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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尊儒术文教政策

时间:2022-03-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秦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统一的封建国家形成和确立的时期,也是中国封建社会文教政策的探索和确立时期。文教政策经历了由秦朝法治教育到汉武帝“独尊儒术”的德治教育的转变,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是秦统治者为了把“行同伦”的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所采取的一项劝导、教化措施。秦在文化教育上所采取的措施对维护中国的统一,对形成中华民族统一的文化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两汉时期教育昌盛,与劝以官禄的政策密不可分。

第二节 秦汉时期的文教政策

秦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统一的封建国家形成和确立的时期,也是中国封建社会文教政策的探索和确立时期。文教政策经历了由秦朝法治教育到汉武帝“独尊儒术”的德治教育的转变,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中国两千多年来封建社会的教育传统,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

一、秦代“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文教政策

秦代(公元前221—前206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封建国家。为了巩固统一的政权,维护秦王朝的长治久安,秦始皇采取了“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文教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统一而专制的做法。

(一)“书同文”、“行同伦”

秦初,为消除春秋战国时期“言语异声,文字异形[2]的现象,以利于秦政令的统一推行和政权的巩固,采取了“书同文”政策,也就是文字的统一工作,采取以小篆为文字形体的标准。这一做法不仅为秦朝政策法令的顺利推行扫除了障碍,也为文化的传播、教育的推广起到了积极作用。

“行同伦”就是匡正异风异俗,改变原六国贵族的风尚习俗、道德和思想,以合乎秦朝的法度,教化百姓,使全国人民统一法度、统一思想。为达到这一目的,秦始皇曾五次出巡,每次巡行都以东方六国旧地为主,一方面是向天下显示皇帝的权威功绩,震慑吏民;另一方面就是宣扬法度,匡正异俗。这一政策的推行在客观上促进了中华民族共同文化的形成,促进了各民族文化的大融合。

(二)设三老以掌教化

秦实行郡县制,县下有乡。“三老”是乡官之一,多为民间有文化的人,充当教师的角色。“三老掌教化”,即三老负责向乡民宣教统治阶级的思想、法度、纲纪、伦理道德行为规范。这是秦统治者为了把“行同伦”的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所采取的一项劝导、教化措施。

(三)禁游宦

所谓游宦,是指通过游说宣传自己的主张,以达到从政做官的目的的知识阶层。秦统治者认为,游宦的上串下联,物议纷纭,传播自由思想与主张,不利于秦的一元化政治的实施,甚至有颠覆朝政之害,于是明令禁止。

(四)禁止私学、焚书坑儒

在六国趋于统一的过程中,秦代统治者意识到思想统一和君主权力集中的重要性,认为私家学派的存在会造成思想的杂乱,若任由私家学者们自由发表言论,必将惑乱人心,所以有必要剥夺私家学派存在的权利。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 年),李斯提议禁止私学。他认为私学师古非今,扰乱视听,非议法教。每当朝廷令下,诸子百家各以其学说妄加议论,如果不加以制止,必然削弱君主的权威,而且会给结党乱政创造条件,因此私学必须予以取缔。禁私学的具体措施就是颁布书律:“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3]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下令焚书,禁止私学。

秦始皇嬴政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儒士侯生、卢生指责秦始皇为人刚愎自用,狂妄暴戾,专意任用刑狱之吏,施行重刑杀戮政策,使满朝文武百官畏威而不敢直言进谏。侯生、卢生等人的抨击使秦始皇大怒,下令审问诸生。诸生忍受不住刑讯,彼此互相告发,导致有罪名者460多人,秦始皇命令皆坑之咸阳,以警告后人,这就是坑儒事件,与焚书事件合称“焚书坑儒”(见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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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对于统一思想或许能够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但这是秦朝为钳制异端邪说、扼杀民间学术活动所采取的极端政策。

