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护士在住院病房护理病人的流程

护士在住院病房护理病人的流程

时间:2022-03-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临床工作中,十项核心制度是指导临床护理工作的基础和规范。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管护理及管道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实施床旁交接班。

在临床工作中,十项核心制度是指导临床护理工作的基础和规范。因此,在新护士的培养中,护士长应加强新护士在十项核心制度理论上的培养,并以此指导实践工作。

1.分级护理制度

(1)病人入院后由医护人员根据病人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护理级别,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2)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3)护理等级一般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

①特级护理:适用于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重症监护患者;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实施连续性肾脏代替治疗,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管护理及管道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实施床旁交接班。

②一级护理:适用于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管护理及管道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③二级护理:适用于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每2h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④三级护理:适用于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每3h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2.护理值班、交接班管理制度

(1)值班

①单独值班人员应为注册护士;新来院护士和进修护士经培训、临床带教、考核合格后,由总护士长报护理部进行资质审批,审核合格者方可单独值班;未取得执业证书和未经资质审核的护士一律不准单独值班。

②各病区24h均设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精力集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认真书写护理记录和交班报告。

③未经交接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以确保诊疗、护理工作不间断。

④值班人员要按时巡视病人,掌握病情,发现病情变化要及时向值班医生报告。

⑤值班人员要负责完成新入院或急诊病人的收容及一切处置工作,并积极参加病室内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⑥值班人员要按时完成各项治疗护理工作,认真执行查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当班主责护士负有指导检查其他在班护士、实习学员、进修护士和卫生员工作的责任

⑦值班人员要负责病室及探视、陪伴人员的管理,督促探视人员按时离院,遇有可疑人要询问,遇有重要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遇有突发应急事件要按照相应程序处置和报告。

⑧节假日增设听班人员,白天值班人员不得少于3人,听班人员应与病区保持有效的联系,遇有突发情况能及时到位。

(2)交班

①正常工作日时间,病区每日早8:00集体交接班一次,全体护理人员参加。其他时间的交班由当班护士负责,并与接班人员按照程序认真交接。

②交班前,值班护士应完成好各种护理记录,检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防止错误或遗漏。

③交班顺序依次为:护士交班报告、医嘱单、小交班本、护理记录内容以及特殊情况及有关注意事项,床旁交接病人,与治疗和药疗班护士交接液体及用药情况。

④必须进行床旁交接的病人为:危重、新入院、当日手术、正在输液或特殊治疗和一级护理的病人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病人;床旁交接的主要内容为:病人的病情、治疗、护理、皮肤、液体输入、医嘱执行及新入院病人的一般情况、手术病人的切口情况、特殊病人的相关护理问题等。

(3)接班

①接班人员做好接班前准备;着装整齐、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按时上岗不得迟到。

②参加交班,精力集中,认真听取交班人员所交的各项情况。随同交班人员一起到床头接班,查看病人。对交接内容有疑问的应主动提出,以明确情况。

③当面查对、清点毒麻药品和急救、贵重物品和器材以及其他需交接的物品和器材,进行登记并签名。

④交接班要认真仔细,接班人员接班后要对职责范围内的一切护理问题负责。

3.护理查对制度

(1)护理人员在执行医嘱或各项操作时要严格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并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是否有变质、混浊、沉淀、絮状物等,瓶口有无松动、裂缝,查看药品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精神药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配伍禁忌。

(4)输血前,需经两人根据输血单、病历、血袋以及输血医嘱核对患者姓名、血型、住院号、血液有效期、输血量,操作前再次查对姓名、床号、血型,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后血袋保留24h,以备必要时查对。

(5)手术室在接手术病人时,要查对病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6)手术前,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

(7)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各种敷料、器械等各种手术用物,术毕,再清点一次以上物品,准确无误后方可关闭手术切口。

4.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1)病区应根据医疗需要储备适量的药品,品种、数量与药局共同商定。中心摆药的科室,病区一般只储备少量的常备药,以备急用。

(2)一般常备药品由药疗护士填写请领单,护士长审签后送药局,每周补充1次,其他药品按处方请领制度。

(3)病区使用药品必须根据医嘱,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发现药品变色、发霉、混浊、过期或标识不清等不得使用。

