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完善“三同时”制度应当体现循环经济

完善“三同时”制度应当体现循环经济

时间:2022-03-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同时”制度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预防环境污染,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因此重点强调对污染的控制和防治。此时我们来谈“三同时”制度的完善,就应当把这一问题考虑在内。如此一来,“三同时”制度有了新的用武之地,污染可以消除,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的目的可以实现,循化型经济、节约型社会也不再是空谈。

步入新世纪,社会迅速发展和资源紧缺的矛盾日益明显,国家的社会发展政策呈现新的变化,循环型经济、节约型社会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位居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要位的“三同时”制度,同样应当与之相融合,如此才会具有更强的生命力。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但高速的经济发展依赖的却是对资源、能源高开采、高消耗、低产出、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单位GDP的资源消耗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这导致我国能源利用效率特别低下。这种高能耗的传统发展模式导致了自然生态的恶化,严重的环境污染,高能耗的发展模式使资源的持续供给能力远不能满足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需要。因此,探索新的发展方式,是我们的必由之路,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进入了我们的视野。

“循环型经济,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型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是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理论,使经济活动由过去的‘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物质单向流动,导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闭路循环。”[13]“节约型社会是指在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通过采取法律、经济和行政等综合性措施,提高资源利用率,以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14]其中,前者是后者的条件与实现途径,在资源日益匮乏与紧缺的条件下发展经济,只有实现了循环利用,才能做到节约资源,节约型社会才能得以建立,社会的持续发展才能成为现实。

“三同时”制度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预防环境污染,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因此重点强调对污染的控制和防治。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资源短缺成为制约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环境法律制度的设立与完善不应主要考虑污染防治,更应注重对自然资源保护与节约。此时我们来谈“三同时”制度的完善,就应当把这一问题考虑在内。因此,对于未来建设企业的一般污染物排放,其污染物的处理,可采用市场化集中处理的措施,否则用于重复建设一般、简单、低层次的污染物防治措施的资源有很大一部分会被浪费,不符合节约型社会的理念,对于特殊污染物排放的企业来说,因为其具有相关的技术,是以建立防治设施,不仅可以将排放的污物进行预处理,同时使废物资源化;对于已经建成的污染物防治设施,可以由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倡导对其进行适当改进,对排放的污水、固体废物等进行提取、转化,使其可以作为本企业或其他企业的生产原料。如此一来,“三同时”制度有了新的用武之地,污染可以消除,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的目的可以实现,循化型经济、节约型社会也不再是空谈。目前,低水平重复建设污染防治措施的现象存在,这实际上是对社会环境资源的不可持续消耗与浪费,因此,应当注重工业区布局设计,做到优化分布管理,使得同类污染物排放企业空间分布距离缩小,建立具有一定规模、实现资本节约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集中处理企业,同时推动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如果资源高度消耗,“可持续发展”便难以实现,因此,要使“三同时”制度在环境管理制度中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就应当发展循环经济,更加完全地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

【注释】

[1]徐祥民等:《环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62页。

[2]蔡守秋:《新编环境资源法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67页。

[3]吕忠梅:《环境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110页。

[4]石海均,马哲:《土木工程施工》,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66页。

[5]陆伟明:《开展建设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02年第5期。

[6]黄玉凯:《拓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内涵》,《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02年第1期。

[7]蔡守秋:《环境资源法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96页。

[8]常纪文:《市场经济与我国环境法律制度的创新和完善》,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第16页。

[9]解振华:《中国环境保护战略与对策》,《中国环境管理》,2001年第1期。

[10]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我们共同的未来》,王之佳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52页。

[11]常纪文:《市场经济与我国环境法律制度的创新和完善》,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第67页。

[12]蔡守秋等:《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制建设》,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第80页。

[13]雷霆,王芳:《循环经济理论与“三同时”法律制度的融合》,《经济问题探索》,2004年第6期。

[14]叶蔚,于忠军,汤建泉:《浅谈资源节约型社会指标体系的构建》,《煤炭经济研究》,2004年第5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