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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自由与个性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学生一旦解除束缚,往往就会不守法,破坏、粗暴和喧哗,这一事实在主张用权威来“训练”的人看来,证明只有严加管束才是对付儿童的惟一方法,因为没有这种管束,儿童就会成天喧扰,和他在片刻间解除了束缚的情形一样。学校中“自由”对“命令式的训练”的论争,归根结底是这么一个问题,即究竟怎样来理解教育。在做事方面得到了训练,他就能在无人强制监督的情况下坚持工作,关心别人。

 

第六章  自由与个性

毫无疑问,读者会感到,从前面描述过的学校的所有工作情况来看,学生被允许得到的自由也许太多了些,超出了通常人们认为的一个教室所需要的纪律范围。对大多数教师和家长来说,“学校”这个词就是“训练”的同义语,它意味着安静,意味着一排排的儿童端坐在课桌旁,聆听着教师的讲课,只有当要他们发言时才能开口。因此,如果一所学校不具备这些基本的条件,那它就不是所好学校;学生在这学校里就学不到什么东西,他们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凡是他们喜欢的东西,即使对儿童自己十分有害,同班同学和教师不同意,也全然不顾。

有许多积累的东西是每个儿童必须要掌握的,否则他长大了会成为文盲。虽然学校有义务让儿童了解这些东西,然而这些东西主要与成人生活有关;因此学生对它不感兴趣就毫不奇怪了。怎么办呢?显然只有让儿童一排排地端坐着,相互保持足够的距离,以便他们不能随意讲话,再有就是雇佣最能干的人来教这些东西,对儿童说明这些东西,要儿童一遍又一遍地复述这些东西,直到教师有理由认为儿童已把它们记住了,至少记到他“升级”以后。

还有,应该教儿童学会服从;倘若能把人家叫他做的事办得很好,这就是一种很有用的成就了,这正如要塑造人格,就得去完成厌烦乏味的任务是一样的道理。学生一般应该被教会“尊重”教师和学业;如果他连坐都坐不稳,接受能力又差,又怎能教他这种课文呢?不过假如他接受能力不强,他也至少必须保持安静,使得教师无论如何教他一点东西。学生一旦解除束缚,往往就会不守法,破坏、粗暴和喧哗,这一事实在主张用权威来“训练”的人看来,证明只有严加管束才是对付儿童的惟一方法,因为没有这种管束,儿童就会成天喧扰,和他在片刻间解除了束缚的情形一样。

假如上面对“训练论者”(disciplinarian)的情形的描述,有人觉得形容太过或过于露骨,那么请他暂时想一想参观这些“奇怪的学校”的人在参观结束后说的那些话吧;同时考虑一下一个没有偏见的观察者能否不被迫下这么个结论:他们对于学校及学校教育的想法,正是这样过度,这样不加修饰的。学校中“自由”对“命令式的训练”的论争,归根结底是这么一个问题,即究竟怎样来理解教育。我们究竟是否和主张严格训练的人一样,相信教育是使一个小蛮人变成小大人的过程,相信确有这么多美德和事实要教给所有儿童,以便他们能尽可能地达到成人的标准?或者我们是和卢梭一样,相信教育是弥补出生儿童和他必定要成为的成人之间的差距的过程,如卢梭所说,“儿童有其自己的理解、思想和情感方式”,并且相信把这些方面训练到合乎成人需要的方法就是让儿童在其周围环境中试验他们?

“命令式的训练”(authoritative discipline)这个术语是有意来使用的,因为训练和自由不是互相矛盾的概念。下面从卢梭那里引的一段话,很清楚地表明,甚至一个严肃的工头他的自由是什么——通常都认为自由就是无法无天,放纵。“完全不要给他(学生)命令,绝对不要。也不要让他想到,你企图对他行使什么权威。只要让他知道,他弱而你强,由于他的情况和你的情况不同,他必须听你的安排;让他理解这一点,学到和意识到这一点。要使他及早明白,在他高傲的颈脖上,有一副大自然强加于我们的沉重的枷锁,这是必须经受的沉重的枷锁,在它之下任何人都必须低头屈从。让他从事物而不是从人的任性中认识这种需要,让他了解这种抑制是环境的力量,而不是权威。”

