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严重肢体创伤

严重肢体创伤

时间:2022-05-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不及时救治,将严重影响功能,甚至危及生命。严重肢体创伤时,常因疼痛、失血出现休克,而大量软组织损伤坏死时,所形成的毒血症、酸血症又可加重休克,导致肾功能衰竭及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危及生命。严重肢体损伤常由车祸、塌方、地震、摔伤所致,常合并其他重要器官损伤。严重肢体开放性损伤很少仅单一种组织损伤,多数有多种组织的合并损伤。

第一节 严重肢体创伤

严重肢体损伤包括,四肢严重的或多发性骨折;肢体的主要神经(神经主干,如尺神经)、血管(血管主干)损伤;肢体严重广泛的软组织损伤(如碾挫伤、缺损等)和严重影响功能的肢、指组织缺损。如不及时救治,将严重影响功能,甚至危及生命。

【病因和分类】

1.根据致伤原因分类

(1)机械性原因所致创:常因直接暴力所致,如车祸、碾压伤、摔伤等。

(2)火器伤:包括枪弹伤和爆炸伤。

(3)化学和物理原因所致的损伤:如Ⅲ度肢体烧伤、虫蛇咬伤等。

2.根据创伤是否与外界相通分类

(1)开放性损伤。

(2)闭合性损伤。

3.根据创伤所致损伤组织分类

(1)骨折。

(2)神经、血管损伤。

(3)韧带、肌腱、肌肉损伤。

(4)皮肤剥脱伤。

(5)离断伤。

【发病机制】

严重肢体创伤时,常因疼痛、失血出现休克,而大量软组织损伤坏死时,所形成的毒血症、酸血症又可加重休克,导致肾功能衰竭及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危及生命。另外因肢、指(趾)离断或广泛皮肤剥脱,如不能正确、及时、妥善处理,挽救其功能,虽能挽救生命,亦因日后功能残缺严重影响生活质量。

【临床表现】

(一)局部表现

疼痛,肿胀,功能障碍,局部淤斑,畸形。开放性损伤时,有活动性出血,组织甚至肢、指缺损。神经干损伤时,出现损伤之神经所支配区域的感觉运动功能障碍。血管损伤,可出现血供障碍或回流受阻等征象。

(二)全身症状

常因失血、疼痛,以及广泛组织坏死,毒性物质进入血循环所致,呈进行性加重,形成恶性循环,表现为血压下降、脉搏快而细弱、肢冷、烦躁,甚至出现昏迷等神经症状。

(1)大出血与贫血:开放性损伤时,可表现为显性活动性失血。闭合性损伤时,则表现为隐性失血(如多处骨折等),而出现进行性贫血。

(2)肾功能及多器官功能衰竭:休克及酸、毒血症时,可出现肾功能衰竭而少尿甚至无尿,损伤严重或处理不及时,可造成多器官功能衰竭而出现一系列症状。

(3)酸中毒、高钾血症:由于大量组织破坏,大量酸性产物及钾进入血液循环,表现为呼吸深大,以及心律不齐,甚至心功能不全等。

(4)脂肪栓塞:肥胖老年病人可因此而猝死。

(5)挤压综合征、骨筋膜室综合征本节不赘述。

(三)辅助检查

1.血液检查 低血红蛋白,白细胞计数及分类升高,血钾升高,CO2CP↓,Cr↑,甚至血中出现肌红蛋白

2.X线检查 可了解骨折情况;血管造影可了解血管通畅情况。

3.尿检 可出现肌红蛋白尿、管形尿。

4.肌电图检查 以了解神经损伤情况,有助于判断损伤部位。

5.多谱勒血管检查仪 能了解动脉血管损伤情况。

【诊断】

结合病人病史、症状、体征及辅助检查,不难确诊,但必须仔细检查病人(尤其是神经血管损伤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以免延误病情而不能及早诊断和治疗,尤其对合并心脑等器官损伤时,更应严密观察。

