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推进宁夏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推进宁夏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22-12-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以来,自治区妇联就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进行了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成致,也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思考。各级妇联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原则,加大自建力度。目前,宁夏“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已建立妇女之家666个。截至9月底,全区累计发放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51.37亿元,扶持107136名农村妇女创业。基层妇联组织在其中做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自治区妇联创新提出并积极实践具有宁

自治区妇联课题组

近年以来,自治区妇联就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进行了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成致,也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思考。

一、宁夏推进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实践探索

为扎实推进全区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自治区妇联下发了《关于加强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通知》,坚持以妇女群众为本的理念,从完善服务网络、深化服务阵地、壮大服务力量、增强服务实力、创新服务载体等方面下功夫,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突破。

(一)完善服务网络

根据宁夏社会阶层快速分化的形势,以“哪里有党的基层组织,哪里就有妇女组织”,“哪里有妇女群众,哪里就有妇女工作”为目标,加大妇女组织网络完善力度。一方面,纵向巩固深化传统组织建设。在各地拆迁改建、移民撤并、村居合一等过程中,及时跟进,保证乡镇、街道、村、社区妇女组织健全。目前宁夏198个乡镇、44个街道、454个社区、2264个村妇女组织全部建立健全,村妇代会基本能达到有1个主任、1个副主任和若干委员。有的地方通过选举为每个乡镇妇联配备5~7个执委,使该地乡镇妇联组织架构得到完善。有的探索在行政村的自然村组选举配备了妇女代表,最大程度地联系服务农村妇女群众。另一方面,横向拓展新领域妇女组织。各级妇联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原则,加大自建力度。自治区妇联联合自治区工商联下发了《关于在商协会中成立妇女组织的通知》,计划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具备条件的商协会中全部建立妇女组织。目前,安徽商会、陕西商会已建立了妇女组织,覆盖妇女2万余人。各地各级妇联在“两新”组织和个体私人协会、农村产业协会自建妇女组织近100个。

(二)健全服务阵地

2011年,宁夏“妇女之家”建设在全区村、社区达到全覆盖。2014年以来,自治区妇联下发了《关于规范和深化妇女之家建设的通知》,各级妇联组织以“规范化”“特色化”为抓手,建好、管好、用好妇女之家。一是在新领域建家。积极探索在妇女集中的新领域建立妇女之家,通过妇女之家开展妇女工作,把妇女姐妹凝聚在妇联组织的周围。目前,宁夏“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已建立妇女之家666个。二是全面规范管家。以“三有”“五亮”为标准,全面加强妇女之家规范化建设。目前,妇女之家基本能达到“有标识牌子、有一份《中国妇女报》、有一份《中国妇女》杂志”,能做到“亮妇女之家标识牌子、亮妇代会组织架构、亮妇女干部身份、亮工作职责、亮活动内容”,使妇女群众能找得到妇女之家。有的妇联还结合实际,把“妇女之家”标识牌、工作流程、工作制度、服务内容、联系电话等统一上墙公示,方便妇女群众办事。三是突出特色用家。结合各地村、社区实际和妇女群众需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提供精准服务,把娘家人的温暖送到了妇女群众的心坎上。如: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园丁社区“乐活”妇女之家、永宁县原隆村留守妇女儿童之家、大武口区工人街社区“日捐一元”——康乃馨妇女之家、隆德县锦屏村“最美家庭”妇女之家、青铜峡市邵岗镇同富村生态移民妇女之家、红寺堡区新民街道鹏盛社区“梦之歌文化艺术团”妇女之家等各具特色,有效服务了基层妇女群众。

(三)壮大服务力量

一是选好配强妇女带头人。自治区妇联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区社区“两委”及妇代会换届选举中相关工作的通知》,各地妇联主动对接,积极部署,抓住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契机,同步开展社区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妇女带头人。二是培育巾帼志愿者队伍。将群众基础好、协调办法多、有一技之长、号召力凝聚力带动力强的妇女吸纳到社区妇女工作中来,为社区妇女提供多方面的帮助,使巾帼志愿者成为妇女工作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益补充。如:西夏区宁华园社区建立了7支巾帼志愿者队伍,实现了对妇女群众的广泛联系服务。三是加大妇女工作骨干培训力度。自治区妇联每年年初专门编制全区妇联干部培训计划,都将基层妇女骨干作为重点纳入其中,选派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妇女干部外出培训学习,指导市、县(区)妇联层层培训基层妇女工作骨干,保证每两年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妇女干部轮训一次,提高她们的服务意识、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增强服务实力

