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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湖南农民教育培训积累的基本经验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特别是湖南对农民教育培训资金的补助进行了统一的规定。为认定好培训基地,湖南专门出台了农民教育培训基地认定办法,从认定原则、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等方面进行规定。2008年湖南认定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基地96个、阳光工程基地706个。为检查各地项目实施情况,湖南每年都采取不同形式不定期进行检查验收,并制订了农民教育培训检查验收办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指导,为项目稳健实施提供了监督保障。

农民教育培训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需要动员多方力量的参与。近5年来湖南紧紧围绕国家的政策部署,紧密结合湖南“三农”的实际,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总结、提高,力争开创湖南一条农民教育培训的新路子。归纳起来,湖南积累的基本经验如下:

(一)领导重视,部门协作配合是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关键

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广大农村劳动者科技文化素质、推动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措施,通过对全省14个市州农民教育培训情况的调研可以看到,要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目前实施的“四大工程、一大计划”都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安排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办公。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组织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湖南省委、省政府近5年来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4〕1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6〕22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08〕4号)等重要政策性文件,对湖南农民教育培训的情况和今后的发展需要制定了规划,提出了目标和任务,省、市州、县市区成立组织机构,及时解决农民教育培训中的重要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还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情况列入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考评内容,确定了“确保工作力量、保证培训数量、注重培训质量、发挥科技能量”的工作思路,实行了“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考评、有奖惩”的目标管理机制,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农业牵头、部门协作、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农民教育培训格局,有力地促进了湖南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投入,加强资金监管是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保障

近5年来中央、省、市、县累计投入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资金5420万元、阳光工程资金3.79亿元,确保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5〕18号)、《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6〕349号)文件精神,湖南加强了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各项目县市区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和审批、审计制度,切实按照教材经费、教学经费、管理经费和服务经费比例支出,阳光工程资金就像粮食直补资金一样采取培训代金券或减免学费的方式直接补给受训农民,报账实行一支笔审批,做到统一开支,统一报销,统一费用管理,建立完整的财务档案,做到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湖南对农民教育培训资金的补助进行了统一的规定。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在涉农院校集中培训5天,每人补助不能高于500元,用于开支教材及资料费、讲课费、实训耗材费、教学场地租金、住宿费、伙食费、往返路费、班级管理费,培训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农民创业培训在涉农院校集中培训30天,每人补助标准不能高于1900元,用于教材费、讲课费、实习费、场租费、考察费、学员食宿费、往返路费、后续指导和服务费等,培训单位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规范补助标准: 培训时间30天的,补助标准为200~300元/人; 培训时间在60~90天的,补助标准为400~500元/人; 培训时间在120~180天的,补助标准为600~700元/人; 汽车驾驶员培训补助400元/人。各地既实行多渠道融资,又尽量节约开支,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培训效益: 一是以乡镇为单位就近办班,减少学员开支。二是各培训机构的培训教师为在岗人员的,把指导学员实习和讲课作为其年度工作任务,减少教师津贴。三是与项目挂钩,共同办班,争取其他项目资金的补充。四是与实体、公司联合办班,让他们免费为学员提供实习基地。

(三)规范运作,注重培训实效是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目的

“四大工程、一大计划”是国家、省重点支持的农民教育培训项目,必须注重培训实效,而实现这一目的的关键是规范项目的运作。一是抓好师资队伍建设。为实施好项目,提高培训效果,各培训机构精选教师,“双师型”教师比例均在40%以上。培训教师都是热爱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富有创新精神,精通本专业基本技能,全面了解本专业现状与发展趋势的优秀教师。特别是还选聘了10%的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及务工能人现身执教,他们不仅有过硬的生产和职业技能,而且有丰富的致富经验,深受学员的欢迎。二是抓好教材建设。省、县市区都进行了教材开发,省里建立了农民教育培训系列教材库,在原有农民教育培训教材《种植业》、《养殖业》的基础上,又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扎实理论功底的专家教授编写了《无公害反季节蔬菜栽培技术》、《农产品保鲜与加工技术》、《动物防疫员手册》等13种农民教育培训专用教材,各地自编乡土教材共计200种,每个受训学员都人手1本教材以上。这些教材都注重实践,通俗易懂,内容新颖。三是抓好基地建设。为认定好培训基地,湖南专门出台了农民教育培训基地认定办法,从认定原则、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等方面进行规定。2008年湖南认定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基地96个、阳光工程基地706个。各地在搞好课堂教学的同时,十分注重对学员实践技能的培养,全省共建立县、乡两级固定实习基地802处。四是抓好制度建设。各项目县市区制定了学员学习制度、教师管理制度、考试考核制度、审批发证制度、人才使用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系列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约束,规范了工作,确保了培训质量,促进了当地“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产业格局的形成,实现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全方位转移,使广大农民通过科技和技能培训,达到了学能致富的目的。五是抓好检查验收。为检查各地项目实施情况,湖南每年都采取不同形式不定期进行检查验收,并制订了农民教育培训检查验收办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指导,为项目稳健实施提供了监督保障。

(四)以奖代投,建立激励机制是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动力

为鼓励青年农民积极参加培训,省、市、县各级都制定了一些激励政策。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实施规范、农民反映好的先进单位,省里优先安排项目,项目县对优秀学员可优先选拔为村、组班干部,优先安排推广项目,参加集中授课期间抵义务工; 在安排承包农业项目、选聘农村基层干部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人员、资金支持、新技术与新品种应用等方面,对培训学员给予优惠。为调动阳光工程基地培训转移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培训转移质量提高,一是阳光工程培训计划实行动态管理,省里将培训计划每年分两批下达到全省14个市州,由市州进行调控,省里监控,对任务完成得好的培训基地给予计划倾斜,反之则减少计划甚至取消培训资格。二是实行奖惩制度。为强化管理机制,县级阳光办按验收考核情况评选,设立阳光工程培训先进办学基地一、二、三等奖项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分别给予数额不等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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