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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概述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个意义上,问题的发掘是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的动力所在,问题推动研究的发展,并指导研究的方向。可见,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中的问题必须是可以正确引导人们深化、拓展对心理与教育现象认识的未知。伦理性原则反映到实际的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中,首先要注意研究的问题是否符合伦理规范。

科学研究是探求知识或解决问题的一种活动,因此问题的提出是再三思考的出发点。问题(problem)可以做两种解释:一是指出研究的方向;二是指出研究问题的内容。必须先确定问题,才能按一定程序设计各种方法去获得资料和解答问题。如同其他门类的科学研究一样,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亦始于问题。随着研究不断深入,旧的问题不断澄清解决,新的问题不断涌现。问题→研究→新问题→新研究,如此周而复始,人们对心理与教育科学现象的认识更全面、更深入。在这个意义上,问题的发掘是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的动力所在,问题推动研究的发展,并指导研究的方向。

问题在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中占据着核心地位。提出恰当的问题就是研究工作成功的开端。本节我们将讨论界定问题的准则、问题的种类及问题的来源。

一、界定问题的准则

问题在本质上是未知、不明确、信息不足的认识状态。但是,并不是所有未知或信息不足的认识状态都可作为科学研究的问题。在心理与教育科学领域的研究中,研究者们探讨的问题多如恒河沙粒,但是作为研究的问题就必须符合下面两个准则。

(一)内容准则

1.问题的科学性 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的问题在内容上必须遵守的首要标准是科学性,即要求研究者以现有心理与教育科学的知识体系为背景,通过逻辑的分析、比较,找出已有认识之间、已有认识与客观现象之间的矛盾,或已有所认识,但未真正涉足的空间。可见,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中的问题必须是可以正确引导人们深化、拓展对心理与教育现象认识的未知。因此,研究者应当审慎评价问题的科学性,避免在伪科学的问题上空耗时间与精力。例如,研究已证明个体的心理发展是先天禀赋与后天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所以,生肖属相与性格的关系或成功与生辰八字的关系显然不具备科学性,因而不应成为研究的问题。

2.问题的价值性 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的问题必须是有价值的,也就是说,对该问题所进行的研究可以增进人们对心理与教育现象的认识,可以促进个体发展、教育进步或提高社会生产效率。价值性标准要求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的问题至少具备两方面特征:第一,问题应当新颖、富有创意。也就是说,只有那些现有的心理与教育知识体系不能涵盖或无法解释的疑惑,才可能成为研究的问题。有些问题虽然研究者自己未能理解或认识不到,但已经被其他研究者所揭示,那么,这样的问题已不具备研究的价值,研究它们只能是无意义的重复。第二,问题应当使学科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获益。这就是说,问题不应只是研究者的个人兴趣所在,而必须与心理与教育知识体系的完善以及可能为社会带来的实际利益紧密联系。例如,探讨中国儿童如何快速学习古巴比伦文字这一问题,由于楔形文字已成为古文字,接触机会甚少,故该问题不具有价值,不宜作为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的问题。

3.问题的伦理性 在第一章第四节中,我们详细地探讨了心理与教育研究务必格守伦理性原则。伦理性原则反映到实际的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中,首先要注意研究的问题是否符合伦理规范。在心理与教育领域中存在为数不少的未知或疑问,由于本身直接违反研究伦理,或目前的方法与技术无法保证对该问题的研究符合伦理规范,从而成为研究的伦理禁区。例如,以恒河猴为实验研究对象(注3-1)所揭示的社会性剥夺的早期经验之影响是否也可以在人类个体中重复验证呢?又如,在教师每天无故讥讽学生的情况下,学生的学习成绩与自我概念会发生什么变化呢?这些问题可能会对个人或团体造成不利影响而严重违背伦理规范,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问题。

注3-1:哈洛以幼年恒河猴为实验对象,研究早期依恋对后期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与外界隔离时间长的婴猴,不论是由金属猴抚养,还是由布母猴抚养,都会造成心理上的失调(Harlow,1958)。

