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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私立教育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日本民法和私立教育法的规定,学校法人属于非营利性或公益性法人,因此私立学校的教育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日本对私立学校有严格的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为了防止私立学校不正当的经营行为,20世纪80年代日本建立了学校法人调查制度,每年抽查一定数量的私立学校,对私立学校经营进行督查。日本私立学校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生缴纳的学杂费。

(四)日本的私立教育

日本的新式私学始于明治维新时代,但私立高中和私立高等学校迅猛发展是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在1960年至1970年的10年间,私立高中学生增加了1.38倍,私立高校学生增加了2.75倍。现阶段,私立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私立教育占据主导地位。

表8-1 2000年日本私立学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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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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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料取自《中国教育政策考察组韩国和日本教育政策考察报告》。

为了指导和规范私立教育的发展,日本早在1949年就颁布了《私立学校法》。《私立学校法》规定,自然人不允许办学,只有根据法律设立的学校法人才允许举办私立学校。拟设学校法人者,须以其旨在设立学校法人的捐款行为,并履行文部省令规定的手续。学校法人必须有资金投入,这种资金投入属于公益性的捐赠行为。私立学校的设置要经过政府审批。私立高等学校的审批由文部大臣根据大学学校法人设置审议会的审查意见决定。其他各级私立学校的审批由地方行政长官根据私立学校设置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决定。为了防止个人意志对私立学校的过多干预,法律规定学校法人要设立理事会(5人以上)负责管理运营法人事务,同时要设立评议会,评议员人数须超过理事人数的2倍。

学校法人享受法定免税待遇,如免除作为国税的法人税和法人所得税,免除作为地方税的居民税和固定资产税,接受个人捐款时在一定限度内可从个人税前所得中扣除。私立学校在招生、收费、教师聘任等方面拥有法律规定的办学自主权。按照日本民法和私立教育法的规定,学校法人属于非营利性或公益性法人,因此私立学校的教育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法律允许学校法人在不影响学校教学,并将收益用于补充办学的前提下,从事以获取收益为目的的活动,但须将此类活动事先向私立学校审批机构备案,并与学校办学经费会计账户分开。

日本对私立学校有严格的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在会计制度上,私立学校须执行学校法人会计标准。为了防止私立学校不正当的经营行为,20世纪80年代日本建立了学校法人调查制度,每年抽查一定数量的私立学校,对私立学校经营进行督查。

日本私立学校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生缴纳的学杂费。在私立高等学校经费中,学生缴纳的学杂费占一半,事业收入占20%左右,政府财政补贴占10%左右。私立中小学主要依赖学生的缴费。鉴于私立学校的公益性,日本政府于1975年制订了《私立学校振兴法》,对私立学校提供财政补助,防止其收费过高。2000年,日本政府对各级私立学校的财政补助预算为4 208亿日元,对私立大学的经费补助约占财政补助预算总额的73%,对高中以下私立学校经费补助约占财政补助预算总额的20%,对私立大学和研究生院研究设施的补助约占财政补助预算总额的6%。

日本存在很多营利性“升学补习学校”(私塾)和各种技能教育机构。非学历教育的各种教育培训机构与正规私立学校有严格的区别,它不受学校教育法和私立学校法的约束,设置标准要宽松得多,但不能享受正规私立学校的各种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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