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贯彻落实总体情况

贯彻落实总体情况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是编制教育规划纲要,确定重大改革发展任务。2011年2月12日,省政府成立了福建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3],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改革工作。2011年2月22日,省教育厅成立了福建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十大改革试点任务成立相应的试点工作小组,聘请相关专家成立相应的专家咨询指导小组。4月2日,省市政府签署责任书,执行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基本均衡发展评估标准。

一、贯彻落实总体情况

(一)重要活动和基础文件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以后,福建省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及时把教育战线的思想统一到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把编制实施好本省中长期和“十二五”两个教育发展规划,作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规划纲要部署,推动全省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一是编制教育规划纲要,确定重大改革发展任务。2010年7月20日,省委书记孙春兰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听取全教会精神和本省贯彻意见的汇报,强调要按照中央要求,抓紧研究制定福建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并对编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随后,省政府成立了由省长黄小晶担任组长的教育规划纲要工作小组[1],开始编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2010年12月,结合规划纲要编制提出了十大重点改革任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教育改革试点的申报遴选工作。2011年2月10日,省委、省政府印发《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闽委〔2011〕11号)[2]。二是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实施规划纲要。2011年2月12日,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全面部署实施国家和本省教育规划纲要;会上公布了《福建省教育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随后,全省九个设区市相继编制规划纲要,召开教育工作会议,分解落实规划纲要发展任务。三是统筹谋划教育体制改革,启动教育改革试点工作。2011年1月7日,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桦主持召开全省教育改革工作座谈会,对全省教育改革工作和试点项目申报进行了动员部署。2011年2月12日,省政府成立了福建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3],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改革工作。2011年2月22日,省教育厅成立了福建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十大改革试点任务成立相应的试点工作小组,聘请相关专家成立相应的专家咨询指导小组。2011年4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教育改革试点总体方案》(闽政办〔2011〕83号),全面启动教育改革试点工作。四是编制“十二五”教育专项规划,细化落实规划纲要任务。与本省中长期规划纲要同步启动编制的《福建省“十二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闽政〔2011〕47号)已于2011年6月初完成,并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全省各地组织实施;强调将五年专项规划作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阶段实施计划,对规划纲要的中期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具体分解和落实。

(二)政策措施和基本成效

根据国家和福建省规划纲要的具体部署,本省在抓重点、抓关键、抓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在推进各级教育事业发展上出台了诸多重大政策措施,努力做到精神落实到位、政策实施到位、项目建设到位。

——统筹规划,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2010年11月省政府印发实施《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2011年4月组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一是科学规划,实现幼儿园布局全覆盖。按照方便就近入园的原则,完善布局调整,目前全省92个县(市、区)已完成规划编制,至2013年全省将新建1215所公办园,解决“入园难”和城区、乡镇幼儿园大班额现象。二是保障用地,确保园舍建设落实到位。幼儿园与城镇化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明确配套幼儿园的建设要求,建成后将产权交教育部门举办幼儿园。对按规划新建、扩建的民办幼儿园,按照国家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三是加大投入,推动公办民办共同发展。2011年省级财政安排4个亿建设169所幼儿园,实现每个街道(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园;2012年底再建设完成300所,重点解决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入园难”问题。从2010年起,省财政对合格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适当补贴;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体系,2011年起省财政对城乡低保家庭儿童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保教费补助。四是规范管理,提升办园水平。在无证民办园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学前教育机构设置基本条件、审批管理办法,完善幼儿园年检制度,健全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学前教育机构收费管理意见,完善公、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定价收费管理制度。五是健全机制,强化政府职责。省、市、县(区)政府建立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落实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并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和“教育强县”督导评估等指标体系。