4.问题的可解性 在本质上,科学研究是借由经验证实或证伪命题的活动。因此,科学研究的问题应可以由经验给予解答,即必须具备可解性。问题的可解性主要从两个方面判断:第一,该问题所涉及的变量是否可测量、可操作化。在消极情绪对儿童认知操作表现有何影响这一问题中,消极情绪与儿童认知操作表现均是可以测量的,因此,该问题的答案可以由经验事实提供。第二,对该问题的研究工作所涉及的技术目前是否能够为研究所用。例如,早期婴儿脑电有哪些基本特点这一问题,在相关技术发展之前即不可解。近年来,脑电测量技术的发展使得测量婴儿脑电成为可能,因此这一问题已成为可解的问题。

(二)陈述形式的准则

1.明确、具体 在观察现象、思考已有认识的基础上,研究者可能会发现很多疑点。不过,若这些疑点不能被明确、具体地表述出来,那么也就难以进入科学研究的视野。可以说,明确地表述问题是向解决问题迈出的第一步。为此,问题的陈述应当具备以下特征:

(1)明确显示可操作或测量的变量:例如在“小学生考试焦虑与其学习成绩水平是否有关”这一问题中,所涉及的变量就是具体、可测量的。与此相对,“小学生心理问题与其人际交往的关系”这一表述则笼统、模糊,必须进一步具体化才可作为研究的问题。

(2)使用意义明确的概念避免歧义:例如,在“独生子女大学生与同伴交往是否理想”这一问题表述中,“理想”的意义不明确,因此该问题难以研究。若改为“独生子女大学生对其与同伴交往的满意度如何”或“独生子女大学生与非独生子女在与同伴交往满意度上的差异”,则概念更为明确。

(3)语言表述符合逻辑:问题都有其前提,所以在表述上,要求研究者对问题与其前提的关系进行合乎逻辑的陈述。例如,从亲子相互作用的理论前提出发,讨论母亲抚养困难感受与幼儿消极行为特征之间的关系,该问题可表述为“既然母亲与幼儿之间存在双向作用,那么幼儿消极行为特征是否与母亲的抚养困难感受有着明显相关呢?”但如果表述为“既然母亲与幼儿之间存在双向作用,那么,母亲的抚养困难感受是否能决定幼儿的消极行为特征呢?”则问题与前提的关系不符合逻辑。

2.以问句形式表述 问题应当采用问句形式来表达。如“下岗(离职)女工的婚姻满意度是否随下岗时间延长而下降?”“同伴压力是否会对青少年个体的吸烟行为有促进作用?”“独生子女大学生的恐惧情绪是否在强度上弱于非独生子女大学生?”等等。常用的问句形式有两大类:“是什么”与“怎么样”。前者广泛地用于判定、识别、描述与研究对象有关的问题,以及探查、理解背后的原因;后者主要用于与比较差异有关的问题,以及考察不同现象内在联系的情况。“是什么”的问句形式最为常见,探索的意味很强;“怎么样”的问句形式则通常蕴含问题的答案,验证的意味较强。研究者应根据研究目标及对问题答案的把握程度,选择恰当的问句形式。

3.语言客观中立 由于问题的提出是科学研究的开端,而科学研究要求研究者持客观中立态度,因此问题的表述应采用不带任何主观好恶等感情色彩的中性语言。也就是说,在问题的表述中不宜体现研究者的价值判断。例如,若探讨农村幼儿教育师资与城市幼儿教育师资的差异,则问题可表述为“××市农村幼儿教师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否与城市幼儿教师平均受教育年限存在显著差异”,也就是说,问题的表述应站在中立的立场,以客观态度揭示现象的本质。所以,在问题表述中用词要谨慎,如好、坏、差、落后、先进、对、错等带有褒贬色彩的语汇,应代以不同、差异、得分高于……、得分低于……等中性用语。当然,在探讨与价值观有关的问题时要做到用语中立有一定的困难。

总之,在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中,问题必须是研究者以现有知识体系为背景,经过分析、思考、鉴别、加工、提炼而形成的。科学研究中的问题不同于日常意义上的疑问,在内容、陈述形式上必须符合一定标准。

二、问题的种类

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可探讨的问题极其丰富。由于问题是研究目的的主要表现形式,因此,从认识上明确问题的种类,对于研究者针对研究目的自觉选择、加工问题是必要的。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将问题划分为不同种类。例如,从求解范围划分,问题可分为探索性与验证性两种;从问题的潜在价值划分,问题可分为理论性与应用性两种;从研究目的划分,则有特征描述型、相关关系型、因果关系型、差异比较型与未来状况预测型五类。下面,我们简要介绍特征描述型、相关关系型、因果关系型、差异比较型与未来状况预测型等五类问题。