【治疗】

严重肢体损伤常由车祸、塌方、地震、摔伤所致,常合并其他重要器官损伤(如心、脑、肺损伤)。故现场救治时,先将病人救出危险区,保证心、脑、肺等器官的正常功能;大量活动性出血,要妥善止血;对骨折肢体妥善固定;开放性损伤,已露出创口外污染的肢体组织,不能随意放入创口内,可用洁净敷料或布包扎固定,迅速运送并进一步治疗。在搬运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有否脊柱及脊髓损伤,如有,要妥善保护,以免加重损伤。进一步救治中危及生命的心脑肺等损伤救治,本节不作讨论。

(一)一般治疗

1.抗休克治疗 快速扩容,补充血容量;调整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应用血管活性药物和肾上腺皮质激素。

2.应用抗生素 选用广谱有效抗生素以防感染,特别是对开放性损伤病人。

3.支持治疗 保持各重要器官功能。

(二)创伤治疗(肢体创伤治疗)

1.开放性损伤的处理 应早期彻底清创,及早消灭创口,注意尽可能保留有活力组织,以期修复创口和主要神经血管并保持关节装置的完整,使开放性损伤变为闭合损伤。当创面污染严重,感染机会极大时,在清创后可暂行包扎,再待Ⅱ期处理。严重肢体开放性损伤很少仅单一种组织损伤,多数有多种组织的合并损伤。在此介绍几种常见损伤的治疗方法。

(1)断肢、指(趾)的治疗:在彻底清创的基础上进行再植,对于毁损严重的肢、指(趾),尤其是近端毁损严重,而远端组织正常时,可切除毁损部分后再植;对部分污染严重,无法急诊再植,日后有可能行功能重建者,应尽量想办法保留成活部分的活力,如将有活力的肢指(趾)部分移植到身体其他健康部位,将其血管与植入部位血管吻合,而保持活力,以便Ⅱ期修复。做再植术后,应用扩管及抗凝药物2周,严密观察其血运情况,一旦再植失效,再植肢、指(趾)坏死,应早清除之。

(2)肢体严重挫裂伤:彻底清创后,如其远端血运尚好,整个挫裂损伤段组织活力及血运尚可,应尽量保留肢体;如皮肤张力大,不应勉强缝合,以防发生间室综合征,可用凡士林纱条包扎,待肿胀消退后,Ⅱ期缝合或植皮。术后严密观察,一旦出现坏死或感染危及生命时,应毫不迟疑地做截肢处理。对严重挫裂伤,绝大部分组织失活、抢救无望时,亦应早期截肢。

(3)肢、指(趾)广泛皮肤剥脱、套脱伤及大面积皮肤缺损:彻底清创后,将剥脱之皮片、皮下脂肪清除,做原植皮,加压包扎。大面积组织缺损的肢、指(趾),尤其是主要神经、血管关节部位损伤,以及骨折等周围组织缺损外露时,可做皮肤移植或带蒂皮瓣、或带血管经游离肌皮瓣移植,或肢体岛状皮瓣移植。如手部五指大面积皮肤缺损,可做腹部带蒂桥形皮瓣移植,日后断蒂分指。

(4)肌肉、肌腱损伤:肌肉断、撕裂伤时,可做肌腱缝合;肌腱断裂时,尽可能Ⅰ期修复吻合。术后使肌肉肌腱于松弛位固定(如屈指肌腱损伤,屈腕、屈指位固定),当肌腱缺损无法Ⅰ期修复(如严重污染等),可将断端就近缝合固定,尽可能3个月内做Ⅱ期修复。

(5)开放性骨折:彻底清创后,如创口污染不重,组织活力好,在不太加重损伤的同时,可行内固定。若污染严重时,应行通畅引流,术后石膏固定或牵引治疗,严密观察;若感染且扩散为败血症危及生命时,应考虑截肢。

(6)韧带、关节损伤:开放性韧带损伤时,清创后尽量Ⅰ期修复。有缺损时,可取其他腱性组织修复;合并关节囊上裂并脱位,亦应Ⅰ期复位,修复关节囊及韧带,保持关节稳定,同时注意要有活性良好的组织覆盖。若污染严重,关节囊应尽量通畅引流,但尽可能少于囊内置管引流,且在情况许可时早期Ⅱ期修复,以保证关节功能。

