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国家如何驾驭市场:国家与市场的永恒争论

国家如何驾驭市场:国家与市场的永恒争论

时间:2022-09-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尤其随着国家重商主义弊端的暴露,诸多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们表达出对国家的警觉防范和对自由市场的高度赞美,诸如大卫·李嘉图认为国家干预是经济危机的主要原因;托马斯·马尔萨斯和赫伯特·斯宾塞都赞成非干预政策的明智,坚信市场自我调节能力这一信念;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理论成为完全自由竞争思想的最经典表述。

一、国家与市场关系的不同历史阶段

(一)重商主义理论主导阶段。现代国家在形成过程中,出现了第一个经济学体系——重商主义。重商主义是一种“国家主义经济学”,由于现代国家是世俗化浪潮的产物,现代国家也自然流露出对物质利益的强烈兴趣,通过国家权力的强制运用来谋求物质财富的最大化增长,从而增强国家的经济和政治实力,管制型国家是其显著特征。现代国家大多数都是从重商主义政策开始强大起来的,这种重商主义的国家经济观念之主要表现有:“政府对资源实行部分控制,如占有国有土地,建立国有商业性机构;政府通过法律对私人产权施加某种限制、引导,使之服务于政府认定的国家利益;政府人为地依照某种理念设计某种特定的‘经济体制’,并对经济运行进行所谓的宏观管理;政府也会建立国家福利制度,通过税收为政府认为应当帮助的民众提供物质福利;现代政府也倾向于把国民本身视为一种资源,即从政策上将国民视为国民经济的生产要素,即‘劳动力’,因而,重商主义国家总会通过法律要求国民参与劳动。” [5]因此,现代国家通过国家重商主义政策,确实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国家的实力大为增强,人们享受的物质福利得到大大提升,也大大改观了传统国家下自然的市场秩序较为低下的物质财富生产能力之局面,从而大大提升了国家宏观决策的能力和加强了国家对经济管控的自信。“重商主义政府相信,自己有权通过对个人经济活动的控制、管理、引导,以实现某种确定的国家目标。但是,这种控制、管理、引导活动必然把经济活动过程中的不同个人置于法律上的不平等地位。换言之,重商主义国家结构中的政府,天然地具有践踏正义的倾向。” [6]斯密就是因为看到重商主义体制可能制造的不平等、不公平,针对这一根本性弊端他倡导“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开启了自由竞争体制的先河。因此,为了减少由于国家强制而导致的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现象,人们对重商主义体制提出的批评和修正就是国家不要过多地人为制定法律,走出管制型国家的困境。因为法律规则本身是来自于市场社会的自发演进过程,而不是由立法机构按照自己的意志制定,国家的作用应该更多的是把市场中形成的习俗惯例上升为法律规则,去执行法律。市场的无序竞争和丛林法则,的确需要国家成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对市场进行监管,但不是对私人和企业的经济性活动进行直接的强制性行政性干预,而应更多的是政策性引导和司法型治理。可见,从管制型国家走向司法型国家是现代国家演进的必然趋势。

(二)完全自由竞争理论主导阶段。在农业文明和封建社会士农工商的阶级排序,忽视甚至轻视商业贸易,而当现代国家进入重商主义阶段,又暴露出由于国家垄断资源所带来的不平等现象,进入到崇尚自由贸易的资本主义时代,运用市场交易的经济理论来解释一切成为一种时尚,市场地位凸显并占据主导。尤其随着国家重商主义弊端的暴露,诸多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们表达出对国家的警觉防范和对自由市场的高度赞美,诸如大卫·李嘉图认为国家干预是经济危机的主要原因;托马斯·马尔萨斯和赫伯特·斯宾塞都赞成非干预政策的明智,坚信市场自我调节能力这一信念;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理论成为完全自由竞争思想的最经典表述。在这些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眼里,最少的国家干预,最多的市场自由,就能很好地调动个人的主动性和社会的潜能,带来社会财富的增长和自发的社会秩序。然而,从商业资本家到工业资产阶级再到垄断托拉斯帝国的演进,不仅国内社会悬殊分化带来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两大阵营的尖锐对立和引发诸多的社会问题,而且国外矛盾也极其尖锐,各资本主义国家为了掠夺海外资源引发的军备竞赛和世界大战,给世界带来巨大的灾难。