的确,没有一种训练能比这更严厉,更能发展品格和理性,而又更少养成杂乱和懒散的了。实际上,人们所以反对学校中的自由,其真正理由似乎是出于对自由的一种误解。批评者们把身体的自由与道德及智力上的自由搞混淆了。因为学生们走来走去,或者坐在地板上,或者椅子按直线排列,因为他们在用他们的手和嘴巴,参观者们就认为他们的思想一定也是松散的;他们一定仅仅是在胡闹,他们的思想和道德决不会比他们的身体更受约束。长期以来,在校学习一直是与温顺或被动的心理联系在一起的,以致因为有用的器官在活动中并不蠢动或说话,参观者们就感到儿童都不应该蠢动或说话,否则它将干扰学习。

假定教育改革家们的设想是正确的,即认为教育的功能就是帮助一个不能自助的年轻生物成长,使之成为一个幸福的有道德和能干的人,那么一个前后一贯的教育计划就应当充分允许给予自由以促进那种生长。儿童的身体必须有场所可以活动、伸展和锻炼肌肉,疲倦时可以休息。人人都同意,用襁褓包裹婴孩并不好,限制和阻碍了身体的发育。那直背式的课桌,就等于婴儿的襁褓,还有头要朝前看,手要折起来,所有这些对于上学的儿童来说,正好比是束缚甚至是精神上的折磨。难怪每天必须这样坐上几小时的学生,一旦束缚解除,就会爆发出阵阵过分的喧哗和盲动。既然他们的体力没有正常的发泄渠道,它就只得在体内积蓄,一旦机会来临,它就会由于原先遭受到的精神刺激——这种刺激是由于压抑训练不周的躯体活动造成的——而更加猛烈地迸发出来。当儿童需要时,就该给他活动和伸展躯体的自由,并且从早到晚都能提供真正的练习机会,这样,当听其自然时,他就不会那么过于激动兴奋,以致急躁或无目的的喧哗吵闹。在做事方面得到了训练,他就能在无人强制监督的情况下坚持工作,关心别人。

只要千篇一律地对待儿童,就不可能建立一个真正科学教育学。每个儿童都有很强的个性,同样任何科学都必须对本科学的所有材料作出判断。每个学生都必须有机会显露他的真实面目,这样教师就能发现学生在成为一个完全的人的过程中需要干些什么。教师只有熟悉她的每个学生,她才有指望理解儿童,而只有当她理解了儿童,她才有指望去发展任何一种教育方案,使之或者达到科学的标准,或者符合艺术的标准。如果教育家不了解各个学生的实际状况,他们就决不可能知道自己的假定计划是否有价值。但是假如他们把这种材料强加给自己到这样的程度,即把所认为的每个部分都当做其他各个部分一样,那么他们又怎么了解他们的材料呢?假如将学生排成行列,把知识提供给他们,然后要求他们以同一种方式交回来,那在学生的身上什么东西也发现不了。但是假如每个学生都有机会表现自己,表现他的特质,那么教师就有材料来构筑她的教学方案了。

既然一个儿童生活在一个社会环境之中,在那里甚至最简单的动作或词语也和周围人的动作词语息息相关,那就不可能出现这样的危险,即一个儿童的自由会牺牲他人多变的兴趣。将自然和人类强加给每个生活在社会之中的人的种种限制统统排除,以便个人可以沉溺于种种冲动——这些冲动是与他自己作为社会成员之一的利益相违背的——之中,自由决不是这么个意思。不过对儿童来说,自由就是提供机会,使他能尝试他对于周围的人和事的种种冲动及倾向,从中他感到自己充分地发现这些人和事的特点,以致他可以避免那些有害的东西,发展那些对他自己和别人有益的东西。教育,如果对儿童划一看待,好像他们的种种冲动不过是一个成人社会(而且这个社会的弱点和失败一直在被人们哀叹着)的一般冲动的反映,那么这种教育必定是在复制一个同样通常的社会,它甚至不愿意去发现是否有可能以及怎样可能来使这个社会变得更好。教育能发现儿童的真实情况是什么,就能根据这种知识使自己得到发展,从而能保持最好的东西,排除坏的东西。在这个过程中,仅仅从外部强行抑制,坏的东西也就同样地阻碍了好的东西的表现。

