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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和意向书

时间:2022-04-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十五章 经济合同和意向书第一节 经济合同一、经济合同的概念为维护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促使合同制走上法制的轨道,更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确定经济关系的文书,除经济合同外,还使用着契约、协议书、协定书、意向书、会谈纪要、成交确认书、售货确认书等名称。经济合同的主体是具有独立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法人或个人。

第十五章 经济合同和意向书

第一节 经济合同

一、经济合同的概念

为维护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促使合同制走上法制的轨道,更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经济合同的平等主体包括法人,个体生产者,个体经营者,农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等。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而言的,它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经济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反映了一定社会经济关系的客观需要,也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合同在我国的使用由来久远,在古代常以“契约”、“质剂”、“判书”、“傅别”、“质要”等名称出现。早在周代,具有法典性质的《周礼》中就有有关记载。作为当时商品交换凭证的合同、契约、判书等,一般一式两份地写在竹木上,然后在契约背上写一大字,把其从中央破之为二,双方各执一份,即所谓的“同而别之”。兑现时,“合之以为信”,所以“合同”本身即有“验合相同”之意。在长期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由于商品经济不发达,经济合同的使用并不广泛。

在当代,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合同的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尤其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的今天,经济合同的地位更显重要。它不仅用于国内各企事业单位乃至个人之间的经济交往中,也用于国际间的贸易往来中。目前确定经济关系的文书,除经济合同外,还使用着契约、协议书、协定书、意向书、会谈纪要、成交确认书、售货确认书等名称。其内容与作用同经济合同基本相同,但具体使用时仍需注意其间的细微区别。例如意向书和会谈纪要常常是合同的前奏,用之把双方合作的愿望和初步设想意见用文字肯定下来,为进一步协商奠定基础;成交确认书或售货确认书多用于对外贸易中,用之对先前所议意向予以明确承认;而协议书既可等同于合同,又可用来记载合同签定前的协商意见和合同签定后的补充、修改意见,写法相对灵活,使用范围也较宽泛,既用于经济范畴,也用于经济以外的其他范畴。但概括来看,它们都可视为合同的相近概念或派生概念。

二、经济合同的特点

经济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这一特征主要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合同不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确立、变革和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往往是互补的,此方义务的履行,关系到彼方权利的获得,反之亦然,所以合同强调对签订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约束。其二,合同必须依法订立。一经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合法合同受法律保护,国家以强制力来监督、保证合法合同的实现。任何一方若不如约履行合同,都要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这即是说,合同所规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由法律来进行规范调整的。

经济合同的主体是具有独立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法人或个人。法人是指依法拥有独立支配的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加民事活动,并能为自己独立拥有的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的主体和其他经济组织,包括外资、合资经济主体,也都必须是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义务、责任的组织和个人。否则,合同的履行将无法保证。因此,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如工厂中的分厂、车间、科室、厂校,机关中的处、科室,学校中的系、处、科等,都不能作为经济合同的主体。如与之签订合同,则属无效合同。

经济合同的内容体现了一定的经济目的。经济合同是为了一定的经济目的而制定的,其内容所反映的是当事人在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经济关系,即商品货币关系。这种经济关系具体表现为一定财产的转移,一定劳务的付出,或一定工作的完成等。所以说,经济合同体现了一定的经济目的,体现了当事人对一定经济利益的追求

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协商、等价有偿和自愿互利的原则。平等协商,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法律上具有平等的地位。无论是全民所有制单位还是集体所有制单位,无论是上级单位还是下级单位,也无论是组织还是个人,在权利义务上都是平等的,不允许以大压小,以强凌弱。签订合同时应本着平等自愿的精神反复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损害对方利益。等价有偿,指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一方从对方得到利益,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无偿为自己提供产品和劳务。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等价有偿是签订经济合同的前提与基础。只有按此原则行事,才能真正达到促进协作,发展经济的目的。

三、经济合同的分类

经济生活的复杂丰富性决定了经济合同的多样性。依不同标准,有多种分类:

(1)按合同形式分,有口头经济合同和书面经济合同。口头合同一般多用于可即时清结、数额不大的任意性经济交往中;书面合同多用于不能即时清结、内容较复杂、数额较大的经济往来中。书面合同在格式上又有条文式和表格式两种。

(2)按合同的有效期限分,有长期合同、短期合同、年度合同、季度合同等。凡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均为长期合同。