(三)凯恩斯主义主导的阶段。凯恩斯主义理论就是对完全自由竞争理论的反叛,和对19世纪后期格林等人提出的国家干预的“新自由主义”(Newliberalism)的继承和发扬光大,它的最好实践者是“罗斯福新政”。“新政”以两方面作为改革的着眼点:一是政府开始加强干预,减少市场经济的不确定性,二是政府开始在社会福利方面承担起更大的社会责任。通过了一系列农业政策(如庄稼借贷法、棉花控制法、烟草控制法等),货币政策(如黄金库藏法案、白银购买法案等),银行法(如紧急银行救援法、银行法、银行储蓄保险法等),工业复苏政策(如国家工业复苏法、互利关税法等),劳工政策(如铁路劳工法案、劳工关系法案等),公共工程政策(如田纳西工程法案、紧急民工救援法等),国家管理政策(如通讯法案、债务法案、啤酒烈酒税法案、机动车辆法案、电力公司股权法案、富人附加税法案等),社会福利政策(如社会保险法案、铁路职工退休金法案等)。这些法案远不是当时通过的法案全部,但从这些法案的名称,就不难看出美国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程度。为了维护市场的良好运转,美国政府也加大了在政治、法律、社会人文方面的作为。在政治方面,美国政府担负起调停仲裁各政治力量,制定竞争法则,保证各社会利益集团在竞争过程中遵守法则的职责。在法律方面,政府担负起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合法权益的任务。在社会人文方面,特别是在涉及教育、社会福利、公共事业、环境保护等国计民生问题上,国家职能的扩展更是突出。随着社会事务的增多,政府的业务量也大幅度增长,行政官僚制在现代国家中越来越重要,且其职能朝着逆市场化的路径转向。“罗斯福新政”给美国带来的巨大成效也纷纷被资本世界所效仿,很长一段时间成为主流。

(四)新古典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阶段。随着国家干预的广度和深度加深,凯恩斯主义也暴露出弊端,导致20世纪60年代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社会运动此起彼伏。在20世纪70年代,重新回到经典自由主义传统中去的呼声高涨,被称之为“新古典自由主义”,最突出的特征就是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重新发挥作用,其中有公共选择学派、货币供给学派等分支。诸如在公共选择学派的主张中,对于国家代表公共利益的主张和庞大机构的效率都表示质疑,公共部门的官员也都难逃“经济人”的本性,按照市场机制来做出选择,官员好比企业家,选票好比商品,公共机构好比企业,新闻媒体好比消协,通过这种类比来重新理解国家公共机构的行为。为便于公众真实参与、自由选择、对公共权力的有效监督,他们还主张允许不同组织之间在职能和管辖区域的重叠交叉,这是一种权威分剖(Fragmentation of authority)的分权化,以及把公共服务组织的小规模化。这种分权化、市场化和自治化的倾向与古典自由主义强调的“小即是美”的哲学相吻合。接下来,20世纪80年代掀起一次世界范围的“新公共管理运动”,突出强调私有化、市场化和分权化的改革。