(4)病区存放的药品应按内服、注射、外用、滴剂等不同浓度及剂型分类放置,排放顺序按先领先用的原则,瓶签按药典规定书写,字迹清楚。

(5)对毒、麻、精神药品的管理应做到标签清楚,定基数、定专人管理,放在保险柜内加锁保管,做到班班清点交接,钥匙由当班护士随身携带,消耗后登记,保留空安瓿,凭空安瓿和主治医生以上人员开具的红色处方领取补充。

(6)对有效期药品,如生物制品、生化制品、化学药品等应分类,按其性质和对贮藏条件的要求放置与保存。同类有效期药品按品名、规格集中保管,并按失效期先后排列,标记应明显。药品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质,应停止使用。

(7)病区药品柜要随时锁好,钥匙由药疗护士随身携带,班班交接。

(8)护士离开治疗室或药疗室等存放药品的房间时,应做到随手锁门。

(9)病区存放药品的冰箱不得用来存放医务人员私人物品和病人自带的食品等。

5.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齐干净,进入无菌区或执行无菌操作时,应按规定更衣、洗手、戴口罩。

(2)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为不同病人进行无菌操作时,必须按规定洗手或用消毒液擦手,防止交叉感染。

(3)患有肝炎、活动期结核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护理人员不宜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待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工作。

(4)住院病人应按规定着装,不能随意互串病房。

(5)需保护性隔离的病人,应优先做治疗护理工作;对实行隔离的病人,按《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后做治疗护理工作。

(6)病室监测员负责指导有关人员正确配置各种消毒液,每周要对各种消毒液浓度进行监测,并负责参加每月临床部的感染监测工作。

(7)病区进行抽血、输液操作时,应保证每个病人使用一巾一带,扫床做到一床一巾,使用后及时浸泡消毒、晾干备用。

(8)凡消毒后的物品不应检出病原微生物,凡灭菌后的物品不应检出任何微生物。

(9)无菌物品应专柜储存,与待消毒物品分别放置,标识明确,不得混放。

(10)灭菌物品必须注明有效期或消毒日期,并贴有明显标识。

(11)灭菌后失效物品应及时取出并重新消毒或更换,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

(12)各班护士负责检查病区各种无菌物品、药品的有效期,以保证物品、药品的安全使用。

(13)浸泡消毒使用的无菌容器由药疗护士负责每周消毒2次、干罐无菌容器每天消毒1次,并标明消毒日期和开启日期。

(14)各种医疗垃圾应置于有标识的医用垃圾桶内,与生活垃圾严格分开,由保洁公司清洁员负责回收处理;各种医疗锐器应放在专用的锐器回收桶内。

(15)查体用具如手电、听诊器、血压计、叩诊锤等应放置在固定的位置,每次查房后由主管班护士负责消毒处理,对床单位隔离的病人应固定用具,出院时彻底消毒。

(16)病区内的治疗室、换药室、药疗室每日由大夜班护士负责紫外线消毒1次,60min/次,并登记签名。

(17)保护性隔离病人的房间,每日由小夜班护士负责紫外线消毒1次,30min/次,并记录。

(18)便器、痰盂消毒:临床护理单元使用0.1%有效氯浸泡1h,清水洗净备用,消毒液每周更换1次。

(19)氧气湿化瓶、扫床毛巾、脸盆消毒:临床护理单元使用0.05%有效氯浸泡30min,清水洗净晾干、备用。

(20)体温计消毒:使用75%乙醇或0.05%有效氯浸泡30min后清洗晾干备用。

(21)血压计袖带:应每周用肥皂水清洗1次,被患者血液体液污染后应立即用0.05%有效氯浸泡消毒30min。

(22)床单位消毒:保洁员负责每位出院病人床单位的终末消毒处理(或由床单位消毒中心消毒处理)、病房地面和物品的擦拭与消毒,要做到一床一巾、一桌一巾。

6.病区管理制度

(1)病区由护士长负责管理,其他医护人员应积极协助。

(2)病区应保持清洁、整齐、安静、室内空气新鲜,床单位应保持干净、整齐,定期更换,有污迹随时更换。

(3)病区陈设摆放整齐规范,各种物品定位放置、标识明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随意搬动或私自增减。各种用车要轻推轻放,不用有腐蚀性的消毒液擦地,以保护地面。

