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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原理:完全垄断市场中价格和产量的决定

时间:2022-10-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全世界超过90%的个人电脑使用的是微软的视窗操作系统。完全垄断行业只有一个供给者。这是一条向下倾斜的曲线,垄断者只能通过降低价格来增加销售量。表6-3所示是一个假设的完全垄断企业的价格和收益表。垄断企业的价格是其产量的一个递减函数。这不同于竞争企业,垄断者每多出售一单位的产品都将导致其价格有所下降。从总收益、边际收益、价格、产量及需求

没有替代品的某种产品的生产,由唯一的厂商生产。

(1) 行业中只有一个厂商,企业就是行业;

(2) 不存在可替代的商品;

(3) 新厂商不能进入该行业;

(4) 商品价格和数量完全由厂商决定,并也因此使自己利润最大化;

(5) 在不同的销售条件下,实行不同的价格,即实行差别定价。

(1)对重要投入要素的独控。例如deBeers钻石公司几乎控制了全世界钻石原料的供应。虽然现在人造钻石的品质有时甚至可以骗过有经验的珠宝商的眼睛,但对很多人来说,对一颗天地自然孕育的石头的偏爱并不简单意味着更大的硬度和折光度,他们就想要天然钻石,而deBeers公司能满足他们的需求。

对于关键投入要素的独控并不能永远保证垄断力量。对天然钻石的偏好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一直以来天然钻石总是比人造钻石品质上乘,假如有一天两者之间的差距消失了,这种偏好的基础也就不再存在,那么控制天然钻石供应的deBeers公司也就不会再拥有垄断力量。创新总是不断进行的,今天能够形成垄断的关键要素,到了明天也许就过时了。

(2)规模经济。当长期成本曲线向下倾斜时(要素价格不变),满足市场需求最廉价的方式便是将生产集中于一家企业进行。也就是说,一种产品的市场需求由一家企业来满足时,成本最低,把这种情况叫作自然垄断。如当地电信服务的提供,常被看成自然垄断的例子。

(3)专利权。世界上多数国家都通过专利制度保护发明创新,一项专利赋予其拥有者独占所有相关交易受益的权利,因此形成的垄断往往导致高价,但同时专利权又促进了发明与创新。

(4)网络经济(network economy)。在许多市场的需求一方,当一种产品的使用者越来越多的时候,它会自我增值[1]。微软的视窗操作系统正是靠强有力的网络经济的作用才获得了今天独占鳌头的市场地位。微软最初的销售优势使得软件开发商倾向于编写视窗格式的软件,现在,视窗格式的软件总量要大大高于其他操作系统格式的软件。虽然很多苹果电脑的用户认为他们的系统更优越,但这种软件鸿沟的确让人们在更多的情况下选择视窗。目前,全世界超过90%的个人电脑使用的是微软的视窗操作系统。这也许还算不上纯粹的垄断,但是已经非常接近了。

(5)政府特许经营。在许多市场上,一个国家的法律只允许一家企业进行经营活动。

五大因素中最能解释长期存在的垄断的还是规模经济。生产工艺会不断创新,这使得对重要投入要素的独控只能保证暂时的垄断,专利权本身就是有时限的,网络经济一旦确立起来,就可以向规模经济一样,形成自然垄断。严格地说,网络经济是通过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而作用于市场需求方面的,但它也可以理解为产品的一种特性而作用于供给方。产品的销售规模越大,这一特性的影响力越大,即在任一给定的产品质量水平下,受益于网络经济的产品的生产成本都会随着销售量的增加而降低。这样看来,网络经济仅仅是规模经济的另一种形式而已。政府颁发的许可证也许有效期长一些,但很多许可证本身就是规模经济的体现,而规模经济在任何时候都会导致垄断。

