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综合治理中的作用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综合治理中的作用

时间:2022-0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在为强化人民民主专政、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等方面,其所显示的职能作用,正越来越被人们理解和重视。司法行政则以它所肩负的各项任务,在综合治理中不仅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且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通过严厉打击各种犯罪分子,发挥专政机关镇压和震慑敌人的作用。打击、惩办各种犯罪分子,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一环。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综合治理中的作用(1)

我国司法行政工作,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恢复和建立起来的。它是政法战线拨乱反正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实际步骤。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担负着劳改、公证、律师、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业务,成为政法机构合理分工的一个部分,就其性质、地位、任务来看,都是很重要的。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在为强化人民民主专政、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等方面,其所显示的职能作用,正越来越被人们理解和重视。这说明了司法行政工作决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大有可为。由于司法行政的业务内容很多,不能一一论述,本文仅就司法行政在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中的作用问题,谈些粗浅的看法。

我国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经过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有了明显好转,但是还没有根本好转,还没有恢复到建国以来的最好水平。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以及社会的等等错综复杂的因素。因此,治理社会,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必须发挥整个社会的力量,从多方面进行综合治理。我们的党和国家正是从这个实际情况出发,把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政法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针提了出来,作为全党的一项战略任务。综合治理,是党委领导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这个政法工作优良传统的新发展,是保卫四化、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有效方针。司法行政则以它所肩负的各项任务,在综合治理中不仅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且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概括起来有五大作用:镇压作用、教育作用、改造作用、调处人民内部矛盾作用和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作用。

首先,通过严厉打击各种犯罪分子,发挥专政机关镇压和震慑敌人的作用。打击、惩办各种犯罪分子,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一环。司法行政的专政职能,集中地表现在通过监狱和劳动改造部门,对各种犯罪分子实行关押、管教、依法限制他们的自由、不准其乱说乱动。监狱和军队、警察、法庭一样,是国家统治机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镇压敌对分子的专政作用。社会主义国家的监狱(包括实施劳动改造的工厂、农场),作为专政工具来讲,它担负着惩罚罪犯的职能,决不是什么仁慈的东西。

我国律师参加刑事案件辩护,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一起,从不同的角度,搞清犯罪事实、认定犯罪性质,做到量刑适当,正确适用法律。从这个意义上讲,律师是以国家法律工作者的身份参与对各种犯罪活动的斗争。从上海市律师1983年8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开始,到1983年底受理的3950件刑事辩护案件来看,律师指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376件,指出适用法律不当的251件,发现轻诉漏诉的18件,合计645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16%。辩护结果,有宣告无罪的,有改变性质的,有从轻减轻处罚的,也有免刑的。事实证明,通过律师辩护,既保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配合相关部门,更好地发挥了打击敌对分子的专政作用。

其次,通过法制宣传,提高人民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平,起到法制宣传教育作用,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治本措施。综合治理应该做到治标和治本相结合,打击和预防相结合。这是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关键。现阶段,我国犯罪分子中青少年占绝大部分,他们大多又是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的法盲。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的成长,应该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司法行政部门设有法制宣传教育的专门机构,出版70多种法制报刊、杂志,除此还运用黑板报宣传栏法律咨询站、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人民调解组织、律师、公证人员结合本身的业务活动,借广泛接触人民群众的机会,进行口头的和文字的宣传,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另外,上海市司法局1984年在与公安部门配合下,举办了一个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大型展览,运用大量的照片、图表、实物、文字解说和彩色录像,揭露犯罪分子的罪恶事实,展示了这场斗争的重大战果,和斗争还需深入下去的必要性,用事实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其规模之大,几乎为过去所未有。展出的第一个月,观众即达40余万人。通过参观,有的揭发了犯罪事实,有的交代了自己的罪行,收到了十分良好的效果。

第三,对劳改、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作用,这是综合治理要达到的目的之一。社会主义的监狱,不同于其他任何社会的监狱。不是采取惩罚报复主义,而是通过强迫劳动改造,促使罪犯悔罪转变,弃恶从善,成为新人。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和劳教人员,是人类社会中最难改造的一部分。尤其那些所谓“二进宫”、“三回头”、“四进士”,这些人恶性难改,有的多次逃跑流窜到社会上为非作歹,是社会不安定的一个突出因素。刑事案件中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是这部分人干的。因此,总的应当看到教育、改造的任务是很重的,对这部分人的改造,更是综合治理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的环节。