1.特征描述型问题 这类问题指向于探讨某变量的特点或现有状况。在这类问题中,一个问题仅涉及一个变量。例如,在中国城市楼房居住环境中,婴幼儿爬行的平均年龄是多少?初中平均师生比是多少?高中毕业班任课教师的平均焦虑程度如何?小学生常见的心理行为问题有哪些?特征描述型问题可以引导研究者认识现状,是进一步研究的基础。

2.相关关系型问题 这类问题旨在揭示某两个或几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相关。例如,母亲对幼儿心理需要的敏感性水平是否与幼儿对母亲的依恋类型有关?儿童的恐惧情绪强度与其最亲密同伴的恐惧情绪强度是否有关?

3.因果关系型问题 与相关关系型问题不同的是,因果关系型问题不仅关心变量间是否存在共变关系,而且要进一步确定一个变量可否决定另一变量,即变量间的因果关系。例如,社交技能训练可改善被拒绝幼儿的社交地位吗?课堂气氛可否影响小学生创造力的发展?父母对孩子的过度惩罚是否会导致孩子对同伴表现出攻击行为?

4.差异比较型问题 该类问题关注同一变量在不同人群、不同条件下是否有不同的表现。在这类问题中,变量只有一个,但所涉及群体或条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例如,中美两国8个月婴儿动作发展水平有何不同?A教学法是否比B教学法更能促进学生对生字的认读?男性是否比女性的空间想像能力更强?场独立与场依存个体在解决某认知操作任务中的速度是否有差异?

某些差异比较型问题也可转化为相关关系型问题。例如,“学习成绩较好学生的自我概念是否优于学习成绩较差学生?”这一差异比较型问题可转化为“学习成绩与学生自我概念水平是否存在相关?”不过,在转化后,问题所指示的变量关系的明确程度也常发生变化。

5.未来状况预测型问题 这类问题并不指向于当前现实,而是基于对现状的分析来预测某现象的未来状况。在与规划、展望有关的研究中,常出现这类问题。例如,为顺应市场经济体制,今后五年教育管理模式应作何调整?到2010年,与职业高中衔接的两年制技术学院的招生规模应为多大?

不同种类的问题承载不同的研究目的。研究者应根据研究目的与研究工作可利用的条件,恰当选择问题的种类。

三、问题的来源

科学研究始于问题。发现问题是研究工作的重要环节。下面,我们从五个方面探讨问题的来源。

(一)对现象的直接观察

观察现象,是最根本的问题来源。科学研究的目的就在于寻求对现象及其联系的客观认识,从观察中发现问题也是研究者的基本能力。研究者既可以在自然状态下进行观察,也可以在操纵某些条件的实验状态下进行观察。例如,通过对幼儿园中自由游戏活动的自然观察,研究者可能会发现男女幼儿选取活动材料的种类不同的问题;而在实验室观察中,研究者可能会进一步提出,不同性别幼儿对同一类活动材料的使用方式亦不同的问题。

不论是自然观察,还是实验室观察,现象本身并不能展示问题。因此,在观察中,研究者应当对现象进行分析、筛选,从现象与时间、空间及与环境条件的交互作用中发现问题;从现象间的联系中,从现象的变化中发掘问题。

(二)对理论的分析与推演

心理与教育理论是对已知现象及联系的解释,并为认识现象提供普遍原理,因此,理论是研究者可以利用的重要工具。通过对理论的分析、推演,研究者可以提出诸如“如果A,则B”等有待于验证的问题。换句话说,理论可孕育出问题来。例如,布朗芬布伦纳(Urie Bronfenbrener,1979)的生态理论论述了宏观、中观、微观环境场合对个体行为发生的影响,那么据此可提出问题:母亲下岗这一中观环境的改变与儿童的学业表现存在什么关系呢?