(五)第三条道路阶段。第三条道路理论是吉登斯提出并加以阐释的,“布莱尔时代”和“克林顿时代”的政策受到这一思想的深刻影响。诸如英国的“布莱尔新工党政策”,由于“老工党”政府过于追求结果平等的社会公平,严重影响了经济效率;撒切尔保守党的“新古典自由主义”政策过分强调市场的作用,认为只有自由的市场才能使经济效率最大化,经济繁荣的“溢出效应”最终能惠及全社会,因此把政府干预降低到最低程度。布莱尔的新工党以介于“新古典自由主义”的自由市场和社会民主主义的社会公平路线之间的“第三条道路”赢得众多选民,新工党政府也较好地平衡了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关系,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对“老工党”和保守党政策的重大突破。事实证明,打着“第三条道路”旗号的布莱尔政府,充分发挥了国家机器对经济的“扶持之手”作用,扭转了英国经济停停走走的结构性趋势,将英国带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综上所述:资本主义国家不同阶段国家与市场的关系呈钟表式摇摆。在重商主义阶段,通过国家来主导经济,积累财富,增强国家实力,保护民族工业。随着商业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要求摆脱国家的管制,走上完全自由竞争阶段,主张市场是最好的资源配置方式,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然而资本的扩张,必然带来弱肉强食的局面,19世纪末开始,处在弱势地位的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矛盾尖锐,国家开始考虑福利政策来调和阶级矛盾,强调国家干预的新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开始兴起,尤其是20世纪上半叶两次世界大战的巨大创伤,暴露出完全放任自由竞争带来的世界范围内恶果,战后纷纷走上福利国家道路,强调国家干预的凯恩斯主义占据主流,又一次利用国家的干预和规划来挽救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和市场秩序。但20世纪70年代,随着战争危机的消除、凯恩斯主义国家干预暴露的弊端,人们再次把拯救的目光投向了市场,期望通过公共选择理论和货币供给学派,遵循市场经济运行的逻辑来解决社会问题,倡导新古典自由主义的理论再次崛起,国家与市场之间的计划、管制等强制性关系面临解体,市场再次获得独立性,国家权威、政府权力也越来越受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制约,国家被要求向市场放权。尽管新古典自由主义主张的全面私有化固然不为国家所取,但20世纪80年代席卷全球的新公共管理运动也一度使私有化和市场化的改革成为各国改革的目标,尤其以撒切尔夫人的改革和里根的改革引人关注,但他们的改革到中后期也是毁誉参半。与新公共管理运动相伴生的“找回国家”的思潮也在酝酿,重新发现国家的作用,诸如诺斯等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国家不但要为市场提供合理的产权制度,而且要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弥补市场缺陷,防止市场的不当竞争和社会经济的畸形发展。因此,国家作为一种公共权力,总是能在市场中体现其存在的必要性,尤其自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第三条道路理论以来,以及近些年来资本主义金融危机的加剧,强调国家干预的呼声又再次高涨。

二、不同思想家对国家与市场关系的论述

(一)坚持市场派的观点及其理论支撑。

(1)哈耶克的观点:从“自发秩序”来论证自由市场内在合理性,非常反对“人造秩序”,认为这种对社会经济秩序的整体设计和建构是一种“致命的自负”,也必然通往奴役之路。而实际上,“即使那些最为复杂、表面上看似出于人为设计的政策规划,亦几乎不是人为设计或政治智慧的结果” [7],即强调是自生自发的不断试错的演进结果而绝非设计的结果。“大凡认为一切有效的制度都产生于深思熟虑设计的人,大凡认为不是出于有意识设计的东西都是无助于人的目的的人,几乎必然是自由之敌。” [8]哈耶克坚持认为:个人“所依赖的并不是他人为其蓄意安排的发展境况” [9],因为如果他者可以规定自由权项,也就可以通过操纵这些权项来寻求其他的目的,这是自由的真正的隐患。因而,他主张不赋予国家过多的干预权限,仅提供最基本的安全和秩序保障,留给个人更大的自主活动的空间。

(2)诺奇克的观点:“如果一个人按照获取原则和转让原则,或者按矫正原则对其持有是有权利、有资格的,那么他的持有就是正义的。如果社会中人人的持有都是正义的,那么这个社会的持有的总体分配也就是正义的。这种持有正义的最大敌人就是以国家干预为表现的模式化原则。” [10]他认为罗尔斯的分配正义原则就是侵犯个人权利的模式化分配原则,而对其展开批判,由于担心因为追求经济平等或结果平等而必然导致国家对社会和经济生活的过分干预,提出“最弱意义的国家”概念。“任何比‘最弱意义的国家’权力更大、职能更多的国家,都会威胁公民的权利,都不具备道德的合法性和可证明性” [11]。这在对个人自由无比挚爱的思想家那里都有类似的观点,诸如萨托利也告诫对经济平等或结果平等的追求一定要有限度,“超过这个限度,平等就会毁掉自由,随之还会毁掉自由主义民主制度”[12]

