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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代大学学术组织治理现状和问题

时间:2022-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1 国外大学学术组织治理及经验在国外大学学术组织的治理演进过程中,科研活动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从美国成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当时国情的需要,全国的学术组织都致力于解决眼前具有紧迫性的实际问题,而暂时没有对长远发展战略进行规划。美国工业水平的大幅提升的过程,离不开美国企业与本国大学学术组织的大量合作。

我国现代大学学术组织治理现状和问题_现代大学基层学术

3 大学学术组织治理比较研究和经验借鉴

3.1 国外大学学术组织治理及经验

3.2 我国现代大学学术组织治理现状和问题

3.3 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发展趋势

3.4 本章小结(www.guayunfan.com)

通过对国外现代大学的科研体制演进、职能确立、基层学术组织内外部治理的介绍和经验借鉴,并与我国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和管理进行比较研究,可以为我国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研究和治理提供良好的经验。

3.1 国外大学学术组织治理及经验

在国外大学学术组织的治理演进过程中,科研活动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大学学术组织不断地从事着科研活动,并通过科研活动实现了多重目标。例如,通过科研活动推动了科技进步,满足了社会需要,同时还通过科研活动带动了创新人才的培养,达到寓教于研的效果。因此,本节将以科研为主线,从科研体制、社会职能和组织结构三个方面,回顾和总结国外大学学术组织的治理及经验。

3.1.1 国外科研体制的外部化进程回顾

科研体制的外部化是一个不断的制度变迁过程。在近代科学的萌芽时期,科学研究是不存在体制化的,科学家们从事自己爱好的科学研究,科研成果仅是通过书信来传递,几乎没有合作研究。由于世界上的发达国家最先建立比较完整的科研体制,把科研与社会实际相结合的历史也最久。从17世纪开始,科研体制经历了300多年的体制化进程,逐渐在三个社会系统中实现了体制外部化,从而在当今世界形成了以政府科研机构、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研发机构三大力量为主的科研体制框架,三大力量既有联系也有区别,既相互作用,又独立发展,共同构成了科研体制系统。科学研究的终极目标是服务社会,把最新的科学成果应用于生产实际,最终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科研体制的外部化进程也可以看做是科研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也就是产学研的发展历程。

1)美国科研体制的外部化进程

美国科研体制的外部化与美国的科学技术与科技政策同步演化,产学研合作贯穿了整个科研体制外部化的进程始末,并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第一个阶段(1776—1939年)。从美国成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当时国情的需要,全国的学术组织都致力于解决眼前具有紧迫性的实际问题,而暂时没有对长远发展战略进行规划。同时,由于当时的美国政府也未能在国家层面推出一套权威的且影响广泛的科技政策与制度来指导各类学术组织的学术研究活动,因此,全国的学术组织基本上处于分散状态且各自为政。这一阶段美国的科研体制外部化,主要表现为学术组织与产业界的自发性合作,如企业邀请大学教授提供管理咨询,承担简单的科研项目,作为企业顾问或公司董事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等。由于这种合作都是自发性的,因而合作的规模较小,也不够集中,显得像一盘散沙,导致美国在这个阶段的基础研究无论从数量还是从质量,都远远落后于欧洲国家。

(2)第二阶段(1939—1950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成为刺激美国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原因,因此,本阶段的显著特征是战争因素成为推动科技发展的关键。由于战争的需要,美国政府开始大力加强对科研的支持和引导,在此期间有许多科研成果产生,极大地提升了美国的研发水平,也使得美国的工业和国家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为美国未来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美国工业水平的大幅提升的过程,离不开美国企业与本国大学学术组织的大量合作。在美国政府的支持下,美国大学与企业界的合同式联合研究蓬勃发展,经历了由自发转向自觉、非正式转向正式、个别转向普遍的发展过程(张似阳,2009)。除了这些,政府的经费支持也成为了推动美国大学与企业界合作的重要力量。在这些经费支持中,美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其杰出代表,在美国大学与工业界合作研究方面起到很大的作用。

(3)第三阶段(1950年以后)。此阶段的显著特征是大学与企业的合作出现高潮,同时政府开始大量介入并用政策来鼓励和推动大学学术组织与企业的合作。在这个阶段,推进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成为美国的国家战略,并占据了美国国家发展的重要地位。由于美国国家发展战略的调整,全球战略服务于科技政策也全面成形,同时面对着苏联空间技术的挑战,美国迅速把基础研究提升到国家科技发展的核心位置,且得益于当时的世界形势和美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美国的军事、外交和经济发展都对美国的科学技术研究提出了更多的需求,美国的各种高科技研究突飞猛进,军事技术也飞速发展,“大学—工业合作研究中心(UICRC)”、“工程研究中心(ERC)”和“科学技术中心(STC)”等设立于大学的科研机构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它们为美国的中长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日本科研体制的外部化进程(过于关注校企合作,没有提升软实力部分的体制对比)

日本科研体制的外部化较早,最早起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按照其外部化进程的程度,可以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起源阶段、发展阶段和成熟阶段。

(1)第一时期:外部化起源阶段。日本最早组织大学学术组织成员与产业界合作的是一个日本的民间组织—学术振兴会,它积极地在大学学术组织成员和企业间游走,推动了大学学术组织与产业界在基础和应用研究领域的大量合作。它采取了重要课题选拔和合作的方式来促进企业与大学的协作,成立“产学协作专题委员会”来组织协调这类合作科研活动。在大约20年的时间里,日本先后建立了160多个协作委员会,有近40个委员会的研究活动延续至今。除此之外,日本的工业界和大学还分别采用了一些非正式、非普遍的合作形式,如企业提供科研基金,大学推荐优秀学生就业,等等。

(2)第二时期:外部化发展时期。20世纪中期是日本的科研体制外部化进程的发展期,“产学研”合作形式成为了这一时期科研体制外部化的主要形式,并形成一定的规模,更在促进日本经济调整增长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56 年11月,“日本经营团体联盟”发表《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技术教育意见》指出,“要使理工系统大学和产业界紧密地联系起来”(杨栩,2002)。20世纪60年代以后日本经济高速发展,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日本池田内阁在《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中明确提出“推进‘产学研合作’制度”的思路。总的来看,日本在这一时期科研体制外部化当中的主要形式包括“产学研”各方共同开展相关研究、大学学术组织接受企业委托进行受托研究、企业聘请大学学术组织成员到企业进行科学研究、企业聘请大学老师担任有关科研方面顾问、大学为企业培养学术组织成员以及科技情报文献的共同利用等(唐孝云等,2008)。

(3)第三时期:外部化成熟期。20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正式确立了“科技立国”战略,日本的技术引进政策也发生了转变,由引进技术型产品转向独立研发自主技术,因而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得到了政府的充分重视。由于“产学研”模式可以基于研究成果开发应用技术,日本科学技术会议在咨询报告中特意提出:应该“加强其日渐重要的大学、国家机构、民间研究机构等研究人员之间的有机联系”,并作为国家科技发展的长期政策(杨栩,2002)。为了推动“产学研”模式的发展,日本书部省正式发布“国立大学与民间企业的共同研究制度”,对关于大学学术组织科研与企业合作的经费、专利、成果等11项条款作了详细的规定。这意味着在科研体制外部化的进程中,“产学研”模式得到日本政府的特别重视,并形成了具有日本特色的科研体制外部化方式。一系列关于产学研模式的政策和制度的颁布和设立,标志着日本科研体制的外部化也日益完善,正式步入外部化的成熟时期。

3.1.2 国外大学学术组织社会职能的确立

大学学术组织的社会职能,可以理解为能力与责任的融合。也就是说,学术组织为了自身更好的发展,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学科和人才的资源优势,对大学校内外学术资源进行整合,在此基础上提升知识创新和科技创新的能力,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履行社会赋予的责任,实现能力与责任的统一。

学术组织社会职能的形成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一般要经历缘起、拓展、建立三个阶段。为了解决各类问题,大学学术组织不断地从事着科研活动,在这当中实现多重目的:第一,可以促进技术发展和知识创新;第二,还可以通过科研活动,达到满足社会需要的目的;第三,通过真实的科学研究创新活动带动和服务于人才培养,实现寓教于研的效果,履行大学的根本使命。大学学术组织所从事的科研活动,无论是其形式还是其内容,都将不断地随着社会需求的变化而变化,不断适应外界环境的改变。大学职能的最终形成,经历了一个从科研职能到社会职能的扩展过程。最初,大学的科研活动的重点是纯学术研究。但随着社会需要的变化,科研活动职能的内涵也更加丰富,科研活动的社会职能逐渐形成,学术组织的科研转向解决社会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这样大学学术组织通过履行其社会职能,使得科研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得以实现,生产力的提升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和经济的进步。不难看出,现代大学的学术组织社会职能的丰富和完善,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复杂演变过程。因此,大学学术组织社会职能的演化史就可以看做是大学科研职能发展史(张似阳,2009)。

1)大学学术组织社会职能的缘起

随着工业革命的完成,社会生产力极大发展,社会文明显现出星星之火。在这一时期,大学原有的传播知识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已经不能满足人类的知识问题在不断增加的新形势,这样的趋势也潜在地削弱着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的关系,于是社会的发展向大学提出了参与研究和发展科技的新要求,这也演变为大学的第三项职能。德国的大学敏锐地察觉到这一变化,并很好地把握了这一机会,通过大学学术组织社会职能的充分发挥,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了卓越的成就,成为当时强极一时的世界经济大国(见图3.1)。