在依据事实塑造自身前,如果教育需要自由,那么它如何利用这种自由以符合儿童的利益呢?给儿童以自由,使他在力所能及的和别人所允许的范围内,去发现什么事他能做,什么事他不能做,这样他就不至于枉费时间去做那些不可能的事情,而把精力集中于可能的事情了。儿童的体力和好奇心能够引导到积极的道路上去。教师将会发现,学生的自发性、活泼和创造性,有助于教学,而不是像在强迫制度之下那样成为要被抑制的讨厌的东西。现在感到阻碍教学的那些东西,将会变成教师所要培养的积极的品质。除了要保存人生有用的品质,养成独立和勤勉的习惯外,允许儿童这种自由是必要的,假如学生真正地从做中学的话。但是如果这种“做”是向儿童指定的,是一步步向他提出要求的,那么大部分的做只会导致表面的肌肉锻炼。然而,当儿童自发的好奇心、喜欢活动的天性用于研究有益的问题上,用于自己去发现如何才能使环境适合他的需要时,教师就会看到,学生不仅功课做得和以前一样好,而且学会了如何去控制和创造性地利用那些能量,这些能量在普通的课堂里只起到消极的作用。除非学生从事某种真正的、靠感官和肌肉的运用来锻炼思想的工作,教师就决不可能废除传统的训练方法。因为在一个教师一手包办,学生只能倾听和回答问题的课堂中,允许儿童随自己的喜爱安排自己,走来走去或谈话,是不可思议的。只有当教师的作用改变为帮助者和观察者,每个儿童的发展就是目的,这样的自由才成为工作上必不可少的东西,就像在只许儿童背诵的环境下安静是必不可少的一样。

目前,人们谈得最多的学校——在那里自由成为儿童工作时不可缺少的东西——是意大利的蒙台梭利学校以及她的那些门徒在我国办的学校。蒙台梭利和我国的许多教育家一样,相信假如教师要了解每个学生的需要和能力,假如儿童在学校中要受到全面的、能使其心理、性格和身体都得到最好发展的训练,那么在教室里自由是必不可少的。一般说来,她之所以要坚持这种自由,这是她的方法的基础,理由不外是上面列举的那些。不过有一个例外。她认为如果要创造一种科学的教育,儿童的自由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没有它,就不可能搜集种种素材,而没有素材,也就不可能建立起一条条原理;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或为了充分发展品性以养成独立人格,自由也是不可缺少的。意大利的这位教育家和我国的大多数改革家的不同之点,在于他们对自由在材料运用时的价值看法不同,这一点后面要谈到。

蒙台梭利认为,在学校里束缚儿童的身体,教他们养成被动顺从的心理习惯,这样就误解了学校的功能,于儿童实在有害。合乎科学的教育不仅需要给儿童自由以搜集研究材料,而且自由就是教育真正的基础;蒙台梭利在她那本《蒙台梭利方法》一书中说过:“自由就是活动。”活动是生活的基础,因此训练儿童活动就是训练他们生活,这是学校教育的正当职责。自由的目的是整个集体的最大利益,允许儿童自由,也就是这个缘故。凡是无助于这个目的的必须予以禁止,同时,对于促进每一项有益的活动必须给予最大的关注。为了使得学生能最充分地从事这类有益活动,就得允许他们在教室里享有大量的自由。他们可以随意走动,相互交谈,随着他们的意愿布置课桌椅。此外最重要的是,每个学生都可以选择他想做的事,并且可以想做多久就做多久。蒙台梭利说:“所有儿童都能有益地、机智地以及自愿地走来走去,没有任何粗暴鲁莽的行为的一个课堂,在我看来,确实是训练得很好的课堂。”总之,训练就是独立做事的能力,而不是在约束下的屈从。