(3)按合同成立的程序分,有承诺合同和实践合同。凡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的,叫承诺合同。例如购销合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等。凡双方达成协议后,还须交付标的才能成立的合同,叫实践合同,例如借款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等。

(4)按国际关系分,有国内合同与涉外合同。

(5)从合同成立是否需要特定方式划分,有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凡需要履行特定的方式、手续才能成立的合同,称为要式合同。如需要经济签证、公证或有关机关核准登记才算成立的合同,属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未履行特定方式前,合同不算成立,也不发生法律效力。

(6)按合同标的分,可分为转移财产的合同、提供劳务的合同和完成工作的合同三种。

转移财产的合同是一方将一定财产转移给对方,由对方付给价款的合同。该种合同一般有三类情况: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如购销合同)、财产管理权的转移(如供用电合同)和财产使用权的转移(如房屋、土地的租赁合同)。此类合同也包括无形财产的转移,如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转让合同。

提供劳务的合同和完成工作的合同都要求一方按约定条件付出劳动,对方支付报酬。其区别在于:前者只提供服务,不产生新的劳动成果,例如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等;后者则最终要表现为新的劳动成果的产生,例如勘测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科研试制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

(7)按业务性质和内容划分。这是目前最常用的分类方法,我国《合同法》的“分则”部分把常用合同按业务性质和内容分为15类,并对其条款作了具体规定。这15类合同是:

①买卖合同:又称购销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②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是供电(水、气、热力)人向用电(水、气、热力)人供电(水、气、热力),用电(水、气、热力)人支付电(水、气、热力)费的合同。

③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④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⑤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⑥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⑦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⑧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⑨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⑩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寄存人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用的合同。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用的合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费用的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有了相对统一的具体规定,对普及合同法知识,指导合同制的推行,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纠纷起了很大作用。

四、经济合同的写法

(一)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

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即合同条款,它是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化,是执行的依据和发生纠纷时调解、仲裁的依据。

合同条款有三类:一是一般合同要求共同必备的主要条款;二是根据法律规定或某类合同性质要求必备的条款,它取决于法律的特殊规定和某类合同的特殊性质,例如仓储保管合同中的保管方式、损耗标准、损耗处理方法等条款;三是当事人一方要求规定,而另一方同意的条款。

主要条款是经济合同的核心内容,它反映了合同当事人的主要经济目的和要求,在经济合同的成立和执行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如下几项:

1.标的

标的是经济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如购销合同的标的是某种商品,财产租赁合同的标的是租赁物,借贷合同的标的是货币,科技协作合同的标的是某项科研成果,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某一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运输合同和仓储保管合同的标的是承运方和保管方所提供的劳务等。合同标的是多样的,可以是货物、劳务、工程项目,也可以是货币;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如智力成果、管理权限等。

标的是一切经济合同必备的首要条款,如没有标的或标的不明确,经济合同就无法履行,合同就会因无实际意义而不能成立;如果标的违反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则合同无效。

撰写合同时,一定要将合同标的写得明确而具体,其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等因素均要写清楚。

2.数量和质量

数量和质量是确定标的的重要条件。

数量是衡量标的大小、多少的尺度,没有数量就无法确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大小。在合同中应明确写出标的数量、计算单位和计算方法。为了便于履行合同和避免纠纷,合同中的计量单位和计算方法应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执行;国家和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同一合同中的同种计量单位应该统一,数量应准确清楚,如允许超欠,则要写明允许超欠的幅度,有些产品还要在合同中写清合理的磅差和正负尾数。

质量是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优劣的标志,是这一标的与其他标的的重要区别。质量条款是容易引起合同纠纷的条款,撰写时,要把标的质量技术要求和标准明确具体地表述清楚。采用的质量检验标准应注明是何年何月颁发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质量条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化要求。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部)标准的,按行业(部)标准执行;两者都没有而有地方标准的,按地方标准执行;没有法定标准的,按双方共同协商的标准执行。有些产品还要封存样品,作为检验依据。

3.价款和酬金

价款和酬金是接受标的一方向对方支付的表现为货币的代价。以物为标的的,其代价称为价款;以劳务为标的的,其代价称为酬金,二者统称为价金。价款和酬金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凡有偿合同,都须有明确的价金。合同中应写明货币的名称、计算标准、单价和总额等。涉外合同要特别注明使用何种货币计价和结算。价金的支付要根据等价有偿的原则和国家物价管理、劳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无规定,应由双方协商议定。

