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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价值最大化区域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Nonaka的理论中,认为隐性知识才是企业竞争力的来源,该类知识对应着K空间中的区域是F区域,即认为F区域的知识是最有价值的。因此究竟是在价值次优区域持有自有知识,还是在价值最高区域但面临知识扩散的风险,这是问题。

4.6 知识价值最大化区域

在4.4节中借助热力学的类比得出:G区域的知识可能为企业带来最大潜在收益。本节将详细对K空间中知识的价值和形态进行分析和比较。

对于价值的定义,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创建人之一Leon Walras提出“稀缺性与效用相结合才是价值形式的充分必要条件”。这里稀缺性是指物品供给的有限性。效用指物品满足人类欲望的程度。因此稀缺性和效用是价值定义中的重要元素。知识是一种不同于传统物理实体的物品,但借助编码、抽象和扩散三个维度仍然可以将知识的效用和稀缺性在K空间中表示出来。

明显的,知识的稀缺性是扩散程度的函数。在同样的条件下,知识越能够为扩散维度上的更高层次的组织所获得,其稀缺性越弱。如果假设某种知识针对某个具体情境是有效的,那么这种知识的效用即表现为可被明晰表达出来的程度、标准化程度和可靠性程度的函数,即编码程度的函数;另一方面,如果某种知识对特定情境具有潜在效用,那么随着知识更高的抽象程度移动,知识就获得了适用于更广泛情境的可能,效用也就增大了。

因此在K空间中知识的最大价值是在其扩散程度处于最小值而其编码和抽象维度处于最大值时得到的,如图4.10所示,为G区域,也是熵最小的区域,知识最有序的区域。反之,其扩散程度处于最大值而其编码和抽象维度处于最小值时知识的价值最低,即为A区域,也是熵最大的区域,知识最无序的区域。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F区域的专有知识比G区域的系统知识的编码程度要低(见图4.10),由上述知识价值的分析可知,从理论上分析,F区域的知识比G区域的知识价值要低,相对于K空间的其他区域来说属价值次优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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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0 K空间知识价值分布

在Nonaka的理论中,认为隐性知识才是企业竞争力的来源,该类知识对应着K空间中的区域是F区域(专有知识),即认为F区域的知识是最有价值的。很多学者也赞同Nonaka的观点。如陈劲、王如富(1999)认为企业核心能力一般是知识经济中所指的隐性知识,当然并非所有的隐性知识都是企业的核心能力。企业围绕核心能力进行产业经营是知识经济时代生存和发展的必然趋势。Quinn等(1992)认为知识尤其是隐性知识是企业最具战略意义的资源,竞争优势的来源是企业的技能、诀窍、经验等知识要素。隐性知识作为一种无形资产,难以获取和转移,但是对企业创新和运营的成功有着关键的影响(Ding&Peters,2000),是企业创造财富的主要源泉(Sajjad et al.2005),并且其高效的流动与转移也是企业技术创新和保持持续竞争优势的关键(Tamer,2003)。Winter(2003)认为,企业的异质性能力库才是持续竞争优势的来源,企业动态能力中最为重要的概念是组织程序或惯例,它们是关于组织定位、路径、习惯和制度的隐含性知识积累,正是由于他们的独特性和隐含性,所以最难被竞争对手所模仿。

但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G点区域的价值最高。结合4.4节中探索性案例所揭示的知识增殖过程的三个实现途径,G点区域的系统知识具体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改进过的流程、规范、组织结构、战略;二是在原有知识基础上拓展应用到更大更复杂的新产品系统中的知识;三是形成的技术标准和核心专利(许可)。

对于企业和学研机构这样的异质组织来说,如果存在于个体成员中的知识几乎都是隐性或具体的,那么知识在企业组织间和组织内就很难进行方便、顺畅的交流,个体知识也很难为组织充分利用,从而抑制知识作用的有效发挥。位于F区域的专有知识所具有的隐性、具体的和扩散性弱的特点固然可以因难以模仿而使得个别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竞争中的独占优势,但任何知识或成果企图获得永久的独占优势都是不可能的,这正是企业必须开展持续的创新活动的理由。而持续的技术创新要求企业中的知识应该像“滚雪球”一样不断积累,知识的积累过程也是原有隐性和具体的知识逐渐实现编码化和抽象化的过程。固然,在知识积累中必然会产生新的隐性和具体的知识,但要使雪球越滚越大,则同样要求这些知识逐步实现显性和抽象化。况且,在现代企业发展中又出现了这样一个值得注意的趋势:过去企业之间那种你死我活的竞争开始为企业间的互利合作取代,许多企业都在寻求借助战略联盟或者动态联盟取得双赢的结果,合作开发、合作设计、合作生产的现象已是相当普遍。这时,如果联盟各方企业之中的知识都是高度隐性和具体的,那么企业之间的联盟也不会稳固。从整个社会而言,先进的技术如果长期被少数企业垄断,也会影响到技术成果的充分产业化,从而放慢整个社会技术进步的速度。上述理由又都可以说明,不论是从企业本身的发展还是社会技术进步的角度,都应该使隐性和具体的知识尽量地格式化,即向显性和抽象的知识转化。只有将隐性知识抽象化、显性化(即向G点移动),才能使知识更快更广泛地传递和分享,更有利于知识的整合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但也应该看到,如前文所述抽象性和编码性的增强也强化了知识的流动性。因此处于G区域的系统知识有着很强的向外溢出的倾向。因此究竟是在价值次优区域持有自有知识,还是在价值最高区域但面临知识扩散的风险,这是问题。因此可以得出知识价值的悖论:企业设法使其知识移入最大价值区域的程度越深,知识溢出的威胁就越大。简单地说,保持还是分享,这是个难题。

那么,是否面对知识价值悖论,企业就无所适从了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企业必须经营实践中通过实现技术标准战略、知识产权战略与技术创新的协同发展来尽量解决(王黎萤、陈劲,2004)。在传统意义上,技术标准(G区域“系统知识”的典型代表)与知识产权(F区域“专有知识”的典型代表)是互相排斥的。技术标准追求开放性、普遍适用性和公益性,强调社会和行业能够以最小的成本推广使用,其目的是为了方便大众。知识产权在法律上是一种具有较强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私有产权,作为合法的垄断权,是鼓励创新、促进知识生产的重要法律机制。知识产权的核心内容是专利权,专利权持有人追求的是利用专利权使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专利技术实施的前提则是获得许可,不允许未经授权的推广使用。专利技术的产业化速度加快,产品在国际中的竞争加剧,使得技术标准的内容包容了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通过技术标准达到技术与产品垄断的趋势日益明显,技术标准迫切地需要专利技术的加入来实现标准垄断的目的。

现代的技术标准,就是成功地利用专利技术和标准化工作的特点,通过“专利联营”等手段将技术专利写入标准,巧妙地将全球技术许可战略构建在技术标准战略中,形成一条“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许可化”的链条,从而实现在技术和产品的竞争优势由于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和排他性,一旦以专利技术为核心建立的标准得到普及,就会形成一定程度的技术和市场垄断,并可以保护本国技术,发挥技术壁垒的积极作用。因此在技术标准专利化的趋势中,因为技术标准包含了专有技术(专利),因此可利用知识产权的垄断性和技术的标准化最终实现在技术和产品上的竞争优势,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破除知识价值悖论所面临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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