完全垄断行业只有一个供给者。因此,完全垄断行业的需求曲线就是完全垄断企业的需求曲线。这是一条向下倾斜的曲线,垄断者只能通过降低价格来增加销售量。

表6-3所示是一个假设的完全垄断企业的价格和收益表。设企业的需求曲线为P=12-Q,P是价格,Q是产销量。垄断企业的价格是其产量的一个递减函数。这不同于竞争企业,垄断者每多出售一单位的产品都将导致其价格有所下降。如产量从3单位增加到4单位时,价格从9美元下降到了8美元。总收益TR是价格与产量的乘积,从表中可以看出,它随着产量的扩大先增加后减少,在产量为6单位时达到最大为36美元。企业的平均收益AR即每单位产出的收益等于价格:AR=P•Q/Q=P,也就是说,企业的需求曲线就是它的平均收益曲线。对垄断者而言,随着产出的增加,它的平均收益在递减。边际收益MR是追加销售1单位的商品所增加的总收益。当出售2个单位的商品时,每个单位商品的售价是10美元,总收益为20美元,再增加1单位的商品销售,即出售3单位的商品时,每个单位的商品售价下降为9美元,总收益为27美元,边际收益(在增加第3单位商品出售时)为27-20=7美元。与完全竞争企业不同,它小于单价9美元。这是因为,当垄断者要使产量从2单位增加到3单位时,价格水平从10美元下降到9美元;这样虽然追加出售一单位的商品可获得9美元的收益,但原来2单位的商品都需按9美元出售,而不是原来的10美元。这就使垄断者在这2单位的商品上每单位损失1美元,其总收益的增量,或边际收益为9-1×2=7美元。

表6-3 某厂商的价格和产量

注:表中的边际收益给出两种近似:MR1是较差近似,它用“TRQ+1-TRQ”之差作为“产量=Q+1”时的边际收益;边际收益较好近似是MR2的数值,它是在需求函数为“P=12-Q”时,根据边际收益函数“MR=12-2Q”求出的。图6-11是根据MR2的数据画出的。

在表6-3中,为什么产量在6单位时总收益为最大呢? 这是因为,总收益是产品价格与产量的乘积,在产量扩大过程中,价格在下降,因而总收益是增是减,取决于产量增加幅度(比率)是大于还是小于价格的减幅,即Δ Q/Q的绝对值是大于还是小于ΔP/P的绝对值,若|ΔQ/Q|>|ΔP/P|,则总收益增加,否则,总收益减少。从绝对值看,若|ΔQ/Q|>|ΔP/P|,即。可见,|E|>1时,销售总收益随价格下降而增加,随价格上升而减少;|E|<1时,情况则相反;|E|=1时,总收益与价格变动无关,这种关系可用图6-11表示。

图6-11 边际收益、总收入与需求弹性

价格变动时,总收益是增是减,实际上是边际收益大于零,还是小于零的问题,|E|>1时,总收益随价格下降而增加,即边际收益大于零;|E|<1时,总收益随价格下降而减少,即边际收益小于零。可见,边际收益和需求的价格弹性是有关系的。这种关系可以写成:

MR=P(1-1/|E|)

价格、边际收益和需求弹性两者的关系,可以用几何图形方法证明,也可以用数学推导来证明。如何证明,留给读者自己解决。

从总收益、边际收益、价格、产量及需求弹性这些变量的相互关系中可以看出,尽管垄断厂商可以决定价格,但并不是说它可以任意把产品价格抬高。当价格定得过高时,销售量可能会变得很小,从而使总收益很小。而且,即使垄断厂商的产品与别的厂商的产品有很大差别,如果定价过高,消费者依然会寻找替代品,这不利于垄断产品销售。还有,政府也会加强对垄断产品生产和定价的管理,这在下面还要讲到。

在短期,垄断企业和完全竞争企业一样,为了谋求最大利润,必须遵循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原则来确定产量和价格。

图6-12 完全垄断厂商的MR和MC线

如果垄断企业的成本状况与其他企业一致,如图6-12所示,随着产量的增加,它的边际成本逐渐增加,而边际收益逐渐变小。当边际成本曲线与边际收益曲线相交时,垄断企业的均衡产量就决定在Q1的水平。我们可以对此进行考证,在Q1的左侧如Q2的产量上MR>MC,即增加单位产出的边际收益大于其边际成本,那么增加单位产量的总收益的上升幅度就大于总成本的上升幅度,企业利润就会增加,企业将继续扩大其产量。如果在Q3的产量上,MR<MC,即多生产一单位的产品企业利润就会下降,企业必定选择减少其产量。因此,均衡产量就在MR=MC处决定。

