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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自由与人化的自然观

时间:2022-09-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因而,在实践美学中由自然的人化所导致的美最终成为由客体自然向人的单向度生成的美,这种美的生成关系最终丧失了自然美的功能性,而仅仅成为人的实践的殉葬品。也就是“理性才能积淀在感性中,内容才能积淀在形式中,自然的形式才能成为自由的形式,这也就是美。美是真、善的对立统一,即自然规律与社会实践、客观必然与主观目的的对立统一”。

一、实践美学:理性自由与人化的自然观

实践美学主要是指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哲学为基础建构起来的美学体系,它是伴随着中国当代美学论争而发展起来的一个主流美学流派,其代表人物主要是李泽厚。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第一次美学论争中,李泽厚提出的客观社会派美学可以认为是实践美学的雏形。客观社会派美学认为:美是客观性与社会性的统一,所谓的社会性就是认为美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从而将实践概念引入了美学领域,其目的是要超越认识论美学将美局限在自然界的困境。李泽厚认为:“如果没有人的社会实践,光是由自然必然性所统治的客观存在,这存在便是与人类无关,不具有价值,也不能有美。”(19)在这里,李泽厚为了强调美的客观性,将人类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其客观的依据,从而与朱光潜的美是主客观统一的,美是主观的意识相互区分开来,也由此导致了后实践美学对其忽视个体精神自由的责难。在那种时代条件下,李泽厚怕沾染主观而提出用社会实践融合主观与客观、美与美感是可以理解的。“他从主体实践与客观现实的能动关系,美与善的统一中界定美,这为20年后勃兴的实践美学提供了理论基础。”(20)

李泽厚实践美学的真正奠基之作应该是其在20世纪70年代末出版的《批判哲学的批判》。李泽厚在这本书的第十章《美学与目的论》中,详细地描述其实践美学的基本思想:经过漫长历史的社会实践,自然人化了,人的目的对象化了。自然为人类所控制改造、征服和利用,成为顺从人的自然,成为人的“非有机的躯体”,人成为掌握控制自然的主人。自然与人、真与善、感性与理性、规律与目的、必然与自由,在这里才具有真正的矛盾统一。真与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在这里才有了真正的渗透、交融与一致。理性才能积淀在感性中,内容才能积淀在形式中,自然的形式才能成为自由的形式,这也就是美。美是真、善的对立统一,即自然规律与社会实践、客观必然与主观目的的对立统一。(21)其后,他又在其主体性哲学提纲中提出:美的本质是人的本质最完满的展现,美的哲学是人的哲学的最高级峰巅。(22)自由审美可以成为自由直观(认识)、自由意志(道德)的钥匙。从而理性的积淀——审美的自由感受便构成人性结构的顶峰。……在主体性系统中,不是伦理,而是审美,成了哲学的最终归宿所在。(23)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实践美学的基本观点:人通过实践改造自然,实践成为沟通人和自然之间的桥梁,人是实践的主体,自然成为了实践的对象,自在的自然在实践的作用下成为人化的自然,因为自然打上了人类实践活动的印记从而成为了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产品,因而也就是美的。但当自然成为人化的自然,人成为自然的主人,因而自然本身就没有任何的主体性,自然的价值仅仅在于成为人的改造、利用的对象。在这种自然观念的影响下,实践美学并没有充分地认识到自然审美在其美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其关注的焦点则在于“实践论所表达的主体对客体的能动性”,事实上就是“以生产力为标志的人对客观世界的征服与改造”,这样,人和自然之间就成为了一种不平等的关系,是一种征服与被征服,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人通过自己主体内在的尺度任意地肢解和改造自然,因而人的实践活动的目的性成为了人和自然沟通的唯一途径。这样,就像康德所指出的那样:“自然界有如此多样的形式,仿佛是对于普遍先验的自然概念的如此多的变相”(24),自然如此多的变相在主体实践的作用下失去了自身的丰富性规定,而只是具有了对象、客体的意义。因而,在实践美学中由自然的人化所导致的美最终成为由客体自然向人的单向度生成的美,这种美的生成关系最终丧失了自然美的功能性,而仅仅成为人的实践的殉葬品。其结果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界受到了人类的改造和支配,成为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载体,从而演变为实践美学所主张的美,而另一方面,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们,如果我们不遵循自然的内在规律无限制的自由的凭任主体的尺度去改造和肢解自然,忽视自然的主体性,自然就会反过来成为控制人类的异己力量。自然的商品化、严重的污染和过度的开发自然最终导致的不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而使人和自然陷入了严重的对立中。这种对立,不是人的本质力量的象征,而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否定,因而作为实践美学核心概念的“自然的人化”不仅仅产生美,而且还会有产生丑的嫌疑。

