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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组织型气候变化智库在气候变化领域影响较大

时间:2022-02-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此背景下,加上国内公众和民间组织对气候变化关注程度迅速增加,我国一些本土NGO和国际NGO驻华机构纷纷开始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与国际NGO在气候变化领域发挥的重要作用相比,我国NGO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参与非常有限,影响力不足,难以融人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和国际行动。尤为迫切的是,我国尚无完全的NGO型气候变化智库,NGO在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科学研究支持方面的努力刚刚起步。

作为公民社会代表的、数量众多的NGO一直是气候变化领域的积极参与力量,其在倡导和培育公众意识、开展气候变化相关研究,以及推动气候制度决策等各个方面发挥了重要影响。同时,NGO的地位和作用早已在国际气候体制中得到了其他参与主体的广泛认同。以国际气候谈判为例,NGO被允许以观察员身份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大部分正式、非正式谈判,并可通过在会期发放文件以及与谈判人员面对面交流来影响谈判进程。

此外,建立以我国为主的NGO型气候变化智库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NGO宣传的优势,为我国科研人员提供一个发表观点的平台。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宣传可提高我国科研人员所做研究成果的影响力,进而逐步提高我国在气候变化国际舞台的话语权

近几年,我国自下而上的NGO大量涌现、自上而下的NGO自主性有所增强,NGO的能力和社会影响日益扩大。由于我国政府在某些领域逐步放松对自下而上NGO的管制,并大力推动自上而下NGO的改革以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与国际接轨,使我国NGO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在此背景下,加上国内公众和民间组织对气候变化关注程度迅速增加,我国一些本土NGO和国际NGO驻华机构纷纷开始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总的来看,虽然近年来中国自下而上的NGO发展较快,影响也在不断增强,但是其数量与规模、作用与影响还非常有限。与国际NGO在气候变化领域发挥的重要作用相比,我国NGO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参与非常有限,影响力不足,难以融人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和国际行动。尤为迫切的是,我国尚无完全的NGO型气候变化智库,NGO在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科学研究支持方面的努力刚刚起步。

虽然面临各种困难,但是当前在我国建立NGO型气候变化智库总体上是可行的,这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首先,社会响应上可行,即在我国成立NGO型气候变化智库有巨大的社会力量做支撑,在社会响应、社会参与和社会支持等方面均是可行的。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我国高校扩招政策已经实施十余年,促使我国大学毕业生规模急剧增加,人才储备明显增强,为NGO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基础人才支持。其次,国家政策上可行,即国家对NGO管理和限制逐步放松,加上中央政府对节能减排的数量化目标都是建立该智库的有力推动因素,而政府采购制度向NGO倾斜将为政府办NGO提供一个经费来源的制度化渠道,成为NGO发展的巨大拉力。最后,体制运行上有国际经验,即国外典型NGO型气候变化智库的运行模式和机制为在我国建立该智库提供了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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