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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纳之争:政治与经济议题在宪法层面的断裂

时间:2022-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 然而,波斯纳在其书评中则指出,东欧社会的平等自由和成文宪法没有直接关系,东欧人民更需要的是经济发展,而不是急于颁布一部成文宪法。而所有这些,波斯纳认为都不是通过美国式宪法所能够实现,除了权利法案,美国成文宪法不过是由一些有关联邦制、政治结构及刑事程序权利的条款构成。[5]显然,在波斯纳看来,在东欧转型中,经济议题应该优先于政治议题,法治议题应该优先于民主议题。


   1992年,苏东剧变之后不久,美国宪法学家布鲁斯·阿克曼(Bruce Acerman)就出版了一本小册子《自由革命的未来》(The Future of Liberal Revolution)。[1]在此书面世之后不久,法学家理查德·波斯纳(Richard Allen Posner)很快就在《东欧宪法评论》(East European Constitutional Review)针对该书发表了一篇评论。[2]两人对东欧改革议程提出了完全不同的意见。

   阿克曼批评了东欧剧变之后所发起的市场自由化方案(休克疗法),在他看来,哈耶克、弗里德曼式的经济私有化转型,实际是将“自由放任资本主义”等同于“自由主义”,这不能给东欧人民带来真正的平等和自由。它一方面导致财富高度聚集,另一方面造就未受过良好教育的无产阶层,这对平等政治的参与理念是一个莫大嘲讽。[3]阿克曼认为,单纯的经济方案不足以推动政治平等,仅仅以捍卫私有财产和契约自由为目的的政府难以持久。在他看来,只有激活美国式的宪法革命,颁布一个行之有效的成文宪法,建立德国式的宪法法院,才能形成“不受宰制的平等架构”(Undominated Equality),从而给东欧人民带来真正的民主、平等和自由。这在阿克曼对魏玛宪法危机的评论中展现得非常清晰,在他看来,魏玛德国的失败正在于它过度关注民法和刑法的技术性问题,而未能将1848年自由主义的革命成果加以宪法化,并在1919年构建一部持久稳固的宪法。[4]

   然而,波斯纳在其书评中则指出,东欧社会的平等自由和成文宪法没有直接关系,东欧人民更需要的是经济发展,而不是急于颁布一部成文宪法。英国的不成文宪法同样能够成功,而法国与南美国家的成文宪法运动则可能失败。对于东欧人民的自由更紧迫的,是推动经济发展,建立一个稳定的自由市场体系,最重要的是保障私有产权、建立独立的中央银行、获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员资格、职业化的司法体系、强有力的警察治安力量等等。而所有这些,波斯纳认为都不是通过美国式宪法所能够实现,除了权利法案,美国成文宪法不过是由一些有关联邦制、政治结构及刑事程序权利的条款构成。[5]显然,在波斯纳看来,在东欧转型中,经济议题应该优先于政治议题,法治议题应该优先于民主议题。单纯移植美国宪法,不能自动带来经济发展,也无法实现阿克曼所设想的平等和自由。

   在20世纪90年代冷战终结的历史背景下,这两位重量级法学家提出的宪法方案,在此后产生了两种完全不同的转型方案。那么,时隔二十多年再回头来看阿克曼与波斯纳之争,两位学者到底谁对谁错?这个问题尤其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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