因而,在实践美学的人化自然观中,由于过分强调了人类的物质实践的主体功能,没有能够对自然的自身主体性和尊严给予重视,从而导致了严重的“人类中心主义倾向”,自然成为人们征服和索取的对象,而不是人类欣赏和热爱的对象。这样,作为人类生存和存在家园的自然就不可避免地为人类所抛弃,人类对自然抛弃的结果就是自然对人类疯狂的报复行为:人和自然之间不再是相互依赖、相辅相成的依存关系,而成为一种外在的敌对关系。并且,人失去了自然的依赖性以后,人就成为了一个不知何所来,也不知何所去的孤独的主体。如果人失去了这种最内在的规定性以后,成为一个孤独的主体,那么,美又何以存在呢?

在实践美学中,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我们去探究:即实践美学的自由观念。实践美学认为,外在自然的人化构成了美(美的本质),而内在的自然(人的感官和自然情欲)的人化则构成了美感,这就是实践美学里著名的美感的双重性问题。所谓审美,审美自由就在于这种外在自然的人化与内在自然人化的同构对应之中,外在自然的形式经过人类的加工和改造以后就成为人化的形式,也就是审美的形式,这种审美的形式与内在自然人化的感官相互同构对应就能够激起主体的审美感受,也就是人类主体获得了审美自由。也就是“理性才能积淀在感性中,内容才能积淀在形式中,自然的形式才能成为自由的形式,这也就是美。美是真、善的对立统一,即自然规律与社会实践、客观必然与主观目的的对立统一”。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实践的自由是审美自由的前提和基础:通过人类主体的实践作用,外在的自然人化了,自然的规律性被人类所掌握,通过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人的内在的情欲获得了纯化,成为了属人的情感,从而产生出认识和改造自然的愉悦感,这就是实践美学所谈论的审美自由。从人的深层的心理结构中去探询审美问题是实践美学的深刻之处,但是由于它将实践的自由同审美的自由相互等同,从审美发生学的角度去论证审美的本质问题,从而在根本上忽视了审美自由的精神性和超越性。这实际上就是后实践美学对实践美学的反驳根本症结所在。后实践美学对实践美学的反驳也说明了实践美学用实践的理性自由(即“自由是对必然的支配,是使人具有普遍的形式力量”)来替代审美自由有着其不可克服的矛盾性,审美的本质说到底就是在个体的审美活动中,在个体的审美体验中获得一种自由的领悟,这里的自由意味着人超越自身的有限性(有限理智、有限意志、有限情感)而领悟无限的意义,也就是康德美学的精义:自然与自由的和谐。而这一领悟过程是在体验、反思中进行的,同时这一过程又意味着对客体进行合目的性评价。因而,审美说到底是融合了形而下的现实层面与形而上的超越层面,在对现实客体的合目的性评价中超越了自身的有限性而领悟到一种形而上的深意,这也就是叶朗在《中国美学史大纲》中所说的人生感、宇宙感和历史感。而实践美学的实践自由究其根源是一种理性的自由,即通过人类的实践活动对客观世界自然必然性的认识,它虽然也有着超越性的一面,即从必然进入到自由的一面,但这种超越性是现实的,有限的,它从根本上受到人的实践能力的限制,并且它一直处于客观必然性的限定之中,因而,从主体的精神状态来说,它并不自由,因而也就没有能够达成审美活动所要求的在个体的审美体验中形而下与形而上的融合。

虽然实践美学源自于康德的主体性实践哲学,但由于对康德的伟大命题“自然与自由和谐”没有进行深刻的阐释,没有能够挖掘出其中的合理内核,用人化的自由观和理性的自由观来解决美学的根本问题,因而也就没有能够合理的解释美学的根本问题。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后实践美学针对实践美学的理性自由和人化自然观点进行了深入的批判,推动了当代中国美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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