为了导致这种积极的训练,这种训练能完全允许任何有益的活动,同时不去压抑儿童的种种自发冲动,就要把通常的训练方法统统废除,建立一种强调积极训练而不是消极训练的方法。蒙台梭利这样描写道:“讲到惩罚,我们常常碰到这样的儿童,他们妨碍他人,对我们的劝告毫不在意。我们就马上把这样的儿童送交医生检查。如果检查结果证明他一切正常,我们便在房间角落里摆上一张小桌子,把他与别人隔开,让他坐在一张挺舒服的小沙发上,如此安置使得他可以看到同伴的工作,同时还给他许多对他最有吸引力的游戏和玩具。这种隔离方法几乎总是可以成功地使这个儿童安静下来:从他的位置上能够看到他的全体同伴,他们的工作情形对他来说是一种直观教学,这种直观教学要比教师的任何话语都更为有效。渐渐地,他开始体会到成为那眼前忙碌工作着的团体中的一员的种种好处来,他就会真心实意地希望回到队伍中去,像他人一样地工作。”教师第一次向儿童提出忠告时,决不采取训斥责备的态度,而是轻轻地告诉儿童,他做的事不对,或者他做的事妨碍了他人。然后,告诉他应该怎样做才能受到同伴的欢迎,或者把他的注意力引到某件工作上来。由于儿童们做的是自己选择的事情,并且做的时间也是他们自己定的,又因为他们可以随意走动谈话而不会觉得厌倦,所以几乎不存在需要什么“惩罚”的问题。除了遇到真正无法无天的情况要用隔离的方法外,就像刚才引用的蒙台梭利的话中说的那样,到蒙台梭利办的一些学校参观过的人,都很少看到有消极训练的必要。对于那些稍失检点的行为或者粗心大意的举动,教师给予一些劝告几乎就够了。

由于以自由为基础的活动是蒙台梭利学校的指导原则,因此儿童的活动围绕两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蒙台梭利认为,儿童需要在日常生活方面得到训练,例如他应当学会如何照料自己,因此一部分的工作就要以这为目的。她还认为,儿童具有许多的才能,这些才能应该允许得到最充分的发展,所以还有一部分的工作应该设计得使这些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她认为在这两者之间,培养儿童内在潜能方面的练习更为重要。为了成为独立和幸福的人,儿童必须知道如何使自己适应环境;然而如果儿童的才能得到不适当的发展,那就等于儿童生活本身得到了不适当的发展;所以教育的真正目的在于给儿童的生活提供积极的帮助,使之得到正常的发展。这两条发展路线,蒙台梭利觉得是如此相互不同,以至于她感到实际生活方面的练习,对儿童能力和感官训练方面的练习不起什么作用。

实际生活方面的练习是为了教会儿童独立,能自己满足自己的需要,并且熟练优雅地从事日常生活中的各项活动。通过这种练习,学生就能保持教室的整洁,清扫和安顿食堂的用具,收拾好各种散乱的材料。当他们工作时他们自己照料自己,取出他们需要的东西,找到工作便利的地方。他们工作时使用的器材,只要愿意就可以自己保管。没有寄宿舍的学校,每天供给学生一顿中饭;这顿中饭的工作,除烹饪外,都是学生自己去做,如布置桌子,端上食物,接着是洗刷盘子。所有的学生,无论年龄大小,都要参加这种工作;三四岁的儿童不久就学会了端盘子杯子及传送食物。只要有可能,学校总有园圃让儿童管理,还有许多有用和可爱的动物,如母鸡、小鸡或鸽子。甚至年龄最小的儿童也得自己穿衣服,自己扣解围裙及鞋子;当他们自己不会做时,则互相帮助。蒙台梭利强调,学生有必要尽早学会照料自己。为了帮助幼儿学会这一点,她设计了几种教具,让他们在自我照料之前先进行练习。这些教具是木制的身躯,上面套着中间敞开的衣服。然后或用纽扣、领钩,或用带子,把衣边结上,练习时就用扣子和领钩把衣边解开和扣上,或在可能的情况下练习打结。

这些教具在蒙台梭利学校中用来作为两种练习之间的桥梁。它们标志着那些原理上的转变,这些原理是与蒙台梭利提出的方法有联系的大多数教育革新家所共同具有的。从蒙台梭利所著的第一本书中引用一段话,为理解她的这个方法提供了一条线索:“在实验的教育方法中,感官教育无疑必须被看做最重要的……我使用的方法,就是用一种教学材料进行一种教育实验,然后等待这个儿童的自发的反应……对于年幼儿童,我们必须从实验入手,必须选择他们所感兴趣的教材……但我相信,我已对各种东西作出了一种选择,这些东西代表了所需要的最起码的实际的感官教育。”

