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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妇联基层组织建设调研报告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0年12月,省委专题召开党建带妇建,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省、市、县各级分别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吸纳妇联作为成员部门,将妇建工作纳入大党建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每年听取妇联工作汇报,经常性征求妇联意见,及时协调解决妇联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积极推进、督导妇联干部待遇落实。三年来,全省共举办县妇联主席培训班632期,乡镇妇联主席培训班1492期,农村社区妇联干部培训班1833期。
河北省妇联基层组织建设调研报告_河北妇女工作实证研究资料选编

省妇联组联部

2014年8月

2010年12月,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女联合会印发了《关于坚持党建带妇建进一步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冀组通字〔2010〕61号)。为切实掌握文件落实情况,进一步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开展,省妇联牵头,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导调研组,从2014年5月份开始,利用一个半月时间,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入户走访、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先后深入全省11个设区市、24个县(市、区)、47个乡(镇、街道)、50多个村(社区)、“两新”组织和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专题督导和调研。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妇女工作,不断加强和改善对妇女工作的领导,通过带思想、带组织、带班子、带队伍、带阵地,优化了妇女工作环境,提升了妇联工作水平。2010年12月,省委专题召开党建带妇建,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电视电话会议。11个设区市、170个县(市、区)制发了专门意见或方案。全省上下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党建带妇建工作机制。一是领导协调机制。省、市、县各级分别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吸纳妇联作为成员部门,将妇建工作纳入大党建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每年听取妇联工作汇报,经常性征求妇联意见,及时协调解决妇联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同步共建机制。各级党委积极将妇女工作纳入工作大局,纳入党建目标考核,党建妇建通盘考虑,统筹推进。年初同部署,年中同督导,年底同考核。一些市、县把妇建内容纳入党委书记党建专项述职内容,每年两次述职。邯郸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还专门对全市21个县(市、区)党建带妇建工作进行督查,以市委名义予以通报。三是协调推动机制。各单位和部门主动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参与和支持妇女工作。2011年,在修订《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过程中,省人大内司委、省民政厅、省法制办吸纳省妇联4条意见,从政策源头上推进妇女进村“两委”工作。2011年底,在全省农村“两委”换届中,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将村委女候选人专职专选写进工作方案;各级组织、民政部门同步督导妇女进村“两委”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各地积极开发公益岗位,充实壮大社区妇联工作队伍。四是激励保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加大对妇联工作经费的支持力度,省本级妇联工作经费大幅度提升;全省已有4个设区市、32个县(市、区)妇联工作经费达到或超过妇女人均1元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积极推进、督导妇联干部待遇落实。乡镇妇联主席待遇落实实现较大突破,全省已有461名乡镇妇联主席享受了副科级待遇,其中,石家庄市、邢台市、张家口市分别有153名、77名、86名乡镇妇联主席落实了副科级待遇,分别占当地乡镇妇联主席总数的55.4%、38.9%、37.1%。

各地把扩大组织覆盖作为一项基础性、根本性工作来抓,一方面与时俱进,巩固传统领域妇联组织;一方面及时跟进,在新兴领域建立妇联组织。在传统领域,从2009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5年的“强基固本,示范创建”活动,全省评选出74个示范县(市、区)、498个示范乡(镇、街道)、5000个示范村(社区),分别占总数的43%、21%、10.2%。同时,坚持“地域相邻、人员相熟、文化相近、构成相似”原则,纵向延伸,依居住区片、楼栋、单元、兴趣爱好、生产生活习惯等情况,划分妇女小组,进一步健全基层网络,延伸工作手臂。在新兴领域,创新组织形态,推广农村“妇代会+协会(合作社)+基地”“协会(合作社)+妇代会+基地”等模式,探索妇代会与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基地紧密联系的方式方法,推动妇联基层组织与新经济组织及生产工作实体有机结合。同时,积极探索“妇联组织+团体会员”模式,加强“横向联系”,发挥妇联组织的“枢纽”作用。全省在新经济组织建立妇联组织2226个,在新社会组织建立妇联组织537个,分别占具备建立妇联组织条件的新经济、新社会组织总数的71.1%、76.8%。唐山市组建妇女产业协会(互助组)230个,吸纳3.2万名相同产业妇女加入协会组织,她们生产互助、技术互助、购销互助,促进了增收致富。为推进“两新”组织建立妇联组织,唐山、保定衡水定州等市下发了文件;保定市召开现场观摩会;唐山市及时跟进区划调整,在曹妃甸工业区、唐山湾国际旅游岛成立妇工委;沧州市层层摸底,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妇建档案,为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妇女组织提供了参考和依据。