(4)保证病区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各种动物入内;各病区设一名安全督导宣传员,每位护理人员了解灭火器和消防栓的放置位置,掌握灭火器和消防栓的使用方法,熟悉紧急疏散路线

(5)工作人员进入病区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不得穿带钉子的鞋上班。病区内严禁骑三轮车,下送下收物品时一律用手推车,以保证人员的安全。

(6)正常上班时间,工作人员原则上不会客,不得随意把亲友、小孩带入病区,不许带家属或外人在病区内洗澡、用餐,不准在病区医护办公室聊天、打闹、嬉戏、打私人电话、干私活、吃东西、看非医学书报杂志等。

(7)病区要定期组织病人学习保健知识,督促病人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未经医护人员许可,不得随意进入医护办公室及工作区。

(8)病区主治医师、护士长根据病人病情安排陪护人员,由护士长负责办理陪护手续并登记,病区医护人员共同协助做好陪护人员的管理。陪护人员应服从病区护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坐卧病床,不得打地铺、搭椅子睡觉,不得在病区洗澡、洗晾衣物、大声喧哗、在病房用餐、扎堆聊天等。

(9)出院病人需随诊复查、治疗者,一般不得约到病区;向家属交代病情或手术签字应尽量安排在探视日或下午进行。

(10)进入病区人员要讲文明有礼貌,做到四轻(说话轻、脚步轻、动作轻、开关门轻)。自觉维护病区内卫生,注意通风,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和使用手机,禁止随便张贴宣传广告,不准随地吐痰及乱扔果皮等。

(11)凡进入病区的外来人员,必须服从门卫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门卫争吵或无理取闹。陪伴人员凭护士长发放的陪伴证进入病区,其他探视人员在规定的探视时间方可探视病人。进入病区者不得乱串病房、病区。

(12)病区冰箱内不准放置私人物品。

(13)加强营具、被服、器材的管理,建立账目,专人负责,定时清点,管理人员有变动时,要办理交接班手续并记录。

(14)病区内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被服,以确保病人需要。

(15)患者出院后要及时更换病人用过的被服,并用消毒液擦拭床单位。

7.住院病人管理制度

(1)病人入院后,护士对病人及其家属进行入院教育,内容包括:介绍医护人员、住院环境、医院有关的规章制度(探视规定、作息时间等),告知病人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管理,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主动配合各项检查、治疗、护理工作,并在护理记录单上记录。

(2)病人住院期间必须着病号服,按时作息,在诊疗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病房,不得互串病房,非探视时间不会客。住院期间一律不得离开医院,对私自离开医院的病人,值班护士应及时逐级报告并做好记录,病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病人应保持病房内整齐安静及床单位的整洁,注意个人卫生。住院期间可携带必需的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病房。

(4)护士帮助病人了解“病人的权利和义务”,使病人正确的享受其权利,并履行义务。

(5)病人住院期间按分级护理管理要求进行活动。

(6)根据病人病情需要,由医生开出膳食医嘱,住院期间病人应按医嘱进食。对有特殊膳食要求的病人,护士做好膳食指导,并使病人及家属配合,共同做好膳食管理。非医院提供的膳食,应经医护人员同意病人方可进食。护士应检查、监督病人治疗膳食的落实情况。

(7)对下达的检查、治疗医嘱及护嘱,医护人员应主动解释清楚,病人应积极配合。

(8)病人对为自己安排的检查、治疗、护理有疑问时,可以向医护人员询问,护士要耐心解释,征得病人同意后实施,如病人拒绝治疗,病人或家属应签名。

(9)护士长负责病人住院期间的协调、管理及特殊情况的处理。

(10)病人及家属不得随意进入医护办公室翻阅、转抄、复印病历及其他医疗文件,不得将病历带出院外。

8.护士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1)职业暴露主要是指医务人员在院内从事规范的诊断、治疗、护理、检验等工作过程中,意外受到病原体或含有病原体的污染物的沾染、损伤,或意外吸入等,造成感染或可能造成感染的情况。

(2)发生职业暴露后应按报告程序及时上报。进入隔离病房、感染性疾病病房、高危病房工作时,均需要戴口罩或酌情穿隔离衣、鞋套。治疗护理操作后,应按要求洗手。

(3)为特殊传染病人做治疗护理之前、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和污染的物品时应戴手套。工作过程中手套破损应立即脱掉,洗手后更换新手套。

