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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教学目标的有效设计

时间:2022-02-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律教学中的价值引领问题,是我们法律教学模块研磨中要反复思考的,是法律教学目标的有效设计中必须面对的。以《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天平”》一课为例,本内容是八年级下册法律教学模块的落脚点。法律是国家意志与人民利益的体现。法律条文一经确立,所有公民都必须遵守,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综述二 法律教学目标的有效设计

法律教育是初中《思想品德》学科的重要模块之一,是引领学生做负责任的公民,过积极健康的生活,促进学生道德认知与德性养成的重要内容载体。法律教学中的价值引领问题,是我们法律教学模块研磨中要反复思考的,是法律教学目标的有效设计中必须面对的。

一、法律教学目标的有效设计应该思考四个因素

(一)法律教学目标定位,始于对“课程标准”的解读——心有一准

《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原有基础上有些调整,有增有减,逻辑一致,例如删除了青少年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义务;在教学要求与建议上有调高有调低,例如提出要“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等。最主要在课程性质与课程目标上的修改:提出“思想品德课程是一门以初中学生生活为基础、以引导和促进初中学生思想品德发展为根本目的的综合性课程”。而课程目标修改为“思想品德课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旨在促进初中学生正确思想观念和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与发展,为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奠定基础。”

由此我们来界定初中法律模块的学习,意义重大。思想品德课中的法律模块不是单纯的法律知识学习,也不是培养学生做法律专家,而是让学生树立必要的法律意识和权利义务观念,“引导和促进初中学生思想品德发展”(课程的根本目的),“帮助学生过积极健康的生活,做负责任的公民”(课程的基本理念),这是我们法律模块教学的立足点。

其实,在原教材有关法律知识的教育中也处处渗透着道德、思想教育。我相信新教材依旧会坚持这一特点。

(二)法律教学目标定位,忠于对“单元内容”的研读——理清思路

如果说,课程标准的视角是从整体出发对教学内容进行定位,那么从单元的这个视角出发,则是对教材进行前后内容的纵向定位。

以《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天平”》一课为例,本内容是八年级下册法律教学模块的落脚点。法律是国家意志与人民利益的体现。法律条文一经确立,所有公民都必须遵守,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从这一意义上理解,法律是“公平”的,公民遵守法律就是践行公平。前三单元的内容安排,让学生初步了解了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内涵,在人身、文化、经济方面的权利有了具体认识的基础上,“公平”观念的教学是自然的落脚点和合理提升。

当然这一课是非常具有挑战性的:

首先,公平和正义是人们追求的一种社会理想,是人类社会一直在追求的价值目标。所以这一课的目标定位高,而对话的对象是社会经验缺乏、生活体验不深的初二学生。落差这样大,能否引起共鸣?

其次,公平正义的概念抽象、内涵广阔。不同时期、不同的人或同一个人在扮演不同角色时,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和要求都是不一样的。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公平具有相对性,公平的实现是有条件的”这一点总是被人们忽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有不公平的感觉,因为当与他人比较时,总是习惯于站在自己的立场、角度思考问题。另一方面,种种原因造成社会上不公平、非正义的事件、现象还是时有发生,负面的信息容易让人产生偏激的心理,难以说服。

再次,教材对公平的表述非常简单:“公平体现人们对自由的追求、对权利的尊重、对自身力量的肯定;公平是在比较中产生的;公平是在付出与回报中取得平衡”。这观点主要来自1965年美国行为科学家亚当斯的“公平理论”。当时亚当斯研究的领域主要在企业,研究主要内容是工人的劳动付出和工资收入之间的关系以及对其积极性、工作效率的影响,所以他所理解的公平是付出和回报之间的平衡。不难发现,这个理解是有局限的(经济学领域),以此无法解释社会学领域如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城乡差异等社会问题

(三)法律教学目标定位,基于对“课时内容”的精读——抓住重点

当我们明确了教材的逻辑顺序后,对于一节课的目标定位还要落实到对课时内容的精读。只有当我们读懂、读透教材时,心中的教学目标才会逐渐清晰明确起来,教学方法的选择才会合适合理。

《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天平”》教学重点在于引导正确的价值观,学生感悟社会公平对于社会稳定和个体发展的重要性,难点则是让学生正确、全面地理解公平的内涵,理解公平具有相对性。所以在教学方法的选择中,“点面结合,浅入渐进”:降低起点“浅”入课,“蹲下身子”与学生对话;理清思路“渐”入境,“弯着身子”与学生共悟;清晰目标“深”入心,“站直身子”领学生做人,时时给学生以正面引导。

(四)法律教学目标定位,立于对学生学习起点的读懂——以学定教

我们在制定教学目标时还要体现以生为本的思想,从学生的角度出发,站在学生的立场,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包括学生的年龄特征、经验背景和学习兴趣来确定目标。

回归生活的理念,经过了近十年的实践检验,在此次课程标准修订中继续得到坚持,以推动德育课程生活化,强调教和学的过程是学生学习综合应用知识处理生活经验与生命成长中问题的过程。

这一理念在现代课堂中不断进行实践与贯彻。老师们通过组织讨论、辨析、分享,重视情感体验以及实际能力的培养,提高教学目标的达成度。

二、对法律教学价值定位的几点想法

第一,法律知识的教学要渗透思想道德教育

法律知识学习经常会使用反面教训的案例,但揭露社会的阴暗一面要有度,案例不要极端;案例的虚拟撰写要有合理性,展示生活情景中真实的一面,对学生进行正面教育。案例的选择要为实现教学目标服务。

第二,在法律知识的教学中要重视人性教育和情感教育。

生活中道德与法律的冲突也是常见问题,尤其在亲子冲突方面,不能什么都是“一纸诉状”。这不是合理的解决方式,也不符合思想品德学科性质和学科德育功能。法律重在事实和依据,道德讲究合乎情理,互解互谅,二者是矛盾的统一。法律求真,使生活更加有序;道德求善,使社会更加和谐。在初中思想品德课堂教学中我们要追求知性与德性的共振与共生。

(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 杨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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