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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模式变迁具体内容分析

时间:2022-09-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规定》对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做出了规定,指出养老保险基金由企业、政府、个人共同负担,并规定了缴纳数额的比例。从此,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全面展开。

一、养老保险模式的变迁

(一)传统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国家-单位型的养老保险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并着手建立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草案)》,它对职工的养老、生病作了明确规定,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开始。1955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都规定了对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养老保险。1958年,国家根据当时的情况,将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在适当放宽养老条件和提高待遇的基础上作了统一规定,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从《劳动保险条例》中分离出来。至此,我国的养老保险体制建立和发展起来,它采取的是社会统筹方式。

“文革”时期,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遭到破坏,财政部于1969年12月颁发了《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改革意见》,规定不再向国营企业提取“劳动保险费”,企业职工的退休金全改在“企业营业列支”。至此,全国范围的企业退休金制度处于倒退和瘫痪状态,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随后,我国的养老保险体制进入了改革时期。

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典型的国家-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它的主要特征是:(1)单方负责,养老保险费完全由国家或企业负担,个人不缴费。(2)现收现付,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的是现收现付的财务模式(基本上不留积累基金的积累模式,即当年养老保险缴费收入全部用于当年养老保险金发放支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经费列入国家财政年度预算,这部分人的退休经费亦构成企业年度经营成本的开支项目,两者均无任何积累,管理起来简便,但无法应付人口老龄化的冲击。(3)封闭运行。在传统的养老制度下,劳动者被分割在各个单位组织内,每个单位仅对本单位的退休人员负责,退休人员均从所在单位领取退休养老金。

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确实解决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公正性,真正调动了他们的劳动积极性,为我国经济的恢复而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它自身制度的非社会化、封闭性、单层次性与单一责任性的缺陷,决定了它对单位与国家的依赖和不可持续性,随着国企改革开始,它也走到了尽头。

(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国家-社会型养老保险体制

20世纪80年代,城镇经济体制改革开始,国企改革成为中心环节,越来越多的企业面临破产走向死亡,“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宣告了由单位支撑的传统退休体制将不再有稳定的组织基础与经济基础,加上它内在固有缺陷,使得传统养老保险体制难以运行,改革势在必行

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暂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做出了规定,指出养老保险基金由企业、政府、个人共同负担,并规定了缴纳数额的比例。从此,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全面展开。

在总结各地养老保险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于1991年6月26日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文件),指出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

1995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并逐步形成基本保险、企业补充保险、个人储蓄保险的多层次养老制度。

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文件),最终对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进行了统一,并提出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这被视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里程碑。

至此可以看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近10多年日渐走向了国家-社会保险型,它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社会化、多层次化的方式运行。

(三)我国社会保险模式应选择统账结合制

“统账”制度的本质,一是让职工负担部分保险费,以期达到减轻企业部分负担和增加个人责任感的目标,一是建立职工个人退休金账户,并将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的一部分积累于个人账户。我国选择这种养老保险模式具有其合理性:1.传统的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模式过分强调公平,不能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有损效率,无力应对日益严重的老龄化形势。以60岁及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10%的标准计,我国已于2000年进入老龄化国家行列。不仅如此,老龄化趋势的发展速度非常之快。以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指标为例,1982年为4.9%,1990年为5.6%,1995年为6.2%,2000年达到6.98%;据人口学家的预测,2020年我国65岁及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达到11.3%,2050年养老保险基金的缴费将达到21.2%。如果按照现收现付模式,21世纪中叶前后养老保险基金的缴费将高达工资总额的40%以上,这是企业和职工无法承受的。

2.完全私有化的养老保险模式不能解决我国养老保险的历史欠账。完全私有化的养老保险模式采用完全积累的模式,即当年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的缴费收入完全用于养老保险基金积累,并全部记入个人账户,职工退休后以养老保险基金个人账户支取养老金的积累模式。由于传统的养老制度采取现收现付财务机制,无任何积累。若采取这种模式,则社会既要支付已退休职工的养老费用,又要为现有职工积累。无论是企业、职工,还是国家都一时难以兑现,且这种模式缺乏社会共济,完全追求效率,忽视了公平。

3.统账结合模式兼有前两者的优点。按照这种模式,在满足现收现付的基础上,加提工资总额的几个百分点作为积累,并使其运营增值,就大体可以应付21世纪人口老龄化时养老金支付增加的需要,还可减轻完全私有化情况下的投资风险,受人口结构、通货膨胀、经济状况的影响也相对小一些。此外,这还从原则上界定了国家对职工养老保险所负的有限责任,也明确了职工个人应负的养老保险责任。既体现了社会互济,又突出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既讲究公平,又注重效率;既体现政府的责任,又强调企业和职工个人的责任,把待遇水平与职工个人的贡献大小紧密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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