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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的设计

时间:2022-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说新课程改革是进行教学目标设计的大背景,那么,依据新课程标准对教材进行深刻的分析和领会,则是进行教学目标设计的最基本依据。新的课程标准认为,传统课堂教学过分强调认知性目标,在强化知识的同时,从根本上失去了对人的生命存在及其发展的整体关怀,从而使学生成为被“肢解”的人。⑥以《课程标准》中的具

五、教学目标的设计

进行每节课的教学都要确定教学目标,以明确“教什么”和“学什么”,教学活动预期要达到什么目标。也就是说,通过教学要使学生学到什么知识,形成哪些能力,在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得到哪些培养和提高。具体的教学目标是课堂教学的灵魂,也是每堂课的方向、出发点和归宿,是教学评价的直接参考依据。教学目标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着整个课程目标能否实现。设计教学目标主要考虑以下内容。

(一)注重教材内容的分析

如果说新课程改革是进行教学目标设计的大背景,那么,依据新课程标准对教材进行深刻的分析和领会,则是进行教学目标设计的最基本依据。

教材是教学中最重要、最基本的依据,是“剧本”。教学目标的确定,教学方法与手段的选择,所要联系的实际问题,都是由教材内容决定的。离开了教材分析,教学设计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教材分析的基本方法可以概括为:通读—钻研—概括提炼。通读,是指首先要通览全课(框)教材1~2遍,从整体上了解教材的主要内容、基本观点和结构体系。钻研,是指逐框、逐段深入细致地研究教材和理解教材内容。概括提炼,是指在通读和钻研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思考,对照课程标准中关于本课“内容标准”与“活动建议”的规定(但不能以课程的具体内容标准代替教学目标),对教材基本内容进行归纳概括,掌握其精神实质和结构体系。

教材分析的具体内容主要有:①本课(框)教材在全书(课)中的地位、作用及其与前后课、节(框)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②理解教材的精神实质,弄清教材的主要内容、基本概念和原理;③教材的结构,即由哪些节、框、段构成;④教材的特点。弄清教材对观点和道理的阐述方法,教学内容的组织、呈现方法等;⑤教材内容如何与实际问题相联系;⑥教学的重点、难点、确定依据及解决方法。

(二)了解行为的主体

在素质教育的大环境下,所有课程的教学理念都是要体现“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毫无疑问,教学对象是学生,科学地认识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身心发展状况和趋势是确立教学目标的起点、前提和重要依据。

很多教师有这样的体会:有时,自己辛辛苦苦备课,认认真真写详案,课讲得很细,可学生听了却不感兴趣,甚至厌烦;而有时,只写简案,对教学内容作认真的取舍,把工夫花在了解学生、改进教学方法上,学生却很愿意听,教学效果也很好。这就涉及确定教学目标时是不是考虑了行为主体——学生,学生有无进步或发展是教学有无效益的唯一指标。所以,设计教学目标时,必须要了解学生,分析学情,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了解学生的方法和途径很多,如,日常观察、谈话、课堂上的反馈、问卷调查、通过学生了解、通过家长或其他教师了解等。了解的内容有:①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点;②学生的认识水平和学习基础;③学生对教学方法的要求和意见;④学生的生活背景和精力。

(三)强调目标的完整性

新的课程标准认为,传统课堂教学过分强调认知性目标,在强化知识的同时,从根本上失去了对人的生命存在及其发展的整体关怀,从而使学生成为被“肢解”的人。因此,新课程标准特别强调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整合,从而实现价值本位的转移,即由“以知识为本位”转向“以发展为本位”。

全面设计教学目标不能只注重知识领域的目标,而忽视其他领域的目标。教学目标是依据课程目标来设计的,课程目标应贯穿和体现在教学目标之中。因此,教学目标的内容、范围与课程目标的内容、范围应该是一致的,应从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目标、态度和价值观目标三个领域加以全面考虑,不可有所偏废,而在具体的每节课中,教学目标又要有不同的侧重点。

(四)把握目标的可操作性

教学目标是评价课堂教学是否有效的直接依据,有效教学更多地关注目标的可操作性,只有可操作性的目标才能最终被检验是否有效。因此,教学目标应该明确、具体,便于操作和评估。有的教师误将“目的”当成“目标”,因而在陈述教学目标时常常会出现“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提高学生分析能力”或“拓展学生知识面”等这些不明确的语言,这样的目标对实际的课堂教学没有管理或评价的价值,也就没有具体的指导意义。