各地把落实“有人干事”作为解决联系和服务妇女“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关键来抓。一是结合“两委”换届抓选配。2011年底至2012年初,以全省农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及早介入,上下联动,推进农村妇代会换届直选、村民委员会妇女候选人定位产生等,配齐配强了农村妇代会主任。通过换届,全省78.6%的村妇代会主任进入村“两委”。村妇代会主任中,40岁以下的占40.2%,40~54岁的占52.9%。大专以上文化的村妇代会主任达8.1%。91%的村妇女进入村“两委”,农村“两委”中妇女占19.5%。换届中,张家口市吸纳172名女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妇代会主任,优化了农村妇代会主任队伍的年龄和文化结构。二是挖掘资源抓选聘。积极把活跃在基层的那些群众基础好、协调办法多、带动能力强、热心妇女儿童事业的女能人、女带头人、女性社团负责人、巾帼志愿者等,聘任为兼职妇联干部,转化为基层妇联资源,为基层妇女群众服务。到目前,县、乡、村已分别聘请兼职妇联干部13名、77名、1.8万名。三是提升素质抓培训。各地认真落实《2011-2015年河北省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积极探索教育培训的新途经、新方法,分层开展培训工作。有的市开展高端女性进名校,有的邀请专家教授举办专题讲座,有的开展妇联干部上讲台,有的举办各类研讨班、示范班等,层层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了妇女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三年来,全省共举办县妇联主席培训班632期,乡镇妇联主席培训班1492期,农村社区妇联干部培训班1833期。衡水市、秦皇岛市、唐山市、保定市、沧州市、廊坊市、辛集市等把妇女干部培训纳入全市干部培训总体规划。承德市依托市委党校建立妇女干部培训基地,市财政每年列出专项经费用于妇女干部培训。

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村、社区建设妇女之家的实施方案》。各地把“妇女之家”建设作为服务妇女、惠及民生、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不断创新建“家”思路,通过资源共用、阵地共享,在全省农村建立“妇女之家”4.8万个,社区建“妇女之家”3285个,分别占全省农村社区总数的98.4%、99.9%。一是建好“妇女之家”。2010年底开始,省妇联在全省村、社区“妇女之家”普遍挂牌的基础上,每年拿出近百万资金重点打造。到目前,共建省级示范点116个,市级示范点333个,县级示范点2706个。承德市、石家庄市等地还先行试点,把“妇女之家”下延一级,建立“中心户”。按地域分布、兴趣爱好、生产生活、妇女需求把妇女组织在一起,每10~20户建立一个“中心户”,开展经常性、小型化的活动,组织妇女集中学习、传达政策文件精神、商议生产、谋划发展、开展积极向上的娱乐文体活动等,延伸了妇女工作触角,使妇女群众感受到“妇女之家”就在身边,便捷温暖。二是管好“妇女之家”。各级妇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管理、服务、学习、活动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实行“五亮”,即亮牌子标识、亮组织架构、亮工作职责、亮干部身份、亮活动内容。三是用好“妇女之家”。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将教育培训、法律咨询、创业就业、志愿帮扶等各项活动落实到“妇女之家”,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妇女之家”品牌。在“妇女之家”开展一系列贴近生活、符合实际、喜闻乐见、生动有趣、灵活多样的妇女活动。到“妇女之家”参加活动已成为基层妇女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内容。石家庄市构筑8+X“妇女之家”工作模式,即在做好深化创业就业等8项常规服务的基础上,强化自选特色服务,开通了石家庄妇联微信平台和“妇女之家爱的港湾”腾讯微博。沧州市依托“妇女之家”开展了“三会一校”(妇代会、各类专业协会、家庭建设协会及女子学校)示范创建。

调研中发现,近几年来,全省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效果十分明显,在一些领域实现了较大突破,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不够”上。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两新”组织迅猛发展,基层妇女群众分布多样、流动加快,广大妇女期盼在身边就能找到妇联组织、得到帮助。到目前,全省仍有904家具备成立妇女组织条件的新经济组织没有成立妇女组织,占28.9%,仍有6.2万家新经济组织暂不具备建立妇女组织条件;仍有1620家具备成立妇女组织条件的新社会组织没有成立妇女组织,占23.2%,仍有3823家新社会组织暂不具备建立妇女组织条件。再加上互联网的普及,河北省网民规模已达3389万人,其中女性网民达1549万人,占45.7%,女性特别是年轻女性成为“手指一族”“网络大军”的主力,而全省的网上妇联建设仍处于探索阶段。