与竞争企业不同,垄断企业价格水平并不是按MR=MC=P来确定的。对于垄断企业,如图6-13(a)所示,它将按需求曲线上对应于产量Q1的价格水平P1来确定其销售价格。这时价格不仅超过了边际成本MC,即E点,而且还超过了平均成本,即H点,平均成本为G,价格为P1。长方形P1GHF即(P1-AC)Q就表示垄断者的垄断利润,或称超额利润。因为企业经营的正常利润已包含在平均成本之中,超过平均成本的部分即为超额利润。

图6-13 垄断厂商短期均衡盈利和亏损的两种情况

垄断企业有三个方面不同于其他企业:

第一,垄断产量按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或称由边际原则来决定。由于边际成本为正值,故均衡产量处的边际收益也为正值,MR=MC>0。依据前面的分析就可得出,垄断企业总在需求弹性大于1处生产。换句话说,垄断企业不会在需求弹性不足之处生产,因为需求弹性不足时,边际收益为负值。

第二,在短期,垄断企业能否盈利,取决于其销售价格与平均成本的大小。如果无利可图,垄断企业就可能停业。如图6-13所示,表示了垄断企业短期盈利和亏损的两种情况。图(a)是盈利的情况,垄断者获得超额利润;图(b)是亏损的情况,垄断价格P1低于其平均成本G。在这种情况一下,垄断企业是否还会继续生产? 这就要看价格水平是否超过它的平均可变成本AVC。当然,这是一种理论上的分析。事实上,由于垄断厂商控制了市场和价格,因此,即使短期内会出现亏损,但长期内厂商总会设法把价格提高到平均可变成本之上。能获得垄断利润是一种通常情况,也是厂商之所以要维持垄断地位的基本动力。

第三,垄断势力(monopoly power ) 可以用价格超出其边际收益(或边际成本)的大小来衡度。它也是垄断企业对其价格的控制程度的一种指标。价格高出其边际成本越多,表明垄断势力就越大。垄断势力可用P-MC来测量,也可用P/MC来测量,可推导出:

这样,需求弹性越大时,垄断势力就越小。对于完全竞争的企业,它是价格的接受者,它的需求弹性无限大,价格等于它的边际成本,因而市场不存在垄断势力。反过来说,需求弹性越小的市场,垄断势力就越大。

垄断企业是价格的制定者。在以上分析中,我们都假定垄断者对所有购买者制定一个单一价格。但在现实生活中,垄断者为获得更大利润,它会对不同的市场和不同的消费者实行价格歧视(price discrimination)或称差别定价。所谓价格歧视,是指垄断者在同一时间内对有相同成本的产品向不同的购买者收取不同的价格;或是对不同成本的产品向不同的购买者收取相同的价格。具体有三种表现:一是垄断者可以对市场进行分割(market segmentation),对不同团体的顾客收取不同的价格,如根据顾客的类别定价,对军人、妇女、儿童实行优惠等;二是对给定的消费者,依据其购买数量的多少来确定价格水平,这称为多重价格(multi-part pricing),如根据产品销量定价,对成批购买者实行优惠;三是一种极端的例子,即垄断者对每一个消费者所购买的每一单位的产品分别定价,这称为完全差别定价(perfect discrimination pricing)。下面对前两种情况说明。

市场分割的价格歧视,又称为三级价格歧视 (third-degree price discrimination)。它指垄断者把不同类型的购买者分割开来,形成各子市场,然后把总销量分配到各个子市场出售,根据各子市场的需求价格弹性分别制定不同的销售价格。例如,我们可以假定,垄断者可以把消费者分为两类,正如航空公司可以在一条飞机航线上,把它的乘客划分为公务乘客和旅游休假乘客,然后对这两类乘客分别制定不同的价格。要实现市场分割,需有两个条件:第一,垄断者能够把不同市场或市场的各个部分有效地分割开来。否则,不仅全部顾客会集中于低价市场进行采购,而且低价市场的顾客很可能会将低价购得的产品转向高价市场进行出售。第二,各子市场或消费团体,必须具有不同的需求价格弹性。如果两个市场的需求弹性相同,价格歧视就不会存在。只有需求弹性不同时,垄断者才能在需求弹性较大的市场制定较低的价格(因为定价过高,消费者就不买了)。在需求弹性较小的市场制定较高的价格(因为即使价格高些,消费者也不得不购买)。在飞机航线的例子中,对公务乘客(需求弹性不足)就可收费高一些,而对休假的乘客收费可以低一些,因为对这部分需求弹性充足的乘客索取高价会使需求量较大幅度地下降。