图3.1 学术组织社会职能在德国的发展趋势图

资料来源:博顿·克拉克.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M].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

德国著名哲学家费希特在《论学者的使命》一书中最早系统提出大学必须重视学术研究这一观点。他认为:“要使大学成为德意志文明的‘皇冠’,各学科领域都必须重视学术研究,每个教师都必须成为从事该事业的研究者。”著名教育家威廉·洪堡也倡导大学要致力于学术研究,而不是进行简单知识和技能的传授。他认为,大学的首要职能既不是传授知识,也不是教授技能,而应该是追求真理,科学研究是追求真理的方法,所以科学研究应该被放在第一位。在他的大力倡导和推动下,德国于1810年创办了柏林大学,以尊重自由的学术研究,强调以科研与教学为核心的办学思想。柏林大学将哲学作为课程设置的根本基础,替代了先前的宗教神学的核心地位,更是采用讲座制来促进大学科研与教学的融合,让优秀学生可以接受教授的指导,可以接触高深的课题,大力鼓励科学研究。在这样的课程设置和科学研究框架下,大学的科学研究和教育更加关注人的发展,通过这个框架将科学研究引入大学,促进知识的发展和科技进步,更好地体现大学的存在意义。德国的其他大学迅速领会了这种崇尚学术自由,注重科学研究,关注社会需求的大学精神,这种共识最终成为德国大学发展的基石。

为了更好地发展科学研究,德国大学采用了习明纳(Sminar)方式,将大学科学研究表现为一种职能,并且大学学术组织的雏形也是基于习明纳方法,更加强调以科研小组形式来研究更加高深的学术并关注社会,从此学术组织的社会职能就在柏林大学乃至德国境内生根发芽。

2)大学学术组织社会职能的拓展

德国柏林大学的办学思想在很短的时间内传播到全国的其他大学,并在世界范围内树立起了世界一流大学的榜样,与此同时,这些理念迅速被世界各地的大学所接受,深刻地影响了这些大学的办学理念。在世界各国的大学当中,美国、英国、法国受到的影响最深,这些国家的大学进一步发展了源于柏林大学的学术组织理念,建成了在世界范围内享有盛誉的一流研究型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是美国较早创立的以德国为样板的大学,它不但延续了大学重视科学研究,而不仅是传授知识的理念,并且特别注重研究生教育,在此基础之上创办了被称为大学教育历史的里程碑的研究生教育制度,掀起了大学教育的一场革命。它的意义在于,从制度上确立了大学研究与教育的双重职能,且强调了科学研究的重要性,为今后大学科研职能的发展开辟了广阔前景。从霍普金斯大学开始,美国的哈佛、耶鲁等老牌大学也开始重视科研,最终成为了享誉世界的一流研究型大学。英国大学教育由于具有悠久的历史,拥有牛津、剑桥两所百年名校,但由于英国的名校一直固守传统的教育理念,科学研究一直得不到重视,这一行为直接导致“德国千所财力不足的三流大学一年中取得的研究成果,比财力充足的英国大学在十年中取得的成果还要多”的局面,由于德国大学重视科学研究,为社会培养了大量创新型人才,为德国工业经济的振兴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科学家赫青黎认为改变英国大学落后局面的关键就是丰富大学的职能,使大学重视科学研究。经过众多有识之士的共同努力,重视科研的观念在19世纪80年代已被英国大学所普遍接受,牛津、剑桥等著名大学也重塑和恢复了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的声誉。普法战争惨败后,法国积极向当时的德国大学学习,以巴黎大学为代表的法国大学,将科学研究提到非常重要的位置,获得了良好的效果,大学的高水平科研成果层出不穷,仅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就有10人获得诺贝尔自然科学奖,当时代表世界先进水平的德国,诺奖获得者也只比法国多4人。

这一时期的大学社会职能趋势表现为德国柏林大学所确立的科学研究理念全面辐射并影响到欧美发达国家,以德国为中心发射到欧美各国,并得到世界各国的充分重视,大学的职能得到丰富,并且科学研究职能的重要性和作用也得到全球认可(见图3.2)。

图3.2 学术组织社会职能在欧美国家发展趋势图

资料来源:博顿·克拉克.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M].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

3)大学学术组织社会职能的确立

20世纪初,科研职能进入世界范围内大学的视野,各大学纷纷把科研纳入大学的职能之一。随着科研职能在各大学的确立,科研的社会职能也得到了普遍的认可。美国的威斯康星精神为大学学术组织的社会职能赋予了更多的内容,在洪堡“教学与科研统一”理念的基础上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威斯康星精神的内容是,大学不应该只是科研中心,更应该是社会服务中心,因此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都是大学学术组织的主要职能,学术组织不应该只注重科研和教育,更应该注重为本地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这一内涵的丰富,使得大学学术组织的社会职能更加全面,并且将大学培养人才和产出科研成果统一到社会服务职能上,使得大学的社会服务职能成为了大学教学和科研职能的最终表现形式,同时,这也是大学学术组织社会职能的最终体现形式。至此,学术组织的社会职能最终得以全面确立起来。

4)大学学术组织社会职能的演化

20世纪以后,在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当中,科技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显著地促进了生产的进步,并直接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一时期在美国和日本等国开始出现了大学学术组织和企业进行合作的雏形。

随着科研社会职能的确立,西方发达国家的研究型大学周边在20世纪中期逐渐出现了高科技园区的形式,高新科技园区的出现为科研社会职能的发挥提供了很好的实践途径。这类科技发展基地的普遍特征是,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基础,以产学研结合为手段,形成一种能够缩短研究到应用、创造到传播路径和周期的全新模式,最终加速社会的进步。就是在这些高科技园区当中,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如:美国的“硅谷”,其发展中的斯坦福大学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著名的波士顿科研中心也是以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为核心;英国剑桥科学园是以剑桥大学为核心;在北京中关村、台北的新竹等高新技术开发区也是属于此类模式。

为了进一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科研机构、大学学术组织和企业研发机构展开广泛的合作(见图3.3),使学术组织越来越倾向于社会化、产业化、商品化。这一时期的大学科研职能与洪堡时代相比,在内涵与外延上都有了极大地拓展与提升(张似阳,2007)。

图3.3 社会学术组织开展广泛合作

3.1.3 国外著名大学的学术组织结构

1)麻省理工学院的学术组织结构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全世界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力,是全球高科技和高等研究的先驱领导大学。麻省理工的学术组织结构采用了矩阵结构,建立了系统的学术组织,更有利于跨学科组织的科研需求。具体体现在:

(1)MIT的科研系统与教学系统分开,形成两套相互独立的系统,两者互不干扰,各自独立地运行,两套系统的分工、渠道、任务都有各自的特色。MIT里200余个科研单位中,有近1/4的研究组织突破了传统的学术组织界限,成为面向科研项目的跨学院、跨系别、跨学科的学术组织,有效地促进了MIT的科研创新和学校发展。这些研究组织形式多样,大多被称为实验室、研究组、研究中心、研究所和课题组等。

(2)MIT的学术组织机构大体上摆脱了单纯的学校—学院—系(研究所)的直线式职能结构模式,形成了跨学科的学术组织与传统的直线式院系组织齐头并进的形势。这一形式被称为“网络型”学术组织结构,即形成了院系与跨学科组织并行、教学系统与科研系统共存、行政导向与项目导向相结合的学术组织结构(谢敏等,2010)。这种结构满足了跨学科研究以及跨学科组织生长的需要,促进了各种单一学科和跨学科组织的共同发展。这种组织结构在充分发挥跨学科学术组织特点的基础上,还保留了传统直线式组织结构的管理优势,为学科和跨学科组织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其中有不少值得中国大学借鉴的经验。

2)名古屋大学的学术组织结构

日本名古屋大学的学术组织结构由三个矩阵构成,即学科矩阵、教学矩阵和研究矩阵。名古屋大学构建了流动型教育和研究系统,其最大的特点是一般教育与专门教育在这个系统当中不加区别,在学科的交叉中形成复合专业群,能够满足学生更多样化的需求,也为学科赋予了更广泛的内涵。其优越性如下:

(1)有利于学生的纵深培养,学生在学习中既能将专业知识向纵深发展,夯实专业基础,又能保证知识体系横向发展,培养综合素质与能力。

(2)实现了综合教育与研究教育的融合。流动型系统包括:流动研究组、研究中心群和研究生教育体系,将跨学科研究与教育融为一体。

(3)复合专业群的构建,既发挥了传统学科优势,又加入跨学科的新鲜血液,将原有学科或专业群重新塑造,突破了单一职能制学术组织的结构。这些特性既兼顾了学科与跨学科需求,还注重行政学科导向与项目导向,为名古屋大学的学术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学术组织结构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学术组织结构是以横向组织为特征。所谓横向组织,是指在基层学术组织的跨学科跨系的充分交流中形成的,它以研究项目为核心,尽可能地延伸和增加各类横向联系,展开科学研究,而不是仅局限于一个专业或系所。这样的横向联合结构,极大地促进了学术组织的横向发展。除了采用横向合作外,项目的管理也采用了多领域交叉管理,而不是只由一个或一个学科的专家管理,使得人、财、物的调动和运用更加机动灵活,顺应了科学发展的综合化和交叉的未来趋势,使得加州伯克利大学的发展跨上新台阶。