乡镇妇联一头连接着上级妇联领导机关,一头连接着农村最基层的妇联组织,是妇联组织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层级,起着承上启下作用。而乡镇妇联主席中仍有912名为兼职,占总数的39%;乡镇妇联主席中没有享受到副科级待遇的1880名,占总数的80.3%。农村妇代会主任中仍有10478名未进入村“两委”,占妇代会主任总数的21.4%;10223名农村妇代会主任没有工资和补贴,占妇代会主任总数的20.9%。农村妇代会主任离任后没有补贴现象普遍存在。有的农村妇代会主任感到政治上无奔头、离任后无盼头,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中央书记处会议、全国妇联曾提出明确要求:按妇女人均1元钱标准给妇联拨付工作经费。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73%的市、50%的县分别落实了按照妇女人均1元钱标准给妇联增拨或划拨专项工作经费。全省省级妇联工作经费没有达到按妇女人均1元钱标准;7个设区市、140个县未落实按妇女人均1元钱标准经费,分别占市、县总数的63.6%、81.4%;乡镇、村(社区)妇女组织普遍没有专门的工作经费。

“妇女之家”主要以村、社区为单位挂牌建立,这样的阵地建立形式就妇女人口少、辖区面积小的村、社区来说,基本可以满足妇女活动要求,而对于那些人口多的大村或者分布在山区、丘陵的农村来说,远远满足不了基层妇女就近、方便、灵活开展活动的需求。据统计,全省除在农村、社区之外,在新经济组织建“妇女之家”714个,占建立妇联组织新经济组织总数的32.1%。

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原因也是错综复杂的。从客观上分析,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是: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两新”组织发展迅猛,特别是全省推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平均每天新增市场主体1769户,其中每天新登记企业达556家。基层妇女群众工作面临的环境不断发生变化,基层妇女群众思想观念日益多元、利益诉求更加多样。

有的地方经济发展暂时遇到困难,财政预算收入减少,财政可支配资金减少,财政缺口大,部门工作经费压减,妇联工作经费也不例外。有的地方妇联工作经费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增长。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在乡镇人员编制有限的情况下,事多、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明显。一些乡镇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把更多的人力、精力投放到那些压力大的工作之中。

从主观上分析,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是:

一些基层党政领导对妇联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等认识不足,认为妇联和妇女工作无足轻重。对妇女问题和妇女工作关注少、研究少、过问少。没有面对河北省情,正确审视妇女工作,没有充分认识到河北这样一个农业、农村大省,广大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在出台政策、安排经费等问题上,对妇女工作关注不够。

一些干部存在着惰性心理、惯性思维,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安于现状、标准不高、心浮气躁、慵懒懈怠、不敢创新、不会创新,针对制约妇女工作开展的瓶颈和难点问题既没有自己的招数,也不借鉴外地的经验。一些制度、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甚至已上升到法律层面的,也没有执行,更谈不上落实。只讲小困难,不顾大政策。

一些妇联干部在面对困难大、需要长期抓的工作时,虎头蛇尾,浅尝辄止,满足于汇报了、协调了,对工作盯得不紧、抓得不牢,协调工作放不下架子、扑不下身子,缺乏锲而不舍、坚持不懈、一抓到底的决心和韧劲。

没有形成健全完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机制,工作部署满足于召开会议、印发文件,检查工作满足于打电话、要总结、汇数据,缺乏量化考核,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