一是先行先试,争取基层妇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石嘴山市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意见》,明确“每个乡镇(街道)不少于2万元/年的妇女工作经费,由县(区)财政予以拨付,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或工作需要逐步增加”,彻底解决了该市乡镇(街道)妇联没有专项经费的问题,也为其他地方解决基层妇联工作经费提供了成功范例。二是眼睛向下,盘活妇联系统工作经费。自治区、市、县三级妇联盘活妇联系统工作经费,逐步向最基层倾斜,服务最基层妇女群众。2014年,区、市、县三级妇联共投入资金40万元,打造了200个自治区级示范妇女之家。各县(市、区)妇联将“一元钱”工作经费采取项目化运作和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情况及时下拨活动经费,支持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丰富有效的活动,服务广大基层妇女群众。三是各个突破,创办村妇代会创收基地。2010年以来,自治区妇联先后滚动发放村妇代会创收基地经费300万元,培育、指导了98个村妇代会建立创收基地,年创收2000~6000元作为村妇代会工作经费。

(五)创新服务载体

坚持把妇联工作的重心下沉到基层、把妇女群众“三最”利益问题解决在基层、让妇联的组织优势彰显在基层、让妇女群众工作活跃在基层,创新设计符合基层实际的工作载体,注重发挥基层妇联组织的作用,使基层妇联组织真正成为服务型组织。一是实施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促进妇女增收致富。争取自治区政府连续三年将妇女小额贷款工作纳入民生计划并超额完成任务,推动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政策,采取村妇代会申报推荐、乡镇妇联与经办银行入户审查、县(区)妇联抽查审定的模式,大力实施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截至9月底,全区累计发放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51.37亿元,扶持107136名农村妇女创业。其中:2015年1~9月发放贷款12.97亿元,扶持26259名农村妇女创业,有效服务了扶贫攻坚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真正成为深受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基层妇联组织在其中做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二是创新家庭文明建设激发妇女力量。自治区妇联创新提出并积极实践具有宁夏特色的“抓两头、带中间”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思路,通过一头抓示范引导、一头抓关爱帮扶,依托基层妇联组织,在村、社区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及“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两头并行,双向用力,有力带动广大家庭积极走向和谐、争当“最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文明进步。2014年以来,全区共有24587个家庭、97124名群众、51881名网民参与了“寻找”活动,层层推选出“最美家庭”10281户,其中推出全国“最美家庭”4户、提名奖11户,全国孝老爱亲“最美家庭”1户、宁夏“最美家庭”130户。积极履行和谐家庭创建工作牵头责任,牵头联合民政厅、司法厅、人社厅、团委分别实施“阳光救助”行动、“亲情帮扶”行动、“清零”行动、“青春护航”行动、“康乃馨”行动,帮助五类家庭最大限度减少家庭不和谐因素。其中,各级妇联大力实施“康乃馨”关爱单亲母亲行动,走访慰问单亲母亲5588户,发放生活困难救助款物219.77万元、救助4716人,给单亲母亲孩子发放助学金122万元、资助435人,发放小额创业贷款1694.5万元、扶持738人,帮助6396人就业、申请低保及廉租房。全国妇联肯定宁夏家庭文明建设工作“载体创造充满泥土气息,价值引领注重春风化雨”。李建华书记在批示中充分肯定全区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效”。三是千方百计争取项目资源帮扶特殊困境妇女儿童。多方争取实施惠及贫困、残疾、单亲、留守、患病妇女及贫困、孤残、留守儿童的各类公益慈善资金项目2亿元,帮扶了一大批特殊困境妇女儿童。

二、存在问题

(一)服务网络不够完善

一是部分乡镇妇联组织架构不健全。乡镇妇联一人干事的现状较为普遍,乡镇妇联干部流动性也比较大。大部分乡镇妇联主席只经过组织任命,没有通过妇女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也没有选举产生相应的执委会。二是“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覆盖面不广。全区“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覆盖率仅为1.04%,对“两新”组织中的妇女联系服务不到位。