4)柏林(洪堡)大学的学术组织结构

柏林(洪堡)大学是德意志现代文明的摇篮。它颠覆了传统大学模式,倡导“学术自由”和“教学与研究相统一”。它树立了现代大学的完美典范,有“现代大学之母”的美誉。研究所是柏林大学学术组织结构的基本元素,“大学—学系—研究所”是其学术组织结构的基本模式。柏林大学学术组织结构的特征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该组织结构强调研究的基础地位,认为研究应该服务于教学,以研带教,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与创造精神。

(2)该学术组织结构突显了跨系和跨学科合作的重要性。学术组织的建设以实用为原则,不拘泥于单个研究领域、单系或单个学科,其扁平—复合的组织结构能更好地提高科研效率,实现资源共享。

5)国外大学学术组织结构的启示

在比较了国外四所著名大学学术组织结构后,可以发现它们的共同特征是:敢于突破传统学术组织结构,为促进新兴领域和学科的发展,不拘泥于直线职能制结构,在传统组织结构上大胆创新,建立起兼顾行政与项目、教学与科研的复合学术组织结构。这样的组织结构既保留了传统结构的管理优势,又融入了矩阵式学术组织结构的特长,纵横结合形成网状,在这样的学术组织结构中,以基层学术组织为基本单元,可以更好地发挥科研创造力,形成更好的科研氛围,产出更多的科研成果,为大学学术水平的发展和提升注入新的活力。

从国外大学学术组织结构的变迁中,我们还可以看到,虽然国外大学学术组织的形式繁多,且各有特色,但以大学基层学术组织为大学学术组织结构的基本单元,已经成为了世界著名大学的共同选择。围绕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所构建的组织结构,能够更好地保证学术研究的自由需求,更好地满足大学学术研究的需求,进而带动大学精英人才的培养水平提升。

除学术组织结构以外,文化积淀、政策支持、经费保障和社会环境等多方因素,也是促进国外大学学术组织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些经验对于我国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治理有很好的启示。

6)国外大学的学术组织管理经验

(1)政府提供积极政策支撑。作为世界科研头号强国的美国,并不设立专门的科技管理部门,而是借助法规、政策、经费等途径来引导和控制大学的科研,为学术组织的开放式发展提供了条件。美国政府采用的政策主要有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公共采购政策、税收支持政策、其他配套政策。

①知识产权保护是科技工作者充分创新的首要保障,如果没有严格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动和热情必然受到制约,并且知识含量越高,投入成本越高的创新活动,受影响越大。因此,美国联邦政府制定并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促进了科技创新行为。

②科技创新的市场风险是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也关系到科技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美国政府通过公共采购,培养科研产品市场,增加市场需求,有效地降低了科技创新的市场风险,促进了科技创新产品的开发。

③通过税收政策推动社会投资。由于科研活动的不确定性大、风险高,社会投资一般不愿意进入,这就极大地影响了科研活动的经费支撑。美国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的进入,促进大学的科研活动不断发展。采用学术组织免税政策,对学术组织的公益性捐赠也可享受减免税政策等方式,进一步促进了企业与大学的深度合作。

④国家的财政针对国家所属的学术组织进行投入,并且成为支持国家级学术组织运行的主要来源(60%~90%),充分体现了美国的国家目标和战略思路。

(2)精英领衔与人力资源配置结构的合理性。杰出的学术带头人是大学创新机构的灵魂,优秀的研究队伍则是创新团队的基石。对于那些围绕学术大师凝聚创新团队的做法,我们习惯称之为“大师+团队”模式。国外大学成功的创新机构无不由一些学术大师或战略科学家担任领军人物,无不拥有着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研究队伍。因此,我国大学的学术组织在组建和运作的过程中也要引进和吸纳更多的人才,形成“人才效应”。

由团队带头人根据科研方向和科研目标选拔、选聘团队成员组建团队是国外的通行做法。个体在相关领域的基本知识对于创造性业绩是至为关键的。在选拔、选聘团队成员时,成员技能的多样性和互补性,团队成员的合作精神和创新能力是主要的考虑因素。团队领导人往往会把握好教授、副教授、讲师以及博士、研究生的比例,团队会形成一定的年龄、知识梯度。

由此可以看出,以项目为导向、以科研基地为依托的创新团队成员数目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团队带头人选择团队其他成员的来源和组建方式的基础上,团队成员可以自由流动,这有利于团队保持对外开放性,从而实现团队人力资源结构配置的合理性和人力资源利用的有效性。

(3)多渠道的经费筹措与规范化的财物管理。

①美国联邦政府资助大学科研的一大特点是多部门资助,没有统一管理,只有很少的协调,这种分散资助体制的好处是各研究型大学避免了“吊在一棵树上”,在科研和研究生教育上不至于过于依赖某一部门(王晓阳,2009)。大学和研究人员可以根据自己既定的科研领域从各个联邦政府部门中选择资助机构,从而达到科研资助的稳定性。对比一下,我们国家研究人员要改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必须去争取尽可能多的项目,这样必然会影响项目的完成质量。因此,建议我们国家能够在机构建设经费中提供足够的人员费用。

②美国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大学科研的直接投资,使教授们能较容易地申请到课题,使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有充足的经费支持。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大学的科研经费投入在总量上和比重上尚有很大的差距。而经费和资源投入的严重不足,也导致了我国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的基础设施建设、更新换代与国外大学相比落后了许多(华琳等,2005)。从某种角度上说,也就难以产生重大的科研成果。

③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使企业向大学投资,企业对大学科研的投资呈不断增长趋势。纵观美国大学科研经费来源,除了联邦政府的投入占有绝对优势地位外,企业对大学科研的投资也是科研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反观我国,多数企业并未参与到大学的科研活动中去,多数大学科研经费获取还主要是靠政府的财政拨款。虽然也会有一些企业为学校捐款,但往往都是为了提高企业声誉,加大产品宣传力度,而非为了进行科学技术研究(朱静然,2006)。

(4)引导和促进团队跨学科研究与人才培养。在美国,许多大学正通过建立跨学科的课题组、实验室、研究中心等多种形式来协调跨学科的科研工作,促进学科发展,并推动跨学科人才培养工作。而大多数的学术组织也正是依托于这些跨学科基层学术组织,进行着跨学科研究和人才培养。国外的大学科研创新团队除了进行跨学科研究以外,往往还承担着人才培养的任务。美国大学通过科学研究的途径来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我国大学现行的校、院系行政管理体制扼制了学术组织成员在大学内部自由流动,难以满足学术组织对资源共享的要求,为不同学科成员之间的交流和融合设置了障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跨学科的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大学现行的科研评价考核制度与跨学科的学术组织建设也不相适应。另外,学术组织建设没有与创新人才培养有机结合起来,存在着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脱钩现象。因此,需要引导和促进跨学科学术组织建设,既注重跨学科研究又注重跨学科人才培养。

(5)采用矩阵式基层学术组织管理结构。在西方的现代大学当中,由于跨学科的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兴起,大学学术组织普遍采用了矩阵式的组织结构,更有利于跨学科的科研活动。典型的矩阵制科研管理组织结构图,如图3.4所示。

图3.4 矩阵制科研管理组织结构图

①相对于直线制的管理组织结构的管理不够灵活,信息传递环节多,速度慢,基层学术组织的横向联系困难,对环境变化的反应速度慢等缺点来讲,矩阵制结构的传输路线、环节和速度均优于直线制,更具有管理灵活的优点,更利于基层学术组织间的横向和纵向联系,更有利于信息的充分交流共享,科研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可以更快地对外界的变化作出响应,能够根据环境的变化迅速地调整结构,显示出了该组织管理结构的柔性和灵活性,极大地提高了学术组织的应变和生存能力。

②矩阵组织结构以课题项目研究为中心来进行管理,这样就更好地将各类学术组织成员紧密联系在一起,并以灵活的管理体制,为这些学术组织成员提供了方便的沟通和交流信息的机制保障,使得基层学术组织能够以科研为中心进行灵活的协作和自由的交流,朝着共同的目标迈进,极大地增强了基层学术组织学术组织成员的自主性,利于塑造民主的氛围和建立研究探索型的学术组织。

③在矩阵组织结构的灵活体制下,该结构能更便于学术组织的中层和基层管理,可以更好地共享配置,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可以更好地集中优势力量完成科研项目,也可以灵活地根据需要进行人员的配备,提高了资源的利用和产出效率,增强整个基层学术组织的适应能力。

④在矩阵式组织结构的灵活体制下,在跨学科的科研合作过程当中,学术组织的成员能够以此为平台,与不同学科的学术组织成员,甚至是专家进行相互讨论、交流和沟通,这样会给学术组织成员更多的学习交流机会,并相互启发,可以更好地提高学术组织成员的综合素质,更有利于综合型人才的培养。

但矩阵制组织结构也并非没有局限性,它的主要局限性如下:第一,权力冲突加剧。由于在矩阵式组织结构中是以项目为中心组建和管理学术组织,所以存在项目负责人,但同时学术组织中的成员又来自不同的学科,因此也存在学科带头人。这样两者间的权力冲突不可避免,特别是在权力分配、责任划分、资源配置当中出现争议时,很难协调。第二,稳定性下降。矩阵制组织所具有的灵活性,造成了该组织结构的缺陷。由于参加科研项目的学术组织成员是由跨院(系)和领域的学术组织成员组成,各自还需要承担本职工作如教学任务的压力,所以其专注性有所下降,同时人员的流动较大,也使得以课题研究为中心的学术组织的稳定性有所下降。第三,责任缺位问题。由于矩阵制组织结构的项目成员来自不同学科和部门,学术组织的成员并不是真正归属于课题组,这样导致学术组织成员的归属感缺失,也容易滋生“搭便车”思想,如果激励和惩戒措施不到位,就很容易产生不负责任的行为,增加学术组织管理的难度,影响学术组织课题研究的效率和质量。

