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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资模式的变迁

时间:2022-09-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确定了中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模式是部分积累式。

一、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资模式的变迁

中国自195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来,一直实行的是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筹资模式,随着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离退休人员占劳动力的比重越来越大,现收现付模式已无法适应现实需要。从1998年开始,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开始出现赤字,财政补贴达52.6亿元,如果仍保持现收现付模式不变(尽管中国于1991年就确立了部分积累模式,但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仍“空账”运行与现收现付模式并无实质性区别),则要求退休人员与在职职工的比例保持在1997年的水平,约1∶4.4[1](参见表8-1)。中国目前正处于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之际,离退休、退职人数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逐年增加,1999年这一比例已经达到1∶3.7,据预测,2030年退休人员将达到高峰,那时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的比例将达到2∶1左右,如果仍采用现收现付制,则在职职工的50%~60%的工资收入用作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企业和在职职工将不堪重负。

表8-1  中国离退休、退职人数与在职职工人数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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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宋晓梧:《中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与发展报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6页。

为渡过迅猛到来的人口老龄化高峰,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探索部分积累制,1991年6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指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政府根据支付费用的实际需要和企业、职工的承受能力,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统一筹集。”由此确定了中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模式是部分积累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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