蒙台梭利在塞贡51工作过的医院里当过弱智儿童的教师,这是她一生教育事业的开端。很自然,当她开始从事正常儿童教育时,她用的实验材料是她教育低能学生时用的那些材料。同样自然的是,许多对低能儿童证明有用的东西,对于寻常儿童也同样适用。通常的教学方法只须运用得缓和一点,耐心一点,对弱智儿童就可以收效;同样,蒙台梭利发现,许多原来只给弱智儿童用的教具,只须用得迅捷些,自由些,对普通儿童也能收到显著的成效。所以,她的“教学材料”(didactic material),包括了许多一般用于发展低能儿童的感官意识的东西。不过,正常儿童使用材料时没有固定的程序,也不用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而是允许有完全的自由;因为现在的目的不再是去唤起那近乎没有的能力,而是要把儿童在日常活动中时时运用的各种能力再练习练习,使得他可以越来越准确熟练地控制它们。

为了培养辨别和比较的能力,特别安排了一些发展儿童各种官能的练习。儿童的各种感官几乎都用所设计的各种器械如纽扣的构架进行训练,以允许儿童为达到一个目的而做一件事情。学生使用这些物品,不心依一定的程序,也没有限定时间的长短。除了年龄最小的儿童只能做最简单的练习外,其他的学生都可以自由地从事任何他们所希望的工作,并且愿意做多久就做多久。蒙台梭利相信,儿童很自然地会去做那些他已有思想准备的练习。在各种材料中,发展触觉的材料是最简单的。这些材料是一块块的小木板,上面贴着一条条的沙纸,从最粗糙的到最光滑的都有,此外还贴着各种类型的布条;儿童蒙起眼睛,用手摸这些东西,辨别它们的差异。为了教儿童辨别物体的形状和大小,设计了一些教具,这些教具利用触觉来充当视觉的强有力的辅助手段。还制作了各种木块,上面挖了一个个直径和深度不一的洞眼,每个洞眼都正好可以放上一个圆柱体。练习时儿童先取出所有的圆柱体,接着用手指摸摸这些圆柱体的边缘,再摸摸木板上洞眼的边缘,然后把圆柱体一一放入适当的洞眼内。判断大小的能力也得到了练习,方法是给儿童一套由小到大的木块,用这些木块他可以搭成一个宝塔,另有一套木块他可以用来叠成一座楼梯。发展辨别形状的能力是通过各种形状的木头镶边进行的,这些镶边可以分别配入在一块薄木板上所刻的各种形状的洞眼内。练习时儿童把各种镶边取出,对它们有了一定的感受之后再放回原处。然后教师在儿童触摸镶边时告诉他各种形状的几何名称,并且要儿童通过名称来区别它们。

相对木制的镶边,还制作了一套卡片纸做的几何图形,又做了许多金属的小板,板的中央刻上了各种形状的洞眼。这些都是游戏时用的,游戏时要在不同质地的材料中找出同样的形状,或者在纸上画出图形的轮廓,再用彩笔给它们涂上颜色。

在教阅读和写作方法时,也利用触觉来加深学生从眼耳得来的知识。儿童还拿到了砂纸做的字母表,字母分别贴在一块方形的卡片纸板上。儿童用手指在砂皮字上比划着,像是在写字,同时把字母读出声来。只有当儿童通过触摸对字母十分熟悉后,他才可以用上活动的字母,并且用这些字母组成单词。儿童用这种方法练习,写字常在读书之前;他们拿起铅笔或粉笔,就能毫不费事地学写字母,因为他们的肌肉和眼睛对这些字母的形状已经熟悉了。

练习听觉用的是两副铃,一副是固定的,用做音阶的标准,另一副是活动的,使儿童能对照固定的音阶标准给自己定调。儿童的游戏多种多样,他们尽量保持安静,从教师那里得到极简单和低声的指导。还有一连串的拨浪鼓,里面有的装着沙子,有的装着石子或谷粒,游戏时要猜出摇动的是哪一种拨浪鼓。色觉的发展,同样通过专门设计的教具进行。这种教具由一些小纸板构成,纸板上卷着各种五颜六色、明暗不一的彩绸,它可以根据学生的年龄和能力不同而有多种的用途。年龄最小的儿童学习分辨两三种颜色,识别明暗的不同。对色彩已很熟悉的大一点的学生,在操作上已经获得足够的技巧,只要在一张纸板上看上一眼,然后就跑到房间的另一头,照着教师的要求,或者拿上一块同样色彩的纸牌,或者拿上一块色彩或淡或明的纸牌。