从理论中发现问题的主要途径有:(1)从理论原理中引申出有关具体现象特征或联系的问题;(2)从理论之间的矛盾中发现问题;(3)从理论内部的矛盾中发现问题。研究者需要注意的是,理论仅仅是工具,绝不能取代丰富的现象。因此,从理论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要与理论所解释的经验事实联系起来。

(三)判别理论与现象间的矛盾

理论是对已知现象及其联系的解释,也是人们对现象已有认识的体系。因此,当新的现象被发现,而原有理论又难以解释时,原有理论就会陷入危机。如何用理论解释新现象,如何变革理论,这些要求常常引导人们作出新的发现。例如,从行为的强化论出发,对良好行为予以奖励可以提高该行为的发生率。然而,在现实中可以观察到这样的现象,即在给予奖励的情况下,该行为的发生率反而降低了。根据这一矛盾,研究者可以提出行为者的动机特点对于奖励所起的作用有何种影响,从而对行为的强化理论起到完善的作用。

从理论与现象之间的矛盾发现问题,其难点在于研究者能否把理论无法解释的“意外”现象当做新现象而非误差予以认定,并以此为基础思考如何解释现象。既要求研究者深入掌握理论,能在心理与教育知识背景的基础上对现象进行分析;同时也要求研究者始终保持开放的态度,不以理论为终极真理,敢于在严谨观察的基础上认可新的现象。也就是说,问题产生于研究者对理论与现象之矛盾的判别。

(四)对已有研究的检验与扩展

科学研究具有继承性。充分利用已有研究的启示,分析已有研究未涉及的空白区或探讨不够深入,甚至存在不足之处,并在此基础上发现问题,不但是问题的重要来源之一,而且还可以检验、扩展已有研究,推动心理与教育知识体系的完善。对已有研究的回顾与分析应侧重以下四方面:

1.从现有研究中掌握相关领域的研究走向,在研究的前沿寻找问题。例如,回顾近年来的教育研究,可以发现课程建构是研究的重心之一。在此基础上,研究者就可以从课程建构的理论、方式、已发展的课程方案比较等方面发现具有重要价值的问题。

2.借鉴已有研究的角度、思路,针对新的条件或人群,提出新问题,从而扩展研究。例如,已有研究表明,在西方文化中儿童恐惧对象具有稳定的五因素结构,那么对于中国儿童,恐惧对象的五因素结构是否存在呢?又如,关于初中生学校恐怖症影响因素的研究表明,师生的关系是重要影响因素,研究者可以进一步提出问题:小学阶段,师生关系是否是学校恐怖症发生的重要影响因素?

3.从已有研究忽略或未涉及的领域发现问题。这就要求研究者在回顾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发现具有研究价值的空白点。例如,已有研究分别对智力因素与学生学习成绩的关系以及非智力因素与学生学习成绩的关系问题进行了研究,那么新的研究就可以从两因素的联合作用入手。

4.从已有研究在方法学上的不足入手。科学研究旨在回答所研究的问题,而对问题解释的客观性、科学性取决于研究工具、研究变量控制及研究过程控制等方法学方面的严密性。以批判性的态度辨析已有研究是否存在方法学上的不足,并在弥补、修正方法缺陷的基础上对问题进行新的探讨,这也是推进心理与教育知识体系完善的必要工作。例如,某项研究发现,在思维能力测验上,70岁以上的女性比70岁以上的男性得分要高,对该研究方法的检查表明,样本中女性被试受教育水平显著高于男性被试,即该研究对被试受教育水平这一变量未加任何控制。研究者据此可进一步提出问题,如果受教育水平相同,那么70岁以上女性被试在思维能力测验上的得分是否高于70岁以上男性被试?70岁以上老年人受教育水平与其思维能力测验得分之间是否存在相关?

(五)从社会需要或关注点中发现问题

心理与教育科学研究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因此社会需要与关注点也是研究者提炼问题的主要来源。在社会需要与关注点基础上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这使得研究具备直接的应用价值。

所谓社会需要或关注点,主要指在一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人们的日常生活普遍发生了某种变化,或产生了某种普遍的、新的社会现象,对人们的心理或教育活动产生了一定影响,或者人们试图从心理、教育的调整中解决困惑。例如,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出现了大批政策性独生子女,对人们的生育观念、子女观、家庭结构、子女教育方式等产生了一定影响,因此独生子女的心理发展及其教育成为社会的讨论焦点,也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问题。又如,目前中国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化,人们的价值观、为人处事方式发生了巨大改变,同时生活节奏加快,压力增大,那么,什么因素促成了转化后的良好适应?什么因素会导致不良适应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促进人们的适应呢?这些都是基于时代需要提出的研究问题。

以上我们对问题来源的五个方面进行了分别探讨,但在实际研究中,这五方面并非各自独立,而是互相交叉的。研究者可以通过一种或多种途径来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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