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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实施的建议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顺利完成福建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预期指标和主要任务,我厅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推动教育改革各个方案的落实为途径,推动我省教育改革,继续保持我省教育在全国的领先地位。本报告并非是对福建教育发展的全面评估,而仅是对《福建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有关教育部分的完成情况的评估及建议。

三、进一步推进《规划纲要》(教育部分)顺利实施的建议

为了顺利完成福建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预期指标和主要任务,我厅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推动教育改革各个方案的落实为途径,推动我省教育改革,继续保持我省教育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一)提高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教育投入、经费使用监管机制

首先,力争2012年统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标准,使城乡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不低于小学550元/生、年和初中750元/生、年的中央基本定额标准,并根据财力,适当加大对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和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投入,促进我省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其次,适时调整提高公办职业院校和本科生均经费拨款标准,逐步增加教育专项经费投入。加大财政一般预算投入,逐步提高普通本科院校生均拨款水平,力争2012年达到国家要求的每生每年12000元。同时,根据财力情况,逐步提高职业院校的投入保障水平。最后,继续完善对市、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通报指标体系,并积极配合财政、人大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各地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和落实各项投入政策情况的监督力度,切实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同时,建立健全公共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以及违规使用经费的责任追究制度,保证教育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并规范使用。

(二)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纳入财政预算并且不断提高其比例

要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继续落实并争取不断提高对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入园保教费补助。要不断探索建立完善学前教育师资的园际交流、专业培训和职称评定的制度,提高幼儿教师和保育员等幼教工作人员的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

(三)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机制,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与服务体系

探索向民办寄宿学校购买优质教育服务,探索向民间非盈利组织购买心理咨询、生活关照服务等等。各部门还要强化配合,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与服务体系。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全省中小学统一电子学籍管理平台,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及时掌握学生的变动情况。学校要充分发挥在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结对子、互助小组及家校联系等制度。建立以父母、亲属为主体的家庭监护网,以基层组织为主体的社区管理网,以学校老师为主体的学校帮护网等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保护网络。当然,从根本上解决此问题,还有赖户籍管理制度的调整。

(四)努力拓展学前特殊教育、早期特殊干预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后的高中阶段的特殊教育

一方面以现有的公办为主的特殊教育学校来开办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班,同时,鼓励、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培育多元化的办学模式。充分挖掘社区资源,采用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的方式举办3岁以下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机构。另一方面构建一所专门为智障学生提供职业技能训练的职业高中,对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的智力残疾人进行康复、生活、就业等方面的训练与指导。

(五)提高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加快职业学校基本配置标准化

针对职业学校基本设置达标率偏低、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不足、师资特别是“双师型”教师数量不足等问题,各级政府须继续加大职业教育财政投入,适当提高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加快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化建设进程;同时,进一步规范教育费附加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及时调整教育费附加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教育费附加投入职业教育达到30%,加大实训基地建设力度;改革人事制度,畅通职业院校从企事业单位引进师资的渠道,合理制定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标准,优化职业院校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改善职业教育发展环境,严格就业准入制度,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六)着力制定产业发展对接人才培养的专项规划,建立高校专业结构调整的新机制

开展“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重点抓好“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试验计划”和“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卓越中小学教师、优秀文科人才、卓越农林人才、卓越技师培养计划”等“一基础、六计划”。组织实施海洋经济文化创意、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一批人才培养培训专项规划,加强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加强专业调整导向,适时发布急需、空白的学科专业名单,优化学科布局,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工学类专业、紧缺型人才专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等专业设置上给予倾斜照顾,扩大招生规模,争取到2015年工学类在校生达到35%以上。

(七)建立政府、高等学校和社会有机结合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加大力度组织制订本省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实施意见。组织建设本省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数据库,发布年度本科教学工作状态分析报告,并适时编制发布本省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充分发挥状态数据库在政府监控高等教育质量、社会监督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和本科教学评估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八)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积极建立科研创新基地和平台

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重点支持工学类研究生教育发展,建设一批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积极发展专业学位教育,开展好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各高校要以海西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进一步明确专业学位教育的办学定位,逐步扩大专业学位教育规模,努力实现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教育的协调发展,并与相关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及工程(技术)中心、博士后流动站等联合开展专业学位教育,构建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人才培养平台。

(九)完善闽台合作办学审批机制,设立闽台教育交流合作专项资金

目前,闽台教育交流频繁,洽谈合作项目较多,但两岸合作办学没有专门的文件依据。为简化合作项目报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建议向教育部争取将闽台高校合作办学项目审批权下放给福建省,或者参照广东省涉港澳合作办学部省联合审批的做法,积极支持与福建省建立“涉台合作办学部省联合审批机制”。此外,由于两岸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距,目前开展两岸教育交流合作所需费用较高,虽然项目承担校均设立了专项经费,但引进台湾师资、教师赴台、学生赴台费用高以及经费不足等问题影响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此,建议增加省级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经费,为项目师生交流、人才培养以及开展科研合作等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本报告并非是对福建教育发展的全面评估,而仅是对《福建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有关教育部分的完成情况的评估及建议。距离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完成还有近三年时间,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帮助下,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继续坚持优质均衡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文中的数据均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提供,部分图表数据来自2011年和2012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材料《2010年福建省教育发展参阅资料》和《2011年福建省教育发展参阅资料》)

【注释】

[1]*这是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下达的评估任务,福建省教育厅指定杨辉副厅长签头,组织福建省教育科研所完成。初稿完成后交厅各处室修改,厅办公室定稿。本文是福建省教育科研所的撰写稿,参加撰写的人员有:林斯坦、黄京钗、胡晓娟、连文达、梁飞、吴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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