(3)弗里德曼的观点:“广泛地使用市场可以减少社会结构的紧张程度……市场所设计的范围愈广,纯然需要政治解决的问题愈少,从而需要达成协议的问题愈广” [13],可见,它也是自由市场的极力赞美者,尽可能减少政治干预手段导致对于自由契约的破坏。

(4)布坎南的观点:“现代社会的主要问题不是出自市场制度,而是出自政治制度;当前最大的挑战是能不能发明一种可以有效制约特殊利益集团的政治制度。” [14]他是公共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借助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内核来重新审视政治市场,也即运用经济市场原理来类比政治市场过程,使人耳目一新。

(5)奥克肖特的观点:他认为国家干预的大政府理论是典型的理性主义政治,他对之毫不留无情地尖锐批判。因为理性主义者很容易走向理性的狂妄或理性的傲慢,习惯于把任何观念的真理性和制度的合法性都推至理性法庭前接受审判,以至于“从不怀疑他的‘理性’决定事物的价值、观点的真理,或行动的适当与否的力量” [15]。这种想当然的“书本政治”充满了理性的狂妄而不自觉,暗藏着巨大的政治危机。即便它处在春风得意之时,危险也可能随时降临,而且这种理性政治一旦失败,带来的危害也是全面性和代价高昂的。

(二)坚持国家干预经济的观点及其理论支撑。

(1)格林的观点:新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的奠基人格林提出了“积极自由”的概念,这种积极自由观为国家发挥积极职能以及国家干预提供了理论根据。因为他认为自由的实现需要一个关心全体公民福利、积极作为的强国家来做保障。

(2)斯蒂格利茨的观点:由于市场具有信息不完善性和市场不完全性,因此会出现大量的市场失灵现象,表现为公共产品的缺失、负的外部溢出性、垄断尤其是自然性的垄断等。市场失灵的根源在于没有人对市场负责,那么由谁来对市场负责呢?只有政府。因为“第一,政府是对全体成员具有普遍性的组织;第二,政府拥有其他经济所不具备的强制力” [16]。当然,他也认为市场的作用又是政府无法替代的,因此他认为必须区分“私人物品”与“公共产品”,从而把市场机制的效率目标与国家干预的公平目标结合起来,二者共生共存,不容分割。

(3)哈贝马斯的观点:他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全球范围的扩张带来无限膨胀的欲望充满了担忧和深刻批判,不仅它将自身的危机转嫁到其他国家,危机也使本国出现内部殖民化,并从经济领域转嫁到其他社会领域,“诸如日常生活秩序、传统道德、政治生活、文化领域、生态环境、国际关系等领域的侵害”[17],最终导致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系统“产出的合理性危机”和“投入的合法性危机”,以及文化系统“传出性的动因危机” [18],形成日常生活意义与资源的虚无性、匮乏性和短缺性危机。可见,他对自由市场的资本主义危机的揭示是非常深刻的。

(4)阿玛蒂亚·森的观点:阿玛蒂亚·森对比研究中国和印度得出如下几点重要结论:“一是中国的经验令人信服地证明了在适当的辅助手段下一个繁荣的市场经济大大有助于大众脱离贫困和改善生活条件。这对忽视社会投资而盲目信奉市场机制的神话无疑是一个极大的颠覆。二是中国的经历说明了扩张社会机会的两个重要基础间的互补作用,即支持性的政府干预和市场机制二者的互补会有效地扩展社会机会从而促进发展。三是中国利用市场机制为社会和经济机会创造额外途径,而从未打算依靠市场本身作为独立的社会替代体制。四是中国实用主义的经济政策包括追求经济增长和维持基本社会保障体系相结合。五是中国实用主义的市场改革在提高收入水平和减少贫困上比单纯地扩展公共设施服务更为有效,六是向中国学习需要的不是分段式的仿效,也不是全盘照搬,即印度要有鉴别地向中国学习。” [19]可见,作为经济学良心的阿玛蒂亚·森对中国在处理国家与市场关系方面赞誉有加,非常不同于其他的经济学家,他没有奉市场为圭臬去扩大市场的神话,而是认为支持型政府干预、社会投资的保障机制与实用主义的市场改革三者结合促成了中国的成就。

