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公共体育场馆服务业的含义

公共体育场馆服务业的含义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共体育场馆按国家对产业统计分类,体育属于第三产业的第三层次。公共体育场馆按社会分工,主要是为群众体育活动和竞技体育活动提供服务的场所。因此,公共体育场馆是国家发展体育事业的物质保障,同时又是体育服务商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公共体育场馆服务业在保障我国人民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和体育服务业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公共体育场馆服务业的含义、性质及作用

1.公共体育场馆服务业的含义

公共体育场馆是指国家投资或筹集社会资金兴建的、属国家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管理的、用于开展社会体育活动、满足广大群众进行体育锻炼或观赏体育比赛,以及运动员训练、竞赛需求的体育活动场所。它是实施奥运增光计划和全民健身计划的一项重要物质保证。

体育场是指有400米跑道(中心含足球场)、跑道6条以上、并有固定看台的室外田径场地。以看台容纳观众的人数多少分为4级:甲级,容纳观众人数在25 000人以上;乙级,容纳观众人数在15 000—25 000人之间;丙级,容纳观众人数在5 000—15 000人之间;丁级,容纳观众人数在5 000人以下。

体育馆是指有固定看台的,可供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等项目开展训练、比赛活动的室内场地。以看台容纳观众的多少也分为4级:甲级,容纳观众人数在6 000人以上;乙级,容纳观众人数在4 000—6 000人之间;丙级,容纳观众人数在2 000—4 000人之间;丁级,容纳观众人数在2 000人以下。

所谓公共体育场馆服务业,就是指向体育市场提供运动竞赛、体育表演、体育健身、休闲娱乐、体育场地服务等观赏型或参与型体育服务商品的公共体育场馆与活动的集合体。

2.公共体育场馆的性质

(1)公共体育场馆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其财产是国有资产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发展体育事业。”这表明体育事业是国家公益性事业的一部分,发展体育事业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是国家投资或筹集社会资金兴建的,其维护资金也主要来源于各级体育行政部门预算内体育事业费中的公共体育场馆补助费。因此,这些公共体育场馆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其财产是国有资产。

(2)公共体育场馆是非营利性的公共设施

公共体育场馆按国家对产业统计分类,体育属于第三产业的第三层次。第三产业内部又可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种。为体育活动提供服务的公共体育场馆带有很强社会公益性质,是非营利性的公共设施,不可能完全在市场中筹集所需全部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资金,实现自我生存、自我发展,需要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对公共体育场馆的建设、维护给予支持保障。

(3)公共体育场馆是体育服务商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公共体育场馆按社会分工,主要是为群众体育活动和竞技体育活动提供服务的场所。服务的过程必然消耗一定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从而满足人们的体育活动的需要。它具有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和使用价值与价值统一的商品属性。这种特殊商品从生产到交换是在公共体育场馆为人们提供体育活动服务的过程中实现的。因此,公共体育场馆是国家发展体育事业的物质保障,同时又是体育服务商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3.我国公共体育场馆服务业的作用

公共体育场馆服务业在保障我国人民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和体育服务业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具体表现在:通过在公共体育场馆进行体育锻炼和观赏体育比赛,可以增强体质,陶冶情操,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在公共体育场馆对运动员的体格、体能、心理和运动能力进行系统科学训练和竞赛,可以提高运动水平,展现体育风貌,振奋民族精神,树立国家形象,促进国际交往,增进相互之间的友谊。通过在公共体育场馆开展经营性的体育活动,提供各种类型的体育服务产品,可以推动体育产业的发展,扩大就业机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