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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尊儒术”

时间:2022-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汉初六十余年里,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因此,董仲舒提出“独尊儒术”有其历史合理性。但在学术界,有不少学者批评董仲舒的“独尊儒术”,认为它与李斯的“以吏为师”并无二致。

在汉初六十余年里,社会经济迅猛发展。到武帝时期,西汉国势已相当强大,如日中天了。但是当时存在四大问题:一是地方诸侯虽经“七国之乱”而受沉重打击,但尚存一定的社会、政治势力,对中央政权而言,仍是一个不稳定的因素;二是土地兼并严重,致使社会动荡不安,阶级矛盾日益激化;三是匈奴时常入侵,两越不断制造事端,弄得边境不宁;四是在思想文化方面,先秦诸子百家遗风犹存,各执一辞,不利于统一思想和加强中央集权。凡此种种,无不表明“黄老无为”作为汉初国家意识形态,已愈来愈不适应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因而急需建立一种新型的、明确的、强有力的国家指导思想。

这一点,显然已被西汉大儒董仲舒所注意到了。他在写给汉武帝的《天人三策·第一策》中批判了当时嚣顽恶劣、积重难返的政治状况和社会风气,并提出了所谓“更化”的思想。这个思想在当时具有拨乱反正的意义,其基本精神是一种文化精神。这种精神体现在《第二策》关于“兴太学”、“养贤士”等具体建议之中。最后,董仲舒在《第三策》中提出了“大一统”的政治文化主张。其核心思想即用儒家学说统一百家,作为西汉的国家指导思想。这对于“以吏为师”、“黄老无为”而言,无疑是政治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方面的一种巨变。董仲舒“大一统”论所要达到的目标,就是所谓“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它包含两方面的意义:一是要求臣民无条件服从君主,维护和抬高“王教”的地位与作用(实即强调、维护儒家纲常伦理和礼乐教化,以此规范、巩固正常的人伦道德和社会秩序),以利于加强君主集权制;另一方面,它又以“天”的名义、威严来制约、规范君主行为,以“天人感应”的方法来规劝君主奉行儒家仁政思想。这两个方面相互联系,不可或缺。

由于董仲舒的“大一统”论切中时弊,适应时代需要,就成为西汉中后期的国家指导思想了。考虑到董仲舒所处的历史背景,即西汉王朝正处于上升时期,有一定进步性。在经过长期动乱后建立起来的王权是社会秩序的代表,是社会安定的保障。维护这种王权,就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安定,有利于发展经济和促进社会进步。因此,董仲舒提出“独尊儒术”有其历史合理性。但在学术界,有不少学者批评董仲舒的“独尊儒术”,认为它与李斯的“以吏为师”并无二致。这种批评表面看不无道理,但实质上站不住脚,因为,董仲舒所提倡的儒家学说并不是原原本本的先秦儒家思想,而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同时又批判吸收了先秦至汉初其余诸家思想的汉代新儒学。特别是,董仲舒对李斯的“以吏为师”和汉初“黄老无为”作了批判和扬弃,所以,董仲舒的“独尊儒术”实为先秦、秦汉以来政治思想的集大成。所以,仅仅从字面上去理解“独尊”与“儒术”,就不免失之肤浅和片面了。历史地看,董仲舒的“独尊儒术”较之李斯的“以吏为师”和汉初“黄老无为”,对中国历史和政治思想文化的影响之所以更加广泛和深远,其原因恰恰在于董仲舒充分注意到了历史的连续性和文化传统的继承性,做到以史为鉴,古为今用,批判继承传统文化(当然,董仲舒对先秦儒家学说以继承、发扬为主,对其余诸家则以批判、否定为主),为确立西汉国家意识形态服务。

从整个中国历史发展进程看,董仲舒的“独尊儒术”给中国古代政治和文化带来以下三点最为重要的作用与影响:一是确立了儒家传统在中华民族文化中的主干地位;二是儒家“大一统”思想有助于中华民族的团结统一;三是儒学上升为政治意识形态,给中国古代政治和学术文化都带来很大的历史流弊。这种历史流弊又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从政治方面说,它始终没有给中国带来现代意义的民主与法治;其二,从学术方面讲,它也始终没有给中国带来那种相对独立的、比较纯粹的学术精神。这是值得后人认真反思和警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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