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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基层组织建设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是树立党委和政府威信、巩固执政根基的重要保证。县委从强队伍、搭平台、建机制等方面,不断强化基层组织建设,逐步增强了基层组织统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民生保障、生态保护“五位一体”发展的服务能力,夯实了党的执政基础。截至2015年9月,全县99个行政村中已消除“空壳村”44个。成立县委基层组织局统筹指导全县开展“双向组织生活”:活动

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是“瓮安事件”暴露的突出问题之一。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是树立党委和政府威信、巩固执政根基的重要保证。县委从强队伍、搭平台、建机制等方面,不断强化基层组织建设,逐步增强了基层组织统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民生保障、生态保护“五位一体”发展的服务能力,夯实了党的执政基础。截至2014年年底,全县建立基层党组织559个,党员发展到14173名。

1.抓规范管理 提升村干部素质

2013年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规范化、党员发展规范化、中层干部管理规范化、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规范化“四大工程”建设,按照“基础工作更扎实、服务管理更规范、组织基础更牢固、工作推进更有力”的要求,抓好组织工作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实现“组织健全、队伍过硬、工作规范、制度完善、作用明显”的目标;完善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明确党费收缴、党费返还、党费使用和党费管理,各基层党组织上缴的党费按35%的比例返还,规定专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

针对村级班子普遍存在结构不优、素质不高、村支“两委”关系不协调、后备干部队伍不足、民主法治意识不强等问题,在2013年换届选举中,按照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文化水平高,带富能力强、服务能力强、协调能力强“三高三强”的要求,以组织推荐、党员群众推荐、党员选举“两推一选”和“公推直选”相结合的方式,民主选举产生554名想干事、干成事、干实事、群众满意的优秀村干部,其中妇女123人、35岁以下110人、高中及以上学历321人、致富带头人206人,全县村级班子结构得到优化,村支“两委”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为提升村干部素质,破除局限在村中选人的思想束缚,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鼓励县乡机关党员干部到村参选党组织书记,鼓励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和退休党员干部回原籍参选村党组织书记,鼓励农村党员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党员、企业经营管理党员和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到村参选党组织书记,鼓励大学生村官中的党员参选党组织书记。先后有57名县乡机关党员干部、改非党员领导干部、党员致富带富能手和大学生村官党员成功当选村党组织书记,为村级党组织注入生机与活力。

为提高村级班子整体素质,开展机关干部驻村工作,每年对贫困村选派县直机关党员干部驻村,以行政村为单位组建驻村工作组,先后开展万名干部下基层、选派第一书记、小康驻村等干部驻村工作。按照干部当好理论调研员、形势宣讲员、舆情信息员、新闻通讯员、网络评论员“五员”的要求,开展认真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帮助推动经济发展,帮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帮助改善保障民生,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宣四帮”工作。

2012~2014年,共选派49名乡镇副科级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2015年,派出驻村干部410名,确保每一个行政村不少于5名驻村干部;选派县直以上部门64名驻村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19名乡镇副职挂任村第一书记,实现对全县99个村选派第一书记全覆盖。

选派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不仅充实和加强了村级组织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而且解决了所在村的基础设施落后、产业聚集滞后等突出问题,助推当地经济发展。仅2015年上半年,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累计走访群众8200人次,收集意见和建议206条;办实事、做好事427件次,化解矛盾纠纷585件次,解决问题和困难1650件次,申报实施项目43个,协调解决各类资金813万元。截至2015年9月,全县99个行政村中已消除“空壳村”44个。其中,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在5万元以下的19个,5~10万元的有9个,超过10万元的16个,“空壳村”消除率为44.4%。2015年底可消除“空壳村”52个。

2.建立关怀激励机制 调动村干部积极性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农村基层的事能不能做好,关键在基层干部能不能发挥作用。建立完善基层党员干部关怀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抗凝冻、抗旱、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树文明新风等方面,党员干部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