——强化职责,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1年3月9日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4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细化了分区域、分年度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年限,并对实现均衡发展的有关指标提出具体要求。4月2日,省市政府签署责任书,执行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基本均衡发展评估标准。一是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2010年以来,福建省先后出台了“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以及项目规划等文件,组织革命老区第二期初中工程建设,全面实施全省校安工程总体规划。各地根据当地实现基本均衡发展的年限,对照建设标准,确定每一所中小学完成标准化建设的年限,并积极开展评估验收。二是大力加强师资均衡配置。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增编制补充农村紧缺师资;实行新任教师全省统一公开招聘,实施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特岗计划”,加强农村教师补充。全省11个县(市、区)开展教师“收归县管、校际交流”试点,出台《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教师在县域内合理流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三是保障特殊群体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市公共教育体系,按标准对接收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足额拨付教育经费;省级安排专项经费,对任务重且问题解决较好的县(市、区)给予奖励,2010年下达专项资金2.5亿元。厦门市对进入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免除学杂费、课本费和簿籍费;福州市对接收入学的民办学校给予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晋江市按公办学校学费补助标准的50%补助农民工子弟学校。四是创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管理机制。组织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以及其他16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厦门市力争率先实现市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地陆续启动“小片区”管理改革,将城区学校划分为若干个片区,以片区内优质学校为龙头捆绑周边一般学校,实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

——整合资源,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2010年10月,福建省出台《关于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在实训基地建设、非学历教育、目标责任制、专项督导、经费投入、优惠政策、“双师型”师资建设、毕业生继续学习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进一步强化政府统筹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的基础上,从2011年秋季开始对中职学校一年级学生免除学费。省出台的主要政策有:一是推进专业布局结构调整。2010年底,福建省印发了《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意见》,指导各地和中职学校围绕福建跨越发展十大新增长区域产业结构升级,建立人才需求预测和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调整和优化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布局结构,并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促进专业建设规范化。二是推进省、市、校实训体系建设。省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组织建设10个省级行业公共实训基地,推动每个设区市启动建设3—5个区域公共实训基地,面向区域内中职学校和社会开放。鼓励学校与企业共建具备实训和生产双重功能的车间厂房,加强“技能教室”或“工学教室”建设。2011—2012年各地教育费附加增量部分的一半以上,将用于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三是推进县级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2011年6月,福建省下发了《关于推进县级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标准(试行)》,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使县级职教中心主体学校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设置标准。四是创新办学模式和机制。扎实抓好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工作,在办学机制改革、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开展五年制高职教育等方面着力先行先试。2010年秋季起,福建省依托中职学校对全省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进行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全省有10062人参加了培训,逐步建立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制度。

——注重内涵,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在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提升一般本科院校办学水平、推进高职教育发展等方面编制实施各项子规划、专项规划及重点项目,有力提升高等教育整体办学水平。一是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按照重点建设高校、一般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分类研究制订内涵建设指标体系,引导高校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和工作思路。启动2011年度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的评选和建设工作;4所高职院校列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继续遴选4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推荐8个高职实训基地参评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遴选11个省级财政支持的高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安排专项经费574万元。二是加强学科建设。新增3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其中机械工程等22个学科点填补了空白;新增7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其中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等14个学科点填补了空白。新增18种专业学位类别、3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参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生均综合定额标准核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生均经费,2011年首次超计划完成招生任务,比上年增长62.1%。三是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以加强工学教育为重点,制定实施一系列产业人才培养培训专项规划,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目前全省本专科工学类在校生比例达34.8%,比2005年上升了8.35个百分点。组织57所高校开展16大类、128个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普通高校按大类招生、本二和本三批次并轨、高职注册入学等高招改革试点顺利实施;组织9所高校开展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改革试点。四是提升科技创新水平。2011获国家自然基金项目518项,比上年增加127项和1亿多元研究经费,为历史之最;获得一批“863”、“973”计划项目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等重大科技专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福建省科学技术奖73项、占全省的44%;新增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3个省级创新平台;4位教师获国家“杰青”项目。五是增强社会服务能力。2010年,全省高校争取到横向项目经费达3.5亿元,第九届“6·18”共征集39所国家985高校和70多所省内高校的7300多项科技成果;2011年,第十届“6·18”省内外高校与本省企业签约对接项目超200项、总投资过百亿,省内外高校全年对接项目近2000项,投资总额超过300亿元。