(五)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秦统治者主张对社会实行普遍的法治教育,认为百姓知法才会守法,社会才会安定;官吏知法执法,就不会残害百姓。无论吏民,都要教其知法、畏法、守法,这样国家就必然会富强安定;如此才能使封建统治的政治、经济、文教等法令深入人心、妇孺皆知。为此,在秦代唯一允许学习的就是法令。李斯向秦始皇建议:“若有欲学法令,以吏为师。”[4]“以吏为师”体现了法家推行法治教育的实施手段,即为了实现法治,选择那些知法的官吏向全体人民传达和解释统治者制定的法令。这样,社会上所有的人都会以统一的标准来理解法令,做到依法行事。通过“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官学成为秦时的主要办学形式。

秦在文化教育上所采取的措施对维护中国的统一,对形成中华民族统一的文化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不过,吏师制度是教育发展史上的一次大倒退。

二、汉代确立“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

汉(公元前206—220年)自成立到武帝以前的60多年中,统治者推行“无为而治”的政策。汉武帝上台后,为进一步巩固王朝的统治,采纳董仲舒的建议,改变自周朝末期以来法家的统治路线,主张行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的儒家治道根本。汉武帝时期,将儒家经典列为官学,设置五经博士,公开“黜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及文学儒者数百人”,标志着“独尊儒术”文教政策的确立。由此,封建统治阶级树立起了符合自身利益的意识形态,确定了中国封建教育崇尚儒家思想的基本内涵。

“独尊儒术”的基本内容是要求国家政策和文化教育皆以儒学为本,并以儒学为统一的指导思想来培养和选拔人才。非儒的其他学说只能在民间传播,不被纳入国家正规教育系统,非儒的学者也不能进身仕途。为确保儒术“独尊”,汉朝统治者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

(一)设五经博士

汉武帝建元五年(公元前136年),朝廷专门设置五经博士来研习《诗》、《书》、《礼》、《易》、《春秋》这五种儒家经典。“博士”是中国古代学官名。战国时已有博士,秦汉承袭此制。博士的职责是掌管典籍簿册、通古今、待问咨询、议礼仪政、充任吏师教授弟子。汉武帝时设五经博士7人,至东汉五经博士14人定为制度,汉元帝时增加为15人。汉代对博士的资格要求很高,只有经学名流、权威才能担任,必须是明儒学、尊儒道的楷模。

(二)兴太学

太学是汉代的最高学府。兴办太学的建议最初由董仲舒在“对贤良策”中提出。董仲舒提出国家不但要“求贤”,更重要的是要“养士”。汉武帝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朝廷根据丞相公孙弘拟订的实施博士弟子制度的具体办法,由朝廷为五经博士选置弟子,有固定的名额和选拔标准,并享有官方给予的待遇,这就是博士弟子制。这一制度的实行,标志着太学的正式设立。

太学初创时只有博士弟子50人。到汉成帝时,已发展到3 000人。汉顺帝时,由于左雄、翟酺上书建议,重新修缮了太学校舍,并扩建了240房、1 850室。从此,来太学求学的人数日益增多。至汉质帝、汉桓帝时,太学生已达30 000余人。直到东汉末年,太学生经常保持30 000余人。

(三)以儒术取士

两汉时期教育昌盛,与劝以官禄的政策密不可分。汉武帝时逐步确立了以察举为主的取士制度。在取士标准上,突出强调精通儒术和具有儒家伦理道德修养。察举最盛的孝廉科,就是选取具备儒家的“孝”、“廉”美德的人士,而明经科则是专取通晓一门儒经的学者。太学生通过考课,通一经者即补为官。以儒术取士,不仅为“独尊儒术”的推行和落实提供了保证,而且对士子进德修业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极大地促进了讲习儒经的社会风气的形成和教育的发展。

“独尊儒术”文教政策的确立,标志着封建统治阶级树立起符合自身利益的意识形态。这一文教政策此后一直维系了两千多年,直到古代史的终结。汉王朝推行“独尊儒术”文教政策的结果是使儒家教育正式成为国家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儒家教育施行的一个里程碑,开创了中国封建教育崇尚儒家思想的先河,对汉代以后各个封建王朝文教政策的推行起了规范定型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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