基于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与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全国妇联十一次代表大会及全国妇联十一届三次常委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沈跃跃、宋秀岩到河北调研讲话精神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扩大群众组织覆盖面,要讲广度,更要讲深度。在传统领域,要巩固已有组织网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适应新时期妇联基层组织建设需要,启动新一轮“强基固本、示范创建”工程,明确创建标准,改进评选办法。5年内,在全省创建400个乡(镇、街道)、5000个村,成为“三有两突出”基层妇联示范组织。“三有”,即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阵地做事;“两突出”,即服务基层妇女作用突出,参与和谐社会建设能力突出。2015年底前,村(社区)建妇女组织率要达到100%;各市要在条件成熟的村探索建立村妇联;各村(社区)要按照“地域相邻、人员相熟、文化相近、构成相似”的原则,依据居住区片、楼栋、单元、兴趣爱好、生产生活习惯等情况,划区建立若干妇女小组。在新兴领域,要及时跟进,创新形态。2016年底前,具备建立妇女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要100%建立妇女组织;暂不具备建立妇女组织条件的要100%委派妇女工作联络员或指导员。在农村要继续推广“妇代会+协会(合作社)+基地”“协会(合作社)+妇代会+基地”模式。要适应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迅猛发展的形势,建设网上“妇女之家”,通过QQ群、微博客、微信等开展活动,实现对互联网上的女性广泛覆盖、正确引导和有效服务。探索“妇联组织+团体会员”模式,鼓励扶持各界妇女依法创办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妇女社团,不断延伸妇女工作触角。

一是推进妇女进“两委”。今年底至明年初,要以全省农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大力推进妇女进村“两委”。落实中组部、民政部和全国妇联在武汉联合召开的部分省区村“两委”换届工作座谈会精神,实现村“两委”中至少有1名女性,农村妇代会主任全部进村“两委”,村“两委”女性成员和女性正职比例高于上届。在顶层设计上,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的要求。把“应当”在法律条文解释为“必须”的精神体现在换届程序设计上,借鉴河南、辽宁、湖南等地做法,实行女性委员“专职专选、定位产生”。落实民政部《关于印发〈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通知》,确保村民委员会中有妇女成员。二是选好配强农村妇代会主任。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党支部领导下通过妇女直选产生妇代会主任。把当选为村“两委”的女干部作为首要人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当选村妇代会主任。注重从农村女党员、女致富带头人、女大学生村官等优秀农村妇女人才中选拔热爱妇女工作、有潜力的人选担任村妇代会主任。三要加强兼职妇联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中华妇女联合会章程》“设专兼职副主席”的规定,通过推进市、县、乡妇联换届,把社会各界精英吸纳进妇联队伍。把女代表、女委员、女大学生村官、女能人、社区妇女骨干、巾帼志愿者和驻区单位优秀妇女吸纳为村和社区妇联组织成员。今年年底前,力争吸纳各方面妇女骨干担任基层妇联组织成员人数提高20%。四要落实乡镇妇联主席待遇。以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中办发〔2014〕14号文件“乡镇设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为契机,推进乡镇妇联主席待遇落实。

没有落实按妇女人均1元钱标准给妇联增拨或划拨经费的市、县,要列出计划,逐步到位。已经落实的地方,要加大对基层妇联工作的支持力度,在财政政策允许范围内,通过项目扶持、以奖代补、定点资助等多种方式,将经费向基层,特别是村、社区妇联组织倾斜。按照全国妇联的要求,借鉴山东经验,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强乡镇、街道妇联工作经费保障,从乡镇现有工作经费中列出妇联工作经费部分。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社区,要从集体经济收入中按妇女人口提取妇女活动经费。

做实做活做优“妇女之家”,打造“妇女之家”升级版。进一步推进“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示范阵地创建活动,健全管理、服务、学习、活动等各项规章制度,把教育培训、创业就业、维权、家教、婚姻家庭、帮扶救助、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关爱等妇联组织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妇女之家”,力求每个“妇女之家”建出自己的特色。探索在各行业、各层面建立“妇女之家”,在农村、社区向下延伸,探索建立“中心户”,开展灵活多样的小型活动。

以提升服务能力为目标,强化妇联干部培训。一要推进妇联干部培训纳入各级党委干部培训规划。积极争取把妇联干部的培训纳入到党委组织部门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落实培训经费,注重培训实效,帮助妇联干部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妇女群众的本领。二是举办妇联干部读书班。落实培训规划,实施分层分类培训,强化理论武装和业务能力培养。省妇联5年内要将地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级妇联主要负责同志轮训一遍,要将省级妇联执委轮训一遍。三是强化实践锻炼。通过交流轮岗、上挂下派等多种途经,丰富妇联干部阅历,提升实际工作能力。四是建立骨干师资队伍。整合妇联系统内外的相关师资力量,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全省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实现全省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师资资源共享。倡导妇联领导干部、优秀基层干部、先进典型上讲台。五是建好妇女人才库。积极向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妇女人才,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妇联干部选拔、使用和交流工作,为女干部健康成长、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作者:雒藏果 张瑞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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