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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及云南农村土地流转概况

时间:2022-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9年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已达1.5亿亩,超过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2%。农村基层政府在征得农民同意的基础上,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中对外招商进行流转。这种组织形式主要是依靠专业化的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帮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使土地流出方和农户家庭收入水平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近年来,乡村旅游的发展引发了新的土地需求,大量的土地流向观光农业。

一、土地流转规模

自20世纪80年代初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我国农村实现了农业生产用地的集体所有权、家庭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分离,为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80年代后期开始,通过农户自发的农村土地流转,每年发生的流转率在1%~3%之间,根据农业部1993年的抽样调查结果,1992年全国有473.3万承包农户转包、转让农地1 161万亩,分别占承包土地农户总数的2.3%和承包土地总面积的2.9%[5]。2007年末,全国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达6 372万亩,比2006年增长14.8%,截至2008年8月底,全国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达到1.06亿亩,比2007年增长66%;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8.7%,比2007年提高了3.5个百分点[6]。2009年以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和流转速度明显。2009年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已达1.5亿亩,超过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2%。截至2013年底,全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3.4亿亩,流转比例达到26%,全国土地流转面积和流转率同创新[7]

二、土地流转方式

土地流转方式我国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主要有租赁、转包、互换、转让、反租倒包、入股、信托服务、托管、征收等。四荒地拍卖、土地征收等形式进行土地流转,流转形式呈现多样化发展的特点。同时,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不断创新,资金化流转的趋势愈来愈明显。

三、土地流转组织形式

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主要有农民自发组织、政府组织和乡村中介机构组织三种组织形式。农民自发组织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自愿流转自己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农户直接与承租方协商,农民自行决定土地经营权的租期、价格。这种组织形式的特点是,流转规模小,流转期限短,农民与承租方谈判的话语权较弱,补偿标准差别大,农户的自主权较大。政府组织流转是指以农村县、乡镇政府为主导的一种土地流转形式。农村基层政府在征得农民同意的基础上,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中对外招商进行流转。以这种组织形式流转的特点是,以基层政府出面可以连片集中土地,与承租方协商谈判时有较强的话语权,能够规模性流转,长时期流转,补偿标准也较为统一,农民处于被动地位。第三种是中介机构组织流转。这种组织形式主要是依靠专业化的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帮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中介组织流转土地的特点是,信息充分、有机构担保、手续齐全、合同规范、补偿标准合理、土地流转双方地位较平等,有利于土地流转纠纷的减少。

四、流转土地流向

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惠农政策鼓励农业生产,调动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农民种田收益日趋回升,土地流转开始从农户自发流转向政府、中介有组织的规范化流转发展;土地流转用途也由种粮为主逐步转向效益高的经济作物,例如,蔬菜、花卉、水果、茶叶、烤烟和养殖等高效益农业为主的发展。流转的土地主要向公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能人大户三类聚集。各种调查数据显示,流转土地流入公司企业的面积占13%,流入合作社及农户的面积占85%。

五、土地流转效果

第一,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流出土地的农户,由于经营的耕地面积大幅度减少,相当一部分劳动力从由农业就业领域转向非农业就业领域,外出打工人数增加。相反,流入土地的农户,由于经营的耕地面积大幅度增加,一方面,少数劳动力由非农就业领域返回农业就业领域;另外,通过雇工经营,弥补自身劳动力的不足。第二,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土地流转后,流转土地用于种植粮食、油料等大宗农作物的农户比例下降了,而用于种植收益水平较高的烤烟、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的农户比例分别上升,同时还出现了流转土地作为非农种植业的农户。第三,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土地流转使土地流出方和农户家庭收入水平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六、土地流转出现的新情况——乡村旅游用地流转

近年来,乡村旅游的发展引发了新的土地需求,大量的土地流向观光农业。在农林景观生态区,传统意义上的农地经营已经不是该区域农业发展方向,对自然生态的保育,突出生态和景观效应是农业发展的选择方向,以此带动农业观光旅游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发展乡村旅游,土地需求方即受让方通常是集体经济组织、工商企业、外商和有经营实力的种养大户,他们拥有一定的技术或雄厚的资金实力,利用农村地区丰富的各种农业资源、生态资源及旅游资源,通过对土地进行规模经营和集约利用,以获取比分散经营更大的利润。例如,广东省阳春市鱼梁坑村地处凌霄岩景区,全村198人只有100多亩土地且地处山区,农业产值不高。2006年,当地政府决定把“国家地质公园”主景区和地质博物馆在此建设,需征用鱼梁坑村农民的90多亩土地。经阳春市委决定:将毗邻霄凌岩景区的90多亩土地集体入股,由玛琪公司建设地质博物馆、滑草场、葵花园、旅游购物及服务配套设施等项目,土地入股期限50年。再如,浙江省宁波市的梨洲村等村镇,将自家多余的良田、果园、鱼塘等830亩土地通过出租的方式流转给旅游开发公司发展农家乐旅游。江苏溧阳市通过土地流转建成的旅游农庄面积达到8万余亩。成都三圣乡幸福村有近50家农家乐,90%以上是村集体利用土地建设农家小院后,再通过市场运作,转租给外来商家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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