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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循环经济的制度保障

时间:2022-07-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工业区在生态工业方面合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政府、园区、企业和社会公众四个方面共同努力。作为区域循环经济合作的主体,工业区在推动开展园区合作的同时,要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保障制度,规范并约束园区和企业的经济行为,保护园区自身的利益并推动合作的顺利进行。

工业区在生态工业方面合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政府、园区、企业和社会公众四个方面共同努力。在政府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基础上,工业区作为独立经济利益单位,要在经济利益驱动力的作用下,顺应循环经济发展的趋势,大力开展生态工业合作,寻求经济效益和环境绩效的最大化。作为区域循环经济合作的主体,工业区在推动开展园区合作的同时,要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保障制度,规范并约束园区和企业的经济行为,保护园区自身的利益并推动合作的顺利进行。

(1)风险评价制度

园区合作的风险是指在合作环境下,由于产业链上节点企业的个体差异或园区总体的不确定性因素所导致的区域生态产业链系统达不到预期合作效果的概率和损失的综合,是园区及企业相互发生关系时所产生的风险。在合作关系的构建过程中,存在着组建风险、运行风险和调整风险;在合作双方交往的过程中,会产生信息风险、信任风险和激励风险。合作风险会破坏园区的合作关系,影响合作效果,是制约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在园区合作项目的开发过程中,合作双方应对区域内的所有合作项目实行合作风险评估制度,出具该合作项目的评价报告,对该合作项目的预期收益和可能的损失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论证。工业区的各级管理机构应切实担负起项目评审与监督的职责,及时否定风险较高的合作项目。

一套较为完善的园区合作的风险评价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造成合作园区风险的内外因识别制度,如资产识别、威胁识别、脆弱性识别和安全事件识别等;

②合作前应具备的安全措施确认制度,包括预防性安全措施和保护性安全措施;

③风险分析制度,主要是指风险等级评估制度,根据风险评估各项目的得分,划分出风险等级,以此决定行动的优先级,制定相应措施,作出合理的风险处理计划。

风险评估制度的根本作用并非是追求绝对安全或试图消灭风险,而是从实际情况出发,寻求一个最佳的风险与收益的平衡点,实现合作的风险管理,达到降低和转移风险的目的,构建完善的区域循环经济的安全体系,确保园区合作的顺利开展。

(2)共享补偿制度

工业区开展生态工业合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实现信息、技术、知识等无形资源的共享。通过建立资源共享的数据库,合作的园区可以一种更高效、更实惠的方式获得发展生态工业所需的资源。在资源共享的过程中,资源提供方和资源接受方的收益并不总是均等的,因此要建立无形资源的共享补偿制度,用经济利益来驱动信息、技术、知识的传播与转化。由于通过无形资源的交流和共享可以为园区和企业创造出更大的价值,所以对贡献该无形资源的企业或园区的报酬也应是对其长期知识、经验、信息积累的合理回报。工业区在合作前应制定无形资源的共享补偿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估价制度。无形资源的形成,企业或园区投入了相当大的成本,对该资源的持有可以为企业或园区带来一定的垄断利益。要根据无形资源形成时的投入成本、垄断利益以及共享过程中为双方带来的价值,对无形资源进行正确的估价。

二是补偿制度。根据无形资源在园区间共享的时间、范围和程度的不同,在估价的基础上,对提供该无形资源的企业或园区进行补偿。补偿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包括资金补偿、物质补偿、权利补偿等;补偿的原则是要使补偿的额度高于无形资源的所有者在市场上垄断该资源所产生的利益,通过利益驱动来鼓励无形资源在区域内的共享,促进园区合作的开展。

(3)梯度发展制度

梯度发展在区域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有三种效应:极化效应、扩展效应和回程效应,它们共同制约着区域产业分布的集中与分散,其综合发展的结果将不断扩大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地区差异。工业区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在园区产业发展及园区合作的过程中安排适当的梯度差异,不仅能促进区域内产业结构的合理发展,而且能提高园区推进循环经济的潜力和整体竞争力。因此,工业区应从区域经济发展的角度着眼,认清自身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为自身的发展制定相应的梯度发展制度,明确发展生态工业的方向,通过园区合作,优化区域产业结构,逐步缩小地区发展的差异程度。园区产业梯度发展制度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①园区产业导向政策。根据各园区的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园区内的主导产业链,并在此基础上向纵深方向拓展延伸,促进链上园区之间的合作,合理规划主链和次链上的产业发展方向,避免产业同构、恶性竞争的现象,使园区合作过程中的产业布局形成一定的梯度差异。

②园区产业资本转移制度、产业改造与升级制度,以及信息、技术扩散传播制度。为了更好地优化区域资源配置,龙头工业区要逐渐将成熟的产业向欠发达地区整体转移,致力于发展新兴产业;欠发达地区也要在资本、信息、技术转移制度的保障下,有效地接收并利用龙头园区转移过来的成熟的生态产业和循环经济技术,创造后发优势,顺利实现区域生态产业的转移和资本、技术、信息的扩散。

③园区之间产业发展的平衡政策。梯度发展中的回程效应会削弱低梯度地区的发展实力、促进高梯度地区进一步发展,地区差距的扩大不利于区域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因此,除了大力发展“强强联合”,寻找与自己实力相当的合作伙伴,园区还应适当地开展“强弱互助”的合作项目,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园区要主动通过技术、信息以及战略方面的合作,带动生态效益较差园区的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内循环经济发展的差异程度,促进区域整体环境绩效的提高。

(4)沟通协商制度

由于合作园区之间存在规章制度、组织结构、资源设施等方面的差异,双方的沟通效率要远远低于园区内部成员之间的沟通效率,园区之间发生矛盾冲突的概率也大于园区内部。因此,工业区之间的合作,不管是信息共享还是战略决策的协调,都需要沟通协商制度的支持。有效的沟通协商制度可以加快相互之间信息传递的速度,避免双方对共享信息的误解,及时、妥善地解决园区之间的矛盾冲突,保障合作的顺利进行。

园区之间的沟通协商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常规的沟通制度和解决矛盾冲突的协商制度。

沟通制度要求双方在发展规划、资源利用、节能降耗等方面进行合理有效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增加资源、能源的来源与副产品、废弃物再利用的机会,扩大资源的循环半径,减少废弃物的排放量;同时还要尊重合作双方不同的文化、价值管理体系,坚决杜绝不同园区的企业在经营管理行为中的各种歧视行为。

协商制度主要用于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沟通问题及矛盾冲突。在协商制度中应包含对不同程度、层次的沟通和冲突问题的解决办法。例如,在日常业务活动中出现的沟通问题,应由相应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进行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应由园区机构的主管人员来解决;对于程度较高、情况较复杂的冲突问题,要按照合作协议的规定,交由协议中指定的调解机构进行解决,情节严重的可按规定进行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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