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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1年和2012年是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时期,根据中央部署,结合福建省实际,全省从领导力量、资金投入、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为规划纲要的实施创造条件。2013年基本建设完成后,福建省教育信息化水平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现所有农村中心小学和农村中学高速接入,所有本科

四、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2011年和2012年是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时期,根据中央部署,结合福建省实际,全省从领导力量、资金投入、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为规划纲要的实施创造条件。同时,针对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组织实施10大重点项目[4]和10大试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的部署,各设区市相应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的教育规划纲要编制领导小组和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教育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力度。市、县及各高校立足本地本校实际,紧密衔接全国、全省教育规划纲要,于2011年5月底前完成了本地本校教育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方面,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省政府办公厅制定规划纲要任务分解方案和考核办法,省教育、发改、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主要指标分解落实到各设区市和相关部门,把规划纲要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地班子科学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对规划纲要提出的教育惠民政策、办实事项目加强绩效考核,建立问责制和定期通报制度。省教育厅进一步完善教育统计,定期组织对约束性指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已向教育部、省政府提交规划实施年度进展情况报告,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调整完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在全面开展“双高普九”督导工作、推进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等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综合督政和专项督导机制,强化教育工作的政府行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围绕全省教育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中职教育、学前教育等专项督导检查,督促教育改革发展各重点任务的落实;制定本省“教育强县”验收办法和评估标准,研究制订教育强县分年度计划,积极开展创建“教育强县”活动。

(二)强化财力保障

一是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福建省提出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每年提高0.5%—1%,2015年达到25%;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足额征收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全部用于教育;落实土地出让金净收入中提取10%用于教育事业发展。二是落实投入责任,建立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年初预算以及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体现法定增长要求,并根据中央核定我省的比例,合理划分省、市、县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确保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确保到2012年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达到中央核定的21%的要求。三是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从2010年起,本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标准,从原有小学每生每年350元、初中550元分别提高到450元、650元,并增加对小规模农村小学公用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已追补专项1亿多元。四是建立和完善高校财政预算拨款体制,全面推进高校化债工作。要求至2012年各地市属高校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从2011年秋季起,将博士生奖学金标准提高至每生每月1000元。2011—2012年投入省级以上专项18.7亿元,并通过统筹学校事业收入和土地置换收入等措施,加快省属重点高校化债进度。五是确保教育重点项目投入。2011年,全省投入7.6亿元,用于城区中小学扩容建设,新增学额4.5万个,进一步改善随迁子女就学条件;省级批复150个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下达省补资金26197万元;截至8月全省校安工程省级及以上下达建设资金14.72亿元。六是强化地方教育投入检查监督。2011年起,全省将各级教育生均拨款等指标加入市县年度教育投入情况统计通报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地方教育投入监测。

(三)优化教师队伍

一是加快学前教育师资建设。组织各地按规定标准加快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确保幼教师资补充“有编可用”,对全省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在全省10所相关高校建立培训基地,组织小学富余教师转岗担任幼儿教师培训工作,并从省级师资培训经费中安排专项补助经济困难县转岗培训工作;实施农村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园长)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省级培训800人;组织幼儿教师补充招聘工作,全省共招聘近3000人,其中小学转岗700名,满足新增169所公办幼儿园的师资需求。二是大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实行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增6500个编制用于补充农村紧缺师资;实施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省财政每年投入1500万元,吸引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实施农村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省财政按每人每年1.5万元标准,连续三年资助20个经济困难县的600名农村新教师;探索实行中小学新任教师全省统一公开招聘,近两年新补充中小学教师1.1万名,其中农村紧缺学科教师6000多名,有力地改善了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探索建立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校际交流制度,全面实施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支)教服务期制度,全面推进城镇学校与农村中小学对口支援工作。三是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重点抓好省级培训计划、农村教师(校长)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教师岗位培训、教育干部培训等四项工作,立专项经费资助经济困难县农村教师培训,至2013年底对全省15万农村教师(校长)免费轮训一遍。

(四)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已启动全省教育信息化(教科网)建设工程,2011年底前已建成以福州和厦门为核心节点的省级骨干网和设区市骨干网,形成互联互通到市、县的全省教育城域网;在省级数据中心及各设区市,通过部署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等设备,构建安全可控的教科网出口,为网内用户提供互联网访问,以及公众用户访问教科网资源的通道,并实现与CERNET的互联互通。同时,整合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分别建设高等教育与中小学教育资源库,建成教学资源类、教育管理类、交流沟通类、教务教学类、视频音频类等资源共享库群,基本满足现代远程教育终身教育、教育教学和图书资源共享、考试招生、师资培训等的需要;其中中小学资源类侧重于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推广,着重于缩小城乡、地区教育差距,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以此推进教育均衡发展。2013年基本建设完成后,福建省教育信息化水平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现所有农村中心小学和农村中学高速接入,所有本科高校建成下一代互联网;进一步开发各类教育信息化应用,教育信息资源极大丰富,建成能够满足面向全民终身教育、能够提供全方位服务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

(五)着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福建省6个省级项目和2个厦门大学试点项目列入国家改革试点。同时,全省组织实施推进素质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民办教育综合改革、招生制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改革、建设现代大学制度、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改革、闽台高校教育交流与合作等10大改革试点任务。一是整体谋划设计,统筹部署教育改革。2010年12月,组织各设区市、各高校按照“尊重基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注意统筹”的原则,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申报改革试点项目,遴选编制《福建省教育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公布。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2011年3月14日,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改革试点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试点工作小组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落实试点项目的日常管理和推进工作,建立分类指导和评估机制。三是细化方案任务,全面实施改革试点。2011年2月下旬至3月底,各试点工作小组和专家咨询指导小组,研究审核各地各校的反馈意见及纳入方案的试点项目,形成49大类、363个试点项目,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正式公布。4月初,所有试点项目任务书经审核备案后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并于7月底进行了阶段性工作总结。四是建立信息平台,实行通报推进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教育厅门户网站开辟“教育改革试点专题”,跟踪动态、解读政策、培育典型,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中涌现的新思路、新举措,好经验、好成果。同时,对各试点任务进展情况实行逐月通报调度机制,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试点任务。

【注释】

[1]黄小晶省长为组长、陈桦副省长为副组长,省直42个部门(单位)领导参加,主持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工作。

[2]2011年1月4日、1月14日,福建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3]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桦担任组长,省直20个厅局领导参加,主持全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4]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详见“政策措施和基本成效”等相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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