三、如何评价国家与市场的关系

(一)国家对市场干预的必要性。市场经济需要国家提供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市场经济的产生,必须有某种独特的政治法律制度为前提,只有当市场经济的制度条件存在的前提下,市场规律才具有相关性。这也在近代早期民族国家发展历史中找到了佐证,能否处理好国家统一与经济发展二者之间的关系成为国家治理成败的关键,“在意大利和德意志,虽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萌芽并不迟,但由于各种原因,尤其是由于缺乏民族国家权力的保护和促进,都曾走向夭折;而只有在近代民族国家权力发展的英国、法国和荷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才取得成功,成为内源性的首批现代化国家”[20]。可见,现代民族国家权力对于推动市场经济发展和成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资本主义制度作为一种社会体系,以市场组织之存在为根本,但仍需以市场伦理和保障个人自由、契约自由的法律与政治安排为制度依托。因而,资本主义就是现代国民国家与市场的结合。”[21]因为要确保市场机制正常运转,必须由国家提供个人自由参与市场竞争的机制,并提供一套有效执行市场机制的配套制度保障,这才好理解为什么说良序的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这句话的深刻寓意。因为资产阶级要想财产受到保护不被抢掠,并发展出市场成长所需要的复杂规则和执行方式的话,就需要国家提供和保证市场行为所必需的自由和法律,而且国家是唯一来源。即便是最主张市场自由竞争的亚当·斯密也“不仅注意到了市场经济看不见的手,而且也注意到看不见的手需要后面的制度的保障。第一,国防的职能,保障安全。第二,司法的职能,提供司法秩序。第三,对于某些公共工程,私人不能来做” 。[22]因此,即便是最主张“看不见的手”理论的斯密也认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从来也没有真正摆脱国家的控制,即便是民主制在资本主义世界广为传播以及经济全球化趋势在世界范围蔓延,要求市场从国家干预中摆脱出来也是一项困难的事情。

(二)国家与市场之间的张力。国家与市场二者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但也会随着各自力量的增强而又有蚕食对方的危险。我们设想的国家与市场的二元划分是一种理想状态。因为如果国家既强大又有自主性的话,它就不太可能接受市场完全的自主性,诸如在重农抑商的传统国家,市场比较狭小,国家自主能力相对比较强大,但国家财富增长比较缓慢。而在工业文明的现代国家,复杂的国家机器的运转越来越离不开市场提供财政的支撑,但随着市场的强大和资本的扩张,资本对政治的影响力和社会的压迫性也越来越强大,“资本的力量无比强大,它不仅掌握权力,还通过影响和占有媒体来操纵舆论,使任何敌对势力在尚未构成威胁之前就被扼杀在摇篮中”[23],而且它不仅有扫除阻碍资本前行的能力,而且常常绑架国家为谋取资本集团的利益服务。即市场又会蚕食国家地盘,甚至俘获国家。因为“在众多物质力量中,有一种力量能够轻而易举地统御国家的一切其他力量,有时甚至敢违反法律的明文规定,更不用说违背公平正义原则了,这种力量就是流动财富,即金钱,或确切地说,是强有力组织起来的那部分金钱”[24]。2007年成思危副委员长在《中国新闻周刊》上痛斥“无道德资本”,那种资本无道德、财富无伦理、为富可以不仁的经济理论和商业实践,不仅国际社会难以接受,中国自己也已经不能容忍[25]。因为如果国家主要是出于对市场利益反应的话,它也可能赋予特殊的团体以特权,而非提供真实水平的公平竞争平台。尤其在全球化时代,资本的稀缺性和高流动性甚至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超越民族国家的优越性,国家想控制资本市场变得越来越力不从心。