从2012年7月1日起,全县村干部基本报酬按照人均月增加50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村干部基本报酬标准,正职每月1500元,副职每月1300元。2015年3月,对村干部基本报酬再次作调整,正职每月提高到1800元,副职每月提高到1600元;对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连续两年获得州级表彰或连续三年获得县级表彰的在任村级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给予适当奖励;在任村干部报酬按任职年限正常增长,每任职一年,月报酬增加10元;将村干部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畴,每人每月由县财政承担420元,逐步推进村干部全职化、专职化。

新建、改建了一批村级活动场所。截至目前,累计新建村级办公用房82栋,平均每栋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调整增加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为村党组织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阵地办事提供平台。一类村办公经费从每年3.5万元增加到5万元;二类村从每年2.9万元增加到4万元;三类村从每年2.3万元增加到3万元。加大对困难党员、老党员、离任村干部关怀的力度。2015年,对830名离任村干部发放补贴145.50万元,发放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慰问金28万元。建立老党员生日慰问制度,对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每年生日进行走访慰问。

对党员致富能力和收入情况逐一摸底,建立台账,找准致贫原因,一户一策,帮助制定创业增收计划,以及从政策、项目和资金等方面扶持创业带富,培育党员致富带头人。创新激励机制,结合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计划,自2013年以来,每年从财政拿出500万元设立“领头雁”工程发展基金,鼓励和引导农村党员和各类人才到村领办、创办项目和企业,鼓励参与企业入股分红、领取年薪报酬,调动“领头雁”积极性。截至2015年8月,全县发展党员致富带头人829名,带动困难群众10201人致富,营造全民创业氛围,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3.“双向组织生活”激发基层活力

按照“组织联体、优势互补;城乡联合、资源共享;以城带乡、共同发展”的思路,2009年11月,全县488个城乡党组织统筹开展“双向组织生活”活动,探索建立激发基层活力的党建机制。

组织保障。成立县委基层组织局统筹指导全县开展“双向组织生活”:活动场地不拘于机关办公场所或党员干部家中,活动经费采取机关出一点、乡镇挤一点、社会捐一点等灵活方式筹集;按季度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活动。通过整合资源,完善结构,打破现实存在的体制障碍,实现城乡联动。

制度措施。采取城乡党组织有效统筹措施:明确城乡党组织统筹范围,所有城乡基层党组织都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的方式,与所包保乡镇村党支部结成城乡统筹对子;明确活动方式,按照“一个行业一个主题,一个支部一个载体”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按照队伍互建、学习互促、发展互助、活动互动、困难互帮“五互”、政策法规学在前、民生事务议在前、公益事业走在前、诚实守信争在前、干事创业做在前“五在前”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五个一”的要求,将“双向组织生活”纳入年终党建目标考核。

活动载体。从优势互补出发,通过互动,实现联创。一是明确一个主题,同堂学习,互上党课。二是明确一个话题,座谈交流,谈心交心。三是明确一个议题,民主评议,广纳意见。四是明确一个课题,与民同乐,乐有所趣。通过创新载体,互促互帮,实现城乡互动,激发了党员活力,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丰富了活动内容。

“双向组织生活”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重要目标,积极帮助村级办协会、找项目、建企业,从改变农业产业结构上建立强村富民的经济实体,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积累,确保农村党员富起来。把引导村支“两委”推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三议三公开”(村民商议、“两委”决议、“两会”审议;实施内容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和坚持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作为一项硬任务,要求“规定动作”不走样。

创建城乡党建“一体化”统筹模式,把过去专抓党建扩大到助推基层发展,实现群众增收致富;建立了城乡党员“一堂课”教育平台,使城乡党员视野更加开阔、思维更加活跃;形成农村发展“一条龙”服务理念。在统筹城乡党员创业带富过程中,各机关党组织采取“技术+资金”等帮扶措施,将“输血帮扶”转变为“造血导富”;建立了城乡党群同发展的新关系,搭建了党员干部增长才干的新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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