(4)在发热门诊工作的护士、转运疑似或临床诊断为传染病人(SARS、禽流感等传染病)的护士应穿隔离衣裤、防护服、隔离鞋,戴防护镜和高效过滤口罩。

(5)给传染病、特殊感染的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吸痰、尸体料理时,在上述防护基础上,应使用普通面罩或正压呼吸面罩、防水防护服或防水围裙及防水靴等。

(6)在进行侵袭性(有创性)护理操作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后的锐器必须直接放入锐器盒内,锐器盒应有明确的标志。

(7)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刀片和针头。

(8)安瓿操作如有碎玻璃沾在手上,应用流动水冲走,禁止用力擦拭。

(9)配制化疗药必须在专用房间或在专用的层流安全柜内。完成配药操作后,用75%的乙醇擦拭操作柜内部。

(10)配制化疗药物时应穿长袖防护服,戴口罩、帽子、手套;必要时戴眼罩或护目镜,穿鞋套等。

(11)稀释、抽取、排气及输入化疗药物时防止药液外溢。

(12)化疗所用物品使用后,放入专用污染物袋中扎紧袋口,注明“细胞毒性废物”,按医疗废物处理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13)被化疗药液沾湿的床单、衣物等,统一放入塑料袋内,与其他衣物分开放置。

(14)化疗病人排泄物、呕吐物应有专用容器,用后用1 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2%过氧乙酸等进行消毒处理。

(15)接触化疗药物人员每隔6个月抽血检查肝功能、血常规及免疫功能1次,发现肝功能异常、白细胞下降、脱发等酌情调离岗位,并进行治疗。化疗药物配置操作护士应定期轮换;孕期和哺乳期护士应暂时脱离接触化疗药物环境。

9.护理文书记录管理制度

(1)护理文书是患者病情转归过程的科学记录,是诊断、治疗、科研的资料,也是法律依据,因此对护理文书必须认真妥善的保管。

(2)护理文书由当班护士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未取得资质准入的护士不得单独书写护理记录。

(3)各种护理文书的书写应做到“四要”:即记录要及时,书写要完整,语言要规范,内容要全面。

(4)护理表格中各项眉栏要填写完整,页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不得涂改,签名处要签全名,电子记录应有记录人的手工签名。

(5)各种记录内容要求客观、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各项记录要保持一致。

(6)各种护理文书记录需由护士长检查后方可入病历存档。

(7)护理部定期对全院的护理文书记录进行抽查,总护士长定期对所属护理单元的护理文书记录进行抽查,病案科负责对出院护理文书进行抽查。

(8)护理文书按要求在规定地点保存,超过保存期限销毁时,应有销毁记录。

10.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1)执行无菌操作应在清洁无尘的环境下进行,尽量减少人员流动,不可与整理床铺、打扫卫生同时进行。

(2)执行无菌操作时衣帽要整洁,操作前要洗手并将手擦干、戴口罩。

(3)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无菌物品不可暴露在空气中,必须保存在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

(4)夹取无菌物品时,必须使用无菌持物钳或无菌镊。

(5)进行无菌操作时,未经消毒的手、臂不可接触无菌物品或穿越无菌区。操作者应与无菌区保持一定的距离(20cm以上)。操作时,不得面对无菌区说笑、咳嗽、打喷嚏等。

(6)无菌物品一经使用后,必须再经灭菌处理后方可再用;从无菌容器内取出的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再放回无菌容器内。

(7)无菌包外应注明物品名称、灭菌日期,并按日期先后顺序排列,以便取用。

(8)一套无菌物品,只能供给一个病员使用,以免发生交叉感染。

11.护士守则

第一条 护士应当奉行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的专业职责。

第二条 护士应当对患者一视同仁,尊重患者,维护患者获得健康权益。

第三条 护士应当为患者提供医学照顾,协助完成诊疗计划,开展健康指导,提供心理支持。

第四条 护士应当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严谨、慎重,对个人的护理判断及职业行为负责。

第五条 护士应当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第六条 护士发现患者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当积极采取保护措施。

