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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时间:2022-02-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以坚持依法治税为宗旨,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基础,以落实执法责任制为突破口,把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其他税收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四)严格责任追究,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是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有效保障。
规范税收执法行为_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理论实务

山东省菏泽市地税局牡丹分局征管科 韩秀华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在税收执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近年来,菏泽市地税局牡丹分局适应法制要求,积极转变治税思想、治税观念和治税方式,积极开展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执法监督工作,在内部初步建立了一个机制健全、运行通畅、监督有力的税收执法新格局,改善和提高了自身的社会形象,营造了良好的依法治税大环境,取得了积极成效。我们坚持税收执法“在全局中定位、在服务中尽责、在行为中奉献、在创新中发展”的工作理念,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从科学界定岗位职责、明确工作目标、理顺工作规程、强化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入手,初步建立了以《税收征管法》为根本、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工作规程为关键、以评议考核为手段、以过错追究为保障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实现了税收管理的新突破。

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

在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的过程中,我们坚持从健全机构、学习借鉴、评议考核、责任追究、改进提高等几个方面入手,多措并举,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税收执法行为运行到哪里,对权力的规范、监督和制约就延伸到哪里,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健全组织,健全齐抓共管的执法机制

1.强化领导。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区局成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的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执法责任制的运行管理、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问题,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经验和查找不足,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修订实施方案,确保执法责任制的正确导向,为推行执法责任制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

2.理顺职能。在建立完善一线执法人员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职能单位、各基层分局长这些部门和岗位的监督落实职责,真正做到责权统一、整体推进。

3.突出重点。以坚持依法治税为宗旨,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基础,以落实执法责任制为突破口,把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其他税收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二)明确岗位职责,建立操作明晰的权责机制

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核心在于“责任”,根据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推进情况,制定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职责、组织形式、考核标准、检查落实方法等,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工作有目标、形式有内容、方法有步骤、考核有追究”。

1.依法设置执法岗位。按照省局岗责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本着以事定岗、岗责结合的原则,合理设置了执法岗位,划分了税源监控、审核剖析、征收服务、绩效考核四个岗位系列,解决了“由谁干”的问题。全区地税系统共设置58个执法岗位,区局机关26个岗位,基层分局18个岗位,稽查局14个岗位,共签订《税收执法责任书》和《执法岗位定位书》各212份。

2.划分岗位职责。本着以岗定责、权责相当的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将税收执法工作逐项分解,把税法赋予执法人员的权力,依据权力制衡的原则,明确界定了每项岗位职责和岗位执法权,理清了每个执法岗位、每名执法人员应该“干什么”的问题。

3.科学界定岗位目标。按照岗位职责的不同,依据税收征管质量考核而明确了完成职责所应达到的要求指标及量化标准,解决了“干多少干到什么程度”的问题。

4.规范工作规程。我们根据其工作职责的不同,对每一项执法程序应如何处理及处理的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等均作了详尽的、规范化的规定,同时,按照“链条式”管理和过程控制的原则,对关联岗位之间的工作衔接方式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做到了环环相扣,节节相连,保证税收执法活动的有序高效运行,解决了每个人应该如何“规范执法”的问题。

(三)评议考核,建立健全多管齐下的监督机制

1.完善制度。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执法责任制的运行情况,及时有效地发现和纠正执法过错行为,我们确定了以税收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岗位目标为内容、以税收执法为主线,以税收征管文书为载体,对税收执法权行使全过程实施考核监控的工作思路,制定了《税收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明确考核评议标准。

2.规范监督。我们密切结合税收征管信息化改革,通过《税收执法自动监控考核系统》达到了监督目的,对每一个执法岗位的岗位职责、执法规程、执法标准等执法业务流程,纳入计算机管理程序,运用程序对职责权限、规程、标准、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每个人的工作实绩,确保考核结果的有效性和程序合法性,使税收执法责任制的事中、事后监督切实可行又客观高效。

(四)严格责任追究,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

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是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有效保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有错必究、过惩相当的原则,从局长、科长到一般干部每个岗位和每一项执法过程即岗位责任都规定了明确的责任追究内容,违反责任内容依据该岗位所涉及执法权的行使规范确定,违规责任内容依据该岗位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确定。对执法过错制定了详细的职责追究标准,解决了“不作为”和“作为不当”的问题。

(五)提高素质,建立强化教育培训的学习机制

1.抓好税收执法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使之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将以德治税的理念引入税收责任制,将道德制约作为实现税收执法责任制第一道门槛,开展定期职业道德培训,组织执法人员自查、互查,及时纠正各种道德上的“小毛病”,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和荣辱观。

2.我们在推行执法责任制的过程中,从教育、培训入手,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执法和管理素质,确保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制度及考核监督落实到位。为配合执法责任制的推行,我们先后邀请区纪委、检察院人员举办法制教育培训讲座,强化法制意识,实现了由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由要我做好到我要做好,由领导追究到自己对照责任制自我追究的可喜转变。

二、渐次推进成效显著

执法责任制的执行,进一步明确了执法职权、理顺了执法规程、强化了责任追究,使税收执法内容更加齐全,形式更加统一,标准更加明确,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依法治税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并有效地解决了税收执法权运用中权力过于集中、执法和管理随意性大、量化尺度不统一、责任难以落实到人、考核不到位等问题,强化了执法的刚性,推进了依法治税,优化了税收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转变了税收执法理念,提供了税收执法水平。随着执法责任制考核体系的建立,执法人员由过去单纯的监督者,转变为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原来是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现在不但更加严格地实施监督执法,而且每一项执法工作的过程和结果还要受到考核部门的监督检查,使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始终处于被监控状态。避免了考核的人情因素和随意性,使税务人员的执法责任发生了重大转变,从而规范了执法行为,强化了税收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

(二)推行了税务执法管理,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通过严格界定和落实岗位职责,使各个系列,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做到程序严密、责任明确,进一步深化了税收征管改革,提高了新的征管模式下税收管理的质量,收到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在解决征管基础薄弱、发票审核不细、户籍管理不到位等难点问题上实现了新的突破。企业登记率、纳税申报率、税款入库率、申报审核率的征管主要指标全部达到省局要求,促进了征管质量的提高。

(三)增强了人员学习观念,提高了队伍素质建设。通过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的精细化和严肃性,使税收执法人员普遍意识到“不知法就不可能做到依法行政”,自己的每项工作时时都处在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监控考核之中,执法情况随时都能通过考核反映出来,如果业务知识不精通、计算机操作不熟练,就可能出现出错多、罚款多、通报多的后果,为了提高自身执法水平,全区地税系统已普遍形成了“只有学得好、才能做得好,只有做得好、才能罚得少”的意识,由以往的“要我学”变为“我要学”,学管理、学业务、强技能、创一流的自觉性空前高涨。

(四)推行了税收优化服务,提升了税务社会形象。通过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使各岗位的工作标准、权限、时限,各执法环节互相制约、互相制衡,使税收执法权的运行处于“公开”的良性循环中,实现了执法监督的透明化,促使执法人员必须规范执法、廉洁执法,另外,税收执法责任制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项执法活动,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有利于改善税收服务质量,自然而然就在纳税人面前塑造了好的税务形象。

税收执法责任制运行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其他省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执法管理,强化过程监控、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对目前地税执法现状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和分析,不断改进和完善税收管理体系,强化工作措施,抓住执法责任制这个关键,不断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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