当然,市场尽管不欢迎国家的强制,也有可能俘获操纵国家,但是从自身考虑也离不开国家的干预。就资本主义国家而言,这是资产阶级从自身出发为了获得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而主动提出对国家干预的需求。另一方面,国家也有超越于资产阶级利益之上,行使国家自主性,保护各阶级免受市场奴役之苦的责任。一些场合则回应了资本家利益自身的需求,他们需要得到保护,以免受到市场不稳定的伤害;另一些场合遵循了保护工人阶级免受市场之苦的社会主义逻辑,国家成为高度扩张的机构。随着人们对稳定的需求而对国家干预的需求不断增长,国家开展大量的经济活动,同时国家也试图使市场行动者的组织参与到分担经济管制的国家功能之中,各种市场利益的代表转而深深地嵌入到政治组织之中。因此,国家与市场的博弈是一个永恒的过程,伴随国家发展的始终。

(三)中国在迈入现代国家进程中的国家与市场关系的历史考察。清末民初的立宪政治的重要参与者是绅商集团,作为有产者,想模仿建立西方的自由市场体制,来推行保护私人财产和私人经营的市场制度,维持自己的财富和地位。尽管也想推动中国走向遵循市场的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但由于势单力薄、先天不足,难以成为领导中国向现代国家转型的主导性阶级,而且为了维护私利,往往抵制国家整体化改革,而使得资本主义的市场秩序难以形成。“在立宪过程中,绅商们确实曾经呼吁政府扶持工商业,但他们不可能设想政府控制私人企业。事实上,导致立宪派激进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清政府试图将铁路经营权国有化。即使进入民国时代,绅商群体仍然具有重大影响力,因而,孙中山的社会主义经济计划并不能付诸实施。” [26]可见,当时的绅商都是资本势力的代表,维护的是私人产权,必然与国有化和社会主义目标相违背,导致绅商势力所依靠的市场运行机制也必然受到阻碍,使得刚刚迈入现代国家门槛的中国,在市场发育方面短缺和畸形,在接下来大半个世纪的战争状态也没法形成统一和良好的市场环境。再加上1929年那次世界性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自由竞争市场经济愈发暴露出自身的缺陷,接下来的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处于迷茫徘徊期,而苏联高度计划的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内部的德国社会市场经济却取得骄人的成绩,以凯恩斯主义为代表的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模式也在资本主义世界广泛推广开来,在这样的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之下,中国选择不重视市场的国家计划模式就很好理解了。在新中国好不容易建立之后,就走向学习苏联的高度计划经济,自由的市场经济依然受到阻碍,直到国家控制的计划经济体制弊端暴露得越来越明显,在20世纪70年代末的改革开放才开始了较大规模的制度变革,逐渐拉开市场经济的帷幕,市场的魅力才越来越被人们所发现。也即是说,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经过30多年制度变迁,通过尝试产权改革,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政府从越位、错位的状态回归到常态,逐渐认识到市场的魅力,尤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强调未来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些正是中国取得经济建设成就和未来持久繁荣的制度基础。“尽管如此,当代中国,政府仍然对社会的经济性活动保持着强有力的控制。因而,吴敬琏先生用‘重商主义’来形容当代中国的经济体制……在中国,政府与商业深深地纠缠在一起,当代中国的国家结构比一般重商主义国家具有更为强烈、直接的经济性。” [27]这也即是说,尽管我国目前国家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在世界上创造了经济奇迹,但我们也不能无视历史上重商主义的发展局限,或者说到了该反思发展型国家模式成绩与不足的时候了。如何处理好国家的宏观调控和经济的市场化改革之间的关系是当前和未来考虑问题的核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