第七条 护士应积极参与公共卫生和健康促进活动,参与突发事件时的医疗救护。

第八条 护士应当加强学习,提高职业能力,适应医学科学和护理专业的发展。

第九条 护士应当积极加入护理专业团体,参与促进护理专业发展的活动。

第十条 护士应当与其他医务工作者建立良好关系,密切配合、团结协作。

12.守则释义

第一条 护士应当奉行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的专业职责。

人类对护理服务的需求是普遍的,护士的工作服务于人生命的全过程。救死扶伤是医务工作者的天职,护士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以增加人民群众的健康为宗旨,树立崇高职业责任感,把关爱和尊重患者的理念付诸于行动,担负起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的专业责任。

第二条 护士应当对患者一视同仁,尊重患者,维护患者获得健康权益。

生命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公民都应当享有同等的生命健康权。护士提供护理服务应当建立在尊重人的生命、尊严、权利的基础上。护士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患者的生命与健康放在首位,维护患者的尊严与权利,尊重患者的价值观、信仰及风俗习惯,且不论其国籍、种族、肤色、年龄、性别、政治与社会经济地位等,同等对待,维护每一位患者的健康权益。

第三条 护士应当为患者提供医学照顾,协助完成诊疗计划,开展健康指导,提供心理支持。

护理具有照顾的本质,护士应当为患者提供专业的医学照顾;护士应当正确执行医嘱,协助医生完成患者的诊疗计划,护士应当提供符合患者需要的健康指导和心理支持,促进患者恢复健康和减少因患病所带来的痛苦,提高患者的健康水平。

第四条 护士应当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严谨、慎重,对个人的护理判断及职业行为负责。

在护理工作中,护士并非简单地服从于他人的判断和决策,而是应当立足于患者的实际情况,运用护理专业知识,以岗位职责、个人能力和专业资格为依据,严谨、慎重、科学地做出专业判断,采取正确的护理措施,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护士应当对其所确定的护理判断及执业行为负责。

第五条 护士应当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护患关系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护士应当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护士的职业特点决定其可以接触到患者的隐私和健康状况,任何人都有权利维护自己的隐私不受侵害。护士应当对其所知悉的患者个人资料保密,不能出于非医疗目的公开患者的资料。为经患者同意,也不得公开和使用患者的个人资料。护士利用工作之便随意泄露患者隐私是不道德的行为。

第六条 护士发现患者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当积极采取保护措施。

护士是患者健康的维护者和保护者,应尽力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护士要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护理服务和有利于患者接受治疗和康复的环境,不能允许和纵容任何有可能危害患者生命安全的行为。护士还应当主动发现任何有可能威胁患者安全的情况,积极采取保护患者的措施,并向主管机构报告。

第七条 护士应积极参与公共卫生和健康促进活动,参与突发事件时的医疗救护。

护士应当积极参与公共卫生及健康促进活动,倡导并支持各项有利于公众健康的工作,增强公众预防疾病、维护和促进健康的意识与能力。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的突发事件时,护士应当服从政府部门和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履行医疗救护的社会责任。

第八条 护士应当加强学习,提高执业能力,适应医学科学和护理专业的发展。

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和诊疗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护理专业技术得到快速发展,护理工作的技术性、复杂性日益增高,护理专业的理论、知识不断更新。因此,护士有必要加强学习,注重护理实践的研究、改善及创新,以更新知识、增进学识,维持和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只有掌握了丰富的护理等专业知识、护理操作技能、相关医学知识、必要的人文科学知识,并能熟练地运用于护理实践中,才能胜任护理工作,适应护理专业的发展。

第九条 护士应当积极加入护理专业团体,参与促进护理专业发展的活动。

护理专业的发展,需要各有关的护理学术专业团体的参与协作。护理专业团体是护理专业发展有力的推动者和促进者。护士应当积极加入各种学术专业团体,主动参与对护理专业发展有贡献的教育、科研、管理等活动,在促进护理专业发展的活动中体现个人的学术价值,提升专业水平与职业能力。

第十条 护士应当与其他医务工作者建立良好关系,密切合作、团结协作。

医疗过程关系到人的生命和健康,是护士与其他医务工作者的共同责任。护士应当与其他医务工作者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做到行动、心理、态度、情绪上相互帮助、相互适应、相互尊重、相互扶持、相互制约、相互督促、相互交流,共同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