(7)主要神经、血管损伤:清创后,对于完全断裂的神经血管,应尽可能Ⅰ期吻合。若有损伤,则切除挫伤段后松解吻合或做移植(如取浅静脉代动脉)。但对于血管损伤而不影响损伤远端的血运时,可不做修复(如尺动脉损伤,桡动脉完好时),尤其当创口污染重,或病人病情危重时。创口污染严重时的神经修复可留待Ⅱ期,最好3个月内修复。而损伤的血管修复,尤其影响损伤远端血运的血管修复(如股动脉、腋动脉或肱动脉损伤),应急诊修复。术后加用强力、广谱抗生素的同时通畅引流,有感染先兆时即灌洗引流,并加强支持治疗,以及常规应用扩管、抗凝剂。

2.闭合性损伤的处理

(1)肢体严重碾挫伤、其处理见挤压综合征和间室综合征。

(2)单纯严重肢体骨折:其治疗目的仍是使骨折愈合,最大限度地恢复损伤部位的解剖和功能,在选择治疗方法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①牢固的愈合;②恢复正常功能;③易于迅速完成;④尽可能少的组织再损伤。严重肢体骨折多为多处骨折或单处的多段骨折(或粉碎性骨折),单处多段或粉碎性骨折时,可牵引或石膏固定;多处骨折病人病情许可时可考虑开放一处或数处骨折内固定(固定器材有髓内钉、钢丝、接骨板、镙栓等,根据不同情况进行选择),亦可在电视透视下行手法整复,不开放骨折部位做髓腔内固定(仅适用于股骨及部分胫骨骨折,且施术者必须具备此方面的技能)。

手术时机的选择:骨折合并大动脉裂伤或神经断裂,应做急诊手术治疗。一般在伤后3~4d全身情况好转后进行,若局部水疱形成、大片皮肤擦伤或挫裂伤时,应等到水疱消失,擦、挫、裂伤愈合后进行。术后应尽早进行功能锻炼,以促进愈合,早期康复。对病情重、无法适应内固定的病人,可行外固定支架治疗,亦适用于部分开放性骨折的治疗。此方法可进行早期功能锻炼,有助局部软组织损伤及骨折的同步治疗,便于对肢体其他损伤的观察,亦便于抬高患肢减轻水肿,以及对后侧组织的压力,便于护理,可早期施术以减轻骨折对身体的危害。

(3)神经血管损伤:常与骨折合并存在,多由骨折断端刺伤或压迫所致,表现为裂伤或挫伤。出现血管损伤时,尤其是动脉的裂伤时,出现失血及局部进行性肿大表现,可做血管造影了解损伤情况,进行急诊手术探查,做血管修补。如损伤处挫伤或断裂,应切除挫伤血管段后,松解吻合,术后应用抗凝扩管剂,严密观察患肢末梢血运。骨折并神经干损伤时,可做肌电图,结合体格检查,沿神经解剖通路轻叩其损伤部位,感觉分布区有暂时性刺痛存在,并持续数秒,即谓Tinel征阳性,其叩痛点即为神经损伤部位,应尽早进行手术探查。

手术方式:若完全断裂,应做完全神经缝合术;如为部分损伤,则做部分神经缝合术;若挫裂之神经干过长,在清除后,可做骨折部位部分骨质缩短或神经移植术以修复之,术后石膏固定,上肢4周,下肢6周,拆石膏后进行功能锻炼;若做神经束间移植术,关节固定应不超过10d,关节及肌肉的功能锻炼、理疗将有助于肢体功能恢复。术后检查Tinel征,进行性向远侧移动时,则说明神经纤维向前生长,预后较好。对于无骨折的闭合性损伤或钝器伤而出现神经缺损时,应适当观察一段时间(一般在3个月内)。若临床及肌电图都无神经恢复征象,应做手术探查;如为神经挫伤或软组织卡压所致,全部或部分神经束保持完整,可做神经内松解术;若找不到完整神经束,应切除神经瘤,行神经吻合,术后处理同前述。通常在严重肢体损伤时,神经损伤常伴有邻近骨和软组织严重损伤,在治疗过程中应将肢体功能作整体考虑,以免因偏重神经损伤治疗而出现骨骼畸形愈合,或肢体长时间固定产生肌肉瘫痪、纤维化和关节僵硬而得不偿失。