为了发展肌肉,学校里给儿童充足的时间,让他们跑步和游戏,还设计了各种自由体操的器械,当儿童在操纵这些感官训练的器械时,肌肉的适当协调就不断得到了锻炼。口头表达能力的训练,是让儿童练习读音和按音节发音。数目的基本概念,也教得和读书写字一样多。除了用砂皮纸和硬板纸做的数目字外,还有一系列的木棍,这些木棍从一米到十米长短不一,用这个来学习数目,可使儿童学习十以内的加法。

上面关于教学材料的描述是非常简单和概括的,而且省略了各种教具的许多用途以及关于一些不大使用的材料,但它可以用来说明儿童所做的工作的性质及目的了。学生们在处理那些对他们特别有吸引力的材料方面获得了明显的能力,连四五岁的小孩也能不费多少气力就学会了写字。蒙台梭利相信,许多通常要到六岁才开始学的概念,实际上儿童在较早的年龄就能乐于接受了;而且较早学习更容易掌握这些概念;照蒙台梭利的这套方法去做,即儿童到了能够做某种事情的时候,就允许他去做一整套的动作,这不但能得到比他所能获得的更圆满的结果,而且还能省去儿童后来的不少时间。

每一件材料的设计,都是通过完成一整套固定的动作来训练某一特定的感官。因此,假如把自由与随心所欲混为一谈,那么上面的这套方法就一定会显得非常严厉。自由就体现在儿童对待材料的使用上。在教室里允许儿童有多大的自由,这一点前面已论及到,教师的作用就是要做到与这种自由相协调。教师要被训练得不去干预儿童的任何自发活动,并且决不强迫他去注意不能自然注意到的地方。如果儿童自动地考虑到某种用具,教师可以告诉他这种东西的适当用法;或者在偶尔的情况下,如果儿童对于某一事物似乎过于关注了些,教师可以试着将他的注意力引到别的工作上去,但是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决不勉强。事实上,要儿童去注意他的弱点及失败,或者在他的心理上引起任何消极的联想,对此教师是无能为力的。蒙台梭利说:“假如他(儿童)犯了错误,教师必须不去纠正他,不过必须把她的告诫搁起来,在别的时间再处理。的确,为什么要去纠正他呢?如果儿童不能把物体与名称结合起来,那么惟一的方法就是把刺激感官的动作与物体的名称重复一遍;换句话说,即把告诫重复一遍。但是当儿童失败了,我们应当知道,这时他心里并没有产生我们所希望引起的那种联想,因此我们必须选择另一个时机。纠正儿童时,如果我们竟然说,‘不对,你犯了个错误’,那么所有这类字眼由于是以一种非难责备的形式出现,因此比别的东西对他的打击更来得厉害,从而长久地留在他的心里,阻碍了他对物体名称的学习。相反,在做错之后保持沉默,让儿童的意识清晰起来,下一步的教育就可以有效地沿着最初的步骤进行下去。”

教师作用的简易和被动性由于教学材料的性质而日益增加。儿童一经被教会了与教具有联系的事物的名称后,教师就不再教下去。对于学生来说,她不过是一个观察者,直到学生准备移向别的材料上去。这样做是行得通的。因为蒙台梭利已说过,她的材料具有“自我纠正”的性质。所谓具有自我纠正的性质,意思就是每一件物体安排得只能使儿童做一样事情,如果儿童做得不对,这用具就会停止工作。这样一个无论做什么事的儿童,一旦做得不对,也就不必有人告诉他如何矫正。他面对着一个很明白的问题,这个问题只要通过他自己掌握这种材料就可以解决。在其中儿童是自己教育自己,因为他看到了自己的错误,改正了这些错误,并且得到了圆满的结局;部分的成功或部分的失败都是不可能的。

