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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

时间:2022-12-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是资源能源危机、环境危机和生态危机产生后相继出现的新经济模式,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三个主要途径。低碳经济,是人类社会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未来世界经济的主流竞争方式,具有全球性的经济价值。发展低碳经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通盘考虑。

经济发展方式决定着经济对能源和资本的利用。我国现行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消费了大量资源,生产效率低,资源利用率和转化率低,已经对经济发展形成了阻碍。这种高成本、高投入、能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效率低的经济增长方式,不符合生态经济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在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强调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任务,实际上表明了以发展方式变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思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推动生态发展,不仅是经济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

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是资源能源危机、环境危机和生态危机产生后相继出现的新经济模式,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三个主要途径。它们本质趋同,观点主张相似,内容有交叉,但均有各自的侧重点和突破口。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推动三者协同发展,就要求把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作为转方式、调结构、上水平的重要抓手,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面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加快美丽中国建设进程。

(1)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绿色经济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生态、环境、资源为要素,以产业经济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为目的,以维护人类生存环境、科学开发利用资源和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为主要特征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

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不仅是中国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自主行动,更是一个13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现代化目标,破解能源资源瓶颈制约,实现和平发展的必然选择。发展绿色经济是增强国家竞争力、增强国际话语权的重大战略。我们要抓住机遇,采取措施,为绿色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加快构建绿色经济体系,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发展绿色经济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在经济领域进行积极的改革和探索,也需要在社会管理等领域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创新。只有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科技、宣传教育等措施,才能逐步构建符合生态文明发展要求的绿色经济运行体系,推动我国绿色经济健康发展。

要实施分地区的绿色经济发展战略。发展绿色经济必须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立足不同地区的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和所处功能区的分类和功能,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发展、分类开发、分类考核、分类政策”的原则,科学制定分地区的差异化的绿色经济发展战略。

要建立绿色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形成充满活力的绿色科技工作机制,通过各种政策手段,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参与绿色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推广,使企业真正成为绿色科研开发投入主体、技术创新主体、科研成果应用主体,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同时,要积极构建科研与人才培养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机制,形成一批学科优势明显的研究基地和创新团队,争取在一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所突破。

要完善绿色经济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体系。加快推动有利于绿色经济发展的立法工作,处理好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与协调,逐步构建系统、完善、高效的绿色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同时,要加快制定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和补贴政策,健全绿色投资政策,采取绿色产品的鼓励性政策和非绿色产品的约束性政策的双向激励政策,调动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发展绿色经济的积极性。

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增强全社会的绿色发展、绿色消费、绿色生活意识。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消费模式,推动绿色生产体系与绿色消费体系的均衡发展。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是“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多层闭环反馈式循环发展的经济,它强调最有效地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倡导资源循环式利用和消费,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实现污染低排放甚至零排放的生态经济。循环经济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

长期以来,我国以世界总量9%的耕地、6%的可更新水资源、4%的森林资源养活了22%的人口,推进着前所未有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人均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许多重要矿产资源相对贫乏,资源和环境压力史无前例。如不迅速扭转资源能源消耗过大过高的现状,不仅会加大生产成本,而且会加重环境负担,我国的经济增长将难以为继。因此,发展循环经济已成为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不二选择。

要结合我国国情,加快建立和健全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要抓紧制定促进资源有效利用和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法规、规章。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生产商、销售商、回收和使用单位以及消费者对废物回收、处理、再利用的法律义务。

要构建区域循环经济。从企业“小循环”,到行业“中循环”,再到区域“大循环”,构建区域循环经济,是我国的全新尝试。区域循环经济的提出,相比于小区域而言,设计范围远远扩大了;相比于行业循环而言,区域循环的设计大量增加了行业与行业之间的纵横融合,形成了行业联动和区域互动,将大大提高规模效应、聚集效应和深加工的能力。这对于我国在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脆弱的西部地区探索发展循环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3)大力发展低碳经济

低碳经济是针对以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为特征的高碳经济发展方式而提出来的,它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本特征,以应对碳基能源对于气候变暖影响为基本要求,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低碳经济,是人类社会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未来世界经济的主流竞争方式,具有全球性的经济价值。发展低碳经济,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不仅是我国向国际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更是我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要求。

发展低碳经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通盘考虑。影响我国温室气体排放的因素包括人口增长、经济发展速度、工业化进程、城镇化模式、消费模式、技术进步等,必须统筹考虑。

要大力支持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研究提出我国低碳发展的技术路线图,促进高能效、低碳排放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逐步建立节能和能效、洁净煤和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自然碳汇等多元化的低碳技术体系;加快对燃煤高效发电技术,二氧化碳捕获与封存,高性能电力存储,超高效热力泵,氢的生成、运输和存储等技术研发,形成技术储备,为低碳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低碳经济的实现形式是合理调整能源结构,优化能源利用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积极开发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因此,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近期,我国应把节能减排和煤炭的清洁利用作为重点,持续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中期,显著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比重,推进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技术以及碳收集与埋存技术的应用;长期,建立以可再生能源、洁净煤、先进核能等为主体的可持续能源体系。除了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外,还必须加快开发清洁的替代能源,尤其是战略性地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费比重,向“低碳富氢”的方向发展。

要探索建立有利于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效机制与政策措施,从政府、企业和公众参与等方面推动低碳转型。在政策方面,开征碳税和推行碳交易。由于碳税的税率由能源的含碳量和发热量决定,低碳能源的税负低于高碳能源的税负,因此,它对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有明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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