4.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合同期限,包括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履行期限。有效期限是指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起止时间,超过这个期间,则合同失效。履行期限是指享有权利的一方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如交货或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规定,它是确定经济合同是否按时履行的依据。撰写合同时,应根据双方协商结果,明确写出合同履行的期限,包括具体的年月日。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履行期限对多数合同,尤其是一次性履行的合同来说是一致的;而对多次履行的合同来说是不一致的。例如有效期为一年的分期付货合同,其履行期限可以依生产需要和库存条件定为多次。比如某合同定为每季头一个月的一至十日供全年货物总量的四分之一,如迟延这个履行期限,虽在合同有效期内,但仍视为违约,购销季节性商品,尤其强调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期限也指提供标的的一方要求对方付给价款和酬金的时间规定。

履行地点,是指合同当事人交付、提取标的的地点,它直接关系到履行合同的费用和时间,应在合同中注明。履行的地点要根据标的的性质特点或双方的约定具体来定。不可移动的标的物,履行地点就在标的物所在地。例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地在建筑物所在地。可移动的标的物,要具体注明。自提货物要规定提货的地点和时限;送货要写清交货地点、运费承担者、运费标准和途中损失等;托运应定出发货地点和到货地点;接受货币,一般在接受货币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义务,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履行方式,指合同当事人采取何种方式来履行合同义务。不同的经济合同及双方不同的目的,对履行方式有不同的要求。合同的履行方式还包括标的交付方式、价金的结算方式和验收方式(验收规则、验收标准、质量检验标准)。如购销合同,有由需方自提或委托托运的,也有供方送货的;有一次交货的,也有分期付货的。履行方式关系到价金和效益,因此,应在协商后明确写入合同。

5.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也叫“罚则”。经济合同的违约责任,是对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一方的制裁措施。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一般包括违约条件,违约处置,违约金、赔偿金及支付结算办法、期限、逾期的罚则等。违约责任应写得明确具体,便于执行。一般要写明违反什么规定,违反到何种程度,相应承担什么责任。例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往往规定准确的竣工验收时间,如延误工期,将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数量应根据延期的长短有所区别,延期越长,违约金支付越多,如工程质量不合要求,不但要无偿返工,而且还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经济合同之所以规定违约责任,目的在于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保证合同的严肃签订和认真履行,保护认真履行合同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违约责任也是处理纠纷、分清责任的依据。

6.解决争议的方法

如在合同履行中产生争议,《合同法》第128条规定了“解决争议的方法”,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产生合同纠纷的原因很复杂,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客观原因如果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影响,如遭遇地震、风暴、严重的水旱灾害等情况,导致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应当及时向对方说明不能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对方当事人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可以允许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

任何经济合同,都必须具备上述六项主要条款,否则,就很有可能引起纠纷。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规定的条款也应写入。

(二)经济合同的结构

经济合同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表格式;二是条款式。表格式多适用内容简单、条款较少、批量较多的购销合同、加工合同等,它有使用方便、书写迅速、简洁规范的特点,但不适用内容相对复杂的合同。条款式宜于表达内容复杂,特殊要求多的合同,利于清晰、周详、灵活地表述合同内容。但无论哪种形式的合同,其结构大都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即合同名称,其位置在合同的首行居中。通常有以下写法:一是以合同性质、种类为标题,例如“购销合同”、“供应合同”等。二是合同标的加合同种类为标题,例如“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技术成果转让合同”等。三是合同的有效期加合同种类为标题,如《2006年运输合同》。四是单位名称加合同种类为标题,如《××市××制药厂、××县××药材公司中药材买卖合同》。五是多种因素混合运用的标题,如《××钢铁集团、××港务局2006年上半年钢材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标题不可笼统写成“经济合同”或“合同”。

2.约首

合同的约首包括签订日期、合同编号和当事人名称等内容。

合同的签订日期和合同编号一般用比标题小的字写在标题下行的中间或偏右处。给合同编号是为了便于检查和归档,很少与外单位签订合同的单位,如感到无此必要,也可略去不写。

当事人名称,要写明签订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单位名称及法人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如当事人是个人,就写个人姓名。当事人名称要用全称或规范简称,为方便叙述,行文中当事人的名称可以用“甲方”、“乙方”或“供方”、“需方”等来代替,但需在当事人名称后注明。不论在什么情况下,合同中都不能用不定指代“你方”、“我方”来指当事人。例如:

  立合同单位   ××省××机械厂 (甲方)