3.1.4 国外大学学术组织与政府科研机构的关系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发展呈现新的特征,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经济发展日新月异,为了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政府科研机构和本国大学学术组织的合作日益加强,尤其体现在发达国家。导致这种转变的原因在于:第一,由于经济和科研的竞争导致单方面的科研成本不断上升,这就迫使政府想要寻求一种新的资源组织方式,通过提高国家整体科研实力来解决这种问题;第二,新的跨领域的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快速兴起,跨学科、跨领域和新型学科的资源整合是解决这类问题的必由之路。

1)主要政府科研机构划分

政府科研机构是指由各级政府建立并资助的学术组织,包括国家设立的科学院、研究院(所)和国家实验室以及中央(联邦)政府及地方政府部门所属的科研院所等(殷朝晖,2005)。按政府科研机构的所属级别,可以将世界范围内的政府科研机构划分为国家大型综合性科研机构、部门所属专业性综合学术机构和其他政府科研机构三大类(殷朝晖,2005)。其中,国家大型综合性科研机构,是指由国家政府直接建立的直属学术机构,如国家科学院、研究所以及属于政府部门的国家级科研机构。部门所属专业性综合学术机构,指国家政府各职能部门自属的学术机构,可以由若干基层学术机构构成,专业从事某一个范围的针对性研究。除去上述两类政府学术机构,还有一些中央和地方共建的研究机构,如实验室,研究所或研究中心以及科技情报中心等,都统一归为其他政府学术机构。

2)大学学术组织与政府科研机构的互动关系

大学尤其是科研实力雄厚的研究型大学的学术组织是基础研究的最主要执行机构,在国家科研体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政府科研机构拥有规模庞大的科技资源和强有力的资源配置能力。两者的互动关系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两者分工、功能互补。研究型大学基层学术组织与政府科研机构有较大区别,在基础研究方面大学学术组织具有优势,政府科研机构更加关注一些应用性问题,在科研活动功能上来说,它们可以形成一个互补体系,无论是研究型大学的基层学术组织也好,还是政府科研机构也好,都有其自身的定位。应用性问题需要基础科学研究作为支撑,而基础研究的成果要关注应用研究的走向趋势。所以大学学术组织的科学研究的特点可以说是自由式探索,但政府科研机构(如国家实验室)则更加注重应用研究,甚至以当前某特定目的来创建研究团队组织,展开科研活动。

(2)两者交流、相互促进。研究型大学的学术组织在开展学术研究方面具有一些优势,如人力资源、学科资源等,但也受到研究经费不足、管理协调不力等方面的限制,所以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承担上存在一定困难,但政府科研机构的参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些问题。一方面,大学学术组织通过与政府科研部门的充分交流,采取联合申报和承担课题、互聘人员、联合培养人才等多种方式,可以共享科研资源,实现人力资源整合,加强协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强有力的合力,最大限度发挥有限科研资源的最大潜力,提升国家科研整体实力。另一方面,为了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在研究型大学中设立国家研究机构或实验机构,可以使政府科研机构的科研优势(经费、管理、协调)与研究型大学的科研优势(人才、学科、环境)进行结合,可以提高科研资源的配置效率,集中优秀力量承担高难度大规模科研项目,这样不仅可以促进研究型大学的科研水平提升,还能促进整个国家的科研实力提升。

3)大学学术组织与政府科研机构的关系模式

按照政府科研机构与大学学术组织在国家科研体制中的不同地位和承担的不同科研任务和角色,可以将政府科研机构与大学学术组织的关系归纳为三种模式(殷朝晖,2005):

(1)美英模式。这种模式中大学学术组织的特点是,研究型大学学术组织除了非常注重基础科学研究外,还大量地承担应用基础和国家层面的战略性研究项目。而该模式下的政府科研机构只从事与相关部门职责密切相关的研究,这些研究大都具有公益性和长期性。这一特征可以从研究经费上明显反映出来,大学学术组织的研究经费远远超过政府研究机构。

(2)德法模式。在德法模式中的大学学术组织与政府科研机构的地位和所承担的任务量相当,形成了一种“二元”主体格局。比较著名的政府科研机构有德国的马普学会、弗朗霍夫协会以及法国的国家科学研究中心,法国的国家科研中心,它们都在整个国家科研体制中处于重要地位,并且两国的政府科研机构都与大学学术组织合作紧密,因而他们的研究经费也大致相当。

(3)俄中模式。由于两国的制度很多都源于苏联模式,两国均采取了“双轨”模式来组织研究生教育和学术研究,也就是说,大学学术组织和政府科研机构都是国家科研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并且两方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国家的研究生教育工作,如两国都有权威的科学院机构。从经费上来看,由于体制渊源,两国的科研经费支出中政府研究机构的经费支出高于研究型大学学术组织的科研经费。

4)大学学术组织与政府科研机构的合作经验

实力雄厚的研究型大学在主要发达国家中是承担国家基础学科研究的主要力量,在整个国家科研体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除自身进行科学研究外,它们还非常注重与政府科研机构的合作,并积累了丰富经验,对我国研究型大学学术组织与政府科研机构的合作具有较好的指导意义。

(1)实施国有民营,充分挖掘研究型大学学术潜力。许多发达国家都实行了“国有民营”的方式,即将国家出资建立的研究中心和实验室设于大学当中或与大学联合,以合同的方式委托大学管理,依托大学的丰富学术资源,充分发挥大学的学术能力。这样的模式不但培育出了许多著名的实验室,而且极大地扩展了实验室或研究中心的研究范围,从基础研究向应用型研究扩展非常成功,对推动国家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采用了这种方式的国家主要有美国、法国等一些欧美国家。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可以充分共享大学丰富的学术资源,可以为大学学术组织改善基础设施提供资金,能够为大学学术组织的学术组织成员和研究生提供接触高深科研项目的机会,还能通过科学研究促进学科的交叉,丰富实验室或科研中心的学科布局。采用这种方式形成的著名实验室有阿贡国家实验室、布鲁克海文国家实验室、费米国家加速器实验室等。

(2)全方位加强合作,学术组织与政府科研机构共同成长。

①互聘互访,加强交流合作。部分发达国家规定,国家政府科研机构的成员必须有来自大学或其他研究机构和企业的人员,让来自不同机构的人员共同参与科研工作。在英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中,有高达70%的人员来自大学,而在大学中有近50%的人员在国家科学研究中心参与合作研究工作。

②设立专门机构,加强协调。研究型大学与政府科研机构的深度合作,还有赖于良好的协调机制作为保障,因此,西方国家从政府层面上设立了专门机构来协调大学学术组织与政府科研机构的合作关系。类似的机构,德国有联邦教育研究部,法国有国民教育、高等教育与研究部等。这些机构的设立从组织制度上保障了科研机构和学术组织的合作,又增强了国家对科研的宏观指导作用,促进了学术组织与政府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

③共同参与研究,完善参与机制。大学学术组织的科研活动与政府科研机构的科研活动,各有所长,既可交叉又可互补,但需要强化参与机制保障。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建立了称为“共同研究”的机制,来保障政府科研机构与大学学术组织的共同合作,强化二者间的科研协作。例如,法国采取“混合研究单位”的形式,德国有“国际马普研究院”等形式,来促进大学学术组织与政府科研机构的结合。

④进行人才联合培养。西方发达国家在研究生人才培养的模式具有相似之处。无论是美国的单轨制还是德、法等国家的双轨制,都采用了联合培养的模式,在这些国家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当中,均以研究型大学为研究生培养的主体,政府虽然不是主要的培养机构,但也会通过各种形式,如产学研合作等,广泛参与到国家研究生培养体系当中。

3.1.5 国外大学学术组织与企业研发机构的关系

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研究型大学学术组织与企业研发机构的关系,经过不断的发展演化,现已达到多种形式的成熟阶段。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大学学术组织为企业研发机构提供咨询服务、两者合作建立工业联系项目、成立大学—企业合作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形式(殷朝晖,2005)。

1)学术组织与企业研发机构的合作意义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如何能够在研发中取得竞争优势,树立核心竞争力,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核心所在,许多意识到这一关键的企业也纷纷自建研究所或实验中心,希望依靠自身的研发能力的提升来获得竞争力。但由于进行科研和科研管理并非是企业的能力优势,因此企业在建立学术组织并进行管理的时候通常都差强人意,科研能力也比较弱小,无法承担起大型和高精尖的研发项目。因此,如何能够加强企业的研发机构建设,提高企业的科研能力和管理水平,成为当下企业关心的重要问题之一。

反观研究型大学的学术组织,它的主要任务是进行科学研究,而企业的主要任务是生产,所以学术组织在研发实力、科研人才、研究资源和学术管理上具有天然的优势,可以很好地弥补企业的不足。但研究型大学学术组织同样也面临着不小的困难,如:研究经费、项目,如何很好地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更好地服务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等等,而企业恰好在这些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因此,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模式,双方展开合作就成为最佳选择。

