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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个性”与人的自由发展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人的个性发展的最高境界和人的发展的理想状态,“自由个性”不仅有别于“个性自由”,而且也区别于人的自由发展。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的个性自由之间有着本质的内在统一性。我们说个性自由是人的自由个性实现的基本前提,首先是因为它是人的自由发展的根本条件。其中,人的个性自由侧重于说明社会生活为个人的自主发展所提供的可能性空间,而人的自由发展则主要表征着在这种可能性空间中人的发展的自主状态。

(二)“自由个性”与人的自由发展

作为人的个性发展的最高境界和人的发展的理想状态,“自由个性”不仅有别于“个性自由”,而且也区别于人的自由发展。如果说人的个性自由是人的自由个性实现的一个基本前提,那么,人的自由发展则是通达人的自由个性的路径。

在马克思那里,所谓人的自由发展,主要是指个人的自由发展或人的个性的自由发展,亦即人们在不受外在目的的规定和其他外力左右的情况下自主地发展自己的体力、智力、才能、兴趣、品质等等。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的个性自由之间有着本质的内在统一性。我们说个性自由是人的自由个性实现的基本前提,首先是因为它是人的自由发展的根本条件。人的个性自由,说到底就是人们发展自己的个性的自由。因此,如果说自由个性是人的发展的理想状态,那么,个性自由和人的自由发展都是通达这种理想状态所不可或缺的要件。不过,在对人的发展状态的揭示上,人的个性自由和人的自由发展是有分别的。其中,人的个性自由侧重于说明社会生活为个人的自主发展所提供的可能性空间,而人的自由发展则主要表征着在这种可能性空间中人的发展的自主状态。

马克思对个人自由发展的强调和关注,是有其广阔的历史背景和深刻的理论原因的。在马克思看来,人是通过劳动从自然界中分化独立出来的,而作为人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劳动是一种“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它与动物的生命活动有着根本的区别,并由此构成人的“类特性”、“类本质”或“类生活”。因此,相对于动物而言,能够从事“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即劳动生产的人类生来就是一种自由的存在物,人类通过劳动而不断发展的历史也应该是人类自由发展的历史。然而,这种自由发展在人类个体身上并没有得到实现,因为在私有制条件下,对于人类个体来说,劳动已由作为人的“类特性”、“类本质”或“类生活”的“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异化为一种由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束缚人的自由发展的活动,即变成了仅仅是维持人的肉体生存的手段。“异化劳动,由于(1)使自然界,(2)使人本身,他自己的活动机能,他的生命活动同人相异化,也就使类同人相异化;它使人把类生活变成维持个人生活的手段。第一,它使类生活和个人生活异化;第二,把抽象形式的个人生活变成同样是抽象形式和异化形式的类生活的目的。”[13]马克思指出,这种异化劳动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状态,在那里,“劳动对工人说来是外在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属于他的本质的东西;因此,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因此,工人只有在劳动之外才感到自在,而在劳动中则感到不自在,他在不劳动时觉得舒畅,而在劳动时就觉得不舒畅。因此,他的劳动不是自愿的劳动,而是被迫的强制劳动。因而,它不是满足劳动需要,而只是满足劳动需要以外的需要的一种手段。劳动的异化性质明显地表现在,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他强制一停止,人们就会象逃避鼠疫那样逃避劳动。”[14]马克思认为,要从根本上扬弃异化劳动,消除个体与类的对立和矛盾,把人的“类特性”、“类本质”或“类生活”还给人,从而真正保证和充分实现个人的自由发展,就必须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而“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5]。可见,马克思对个人自由发展的关注是与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批判和对未来理想社会的追寻与建构联系在一起的。

私有制是异化劳动产生和不断受到强化的根本原因,异化劳动对人的自由发展的束缚实质上是以私有制为根本特征的社会关系对人的自由发展的限制。在未来社会中,对异化劳动的扬弃意味着私有制的消灭和全新的社会关系的形成,它必将为人的自由发展提供无限广阔的可能性空间。正是依据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历史性变化对人的自由发展的影响,马克思把人的历史发展过程区分为三个阶段,并认为它们同时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三大形态:

一是“人的依赖关系”阶段。“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16]在这一阶段上,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表现为人的限制即个人受他人限制的那种规定性”[17]。这种“人的依赖关系”的最初表现形式是个人对血族群体(原始氏族、部落)的依赖关系,马克思说它“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因为在人类社会初期,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极其低下,个人独立于群体便无法生存。因此,“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18]。进入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后,“人的依赖关系”又相继地表现为奴隶对奴隶主、农奴领主的人身依附关系,人们“只是作为具有某种[社会]规定性的个人而互相交往,如封建主和臣仆、地主和农奴等等,或作为种姓成员等等,或属于某个等级等等”[19]。所有这些表明,在“人的依赖关系”阶段即前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还没有获得对他人的独立性,从而也还根本谈不上有什么个性自由和人的自由发展。

二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20]作为社会形态来看,这一阶段也就是资本主义社会。在这一阶段上,人们摆脱了早先的那种人身依附关系,并由此获得了对他人的独立性。然而,这种人的独立性却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表现为物的限制即个人受不以他为转移并独立存在的关系的限制”,“各个人看起来似乎独立地……自由地互相接触并在这种自由中互相交换”,但却陷入了“物的依赖关系”之中,而“物的依赖关系无非是与外表上独立的个人相对立的独立的社会关系,也就是与这些个人本身相对立而独立化的、他们互相间的生产关系”[21]。可见,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即资本主义社会中,一方面,人身依附关系的解除和个人对他人独立性的获得,为人的个性自由和人的自由发展提供了某种可能,这是人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大进步;另一方面,“物的依赖关系”的存在,又意味着人的独立性仅仅是一种“外表上”的独立性,它使得人的个性自由和人的自由发展远没有得到实现。

三是“自由个性”阶段。“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22]在这一阶段上,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表现为“他们共同的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亦即人们共同地占有他们的生产能力,其所对应的社会形态是共产主义社会,即所谓的“自由人联合体”。“它是各个人的这样一种联合(自然是以当时发达的生产力为前提的),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23]因此,在这一阶段上,个人不仅摆脱了“人的依赖关系”,而且也最终摆脱了“物的依赖关系”,从而完全控制了自己的生存条件、获得了充分的个性自由,并通过充分的自由发展而达到了自由个性这一人的发展的理想状态。

上述马克思关于人的历史发展的“三阶段”说,充分地表明了“自由个性”与人的自由发展之间的关系:自由个性是人的个性发展的最高境界或人的发展的理想状态,而以个性自由为前提的人的自由发展则是实现自由个性的基本途径。从“人的依赖关系”到“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再到“自由个性”这一人的历史发展过程,是限制人的自由发展的社会关系不断得到改造的过程,从而也是人的自由发展不断进到新的阶段和水平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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