(二)服务阵地作用发挥不够

一是部分妇女之家阵地不凸显。目前全区妇女之家建设比较规范,基本达到了“三有”“五亮”的标准。但由于近年来各项清理活动,加之阵地紧张,用于妇女活动的阵地出现被挤占的现象,导致妇女之家阵地不凸显,这在社区比较突出。二是部分村、社区妇女之家特色不鲜明。有的妇女之家活动较少,内容单一,仅局限于开会、培训等,对妇女群众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强。有的妇女之家开展活动与村、社区开展的其他活动杂糅在一起,没有突出妇联工作重点和特色。有的妇女之家创意不够,没有真正与妇女群众需求对接,开展工作一般化。

(三)服务力量不够充足

一是部分基层妇女组织负责人身份认同感不强。一些社区妇代会主任由党政领导兼任,在开展和宣传工作时,妇代会责任意识不够强,用于妇女工作的精力较少,使妇女工作的开展受到了一定影响。二是基层妇女工作力量还不到位。一方面,村、社区妇代会主任大多身兼几职,由于精力和时间有限,很难全身心投入妇女工作。另一方面,由于各种原因,村、社区妇代会副主任、委员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同时,一些妇联组织对妇女工作社会化方面探索创新不够,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妇女工作的意识不强,没有把基层各方面优秀女性吸纳到妇女组织中,开展活动时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

(四)服务实力有待增强

一是基层妇女经费保障机制尚未大范围形成。目前除石嘴山市外,其他市妇女工作经费均未纳入财政预算或单列,妇女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没有形成。二是妇联系统工作经费尚未用足。一些妇联组织工作经费向基层倾斜的力度还不够,以项目化形式用好现有工作经费的创新举措还不多,使基层妇女组织的工作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三是社会资源尚未充分运用。一些基层妇联组织存在等、靠、要思想,积极主动与社会联合不够,借助社会资源开展工作途径较少,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妇女工作的开展。

三、今后工作思考

以中央、自治区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牢固树立以妇女群众为本的理念,探索多种方式完善组织体系,以点带面深化阵地建设,提升素质加强队伍建设,多措并举提高经费保障水平,确保妇联基层基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一要抓方式创新,大力完善服务网络。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按照妇联章程要求,完善乡镇、街道妇女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制度,健全执行委员会机构,配齐配强乡镇妇联干部队伍,丰富工作资源,激活乡镇一级妇联工作。加快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领域新阶层妇女组织建设,抓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各县区试点建立党群服务中心等契机,将妇女组织建设纳入到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中,提高妇女工作覆盖面。持续推动在商协会中组建妇女组织,有效覆盖“非公”经济领域的妇女群体。努力建设网上妇女组织、妇女之家,通过网络、手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延伸妇联工作和服务。扩大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组织成员,用兼任副主席、担任执委,兼任妇代会副主任、委员等办法,吸纳各方面妇女力量共同做基层妇女群众工作。

二要抓示范带动,提升服务水平。继续通过项目化运作的方式,建立200个自治区示范妇女之家。指导各市、县(市、区)妇联不断深化妇女之家建设,打造市级、县(市、区)级示范妇女之家,积极推荐自治区示范妇女之家。通过以点带面、典型引领,以奖代补、资金项目向基层倾斜,激发基层建设妇女之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妇女之家整体水平。同时,加大妇女之家扩面力度,继续探索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种新组织中建设妇女之家,努力使妇女之家建设形成规模优势、做大品牌效应、彰显妇联特色,促进基层妇女工作的整体活跃。

三要抓素质提升,加强服务力量。认真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自治区妇联每年下发的培训计划,按照分级负责、分层培训的原则,抓好基层妇女工作者的培训。特别是县(市、区)级妇联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和村、社区妇代会主任的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帮助她们熟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熟悉妇联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掌握好的方式方法,提高她们开展工作、总结工作和宣传工作的能力,为做好组织、宣传、教育、服务妇女的各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要抓经费保障,增强服务实力。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由财政拨款支持的群团组织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确保青少年、妇女儿童工作专项经费,人均科普经费、社科普及专项经费、残疾人工作经费等达到规定标准,并根据财政收入和工作需要予以保障。按人头划拨的经费重点向基层倾斜”的规定,积极争取各级党政及财政部门支持,建立基层妇女组织经费保障机制。同时,将工作经费重点向基层倾斜,创新运作模式,引导基层更好地开展工作、服务妇女。想方设法拓宽经费来源渠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交流合作,积极为基层妇女工作的有效开展争取资源、资金、项目支持。

(本文获2015年自治区党建研究会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