一年来,全省上下充分利用难得的好机遇、好形势,根据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按时序推进教育改革发展,逐级细化目标、落实政策措施,在惠及民生上有了新作为、在破解难点上有了新进展、在试点探索上有了新突破,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教育改革的生机活力;例如,《教育部简报》2010年11月17日第54期特辑专版刊登《福建省出台〈关于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人民日报》2011年6月10日刊发《跨地借考:福建高考新变化》,《光明日报》5月6日、27日分别刊发《福建打造两岸教育实验园区》和《漳州:“三个一”让孩子更快乐》,《中国教育报》7月15日头版报道了《福建推进县域内教师校际交流》,《福建日报》5月份以来连续在显著位置上报道了《让城乡孩子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培养创新人才,服务产业发展》、《教育均衡:厦门师资先行》等,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应,营造了良好的改革氛围,初步形成稳步推进的教育科学发展态势。

(三)主要问题和面临挑战

随着贯彻规划纲要和教育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各种矛盾和各个层面的问题日益显现。一些深层次的老问题亟待解决,新的问题又在不断涌现,各种矛盾相互交织,深化改革发展异常复杂而艰巨。

——教育发展合力尚待磨合。目前,教育改革发展具有了良好的发展基础,但尚未有效形成整体性的制度合力。以职业教育发展为例,一是部门和行业协会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尚缺乏制度保障,现行政府部门职能划分虽已明确,但议事协调机制尚不健全,行业协会也认为没有义务指导、推动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未能有效发挥应有的行业作用。二是国家对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办学的税收优惠和经费补偿政策等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现有政策效应对企业引导和推动力度不大,企业缺乏积极性,校企合作普遍存在“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三是校企一体化办学大格局尚未形成,校企合作领域比较狭窄,不少还停留在用工层面上,校企合作的丰富内涵和真正活力未能充分发挥,难以实现校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局面。四是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受到传统观念、用人制度、舆论环境和职业院校自身基础薄弱、办学质量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学生不愿意报考职业院校,家长也不支持孩子接受职业教育的现象,成为制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办好职业院校的关键所在。

——教育经费保障相对严峻。根据国家规划纲要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福建省提出“建设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但是,福建省级财力十分薄弱,财政支出水平较低。全省享受一般转移支付县49个,占县市总数的84%,长期处于低运转水平;全省革命老区县67个,其中原中央苏区20个、革命老区47个,多属经济欠发达地区。鉴于福建省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已连续9年居全国首位,达23%左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教育支出比例已经较高,财政无力再增加对教育的投入,资金筹措困难。仅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为例。2010年起,福建省按照中央要求将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从小学每生每年350元、初中每生每年550元,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450元、初中每生每年650元,但由于资金筹措困难,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尚无法提高。同时,取消农村中小学免寄宿费公用经费补助,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城区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低于农村中小学。另外,今年福建又全面启动了10大重点项目和10大改革任务,各地资金筹措压力更大。仅从重大项目建设看,目前正在实施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且资金投入大,各级财政集中了大量资金用于工程实施,由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仪器设备标准化建设和其他教育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

——教育改革探索任重道远。一是积极改革与摸索推进的矛盾。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要着力于破除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要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突出矛盾。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来自基层的经验、来自群众的创造,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边探索、边试点、边实施。各地对教育改革探索的深度和涉及面考虑还不成熟,对试点项目的顶层设计还不完善。二是点上突破与面上支持的矛盾。教育改革很重要的方法就是试点先行。在点上先行先试的同时,必然需要国家和省级层面相关政策的支持。如推动两岸合作办学与合作科研,当前闽台合作办学中涉及本科以上层次的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审批仍参照国务院200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来执行,国家尚未出台专门针对两岸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申请、审批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三是理论探索与实际工作的矛盾。目前,改革试点项目理论探索成分较多,转化为实际尚有一个过程。一些项目的实施触动利益调整,做好稳定工作成为关键。例如,开展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试点,就出现教师思想不统一,部分教师有抵触情绪;没有处理好教师交流数量、质量和交流时机,可能会出现“削峰填谷”情况,影响优质学校发展,引发社会“非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