依据不同需求弹性来定价的机制,可参看下面的例子。假定两个独立的市场,其平均收益函数或需求函数分别为AR1(Q1)、AR2(Q2);边际收益函数分别为MR1(Q1)、MR2(Q2)。Q1、Q2是两个市场的销售量,垄断企业的垄断产销量即为Q1=Q1+Q2,其边际成本函数为MC(Q)。

在Q的产量水平,如果两个市场的边际收益不相同的话,即MR1≠MR2,那么垄断者就会把产品从边际收益较低的市场转移到边际收益较高的市场出售,以实现利润最大化,最终结果将会使两个市场的边际收益均等。另外,企业根据利润最大化原则,又要求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这样,对于市场分割的垄断者,它的均衡条件为

MC(Q)=MR1(Q1)=MR2(Q2

其中,Q=Q1+Q2。把边际收益与需求弹性之间的关系式MR=P(1-1/|E|)代入以求均衡条件,得到:

其中,P1、P2分别是两个市场的销售价;E1、E2分别是两个市场的需求价格弹性。这样,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如果一个市场的需求弹性大于另一个市场的需求弹性,如|E1|>|E2|,具有较高需求弹性的市场会有较低的价格;反之,需求弹性较低的市场会有较高的价格。这就是垄断者可以在不同市场分别定价的原因。

垄断者通过分割市场以获取更多的利润,也可通过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假定在没有进行市场分割以前,某个垄断企业所面临的需求函数和成本函数分别为

P=100-4Q,  C=50+20Q

按照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原则,决定垄断企业的均衡产量Q:

MR=100-8Q=MC=20

得到Q=10。在需求曲线上对应于这个产量的价格水平P=60。

计算垄断者的利润:

π=PQ-C=60×10-(50+20×10)=350

这就是说,在未进行市场分割前,垄断者可以获得350美元的利润。它以60美元的价格出售10单位的产品。

如果垄断者可以把市场分为两个独立的市场,并假定在两个市场,它所面临的需求曲线分别为

P1=80-5q1

P2=180-20q2

成本函数为

C=50+20(q1+q2

按照市场分割的均衡条件:

MC=MR1=MR2

20=80-10q1=180-40q2

计算后可得两个市场的价格、产量及弹性:

Q1=6,p1=50, E1=1.67

Q2=4,p2=100, E2=1.25

垄断企业的利润π′为:

π′=p1q1+p2q2-c=50×6+100×4-[50+20×(6+4)]=450

这样,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到,第一,垄断者在进行市场分割后,10单位的产量分配到两个市场出售,在具有较高弹性的市场,制定较低的价格;在具有较低弹性的市场,制定较高的价格。与市场未分割之前比较,垄断者在市场分割后,可以以高于60美元的价格按100美元在市场Ⅱ中出售4单位的产品;同时以低于60美元的价格按50美元在市场Ⅰ中出售6单位的产品。这种产量与价格重新规定的结果就会增加其总收益P1Q1+P2Q2=700>60×10=600。第二,在成本相同的情况下,垄断者分割市场后利润就提高了100美元(π′-π=450-350)。进一步对市场的分割,如分为4个或8个,垄断者的利润还会进一步提高。这就是垄断者分割市场的目的。