(1)合作可以促进优势互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研究型大学学术组织与企业进行科研合作,是一种实现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有机结合的模式(许术其,2008)。大学学术组织进行的研究主要是在基础和应用领域,可以不断地拓展产品研发领域,企业科研机构从事的主要是如何将新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实现技术攻关与集成,提升技术实力,研发新产品。如果两者能够合作,可以将两者的优势结合起来。一来通过寻找有关企业研发机构合作,可以缓解大学的学术组织对市场敏感度不强,对一些基础应用研究和开发关注不足,导致对这些资源的利用不够的问题。二来通过寻找有关大学学术组织并与其合作,可以弥补企业科研实力薄弱、科研队伍单薄、各种科研资源比较缺乏的劣势,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2)合作可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产生了世界历史上的三次科技革命,极大地推动了社会和经济的飞速进步。但由于大学学术组织从事的大都是基础理论研究,所以长期以来存在科研与实际脱节的现象,科研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和运用还有很多待完善的地方。以产学研的方式,使大学科研与企业科研进行合作,联合申请课题共同承担科研任务,一方面,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增加企业和大学的合作机会,为大学学术组织争取到更多的应用性课题,获得更多的研究经费,同时还可以推动大学的科研能更加贴近市场需求,并通过企业来实现生产力的转化,产生真正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通过这种合作方式,可以使大学学术组织成员更好地参与到企业生产当中,在人才培养时可以更加注重其应用性,将科研活动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在一起,既可以帮助大学的人才培养,又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好的人才支持。

2)学术组织与企业研发机构的合作方式

(1)间断性合作:学术组织为企业研发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历史最久和最常见的方式,可以说是大学学术组织以咨询服务的形式与企业进行合作。对企业而言,大学学术组织与企业的合作,常见的形式是学术组织成员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与智力服务,大学学术组织成员可以发挥多方面的作用:解决公司面临某个特殊技术难题;对公司的某个研发项目进行评估;提供有关某科研领域方面的进展信息等,在此基础之上,企业通过资助学术组织成员项目的形式进行持续的合作。

(2)长期性合作:通过长期计划和项目的方式建立合作。国外大学学术组织通常借助“大学—工业计划”和“工业联系项目”等有效途径和方式建立与企业的长期合作。大学学术组织为企业提供的科研支持激发了企业的投入热情,由于企业以经费形式对大学学术组织进行投入,经费就成为了维持大学学术组织与企业长期合作的主要因素,在增加了学术组织研究经费的同时,也有效地提高了大学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效率和积极性,更是有效地提升了企业技术进步。

(3)全面性合作:大学—企业合作研究中心。由于科学技术的持续进步,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对科研的需求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注重大学与企业的合作,发挥大学的科研优势,推动企业发展。美国的科学基金会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经开始连线企业和大学,组建大学—企业合作研究中心。通常情况下,每个合作研究中心是由一所研究型大学的学术组织和若干个私人工业公司研发机构联合组成(殷朝晖,2005)。

在合作研究中心中,企业派人组成的监察委员会和研究型大学学术组织的代表共同商讨和确定研究目的和研究内容。政府则采用财政资助或委派人员作一般指导的方式参与到这个合作当中,对合作研究起协调和支撑作用。在取得研究成果后,成果的专利属于大学,企业则会因为参与了科研合作而受益,将得到免除专利税的特许。在政府的支持下,大学—企业进行合作研究可以极大推动科研成果的产生和向生产力的转化,同时还能为大学和企业双方节省科研经费或减免税收。企业由于参加了合作研究,可以跳出日常生产的思维模式,更多地接触到具有创新思维的项目,还能够在合作研究中接触和考察本领域的大学生,为企业未来的潜在人才进行储备和培养。大学由于参加了合作科研,可以跳出日常理论研究的框架,更多地接触到生产实践的内容,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科研工作获得科研经费,有利于为科学研究的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3.2 我国现代大学学术组织治理现状和问题

3.2.1 科研体制外部化进程回顾

由于我国近代所处的政治环境和国情的特殊性,导致我国科研体制外部化经历了比较曲折的发展过程。这个过程也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萌芽时期

我国科研体制外部化的思潮萌发较早,最早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初期所倡导的大学改革要理论联系实际,增加实践实作环节的思想。但由于早期“左倾”思想的影响,在科研体制外部化的实践中偏离了其本来含义,转而以体力劳动和简单社会生产来代替“理论联系实际”,未能真正体现出科研与创新的作用,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当时部分高级知识分子的创新热情,影响了科研体制外部化的进程。一直到20世纪60年代,我党通过制定《科学十四条》《大学六十条》等制度,对“左倾”思想进行了纠正,大学的科研工作和“产学研”合作才得以正常开展。直到20世纪80年代,我国科学研究和“产学研”合作的成果逐渐发挥出其在促进科技和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科研体制的外部化的作用才真正引起大家的注意。但在我国科研体制外部化刚刚起步时,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巨大影响,几乎停滞了科研活动,科研体制外部化进程也止步不前。到了1978年,邓小平在教育部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重申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原则,他指出“现代经济与技术的迅速发展,要求我们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内容上、方法上不断有新的发展”(陈春杨,2008),我国的科研体制外部化才重新启动,“产学研”合作逐渐回归正常,并跨入了健康的发展轨道。

2)第二阶段:复苏时期

为了顺应世界技术革命的潮流,适应政治和经济形势的变化,紧跟世界竞争趋势。从军事竞争转为以科技为核心的综合国力竞争,解决我国资源紧缺和经济相对落后的状况。我国提出“科技长入经济”理论,确立了“科技振兴经济”的发展方针,并针对经济、科技和教育体制进行了改革,以支撑这一国家战略的实施。随着科研体制外部化进程的逐步深入,“产学研”模式由于能够实现科研与生产的结合,能够推动科技与经济发展的结合,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逐渐成为我国科研体制外部化进程中的主要形式。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围绕“产学研”合作进行了广泛的探讨,为我国科研体制的外部化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经验,我国的科研体制外部化逐渐复苏,呈现出逐步上升的良好势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对“产学研”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更加推动了科研体制外部化的进程。

3)第三阶段:确立时期

20世纪90年代初,在“两委一院”的领导下,我国实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继续深入贯彻了“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发展方针(吴树山,1997)。在这一时期,我国政府相继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接下来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对“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以及“加强产学研合作”的思路从制度上进行了巩固,确立了“科教兴国”的战略思路,从此,标志着我国科研体制外部化得以确立(杨栩,2002)。

3.2.2 科研运行机制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仍然缺乏使不同科技子系统真正互动起来的具有较强约束力的制度,如何为不同创新主体之间的合作提供制度保证,是科研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李正风,1999)。与世界许多国家科研制度形成不同,我国的科研体制改革并不是在长期的社会进化中“自然”发生的,而是在较短时间内通过一系列措施“加速”实现的(李正风等,2000)。在这个过程中,强制性制度变迁起到了主导作用,即主要是由中央国家行政及立法机关通过下达行政命令或者借助法律手段,有目的、有步骤地实施科技制度变迁,而诱致性制度变迁只是在当中伴随存在(曹安照等,2005)。

1998年国务院决定对国家经贸委管理的200多个科研院所进行学术组织的企业化转制和分类改革,1999年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法规推进技术开发类学术组织进行企业化转制以及社会公益类学术组织的分类改革。这一举措旨在鼓励我国企业通过自建研究机构进行应用研究,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同时压缩国家直属的应用型研究机构数量。国家鼓励政府所属科研机构进行转型转制,在短短几年里,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效果。通过政府的推动,并推进内部结构和机制改革,从根本上树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大大推进了科研机构的转型和工商注册。在社会公益类学术组织的分类改革方面,国家按照公益类学术组织的性质,采用多种方式对这些组织进行分类转型,分类转型到非营利组织、企业或事业单位等多种途径,经过改革强化了这些机构的竞争环境使它们的科研能力明显增强。从这次科研体制改革中可以看出,强制性制度变迁具有推动力度大、制度出台的时间短和能够保证制度运行效果等优点,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减少试错成本,减少制度损失,满足制度需求。强制性制度变迁配合利益诱导的作用,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强制性制度安排推行的阻力。尽管目前强制性制度变迁是我国科研体制改革的主要手段,但是其在制度推行存在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王宏杰,2008)。第一,低效性。由于政府在制度供给的设计中占据主导地位,导致制度的供给与实际需求具有差异。政府的制度供给可能满足了某些科研子系统的需求,但却无法匹配整个科研系统发展的整体需求。因此,在制度执行过程中会造成效率不高的局面。第二,缺乏激励因素。强制性制度变迁扼制了各科研活动执行主体制度创新的积极性,使得制度供给来源单一。第三,破坏性。一个不符合实际需要的、考虑欠周的制度如果在大范围内推行,从长远来看可能导致高昂的代价,甚至可能对社会的发展造成巨大破坏。第四,利益冲突。各既得利益集团在强制性制度变适当中,必定面临利益的重新分配和调整问题,而制度执行强制性必然会导致社会的震荡。同时,由于强制性变迁并没有征求大多数人的同意,在执行过程中也是带有一定的强制因素,所以当制度违背一部分人的利益的时候,很可能会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局面。