          ××市第三建筑公司 (乙方)

3.正文

合同的正文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目的。

(2)双方协议的内容。包括主要条款、法律及合同性质要求必备的条款及双方协商认为有必要写入的其他条款。

(3)合同的有效期限。

(4)合同的份数与保存。

如有表格、图纸、计划、实样、资料等附件,应在正文的文末注明,然后把附件附在合同之后(实样除外)。

4.结尾

结尾即落款部分,主要署明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全称及各方代表人姓名,并加盖公章和私章。最后写明签订合同的日期,日期在署名的右下方。

(三)经济合同的写作要求

1.订立经济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要求

我国的《合同法》第7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经济合同要依法订立,其主体、订立程序及内容都要以法律、政策来规范,只有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及有关财务、税收、物价等方面的政策、制度,才能保证经济合同的合法性,最终使当事人的利益受到保护。凡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合同,即使双方自愿,其他条件都具备,也是无效的。例如,我国实行烟草专卖,赋有专卖权以外的任何单位、个人就不得收购、批发买卖烟草,也就不能订立这种内容的合同。又如,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签订的合同,就不得成立。即便成立,也属无效合同。再如,在国家控制基建规模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批准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设计任务书来签订合同。对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规模的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拒绝与之签订经济合同,建设银行也应拒绝对其贷款。

2.经济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准则

尽管订立经济合同的初衷是为了一定的经济目的,但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准则,利用经济合同去干有害人民身心健康的事。如故意掺杂使假,生产、经营伪劣产品,制造经销黄色书刊、光盘、录像等。凡与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悖的,都应摒弃。

3.条款齐全完备,内容具体明确,表达准确周严,格式规范正确

由于签订经济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最终要付诸实施,事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经济利益,因而必须严肃慎重地行事。要逐条逐项认真推敲合同内容,合同条款应齐全完备,内容表达要明确、具体、清晰、周严。只有如此,才能为合同的顺利履行创造条件。切莫因内容缺漏或表达不当,使合同条款无法执行,或分不清责任,酿成合同纠纷,造成经济损失。

合同还要求格式规范,文面整洁,字迹工整清楚,用语准确,标点正确,不会在理解上造成歧义。有国家统一要求的制式合同的,要使用制式合同。另外,货款要求大写。定稿誊写要用钢笔或毛笔,纸张也应选相对好一些的。成文后的合同不可随意涂改。

4.摒弃无效合同

《合同法》第52条对无效合同作了界定,这是所有订立合同的主体应该回避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无效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例文1】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合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

2.

第九条 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1.

2.

六、有关补充合同:

1.

2.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 ):____________    建工单位(承包方 ):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例文简析】

这是一份制式合同,条款齐全,是在总结此类合同实践的基础上规范其内容而制定的,比较符合行业特点。签约单位按照这种合同样本签约,一般不会在主要条款上有所疏漏。由于条款较为细致地考虑了施工规律和相应的法律要求,因而不易引起合同纠纷。格式正确,表达有序,文字准确明晰。

第二节 意向书

一、意向书的含义和作用

意向书,是双方或多方就合作项目在进入实质性谈判之前,根据初步接触所形成的带有原则性、意愿性和趋向性意见的文书。它往往是双方或多方希望达到某种目的的意图和打算,是签订合同的前奏。在对对方的资信能力、技术、经营作风未充分了解前,对合作项目先签订一个意向书是较为合适的。意向书和契约、合同的性质很相似,都是用以表达双方通过谈判而获得共同意向或共同决定的一种形式。

应注意的是,意向书不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双方进行下一步的实质性接触和谈判;二是为下一步实质性谈判提供一个客观的、基本的依据。

二、意向书的特点

(1)目标的导向性。意向书是双方为了表示某项合作意愿而签订的文书,可为下一步磋商奠定良好的基础。因此,它只是一种导向性文书,是协商过程中对各方基本观点的记录,一旦达成正式协议,便完成了意向书的使命。

(2)条款的原则性。意向书的各项条款一般是就一些重大问题做出原则性规定,其内容的表述以定性为主,以原则为主;不求将具体问题分项列款,更不求将具体细则详细表述。这样才可能求同存异,为下一步研讨留有余地,取得较为满意的结果。

(3)行文的灵活性。意向书的行文措词一般比较灵活、原则,多用商量的语气,条款文字中洋溢一种友好的气氛。同时承诺也不太拘泥死板,意向书发出后,如有更好的意见,可以改变原意见。