(4)关节脱位与韧带损伤及关节内骨折:严重损伤时,三者常同时存在,亦可单独出现,如不及时处理,常导致关节功能障碍;关节脱位时应及早复位,手法复位失败者可考虑开放复位;合并韧带损伤或单独韧带损伤,尤其是断裂或自附着部撕脱时,应早期手术修复。对韧带挫伤或部分断裂时,可保守治疗,用石膏固定于韧带松弛位2~3周即可;合并关节内骨折或通过关节面的骨折,或者骨折单独存在时,无移位者可石膏固定保守治疗;以小块骨折游离于关节内,又不影响关节面完整时,可在钢带修复后取出,否则可延迟取出;如骨折影响关节完整性时,应早期修复;手法治疗无效时,要手术治疗,达到解剖复位;对无法修复解剖复位的粉碎性骨折,可石膏将其固定于功能位,使其僵硬于功能位或日后做关节融合术。韧带和骨折早期修复的手术时机,以选择在伤后1周左右为准,因此时病人全身情况已改善,水肿已消退,出血已停止。术后应尽可能早进行功能锻炼,促进关节功能恢复。

(5)肌肉、肌腱损伤:发生在功能重要的肌肉或较大肌肉和肌腱的断裂,尤其对青壮年或体力劳动者,应早期手术修补。其方式是在肌肉撕裂端清创,使健康肌肉断端能精确对合,肌肉四周以丝线间断缝合,情况许可时,应包括肌鞘,然后用阔筋膜行多次深层的褥式缝合加固,肌腱断裂应早期手术直接缝合;而其自附着部撕脱时,应早期手术,用大量丝线、钢丝或螺钉原位固定之。术后石膏固定,上肢2~3周,下肢4~6周,尔后行功能锻炼。

(三)几种特殊的严重肢体损伤

1.肢体广泛的Ⅲ度烫伤 应早期清创和植皮覆盖创面,有助于保护皮下的各种组织结构,以免创面暴露而坏死,影响日后功能恢复。伤后局部应用磺胺米隆,有助于防止感染。清创手术时机选择在伤后72h以后,此时病人全身情况改善,水肿消退。手术切除部分应与肢体皮纹相一致,以免发生张力线和过度瘢痕组织。植皮缝合时,关节等活动部位皮肤不宜拉紧,术后10d左右拆除敷料,逐步进行主动功能锻炼。

2.电灼伤 其损伤程度取决于电流强度,接触时间,病人的易感性。临床上对其损伤范围、深度及对损伤组织的严重性估计困难,常致越来越多的正常组织坏死。早期进行清创(48h内),有助于避免坏死组织引起的败血症。清创时植皮,覆盖创面,保护暴露的骨骼、肌肉、神经组织,以免细菌侵袭而坏死。电灼伤时,大血管坏死的危险最大,可能在晚期发生大动脉自发性破裂,因此有必要于床边置气囊止血带,以便及时抢救处理。其急诊处理方式见开放性血管损伤。

3.严重肢体冻伤 冻伤时由于组织缺氧,早期出现血管痉挛,后期则出现血管栓塞。其严重程度随下述情况发展而增加:皮肤红斑;水肿、水疱形成;皮肤坏死;深部软组织坏死;骨坏死。冻伤的基础治疗在于简单清创后保暖,如无感染,不应挑破水疱,回暖后鼓励病人做运动活动,洗涤、清洁冻伤肢体。若需做彻底清创或截肢,应在坏死部分明确后进行,一般需数周或数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