图6-14 二级价格歧视

二级价格歧视(second-degree price discrimination )即上述的多重定价。它是指垄断者对某一特定的消费者,按其购买商品数的不同制定不同的价格,以此获利的一种方法。如图6-14所示,垄断企业为了鼓励顾客多消费,它规定购买量为Q1时,每单位产品价格为P1;购买量扩大为Q2时,单位价格可降到P2;购买量增加到Q3时,价格还可降到P3。这种定价方式与在Q3处实行单一价格P3相比,垄断者的利润会因此而增加。因为在实行单一价格P3时,总收益为P3Q3。实行差别价格后,销售Q1单位的产品,收益为P1Q1,扩大销售(Q2-Q1),收益为P2(Q2-Q1),继续增加销售(Q3-Q2),收益为P3(Q3-Q2),这样实行差别定价后的总收益即这三部分收益之和:P3Q3+(P2-P3)Q2+(P1-P2)Q1。如图6-14所示,它的总收益就增加了面积A加面积B的部分。很显然,这部分收益的增加是由于消费者在低产量时面临高价格而带来的,这也是垄断者对消费者的剥削。

通常认为,竞争与垄断相比,有更高的经济效率。完全竞争可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这一论断是基于在长期均衡下,谁也没有可能从交易中赚得额外收益。最后1单位产出对消费者的价值刚好等于生产这种产品所需资源的价值。从纯粹效率的角度看,完全价格歧视的垄断厂商与完全竞争厂商所形成的结果是相同的,区别就在于前者的收益全都以生产者剩余的形式存在,而后者的收益则都以消费者剩余的形式存在,垄断所导致的效率损失就在于不可能做到完全价格歧视,这种损失(如图6-15所示的△ABC的部分)叫作垄断的无谓损失(deadweight loss from monopoly)。

于是垄断使消费者受到了损失,在现实生活中,确实也存在这种现象。例如,一条街上如果只有一家餐馆,其饭菜价格由它说了算,服务差些,消费者都无可奈何。如果这条街上新开了几家餐馆,相互竞争,饭菜质量定会提高,偏高的价格也一定会降下来。因此,竞争会导致高效率,直到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境界。

然而,如果就此认为垄断就绝对不如完全竞争,那就错了。

首先,大企业垄断市场的局面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的优势,可以使产品价格下降而不是提高。大批量生产的企业与小批量生产的企业相比,成本更低,质量更稳定,这是众所周知的。

其次,技术进步的需要也许是垄断存在的一个更重要的理由。正如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得所说,经济发展的本质在于创新,而垄断实际上是资本主义经济技术创新的源泉。这是因为,投资于开发和研究常常有很大风险,只有大企业才能承担这种风险,才有能力筹措投资所需巨额资金。当然,它们必须有权力在一段时间内独享技术创新的成果,这就是专利权之所以成为导致垄断存在的一个重要因素。在熊彼得看来,垄断的缺陷——产量不足,完全可以通过用垄断利润来进行的研究与开发所带来的好处得到弥补。

图6-15 垄断造成的效率损失

图6-16 灯泡厂商的需求和边际收益曲线

例如,假设目前的灯泡寿命是1000小时,现在生产灯泡的垄断厂商有了新的技术,可以在单位成本不变的情况下生产出寿命10000小时的灯泡,垄断厂商会投产新的灯泡吗?

假设用一灯泡所能发光的小时数来衡量垄断厂商的产量,那么,如果生产目前产品的成本是发光1小时1.0元,新产品的成本就只有0.1元。在图6-16中,D代表了灯泡的市场需求曲线,MR代表了相应的边际收益曲线。

边际成本为每发光小时1.0元的原有灯泡的利润最大化的价格与产量分别是P1和Q1,对于边际成本为每发光小时0.1元的新产品来说,利润最大化的价格与产量分别为P2和Q2,生产原有产品垄断厂商可以获得的利润是矩形P1AFE的面积,生产新产品相应的利润是矩形P2BHG如图6-16所示,由于垄断厂商的利润水平变高了,所以存在生产新产品的激励。

可见,对垄断和竞争的利弊得失及功过是非问题,不能作过分简单的结论,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

注释

[1]Joseph Farrell and Garth Saloner. Standardization,Compatibility,and Innovation. Ran Journal of Economics,1985(16):70-83; M. L. Katz and Carl Shapiro. Systems Competition and Network Effects.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Spring,1994:9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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