我国的劳动改造与人民调解,被国外同行称为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两朵花。说明我国的劳改工作是很有成效的。但是劳改工作目前面临一个新问题,就是如何使我们的改造方法适应变化了的改造对象。50年代关进监狱的大都是年纪大、出身不好的,反革命罪犯占很大比例。80年代关进监狱的大都是年纪轻的,出身好的,以刑事犯罪为主。所以老的经验不够用了,因而我们要运用新的管教方法,针对新的特点,从各方面提高管理教育的质量,并创造摸索一些新的经验。今年以来,上海市司法局团委组织青年到各劳改农场、监狱、少教所,针对犯罪原因和犯人思想进行演讲活动,用浅显的实例,富有哲理的通俗语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共计演讲30余场,深深地触动了他们的心,出现了台上含泪演讲,台下流泪痛哭的动人情景,用罪犯的语言来形容,他们在铁铐面前没有皱过眉头,今天却是失声泪涌。他们说:“你们作了一次真正催人泪下、发人深省的法制教育……使我们久已麻木的神经受到震动”,“你们富有哲理的教育,唤回了我们失去的灵魂……”在讲演后,接到300多封来信,表示忏悔和重新做人的决心,有些管教干部也深有感触地反映:“多少年来没有看到也没想到演讲会有这么好的教育效果。”对这一新形势下做好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当我们汇报后,陈丕显同志肯定了这一做法,他指示说:“青年人跟青年人讲,老年人跟老年人讲,妇女跟妇女讲,同代人讲话有共同语言,他们愿意听,容易接受。”目前这一做法又有了新发展,确应引起高度的重视。

第四,通过人民调解,公证、律师工作,调处大量内部矛盾,减少纠纷发生,防止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和转化,起到预防犯罪,促进人民团结的作用。综合治理的基础在于加强基层组织和基础工作,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在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全国城乡人民调解组织,1983年共调处了600多万件民间纠纷。为人民群众息讼解纷,为人民的和睦团结,社会的安定作出了贡献。上海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1983年在调解中还防止了可能发生的自杀、凶杀事件740起,缓和了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了犯罪。统计资料表明,当前发生的凶杀案件中,80%是由于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引起的。群众中往往为了一度电、一滴水、一寸地、一句话,互不相让,酿成大祸。人民调解组织是群众的自治组织,他们生活在群众之中,联系千家万户,能及时获得各种不安定的信息。所以,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必须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不仅城镇乡村要建,而且工厂商店也要建;不仅要调处已出现的各种纠纷,而且要加强法制宣传,防止内部矛盾激化和转化;不仅要具体帮教失足青少年,而且要积极参加建立文明村,文明街道,文明单位的活动。这样,综合治理才有雄厚的群众基础。

司法行政机关恢复之后,及时建立和健全了国家公证机关。逐步开展了涉外和国内公证业务。公证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公证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很多人对此感到陌生。要大力普及公证知识,使更多的法人团体和公民能运用这一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

律师通过代理民事诉讼,处理非诉讼事件和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法律询问等工作,调处了大量纠纷,为群众排难解纷,增强团结,避免矛盾激化和转化。上海市律师1983年代理民事案件2599件,处理了非诉讼案件310件,接待群众来访66736人次,解答法律询问51400人次,处理人民来信2945件。通过这些工作,直接参与了人民内部矛盾的调处,促进了社会安定团结。

第五,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作用。经济秩序是社会秩序的一个重要部分,争取社会秩序的好转,当然也包括经济秩序的好转。随着四化建设的深入发展,将会产生日益增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联系。国家必须不断调整国家、集体和公民之间以及法人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经济法律关系。处理经济纠纷,参与经济案件的调解、仲裁和代理,为厂矿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经济实体的经济活动,提供一个良好的经济秩序,这方面司法行政工作是大有作为的。如律师受聘工厂企业,担任经济法律顾问,参加经济合同的谈判和起草、调解经济纠纷,维护受聘单位合法经济权益。上海市律师到1984年3月底已为534家工厂企业担任了法律顾问。帮助审查、草拟经济合同,协助索取久拖未交的贷款,减少罚款及赔款,同时还向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受到聘请单位的欢迎。为这些单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提高经济效益起了促进作用。此外,律师还调处了大量以经济纠纷为主要内容的非诉讼事件。为了实现进一步对外开放,我国各经济组织与国外经济贸易联系将日趋频繁,律师参加涉外经济事务方面也日益显示其重要性。这一切都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的正常秩序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经济合同公证发展迅速,1983年全国共受理107万件,已逐步成为公证工作的重点,预防了大量经济纠纷的发生,在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方面发挥了良好作用。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担负着十分繁重和艰巨的任务。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是在社会治安还没有根本好转的非常状态下所采取的重大决策。从长远看,对社会治安必须实行综合治理的方针。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各行各业积极参加,深入持久地进行。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乘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的东风,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大向前推进。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