我们作为个体来到世上,获得性格并成为人。”[23]

从帕克的论述中我们发现,这个问题实质上是与第二个问题紧密联系起来的,即人在把自己的“意”象征体系化(符号化)的过程中,获得了“面具”和“角色”。而这“面具”和“角色”的获得,恰恰是人为着使自己的性格成为“人”,即人把“己意”象征化的过程就是他作为人的性格及其全部涵义的获得。不仅仅是如此,而且获得了人作为认识自我和认识他人(同类)的途径、方式,表意象征化的生产过程就是人企图认识自我和同类的可能性和现实性的获得过程。因此,从深层的意义上来讲,人的生存并不是本能对环境的适应,而是对象征化的符号的创造和依赖,离开了对象征化的符号运用的依赖和创造,人类就无法适应环境以求生存。

那么,人是通过怎样的途径、手段来把己意加以象征化、体系化、符号化,并从而使自己成为“人”的呢?形象互动论文化社会学派认为,这是人(社会)的互动。形象互动论学派认为,社会学研究的中心问题不应该是个体人格,也不应该是抽象的社会结构,而应是在社会互动和交往过程中的个人,因为社会是由相互作用(互动)着的个人组成,人类及其所创造的社会的最本质的特征必须是从人使用符号(形象)表达彼此、客体、思想以及各种生活体验的特殊能力中才能得以确定。形象互动论的奠基者之一查尔斯·霍顿·库利形象地指出,所谓“自我”就是“镜中之我”,他认为,如果要问我是什么,除非照一照镜子,是镜子告诉我,我是什么样子。在社会互动中,他人即是镜子,只有在与他人的互动中,我才有了自我。库利把“镜中之我”归纳为三个方面:(1)我所想象的,我在别人面前的形象;(2)我所想象的,别人对我的评价;(3)由上述两方面引出的某种自我感觉(如屈辱、自豪等)。因此,“自我”产生于社会互动的过程,并积淀于个人的意识之中。而形象互动论的另一位先驱威廉·詹姆斯则把自我区分为“主观我”和“客观我”,指出自我并非一个固定静止的结构,而是一个往返的过程。“主观我”是互动过程中的客观我在个体意识中的反映;“客观我”是主观我在互动过程中寻求的对象。因此,自我是自己和自己的反思过程和对话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他预知他要确认的行为,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他必须对自己以及客观情境有了一定的理解之后,经过反复思索后才作出决定。而欧文·考夫曼则通过更进一步研究指出,这种“互动”过程的具体途径恰恰是一种戏剧表演运动,人的自我呈现,人的自我确定恰恰是一种求表演的艺术,这来源于莎士比亚的启发,他说:

全世界是一个舞台,

所有的男女都是演员。

他们有各自的进口与出口,

一个人在一生中扮演许多角色。

在这个舞台上,戏剧表演的一切条件构成了其表演的全部可能性和现实性,这条件即是表演所需要的一切符号的总和。如家具、装饰品、摆设、空间、时间流程等舞台的前台布置和舞台道具,如官职、地位、标志、服饰、性别、年龄、种族特征、身材、外貌、仪表、言谈方式、面部表情、躯体姿态等等个人前台条件等。而他的“舞台设置”恰恰属于他作为社会互动的个体“情景定义情景定义”。所谓“情景定义情景定义”,即对于条件、状况和态度意识的比较清楚的概念(威廉·托马斯)。这里的条件、状况和态度意识,既可以是客观存在的对象,又可以是不客观不存在的对象,是人赋予它的意义。因为任何人的行动都是根据他对外界的解释并由此得到的意义而采取行为的。因此哪怕对象是不客观、不存在的,只要人赋予以它某种意义,行动也就会随之产生效果,“杯弓蛇影”的典故就说明这个道理。由此不难看出,“情景定义情景定义”来源于主观经验因素,正如托马斯所指出的那样,如果人们把某种情景定义情景定义为真实的话,那么这一情景就具有真实的效果,但它必须介于客观环境(或者说情景)与行为反映之间,并在人类社会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由于每个个体的生活经验和认知水平、文化修养都不尽相同,因此,每个个体的情景定义情景定义也不尽相同,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因此,人在社会化的互动性生存运动中要能相互识别对方,预期对方的反映并企求控制对方。就需要相互了解对方独特的情景定义情景定义,否则就很难理解他人行为中的符号意义。

由此不难看出,“情景定义情景定义”才是个体之“意”的产生、获得和在社会互动中加以象征化的最终来源和现实动力,而互动化的舞台表演(生存、生活,行为)则只是实现其行为的途径,但它却同样直接受动于他的情景定义情景定义并归宿于他的情景定义情景定义。个体行为的情景定义情景定义是破译个体行为的符号意义的密码部,情景定义情景定义使人的行为的“许多关键的真相存在于互动的时间场合之外或隐于其内”,情景定义情景定义既是人的行为(舞台表演)场合之外的发动因素和控制因素,又是人的行为本身(隐匿其中)的符号意义或解释行为符号的解释因素。

现在我们换一种角度并以此换一种表述方式来表述文化社会学的互动理论。在文化社会学那里,人是文化的人,这文化即是人的第二天性:面具角色。由于人的面具性、角色化,所以人是符号化的。人之使自己面具和角色化,是因为自我生存的他人性,任何个体的现实生存都必须置于他人的审视视野中,因此人的面具和角色化是保护自我生存的基本手段和方式。然而他人的视野同样是为着自我的保存而指向对方的面具和角色本身,从而期望获得真正窥视对方的满足,这样,在面具和角色化的表演中,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互动的目的是企图控制对方或引导对方,而这种控制和引导都是以符号(或者说符号化的行动)为直接的手段、媒介、途径的。但在个体的社会互动(相互表演)中,要达到控制或导引对方(即把一种权力强加给对方)就必须先掌握对方的舞台表演行为的“情景定义情景定义”(即互动符号意义的滋生和破译的场)是什么。

这就是文化社会学中的形象互动论的基本内容。当我们从生存语义场角度来观照这一文化社会学理论,将有什么启示呢?至少说明如下四点:第一,人的面具和角色的获得本身就是一种生存权力的获得,或者说人的生存权力是以符号(面具和角色、舞台布景)为形式显现的。第二,人运用或创造这一符号化的权力是维护自我生存和维持自我与他人之间的生存关系。第三,在生存权力的抽象符号化中,人与人的真实性被隐匿其内或隐蔽其外,这样导致了人的难以理解和沟通;难以沟通和理解恰恰构成了人的第二天性和本分,即角色化和面具化生存。第四,滋生人的生存权力并使其符号化的现实动力,恰恰是其行为之外的某种东西,这种东西被叫做“情景定义情景定义”,它主要源于人求生存的主观经验,以及这种经验对象于客体对象以构成的一种现实时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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