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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秦国为了巩固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度,将法律作为教育的主要内容。“焚书坑儒”是秦在文教政策上的重大失误,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巨大损失,严重影响了文化教育的发展。董仲舒根据当时政治需要,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为了实施独尊儒术文教政策,采取了设五经博士、建博士弟子制、以儒术取士、视学制度等措施。

第一节 秦汉时期的文教政策

一、秦代巩固统一的文教政策

在文化教育上,秦始皇奉行法家政策,其主要措施有:

(一)“书同文”、“行同伦”

“书同文”的目的是为了消除战国以来“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现象,将“大篆”(籀文)和古文(蝌蚪文)加以改造,形成新的文字“小篆”(秦篆),为推行朝廷政令扫除了障碍,也为文教的传播提供了有利条件。为了推动“书同文”在全国有效地实施,朝廷迅速组织了蒙学识字课本的编写。丞相李斯作《苍颉》,中书令赵高作《爰历》,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汉初塾师将三篇合一,断六十字为一章,共55章,改用隶书,统称《苍颉篇》或《三苍》。汉代程邈,据秦篆而简化为“隶书”,成为楷书的雏形。

“行同伦”就是匡正异风异俗,使原六国遗民的旧习俗风尚均合乎秦朝的法度。“行同伦”是秦朝统治者为统一思想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政策。这一政策的推行,促进了中央集权制的加强,同时也进一步融汇了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对于促进统一的中华民族共同心理状态的形成,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设三老以掌教化

秦实行郡县制,县下设乡。而“三老”是一种乡官,是中央集权统治机构的基层组织中的官职之一。“三老”直接根据秦王朝的意图对一般人民进行法治教育、耕战教育和尊卑贵贱的思想教化。这是秦朝统治者为了把“行同伦”的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所采取的一项劝导、教化的措施。

(三)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秦国为了巩固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度,将法律作为教育的主要内容。在李斯的建议下,实行合法律、教师、官吏为一体的“吏师制度”。建“学室”于郡县,召“史”之子入学为“弟子”,修习律令,实施“以法为教”。

(四)禁止私学、焚书坑儒

战国时期,私学兴盛,百家争鸣。秦统一六国后,建立了封建君主专制政权,这种百家争鸣的局面,不利于思想的统一,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丞相李斯提议禁止私学。他说:“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史记·秦始皇本纪》)作为禁止私学的具体措施,李斯又提出“挟书”之策,他说:“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自学法令,以吏为师。”(《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颁布了“挟书令”,并禁止私学;士人求学,以吏为师,由政府实施统一的法治教育。随着这个政策的实行,儒法矛盾更加尖锐,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1年)爆发了坑杀460余儒生的事件。焚书坑儒,是秦始皇在文教领域内推行封建专制主义的产物,其目的虽是为了巩固中央集权的统治,但其结果除了造成对我国古代典籍的摧残破坏之外,并没有起到统一思想的作用,相反更加剧了社会矛盾,削弱了秦王朝的统治基础,成为加速秦王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焚书坑儒”是秦在文教政策上的重大失误,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巨大损失,严重影响了文化教育的发展。作为教训为汉及以后的封建帝王所记取,并引以为鉴。

二、汉代“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

汉初统治者总结了秦朝灭亡的教训,奉行道家“无为而治”的主张,施行“休养生息”的基本国策,推崇“黄老刑名之学”,并以其为政治指导思想。所谓“黄老之学”是依托黄帝而本于老子的一种学说,实际上是以道家思想为核心,融合了先秦时期各家学派的思想,特别是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而成的。道家思想的核心是“清静无为”、顺应自然,但也包括坚持法治思想的内涵。因此“黄老之学”的实质是刑德并用。这种政策摒弃了秦朝单纯以法治国、过度残暴百姓的政策,从而适应了汉初急需恢复发展社会经济和人民渴望从频繁的战乱中摆脱出来过安定生活的客观要求。经过“文景之治”,社会安定,经济得以发展,但“吴楚七国”之乱的发生与平定,使汉政权面临如何进一步巩固中央集权的问题。

汉武帝即位后,立志要把无为政治变成一种具有进取精神的有为政治。为了实现其远大抱负,汉武帝渴望寻求一种新的政治指导思想。董仲舒根据当时政治需要,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

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年),广川(今河北景县)人,是西汉最著名的儒家学者,有“汉代孔子”之称。他学识渊博,遍诵五经,尤精于“春秋公羊学”。汉景帝时曾任博士,在学界声望很高,许多读书人都拜他为师。在应对汉武帝的贤良策问时,根据当时的政治需要,他提出了独尊儒术、兴太学、重选举等三大文教政策的建议。《汉书·董仲舒传》比较全面地记述了董仲舒三大文教政策建议的内容:

(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董仲舒认为,为了保证政治的大一统,必须首先统一思想。他是依据《春秋》“大一统”的思想来阐发这一见解的。他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无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僻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董仲舒《举贤良对策》)他的主张出发点在于加强专制集权,完全投合汉武帝的心意。所以汉武帝便在建元元年(前140年)接受了他的建议,下令“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二)兴太学以养士,行教化而美习俗

与独尊儒术的主张相联系,作为落实该政策的措施,董仲舒又提出了兴太学以养士,行教化而美习俗。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中论述了求贤必先养士的道理,“夫不素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建议兴太学以养士。他说:“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臣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数考问以尽其材,则英俊宜可得矣。”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并责成丞相、太常等贯彻执行。

(三)重选举以选用贤才

董仲舒认为任官方法非常重要,所以要通过选举选出真正的贤才。

为了实施独尊儒术文教政策,采取了设五经博士、建博士弟子制、以儒术取士、视学制度等措施。建元五年(前136年),西汉政府决定专置五经博士,同时为博士置弟子50人,以儒术取士,从而结束了延设百家博土的局面,儒学独尊政策得到确定。自此国家政治指导思想和文化教育政策,皆以儒术为本,并根据这个指导思想,培养人才,选拔人才,对人民加强思想教化。在这个政策指导下,儒经受到了极大的尊崇,并得到广泛的传播。汉武帝以后的百余年间,经学极盛,经学大师先后多至千余人,从皇帝到地方官吏都会讲经,有些经书的解释竞多至百余万言。东汉灵帝时刻有“嘉平石经”,作为标准经文。经学的昌盛,有力地推动了学校教育的发展。教学目的、内容及教材空前地统一起来,学校教育基本上成了经学教育。独尊儒术文教政策的确立和实施,对后世封建社会的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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