用最简单的一份材料,一块中间插有圆柱体的实心木块为例。这些圆柱体总共有十根,每一根都不一样,比如每一根的长度都相差约四分之一英寸。儿童从木块的孔眼中把这些圆柱体统统拔出来,把它们混在一起;然后他把它们放回木块上的适当位置。如果他把其中一根圆柱体放入一个太深的孔眼里,圆柱体就会陷下去而看不到了;假如孔眼太浅,圆柱体就会过于突出在外,然而假如每根圆柱体都放入适当孔眼,儿童就可以重新得到一块实心的木块。就用这同样的方法,所有的几何形状的插入物都可以作为自我纠正的用具。就连年龄最小的儿童也会知道他给木人用扣子、系带子做得对不对。又如用积木搭宝塔,如果儿童不是依底下大、上面小的次序把它们堆起来,就休想搭出一座塔。同样道理,如果他们不是把搭成楼梯的木块一根挨一根地排列起来,他们就搭不成一座楼梯。使用彩色卡片时,儿童需要有相当多的准备时间;但是他一经学会分辨八种颜色中间任何一种颜色的八种不同亮度之后,他就能易于把它们从暗到明的排列出来,假如他排得不对,卡片的位置放得不是地方,结果在他看来就会显得不和谐、不雅观。一旦儿童对一种颜色有了认识,他就能自己去分辨和排列另外七种颜色了。因为学生从来不是仅仅允许玩一种用具,所以这用具就会与他要把这一套动作做对的想法连在了一起,做错了一步,在他看来就是事情还没有做完,还需要重新尝试。蒙台梭利使她的材料具有自我纠正的性质,其教育目的在于引导儿童去注意他在使用的教具的各部分的差异;也就是说,要想争取达到预期的目标,儿童就必须对两种颜色、两种声音、两种尺寸等等进行比较区分。感官训练的智力价值,就在于进行这类的比较。在使用任何一种用具进行练习的时候,儿童的某个特定的官能或感觉由于集中在事物之间的关系上而变得敏锐了。感官发展的智力的性质来自感官的这种比较和区分能力的生长,而不是来自教儿童认识体积、声音、颜色等等,也不是来自简单地通过一定的没有错误的动作。蒙台梭利声称,她的作业与幼儿园的教具的不同,就在于具有这种智力的效果。

正如我们前面说过的那样,蒙台梭利方法与美国革新家们的观点的不同之处,不是对自由的价值有什么意见分歧,而在于对如何才算是最好地利用自由有不同的认识。从身体上讲,一个蒙台梭利班级的学生,要比大多数前面所述的美国教育家办的班级的学生更自由些;但是从智力上讲,他们就不那么自由了。他们可以完全自动地来往、工作和闲着、谈话和走动;得到事物的有关知识和掌握行动的技能就是要达到的目的。每个学生独立地用自我矫正的材料工作。然而不允许儿童有创造的自由。他可以自由地选择他将使用的器材,但是他却从不能选择他自己的目标,也不能把材料照他自己的计划去处理。因为这种材料限制在固定的几样物体上,必须以某种固定的方式来把握。大多数美国教育家认为,训练学生养成正确思维和判断的习惯,最好的方式就是向他提供这样的材料,这些材料能代表真实的问题;他们还认为,真正的衡量标准在与校外生活经验的联系中才能找到。儿童必须学习的主要事物是双重性的,因为他们对自己所处环境的适应包含了与人和与物的关系两个方面。适应并不仅仅指控制他们身体的能力,而且还指智力上的适应,指观察事物之间关系的能力,以及透过表面洞察不仅对于个人,而且对于社会的那些事物的意义的能力。美国教师说:“确保儿童学会这种双重适应的最好途径,是向他们提供这样的工作,这些工作真正地代表了他们在校外必须要应付的真实情景。”

在课堂外,儿童经常使各种材料纳入自己的需要,而且还要满足由于与他人生活所带来的种种需要。如果他要在对自己和别人两个方面都做得很有成效,那么重要的是,他要学会照事物本来的样子观察事物;他还要能准确地利用其感官去理解那些事物和人对于他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的意义。因此,在校内需要自由以对付和解决这些问题,几乎和在校外需要自由以应付和解决问题是一样的。另一方面,蒙台梭利认为,通过各种情景——这些情景不是典型的社会生活,而是为了锻炼某个专门的感官而已经安排好的,以便发展辨别和比较的能力——儿童能很好地学习生活的技能。