目前,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不仅存在着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的问题,而且仍然存在着深层次的体制问题(李廷勇,2004)。我国科研投入水平不高的现状,虽然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和思想观念转变不到位有着必然的关系,但从深层次上来看,科研体制问题才是造成科研投入水平不高的本质所在。因此,建设和完善我国的科研体制是解决科研经费投入的关键问题。建设和完善我国的科研体制,实质上就是要通过体制设计促进各科研系统间的整合与互动,提高科研系统的效率,而不是简单在现有体制下单方面地加强管理。影响和阻碍我国科研系统和子系统运行的因素涉及制度、结构、组织等多个层面,所以必须进行制度性、结构性调整,必须以实现政治、经济、科技与教育的有机结合为导向,进行体制的改革(李廷勇,2004)。这样的体制改革是立足于整个科研系统的运行效率的思路,也就说系统动力的激发和提升,以及系统间的互动效应,都要成为我们的关注焦点。对于大学尤其是研究型大学来说,就是要强调研究型大学与政府科研机构、研究型大学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由于强制性制度变迁存在着上述的缺陷,在我国的科研体制改革中,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诱致性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改革路径是渐进的,其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采取非强制性的、非突发式的、需求试探性质的、以基层对制度的需求来慢慢诱导制度的出台。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主体是政府,而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改革主体来自基层,即以基层的单位或个人为变迁主体,这些单位或个人不仅是新制度的需求者,也是制度安排的推动者和创新者。正是这些基层的单位或个人看到了潜在的利益,提出了相应的制度需求,才为制度变迁提供了方向。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改革程序为自下而上,即处于基层的单位或个人先有制度需求,然后自下而上产生对制度的需求或者对制度需求的认可,也就是基层政府通过分析基层单位或个人的制度供给尝试,发现或者认识到这种制度的利益可观,因而推动或者影响上级政府,上级政府也以同样的方式影响它的上级政府的改革过程(王宏杰,2008)。

诱致性制度变迁是改革开放后源于群众的新生事物。在我国的科技体制中,诱致性制度变迁也在发挥着作用,它是群众的智慧、集体的智慧,既体现出部分社会成员对制度变迁需求的信息,同时也以尝试性的方式提示着一种制度供给的思路(李正风等,2000)。例如,我国的“校办企业”——这个从未在国外出现的新生事物,始于1980年华东师范大学为改善办学条件、提高职工待遇建立“学校基金”事件。由于我国大学普遍存在着办学经费不足的现象,由此产生了创办企业以自筹经费增加收入的制度需求,然后自下而上使各级政府认识到这种制度安排是有利可图的,从而推动了制度的执行。在其后的20多年里,各地的大学、院所蜂拥而起,竞相办起了自己的企业。然而类似这样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其扩散难度很大,最终也必须依靠政府行为来实现其效益最大化(李正风等,2000)。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体制,政府指令在科技资源的配置、组织和规划当中占据主导地位,如果想要彻底改变这种资源配置体系,就必须从根本上打破已有的体制,这甚至比新制度出台还要面临更大的阻力和付出更多的制度成本。因此,诱致性制度变迁如果离开政府的强制性推动,通常是不能很好扩散的,但也正是因为如此,诱致性制度变迁经常演化为强制性制度变迁。凭借政府的权力优势来实现制度变迁的典型例子就是我国“校办企业”的规模化及其扩散过程。1991年,政府通过实现减免税等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大学创办科技产业;1993年12月,原国家教委、科委和体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高等学校发展科技产业的若干意见》,推动大学校办科技企业进入一个以科技产业为主的发展阶段(陈桂尧等,2002)。各级政府也纷纷响应国家号召,在财政和金融上给予倾斜,也陆续颁布和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来推动高等院校的科技产业发展。这一系列从国家到地方的促进举措,极大地推动了大学产业的发展,对大学的发展也产生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政府的推动下,重点院校纷纷把学校的科技产业发展放在重要位置,进入“211工程”的大学,更是将学校科技产业发展纳入发展规划中,大学科技产业的发展水平,已经成为了衡量大学办学水平的元素之一。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这两种模式都有着各自的比较优势。由于诱致性制度变迁主要是依据一致性同意原则和经济原则,符合变迁主体的利益,是主体在衡量成本收益后主动推动的。因此,诱致性制度变迁的遵从率较高,通常比强制性制度变迁所产生的效果更好、绩效更大。但同时由于诱致性制度变迁源于局部的自发行为,缺乏强制性力量的约束,为了达到集团内意见的一致性,往往需要反复的交流和博弈(李正风等,2000),从而造成了改革时间较长、改革成本较大、改革难以彻底的弊端。而强制性制度变迁恰恰较好地弥补了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缺陷,它能以最短的时间和最快的速度推进制度变迁(卢现祥,2003),以强制执行来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使改革从上至下得到较为彻底的推行。当诱致性制度变迁满足不了社会对制度的需求的时候,由国家实施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就可以弥补制度供给不足(曹安照等,2005)。

我国科研体制改革的深化固然受科技制度变迁需求的影响,但在更大程度上受制于权力中心在既定的政治经济秩序下提供新的科技制度安排的能力和意愿(卢现祥,2003)。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所发生的科技制度的变迁,基本上是在中央政府领导下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的,所制定并颁布的多部科技法律、法规,始终是在中央国家行政及立法机关直接领导、指挥、命令、指导或调控下,通过下达行政命令或者借助法律手段,有目的、有步骤地实施的,这显然是以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变迁为主的变迁方式(胡传美,2006)。在当前形式下,我国的科技管理和法律体系尚不健全,由国家政府有关部门主导和推动新制度实施和局部制度的调整或改造,可以更好地解决制度的非均衡状态,提升现有的科技发展水平。从近期来看,是一种有效率的制度创新活动。科技制度变迁的方向,一般与经济和社会变迁的方向具有一致性。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政府作为科技制度的主要供给者,在科研体制改革中的作用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政府必然从科技的许多领域中淡出,或让位于市场,或让位于科技活动执行主体,而转向间接的宏观调控(曹安照等,2005)。然而,在我国当今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时期,无限地贬低政府的作用是没有依据的。即使是在美、法、德等自称为完全市场经济的国家,政府制定的科技政策和法规对本国的科技事业也起着重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而日本、韩国和新加坡等一些亚洲国家更是强调政府在管理本国科技活动和科技事业中的重要地位,政府不仅予以大量的直接投资,还制定了一系列的鼓励技术创新的政策。可以说,政府对各国科技事业发展的宏观调控和统筹管理作用的不断加强,是全球经济一体化、国际竞争不断加剧的结果。

因此,我们强调在我国科研体制改革中,要转变政府职能,并不是说政府对科技事业发展将处在不重要的地位,而实际上是指政府管理模式的转变(殷朝晖,2005)。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们应该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作用,减少政府采用行政手段对科技活动的直接干涉,将更多的自由还给科技活动的主体,让科技活动有更多的发挥余地,也有利于科技活动的发展壮大。

要使科研活动更好的发展,就必须要降低政府利用行政手段对科研活动的干预程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增强科研活动的自主性。政府应该更多地关注科技发展战略、运行机制构建、基础平台打造和高效服务,并将学术组织成员和个体激励与国家科技体系结构调整进行结合,政府的主要作用是从宏观上进行指导和调控,为科技运行创造有利条件,采用诱导性和强制性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两种制度变迁方式的优点,使两者在不同层次发挥作用,而科研体制改革的细节问题,应该交由科研主体自主决定。

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任何一项制度安排应与制度结构中其他相关制度安排相协调,即政策要配套。一项制度没有其他相关制度的支持是很难单独发挥其效用的(殷朝晖,2005)。一系列系统的制度安排,涉及方方面面,如何使这些制度能够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使制度系统能够发挥最大效用,更需要相关政策的配套支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研事业在制度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初步建立起了有利于科技事业发展的制度环境。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我国的科研体制与科技、经济发展的需求还有一些差距,总体反映在科技、教育与经济的脱节上,具体则主要表现在我国科技系统的不同子系统:大学学术组织、政府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合作、联系和知识流动不足、效率不高、运行机制不够完善等。“对国家科技资源总量进行优化配置的机制尚未形成,致使在国民经济结构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下,科技力量并没有配套地进行相应的调整,因而出现既短缺又浪费的不正常现象……学术组织设置重复、机构臃肿、条块分割等组织结构问题依然存在,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殷朝晖,2005)为了在新的形势下更好地支撑经济和科技的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国家科研体制成为了必由之路。目前,我国科学事业的发展存在着严重的经费投入不足问题,但问题产生的根源仍然是科研体制问题。科研体制的建设和完善问题,已经成为了我国科研体制建设的关键所在。我国科研体制的建设,涉及制度、结构、组织等多方面问题,如果只是简单进行强化管理是无法解决根本问题的,因此必须进行制度和结构的根本性调整,最终实现政治、经济、科技和教育的有机结合。对于大学尤其是研究型大学来说,这样的改革就是要强调研究型大学与政府科研机构、研究型大学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立足于整个体系的协调和相互作用,在此基础之上更好地激发单个体系内部的动力和活力。

3.2.3 大学学术组织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在我国大学中存在的科研管理组织结构有如下几种:校—院/系—研究所(室)、校—院/系—专业、校—院—系、校—系/系级研究所—研究室、校—院—系—专业教研室、校—院/系/研究所—研究室/专业教研室等(谢敏,2010)。这些组织结构都采用了金字塔结构,可以说都属于垂直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王键等,2007)。我们展示了一个典型的大学科研管理组织结构图,如图3.5所示。

图3.5 典型科研管理组织结构

在如图3.5所示的科研管理组织结构中,可以看到各级管理部门都处于校长的垂直领导下,按照各管理人的权力和职责的范围和方式,该科研管理组织结构属于直线职能式。在该组织结构中,知识和信息可以逐层流动,能使得科研管理的职能充分发挥,有利于提高科研管理的效率(王键等,2007)。但是这样的组织结构也有其固有的问题,如:由于院系之间没有交叉,划分明确,使得学术交叉沟通存在严重的障碍,各类学术资源不能良好的共享,学术资源不能发挥其最大的效用,不利于大学对外部环境的变化迅速作出反应。这种组织结构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体制僵化,灵活性差

