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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应选择部分积累模式

时间:2022-09-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20世纪90年代末60岁以上老龄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已达10%,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显然,中国实行的部分积累模式既是一种调和的产物,也是一种正确的选择。

二、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应选择部分积累模式

中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部分积累筹资模式,其原因在于:

第一,现收现付模式不能适应中国社会迅猛发展的老龄化进程。中国20世纪90年代末60岁以上老龄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已达10%,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2000~2030年老龄化发展迅猛,2030年以后将进入严重老龄化社会,其老化程度超过世界上任何国家,如果按照现收现付模式,21世纪中叶前后养老保险基金的缴费将高达工资总额的40%以上,这是企业和职工无法承受的[2]

第二,完全积累模式不能解决中国社会养老保险的历史欠账。1999年中国已有2983.6万名退休职工和上千万名即将退休的职工,在旧体制下他们没有积累。如果采取完全积累模式,社会既要支付已退休职工的养老费用,又要为现有职工积累,要同时缴两笔费用,两者相加须提取工资总额的40%以上,这也是现有企业和职工难以承受的。如果转制成本全部由国家承担,由于数额巨大,则一时难以兑现[3]

第三,实行部分积累模式兼有现收现付模式和完全积累模式的优点。按部分积累模式,只需在满足现收现付的基础上,加提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几作为积累,并使其运营增值,就大体可以应付21世纪人口老龄化时养老金支付增加的需要。这样,既可避免现收现付所面临的提取比例不断上升、缴费者负担日重的问题,又可以减轻完全积累模式所带来的转制成本压力、投资风险和计算困难等问题,受人口结构、通货膨胀经济状况的影响也相对小些。

由此可见,中国多年以来实行的现收现付模式,经过实践证明不能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承担的最终债务风险非常大,而且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无力承担如此大的债务偿付风险;而完全积累模式,由于转制成本太高,受经济条件的制约目前也无法实行。显然,中国实行的部分积累模式既是一种调和的产物,也是一种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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