这种意见上的分歧,可以解析为所接受的人类智慧的性质的观点不同。蒙台梭利与过去的心理学家一样,相信人类具有各种预先形成的能力,这些能力可以根据各种一般的目的而加以训练和发展,而不管训练这些才能所要用到的动作,除了它们本身提供的训练外,究竟是否还有其他意义。儿童生来就具备了各种未经开发的能力,这些能力通过适当的用具就能得到发展,然后就可以供随意运用。美国的教育家多半赞成较新的心理学理论,认为技能的获得,单靠用上一些工具,或者在完成某种特定的目标的过程中制作某个物体是没有用的。让儿童区分抽象的特性,如长度、色彩之类,而不顾哪些东西具有这些特性,这样的练习可以给儿童极宝贵的从事某种专门练习的技巧,但却不一定能使得他更为成功地把握这些特性,因为在实际生活情景中这样的练习是以各种基本生活要素的面貌出现的。更不用说这些练习能充分地培养比较和辨别的能力,以致它们可以迁移作任何用处。一个儿童并非生来具有未经展开的能力,而是具有特别的行动的冲动,在保存和完善社会的和自然的环境下的生活——在这些环境下生活才继续下去——的过程中,这些冲动通过利用要被发展。

因此,在美国的进步学校里,如果有人说儿童在随意走动和选择工作时间方面常常没有多大的自由,那么这种说明并不是指对自由的价值信心不那么足,而是要强调,必须对在典型的生活情景中运用和试验感官并作出判断这些方面给予更大的自由。因为这些情景是社会性的,因此需要儿童在共同的事业中更加合作;因为它们是社会性的,因此允许并且常常需要得到教师的帮助,正如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要得到他人的帮助一样。别人的帮助,不必担心是一种对自由的侵犯,除非那种帮助约束了儿童,使他们不能运用自己的智慧来确定目标,不能灵活主动并富于创造性地选择和修改材料。限定材料去进行特定计划的某种孤立的感官训练——这种情景决不能代表生活本身,这样的练习,在美国教师看来,比起共同活动时由于与他人合作的需要引起的那种限制,是对自由的更大限制。当别人去实现他们的目标时,儿童不仅应当学会不妨碍他们,而且应当学会能明智地与他们共事,这才是值得称道的态度。因此,材料的范围,不应当局限在单一感官的比较区别能力的训练上(不管这样做对于那些还不具备合作精神、并且主要是要学会运用自己的感官的年幼儿童来说可能有多大的价值)52,而是应该有足够的变化,以便能提供各种要在日常生活情景中运用比较和区别能力的那类典型问题。而且当学生制造真实的事物以供实用时,或者当他们去寻找校外生活中的各种活动和材料时,就会需要一些儿童从事同一件工作,并且有始有终地把这事情做好。

但是,如果美国的教育家与蒙台梭利对于存在着天生的能力,这些能力能用普通教具,通过只为了训练不是为了达到训练是附带的结果而设计的特殊练习予以训练这一点有分歧的话,那么,他们对于蒙台梭利努力保持教室内自由的程度,使教员得以认识儿童的真正能力和兴趣,因而可以为科学的教育方法提供资料这一点,倒是很欢迎的。他们赞赏她的观点的说服力,即人为的压抑状况,妨碍教师去真正认识他们所要处理的材料,因而造成教学仅仅是重现传统的过程。美国的教育家认识到,蒙台梭利坚持把用手触摸连带肌肉运动作为学习读和写的一个要素,这是对初等教育的方法的一个真正的贡献。在传播对任何真正的教育都不可少的自由的福音方面,蒙台梭利已成为一个最重要的人物。

随着对智力上和道德上的自由的意义的广泛理解,随着消极和强迫训练的观念的破除,教师不能运用自己的力量去观察和实验的主要障碍将会消失。需要个人观察、反省和实验活动的科学兴趣,将增进教师对于儿童的幸福怀有同情的兴趣。学与做相结合的教育将会取代传授他人学问的被动的教育。后者再怎么好,也不过是适应封建社会的,在那种社会里大多数人必须永远温顺地服从长官的权威,在这样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教育,是与一个以创造和独立为原则以及每一个公民都应当投身于共同利益的事务之中的民主社会不协调的。与当代教育中自由的理想相一致的极有影响的呼声竟然从意大利发出,这正表明民主精神的广泛发展的重要性。

 

(吴志宏)

51 塞贡(Edourd Seguin,1812—1880),法国心理学家。——译者

52 意味深长的是,许多实验过这类教具的人认为,这类教具对于三四岁的年幼儿童价值最大。——原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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