该直线制的组织结构下,由于信息要逐层流动,因此信息的传递路线较长,进而造成信息的反馈速度慢。另外,由于部门之间的分割,不同部门间的工作方式、思维习惯也存在差异,所以知识和信息得不到准确而充分的交流,造成这种结构下的组织对外界环境变化的反应比较迟钝,很难满足外界环境迅速变化的需求。因此,更加灵活的思路、方式是该组织结构缺乏的。

2)不利于资源的共享

这种组织结构的典型特征就是管理层级多,管理幅度小。权力过于集中在金字塔的顶端,横向联系比较差,容易产生脱节并激发矛盾。各院(系)、研究所的科研管理者均对校级管理部门负责,仅限于上传下达的直线式管理,而对于同级的管理部门之间缺乏通畅的沟通渠道,导致信息无法实现有效共享。更兼之缺乏交流和合作,造成学校整体资源的重复建设甚至浪费。

3)学术权利没有得到应有地位

行政管理占据学术管理的主导是直线式职能组织结构的明显特征。在这样的组织结构下,科研专家和教授通过只能够作为执行人的角色从事科研活动或学术事务,决策时行政权力占据主导,而学术权力缺位,没有发挥出学术权力应有的作用。在国外的现代大学当中,学术管理委员会具有广泛的学术权力,在大学学术决策中占据主导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如上所述,在我国大学所采用的这种直线制的组织结构中,校长办公会或常委办公会几乎决定了大学的学术活动指向,学术委员会的应有作用没有得以很好的发挥,也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这样的状况,导致学术委员会在学术管理中所起的作用甚微,不但缺乏对学术事务实质性的决策权,同样也导致科研创新的主力军——教师代表也只是在行政部门制定的原则下发挥有限的作用,不能实现所谓的“学术自由”,限制了教师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就导致了科研创新的推动力不足。

4)科研成果产出率不高

科研投入与科研成果产出不成比率。大学每年的科研投入呈稳定增长的状态,但与之相对应的科研成果的产出和科研经费的使用状况却不容乐观。据调查统计,我国创造单位GDP所需的学术组织成员是日本的3.65倍,是美国的4.45倍。按照对GDP的贡献来衡量,一个美国学术组织成员等价于4~5个中国学术组织成员(谢敏等,2010)。而科研管理组织结构不合理,管理效率低下是科研成果产出率不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

5)不利于科学研究活动的开展

从学术权力角度来看,我国大学的学术组织现在普遍采用的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中,管理和决策并不围绕科研活动进行,而是以行政单位为决策主体,学术组织成员的学术权力没有发挥的空间。当学术组织成员,尤其是课题负责人的学术权力受到行政牵制较多时,科研资源将无法得到合理有效的分配,不利于科研活动的开展和科研资源的优化组合。特别是在当今的科研领域,跨学科的研究课题越来越多,如果不能以课题为中心来进行管理,以基层学术组织为单位来进行管理和开展学术活动,科研效率的提升将受到极大的限制。因此,我们应该适当赋予课题负责人,或基层学术组织带头人相应范围的自由权力,使以课题研究为中心的科研活动可以顺利开展。

从实现公平竞争的角度来看,我国大学现在普遍采用的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不能很好地营造公平竞争的氛围,也不能很好地贯彻公平竞争的原则。原因在于现在的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科研活动,很大一部分是由行政命令以指令的形式下达。由于存在行政权力的干涉,在课题申报当中,拥有较高行政职位和拥有沟通渠道的人更容易获得课题,因此课题申报的过程当中时常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况。

从科研管理角度来看,我国大学现在普遍采用以学科为中心建立的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通常是二级(院(所)、系)或三级(院(所)、系、项目组)管理。但从管理制度上来看,现行管理制度与课题研究管理的需求并不匹配,无论是财务还是人事,都有明显的行政干预的痕迹。

从科研管理人才类型上来看,在现行的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中,课题负责人的管理职能在很大程度上属于纯技术管理,并没能发挥出其“技术+管理”的角色。由于行政管理的存在,课题负责人的管理能力也比较弱,不能适应以课题研究为中心的管理,极大地制约了以课题研究为中心管理的优势的发挥。

3.2.4 大学学术组织管理架构存在的问题

我国大学学术组织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虽然已经形成既有的管理架构,但在运行的过程当中也呈现出许多问题,使得其发展也受到各种制约。

1)学术机构和行政部门的关系错位

由于在我国实施的是政府管理大学的集权管理模式,大学在与政府的关系中属于从属地位,而在大学内部教师相对于行政人员来讲同样处于从属地位。因而就造成“行政人员遵照政府的要求对大学的学术活动进行组织、执行和监督,教师则是政府关于大学学术的政策、法规和指示的具体实践者”(何建坤,2000)。在这种模式下,中国大学学术组织的学术权力得不到应有的地位和空间,如果单纯采用矩阵制组织结构则与提高学术权力的地位相矛盾。

2)我国大学现行机构、学科和专业设置不合理

我国学术组织的设置是按条块垂直封闭系统设置的。在同一地区,各个大学学术组织的性质、学科、专业完全相同或相近。近年来,在同一专业、相同学科、同一研究方向上重复投资、重复研究、重复建设现象十分严重。一些所谓的新型的学术组织,科研基础、设备、人力等情况千差万别,有相当一批大学既不具备进行科研工作的基本条件,也没有明确的研究方向。有的学校甚至连一个正规的研究课题也提不出来,只是跟着其他大学亦步亦趋,做一些低水平的重复工作,搞一些与本专业毫无关系的项目。此外,还有一批原本力量很强的学术组织,由于没有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及时进行研究方向的调查,没能及时改造老学科、专业,致使前途渺茫。

3)我国学术组织成员及年龄结构不合理

基层学术组织所从事的是一种复杂的创造性工作,矩阵制组织模式则以基层学术组织为核心。只有具备科研素质的科技人员,才有可能进行科研工作。每个人的素质不同,科研工作不是铁饭碗。因此,学术组织必须不断地进行必要的人员流动,将失去科技工作能力或不具备科研素质的人员流动到更能发挥作用的部门,将那些确实具备科学研究能力的科技人员吸收到科研机构内。只有经常为学术组织注入有战斗力的新鲜血液,研究机构才能永葆青春,生机勃勃。然而,由于我国以往长期贯彻的“一次分配定终身”的人事制度,导致相当一批学术组织中的科研、技术和后勤管理人员比例失调。科技人员年龄、职称结构不合理现象十分严重:20世纪90年代到研究型大学学术组织从事工作的青年科技人员,有相当一批先后出国或进修,这一时期真正在做实际工作的基本上是50岁左右的科技人员,且逐渐成为了学术组织的“中流砥柱”。这就导致50岁左右的人员过于集中,占了编制的大部分,而新生力量难以补充,形成年龄断层。这种不合理的人员及年龄结构最容易导致一些诸如人力分散、人员组织困难、内耗大、小课题偏多、学术组织的整体效率下降等问题。以上诸多原因都给我国矩阵制组织结构的实施带来了困难。

3.2.5 大学学术组织与政府研发机构的关系

由于我国研究型大学学术组织的研究生教育长期以来以“双轨制”为主,又上设中国科学院系统等科研机构,导致了我国科研资源的配置失调,造成我国研究型大学学术组织的资源短失,大学学术组织的丰富科研人力资源得不到有效的发挥。而政府科研机构同样也面临着人力资源短失,学科资源匮乏的困境,由于没有完备的机制进行保障,导致我国研究型大学的学术组织与政府科研机构无法进行深度合作,双方关系长期处于失调状态。

3.2.6 大学学术组织与企业研发机构的关系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现代大学的功能和角色,特别是研究型大学,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刚刚建立之初的唯一功能——教育,发展出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功能。我国大学由于功能的完善,使得大学尤其是研究型大学与产业界有了更多的合作,这种合作的直接形式是大学学术组织和企业研发机构之间的近距离接触。这些转变的发生,影响到研究型大学其他社会职能的实现。因此正确处理我国研究型大学学术组织与企业研发机构的关系,对我国大学学术组织乃至国家科研体制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1)合作方式

同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大学与企业合作关系的建立比较晚,但是在改革开放后的20多年间建立了极具多样化的合作形式。我国大学通过管理咨询服务、员工培训和科技成果转让等途径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与企业初步进行了合作。从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两者合作的层次不断深入,两者的合作形式也不断地深化和丰富,从最初的三四种简单合作形式,发展到合作(委托)研发,产业化实体合作、股份制企业组织等多种形式,规模也不断扩大。大学与企业的合作区域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大学与企业的合作不再局限于一个企业或行业,更多地向多行业、多领域、多地区的合作方向发展。但对我国大学学术组织与企业研发机构进行合作的形式进行梳理发现,有如下三种常见的合作方式。

(1)建立产学研基地。产学研结合基地是由政府主导,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和部分资金赞助的条件下,由大学与企业研发机构共同合作,进行项目或技术研发的一种形式。产学研合作基地,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大学的科研、人才和信息资源优势,结合企业的市场和产业优势进行合作,这样的产学研合作平台可以充分了解市场的真实需求,使得大学和企业的合作研发更加具有指向性,可以为大学和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让企业和大学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技术创新的浪潮当中,形成符合市场和产业需要的创新体制。以产学研形式的大学企业合作基地在我国比较普遍,各省(市)几乎都建有产学研合作基地,这也极大地促进了企业和大学的合作。