案例阅读

以下是三个关于教学目标的案例,课题出自不同版本的教材。虽然它们的教学目标都包括了认知目标、能力目标及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但认真分析一下会发现,案例二是符合要求的,案例一和案例三均存在一些问题。案例一中的认知目标和能力目标是从学生角度叙述的,而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是从教师角度叙述的,要求学生怎么样,三者的行为主体不一致。案例三中认知目标过多,几乎把教材中的内容都罗列进来,未能突出重点;能力目标有些抽象,缺乏针对性,若修改为“培养学生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知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就比较具体;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制订得不恰当,“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的情感”与这节课的内容不符合,不是这节课的主要意图,这节课主要是要引导学生树立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护合法消费者权益的意识。此外,目标的陈述必须从学生的角度出发,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学生,而不是以教师为目标的行为主体。“使学生……”或“培养学生……”的陈述方式不符合新课程的理念。

案例一 我和父母

(1)认识生命是父母赋予的,体会父母为培育自己付出的辛劳。知道孝敬父母,能够尊重父母和长辈。

(2)学会与父母平等沟通,学会换位思考,正确认识与父母之间的矛盾,克服逆反心理。

(3)老师应该要求学生联系实际,启发学生孝敬父母的良知,学会爱,学会理解,学会感恩,规范学生孝敬父母的言行。

案例二 情绪是可以调适的

(1)了解情绪是可以调适的,认识到情绪与个人的人生态度是紧密相连的。

(2)增强自我调适、自我控制的能力,学会理智地调控自己的情绪。

(3)体验情绪的作用,体会生活的美好,感受生活的乐趣,培养乐观、健康的心态

和健全的人格,学会做情绪的主人。

案例三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1)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消费者享有哪些合法权益,知道什么是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依法结社权、获得知识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批评权。知道什么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国家保护、社会保护以及自我保护。

(2)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国家保护和社会保护”的教学,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的情感,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专栏阅读12-1

当前,在教学目标确定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七大类。①注重教学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很少关注目标本身是否合理和正确。②只重视知识目标的确定,轻视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和能力目标的确定。③过于笼统和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每一个课时的目标都一样,看不出其所依据的具体教学内容是什么。④过高过大,不切实际,不是从学生现有的知识经验和生活经验出发。⑤不同学习阶段的教学目标及同一学习阶段前后课程教学目标之间缺乏衔接性和层次性。对学生素质的培养教育是一个由低到高、循序渐进、不断发展深化的过程。但是,很多教师确定的教学目标都是互相孤立,或是处在同一层次的,体现不出他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层次变化。⑥以《课程标准》中的具体内容标准直接代替相应的教学目标。⑦语言表述上用词不当,不会正确理解和把握学习水平要求,不会准确选择和使用行为动词,如“了解”、“理解”、“掌握”、“初步树立”、“增强”、“运用”等。

为避免和减少上述问题,在确定课时教学目标时,应该要遵循这一节开头所介绍的四个基本要求,掌握设计的基本方法与步骤。

首先,要依据课程标准,对全课教材内容、教材结构和教学目标有一个整体的了解和把握。

其次,在这个前提下,再根据每一课时的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和难点,合理地确定课时的教学目标,具体操作步骤为:

(1)在分析教材的基础上,弄清本课时基本的教学内容有哪些,基本要求是什么;

(2)找出教材内容与学生实际、社会生活实际联系的结合点;

(3)分析、思考、挖掘蕴含在教材内容中的基本观点,能力的培养,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教育因素是什么;

(4)把上述内容按照认知目标,能力目标,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这三个方面分别加以整理和概括,用简洁的语言表述出来;

(5)适当参照教师教学用书(参考书)中对全课教学目标的表述,纠正、充实、完善自己所确定的课时教学目标。

总之,设计教学目标应依据课程目标、课程具体内容标准和教学实际来设计,而且还必须紧紧围绕着教学目标来精心选择和组织教学内容,设计相应的教学策略并进行教学评价,这样,才能保证教学目标落实到课堂教学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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