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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公务员个性特质素质现状

时间:2022-09-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案例一在暴露出部分基层公务员沟通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不足的同时,也侧面反映了这部分公务员“官本位”思想严重,服务理念差等个性特质的缺失。此外,基层公务员个性特质的缺失还表现在法治意识、纪律观念淡薄等方面,这里分别以案例二和案例三加以揭示。这些问题的存在“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损害了党和国家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43]因此,加强基层公务员素质建设迫在眉睫。

案例一在暴露出部分基层公务员沟通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不足的同时,也侧面反映了这部分公务员“官本位”思想严重,服务理念差等个性特质的缺失。这主要表现在该案例中的镇政府公务员在处理事务时强调对公众进行“管制”,而不是服务。案例中,门楼镇政府公务员在处理选举问题时,没有从村民的需求出发,对村民提出的处理村主任贿选问题的要求不但置之不理,还通过暴力行为阻挠村民表达自己的意愿,而该镇的主要负责人始终没有出面解决问题,这充分说明了当前我国部分基层公务员仍然以“官”自居,作风生硬,蛮横、粗暴,“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讲原则、不负责任”[37],没有将群众利益放在心上,没有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躬身践行。此外,基层公务员个性特质的缺失还表现在法治意识、纪律观念淡薄等方面,这里分别以案例二和案例三加以揭示。

案例二:多地发生集体下跪事件,官员被指不解民众艰难

2010年4月13日辽宁省庄河市海洋等社区千名群众到市政府集体上访反映村干部的腐败问题,要求见市长一面,可等了很长时间都不见市长出来。后来,这千名群众干脆在市政府门前集体下跪,仍跪不出市长以及其他主要领导。4月24日,大连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鉴于庄河市委副书记、市长孙明同志对4月13日海洋等社区居民到庄河市政府集体上访事件处置失当,造成恶劣影响,应负主要领导责任,责令其辞去中共庄河市委副书记、庄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38]

据2010年5月18日《南方农村报》报道,广东省化州市新安镇梅子坑村的村民因与邻村发生耕地纠纷,引发冲突,以至梅子坑有6村民被以故意伤害罪刑拘。日前,近百村民在化州市政府门前长跪,一个小时没人理会,被指“在这里下跪也没有用”。据报道,当时天正下着雨。[39]

2010年5月,湖北省公安县三百多名民办教师在县政府门前下跪,这些民师认为公安县政府在20世纪末解决民师问题的过程中,隐瞒和歪曲了中央政策,伤害了民师的切身利益。下跪者要求县政府严格按国办发(1997)32号和鄂政发(1998)20号文件之规定,将1 282名合格民师转为公办教师;足额兑现1986年至2002年国家拨给的民办教师补助款;并退回“民转公”中违规收取的320元/人考务费。据了解,近几年来该县民师上访不断,地方政府一直采取哄、推、拖、压的办法,不予解决。……[40]

“百姓跪访”成为2010年一道特殊的“风景线”。这一现象反映出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如法制的不健全,官与民的隔阂甚至对立等。在现代社会,民众通过公开自己的诉求,唤起地方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但一些地方官员貌似已经丧失了与公民对话的能力,他们所想的、所关注的是与自己的乌纱帽直接相关的“维稳”和“政绩”,对于人民的利益则采取一贯的哄、推、拖、压等方式,根本没有意识到官是人民的官,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并应服务于人民。千人下跪的现象还说明我国当前社会的法制化还很不完善,权大于法的思想还普遍存在,而这一思想似乎也在原本理应是公共服务接受者的现代公民心里埋下了很深的种子,所以才有了向官员下跪的现象发生,如果整个社会的治理法制化了,各项事务能够做到有法可依,对于官员的行为也予以法律制约,老百姓的利益应该就得到了相应的保障。

案例三:局长打人后称“我是领导”

2010年6月11日18时40分,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旅游局局长汪国庆开车蹭到了一名中学生。事情发生后,这位局长停下车子走出驾驶室,他并不是向学生道歉,而是打了这位中学生一个耳光,声音之响,“对面50米处都能听到打巴掌的声音”。而此时,车上一位女士不但没有劝架,反而说:“打得好!”由此激起了周围群众的不满,大家将该局长和肇事车辆——一辆黑色广州本田围起来不让其离开,该局长却说: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我是领导!此话一出,顿时激怒了周围群众。围观的人数从几个、十几个,迅速升至几百、几千,直至整个大街堵得水泄不通……事后该事件被网友称之为马鞍山6·11事件。[41]

这是2010年6月11日发生在安徽省马鞍山市湖北东路大润发卖场附近的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系马鞍山市花山区旅游局局长汪国庆,事件中的这位女士是就职于花山区核算中心,属事业编制的“局长夫人”。案例中的“领导”明显受传统的“官本位”思想的影响,认为做官就有了权,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甚至享有了打人的权利。这些官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他们的职责应该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凌驾于人民和法律之上。

概言之,当今时代,我国基层公务员队伍中仍然不乏服务态度冷漠、作风生硬,蛮横、粗暴等现象,有些公务员“个人主义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一些公务员“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讲原则、不负责任”,一些公务员的“宗旨意识”“法治意识、纪律观念淡薄”。[42]很多公务员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需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致于在回应社会、满足社会要求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偏颇。这些问题的存在“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损害了党和国家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43]因此,加强基层公务员素质建设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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