(2)建立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面向企业,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工程化研发,为企业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并推动集成、配套的工程化成果向相关行业辐射、转移与扩散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殷朝晖,2005)。由于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如何增进企业和大学合作、如何在企业与大学的合作当中实现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的双重目标、在如何将高新技术应用于产业的推动等方面独具优势,现在已经成为了我国企业与大学进行合作,共同进行研发、技术改造和创新以及推动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基地。

(3)兴办大学科技园。自从1988年东北大学率先创建东大科学园以来,一批研究型大学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利用其自身的人才优势和地域优势,纷纷创办了大学科技园,大学科技园已经成为了大学科研成果运用于促进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研究型大学可以为大学科技园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提供丰富的研究成果和良好的研究开发条件,而园区还能够获得政府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软硬件设施,在这样的条件下企业更加愿意参与到大学科技园的建设当中来,大学科技园可以为企业提供从管理咨询到合作研发、从人才培养到技术创新的一系列全方位服务,不但促进了企业的发展,还进一步促进了大学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推动了研究型大学的发展。

2)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教育改革不断深入,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的大环境中,我国研究型大学与企业研发机构展开了全方位的合作,这种合作不断地深入发展进入一个空前活跃的时期,大学与企业的深入合作对我国科研成果的转化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也为我国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我国的大学与企业合作相对于西方国家来讲更具优势,主要体现在:一方面我国研究型大学与企业研发机构的合作更加紧密,另一方面在促进技术创新和企业技术进步方面发挥着更直接的作用。但是现实的合作中同样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合作管理机制不完善,缺乏强有力协调性的权威组织机构。一方面,许多企业的研发机构缺乏相对独立性,研发机构的科研技人员为实现企业技术创新所作的贡献,既不与研发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挂钩,又与学术组织成员的切身利益脱节,这影响了合作双方积极性的发挥,也必然导致企业研发机构与大学学术组织围绕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展开的合作丧失源动力。另一方面,企业内部尚缺乏强有力的协调产学研合作的组织机构,是制约产学研合作的因素之一。就企业内部而言,目前尚缺乏一种有效的管理系统来协调合作过程中常常出现的大学学术组织与企业研发机构的责权利纠纷,加上目前正在实施的有关产学研合作的一系列政策、法规不完善,影响了其合作的顺利进行。

(2)大学学术组织与企业研发机构合作的层次不高。当前我国研究型大学学术组织与企业研发机构普遍的合作不是基于高新技术展开的,而是一些技术含量较低的常规技术,或者就企业生产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的解决而开展的低层次的合作。在我国的大学学术组织中,特别是一些以工科为主的研究型大学基层学术组织中,从事科研的教师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了获取大量的“短、平、快”性质的项目与企业展开合作。很多合作的项目根本无法成为博士和硕士的论文选题,更不用说通过项目能做出原创性的科研成果了。研究型大学的意义在于它能产生引领世界科学潮流的重大科研成果,同时有利于大批的创新型后备人才的培养,我国研究型大学学术组织这种在科研上的短期功利性行为对我国研究型大学建设发展和科研水平的提高是极度不利的。

3.3 现代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发展趋势

研究型大学是现代大学的代表典范,研究型大学有别于一般大学,它担负着学术发展和知识创新的重任,因而研究型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组织结构和治理也应该具有与一般大学不同的特征。从国外著名大学的学术组织管理的特征来看,管理重心下移至基层学术组织、学术权力的独立、教授地位突显等是普遍的发展趋势,可以预见,这些治理特征或将成为我国研究型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治理的未来趋势。

1)增强行政的服务功能

一流的研究型大学的发展,都离不开两个因素:人才和经费。国外一流研究型大学的校长,其职能与国内大学的校长有很大的差别。国外一流大学的校长职能的服务特征十分明显,校长的主要职责就是通过募集经费,巩固经济实力,通过留住人才,增强科研实力,最终搭建高水平研究平台,增强大学的核心竞争力。国外研究型大学的长远发展,并不是由校长通过行政手段来决定的,而是由各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组成的教授会讨论决策,校长不是权力的象征,学院也不再是行政机构,而是学科的一种聚合形式,行政机构的存在是为了给学科的发展提供良好服务,而不是权威的指令机构,学院领导的行政权力也被弱化,且可能由教授会推选。

2)学术权力影响力增大

当行政权力的服务功能被强化后,那么行政权力的刚性和主导地位自然会有所下降,在国外研究型大学当中,影响大学决策和发展的是基于学科的学术权力,这一特征明显区别于一般社会组织行政权力占主导的特征。研究型大学的发展规律和特征与一般社会组织不同,学科的发展始终是研究型大学的主要方向。因此,在国外的研究型大学当中,必须由在学科和研究领域的权威学者,对学科的发展和创新发表指导意见和建议,一般组织所具有的行政权力刚性在研究型大学当中被极大弱化。

综上,国外研究型大学当中树立起了尊重知识、重视人才、注重创造的氛围,在这些大学当中学术权力占据了更重要的位置,行政权力的分量小于学术权力,是研究型大学的发展趋势。

3)以知识创新与学术发展为导向

国外的研究型大学,以“大学既是教学中心,又是研究中心”为基本办学思想,并且将知识创新和科学研究作为大学的基本任务(段丹,2003)。在这样的发展目标下,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的结构设计和管理体制都将围绕这两个中心展开,特别是研究型大学的研究特征,更是决定了研究型大学的组织结构设计需要以知识创新与学术发展为导向。我国的研究型大学的发展历程还较短,一直强调行政权力,忽略了学术权力。而基层学术组织结构导向的选择和设计正是阻碍我国研究型大学发展的关键,重视学术权力,以知识创新与学术发展为导向是研究型大学基层学术组织结构选择和设计的未来趋势。

4)学术组织柔性化的矩阵结构

学校管理的目的是创造出一个良好的学科生态环境和学术氛围,柔性化的矩阵结构是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常常采用的组织结构。矩阵结构是一种既有横向联系又有纵向联系;分工协作并重,有效地将组织管理中的“垂直”联系和“水平”联系、集权化和分权化结合起来的,并且以工作任务为目标的组织结构(段丹,2003),是当前最契合我国研究型大学的基层学术组织结构。在横向和纵向结合的柔性矩阵结构中,学术可以起到整合科研资源,促进科研创新的作用。而行政可以起到服务科研,协调科研合作的作用,还可以起到管理作用。强调学术、弱化行政的导向,可以更好地打造面向问题的科研项目研究组,创建研究平台,提高研究型大学的科研效率。研究型大学的基层学术组织采用柔性化矩阵的组织结构,更容易形成多学科联合、跨学科合作研究的格局。采用矩阵结构,首先,研究型大学在学术导向下,能够排除许多干扰因素,以项目组的组织形式专注于科学研究,保持高效运转并提高科研绩效。其次,在该结构下,多学科并行的学术研究能够具有更多的自由和灵活性,沟通与交流也将更加便利,行政权力的干涉也将更大限度减轻。从而形成一种真正的自由、严谨的学术氛围,使科学研究步入可持续发展轨道。

3.4 本章小结

本章从科研体制外部化开始,回顾了大学职能的确立过程,对大学学术组织与政府科研机构、大学学术组织与企业研发机构的关系进行了全面分析,在本章提出建设适宜学术组织发展的国家科研体制。大学职能的发挥是在充分整合了大学学科集中、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的基础之上,实现了科研资源的内外统一,知识文化创新和科技进步的统一,责任与能力的统一,促进自身发展和服务社会的统一。科研职能是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三大职能之一,而大学基层学术组织是大学科研的组织单元和操作单元,是大学科研职能发挥的关键因素。

大学科研职能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历史的、动态的过程(张似阳,2008)。大学的科研职能在大学出现之初并未完全得到社会的认同,直到洪堡倡导创办世界上第一所现代大学——柏林大学以后,大学的这一职能才逐渐得到社会认可,并进一步发展成为现代大学三大职能之一。进行科学研究并不是大学的最终目的,通过科学的手段和创新的技术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完成人才培养的使命,实现“寓教于研”,才是大学科研的最终目标。即科研最终要实现外部化,立足于生产实际,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科研产生伊始是以纯粹的学术研究为目的,随着大学的职能由单纯地传授已有的知识向服务社会的扩展,大学学术组织的社会职能随之得以确立。学术组织社会职能的发展是伴随着大学科研职能的发展历程的,经历了萌芽期—发展期—确立期—演化期,跨越了一个多世纪,也是一个历史的、动态的发展过程。

世界各国的学术组织体系构成大同小异,基本上都是由政府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部门和大学学术组织三大主要科研子系统构成的。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和科研发展呈现了新的问题:一是由于经济和科研的竞争导致单方面的科研成本不断上升,这就迫使政府想要寻求一种新的资源组织方式,通过提高国家整体科研实力来解决这种问题;二是新的跨领域的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快速兴起,跨学科、跨领域和新型学科的资源整合才能解决这类问题。因此为了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各国政府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和大学学术组织之间的任意两者或者三者的共同合作日益加强。

由于世界各国的历史和国情的不同,在科研体制的学术组织方面仍存在较大的差异。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国家科研体制,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科研体制仍是一个子系统之间各自封闭的垂直结构体系,这种结构体系存在以下问题:学术组织重复设置,科研力量分散,科研资源优化配置较差,资源总体使用效率低下以及信息交流不畅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我国科研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因此,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本书提出了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构建适宜我国学术组织发展的国家科研体制:

(1)建设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为学术组织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2)加强我国各学术组织的整合互动,促进资源整合和人才交流。

(3)以市场为导向,深化产学研合作。

(4)建立保障制度与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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