三、意向书的类型

意向书的具体类别较多,但就合作各方所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义务来看,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具有“双方契约”和“有偿合同”性质的意向书,这种意向书使签约双方或各方既享有一定的权利,也承担一定的义务。二是具有“单方契约”和“无偿合同”性质的意向书。这种意向书只有一方单独承担某种义务。

四、意向书的写作格式和内容

意向书的写作格式,一般分为标题、导语、正文和尾部四大块。

(一)标题

标题有三种常用形式:一是文种式标题,即写明“意向书”三字,这种写法较少;二是简明式标题,由事由和文种两项组成,例如,“关于合作办学的意向书”;三是完全式标题,一般由合作双方名称、合作项目和文种三项组成,如“×××和×××合作经营××度假村意向书”。

(二)导语

导语通常要说明以下几层意思:一是签订意向书的单位;二是明确该意向书的指导思想和政策依据;三是规定本意向书需要实现的总体目标。然后用承上启下的惯用语结束引言,导出正文。

(三)正文

正文是意向书所要实现的总体目标的具体化,一般以分项排列条款的形式来表述,达成协议的各个事项,如合作项目、合作方式、合作程序、双方义务等。各项条款之间的界限要清楚,内容要相对完整,既不要交叉叠叙,也不要过于琐碎,更不能有所疏漏。

正文后部一般以“未尽事宜,在正式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时予以补充”作结语,以便留有余地。

(四)尾部

尾部为双方单位名称及谈判代表姓名、单位签章、代表签名。末行写明签订时间。

五、意向书写作的注意事项

(1)不要将可能影响合作意图的敏感性问题写入意向书。如前所述,意向书仅仅是表明双方对某个项目的意愿和趋向,而不是对该项目的完全确认,加之各自对对方资信情况的了解也有待继续深化,因此在拟写项目意向书时,自己一方对项目中的敏感问题、关键要求不宜写入,以便在下一步洽谈时,能进退自如,取得主动。

(2)凡己方须经过上级或其他部门同意认可才能解决的问题,不宜写入意向书。兴办一个项目,必然涉及诸多部门、单位,绝不是项目承办单位能单独解决的。因此,在拟订项目意向书时必须谨慎从事,不可将不适当的承诺写入意向书。

(3)不要写入超越己方工作范围的意向条款,也不要写入与我国现行政策和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4)思考要周密,用词要准确,要讲究分寸,特别是不要随便使用肯定性的词句,尤其是关系到双方权益的问题,务必慎用肯定性词句,善用模糊性词语,以便留有余地。

【例文3】

创办××联营公司意向书

××热电厂(以下简称甲方)和×××市××区经济开发部(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日就共同创办××联营公司的问题进行了初步协商。根据双方需要,为合理利用双方优势,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联营意向:

一、创办的××联营公司在创建之初的生产经营项目主要有二:一是利用甲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生产煤渣砖;二是代客户运输。

二、甲方提供运输工具载重车数辆给联营公司,按月收取适当的租用费。乙方提供土地一块给联营公司,按月收取适当的租用费。甲方提供一定数量的生产技术指导人员,乙方提供所需的生产人员,双方人员由联营公司开支付酬。

三、此联营项目投资总额估计五十余万元(包括基建、厂房、设备及流动资金)。甲方投资比例约占七成,乙方投资比例约占三成,实现的利润按投资比例分成。

四、联营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

五、双方各派代表若干人组成筹建小组,具体负责筹建工作。筹建小组应于明年一季度完成可行性研究并提交工作方案。

六、有关具体问题双方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进一步协商。

七、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 ):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例文简析】

这是一份双方联办公司的意向书。标题由项目名称和文种构成。导言部分写明双方单位名称、因何事项进行了“初步协商”,以及合作的指导思想。然后用一句“……达成如下意向”引出主体部分。主体部分采用条文式结构,依次写了××联营公司的经营项目、双方的职责、双方投资比例、公司的性质和经济形式、组建筹建小组及意向书份数等内容。

本意向书的语言表达准确而有分寸,注重使用留有余地的弹性语言、模糊语言,比如载重车是“数辆”、土地是“一块”、投资比例约“七成”、“三成”,各派代表“若干”等,还有“有关具体问题双方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进一步协商”,这些都颇能体现意向书语言的特点。

【思考与练习】

1.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2.为什么合同必须有“解决争议的方法”的条款?

3.意向书的作用是什么?

4.意向书写作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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