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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组织的管辖范围与规则体系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据前面已经介绍的世贸组织法律文本来看,世贸组织所管辖的范围几乎涵盖当今国际贸易的所有领域。规定了世贸组织的宗旨和原则、活动范围、职能、组织结构、成员资格、法律地位、决策机制等。世贸组织关于服务贸易领域的原则和规则主要体现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之中。该文件中所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就是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所应遵循的规则,又称为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普通程序。世贸组织贸易政策审查机制是在“乌拉圭回合”

第四节 世贸组织的管辖范围与规则体系

一、世贸组织的管辖范围

1947年生效的关贸总协定仅仅管辖部分货物贸易,这与那个年代货物贸易占国际贸易的大部分有关。而世贸组织管辖的范围较之关贸总协定来说是大大地扩展了,这从《建立世贸组织协定》所包含的法律文本可以看出。据前面已经介绍的世贸组织法律文本来看,世贸组织所管辖的范围几乎涵盖当今国际贸易的所有领域。

首先,货物贸易。世贸组织管理货物贸易的法律体系有:有关市场准入的法律规则,主要包括1994年关贸总协定、农业协定、纺织品服装协定、关税及其减让表、数量限制、市场准入委员会、信息技术协定和贸易促进等方面的规则;有关非关税措施的法律规则,主要包括贸易的技术壁垒、动植物卫生措施、海关估价与贸易管理、原产地规则、装船前检验和进口许可程序等方面的规则;有关贸易救济的规则,主要包括反倾销、补贴和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方面的规则;其他与货物贸易有关的特殊规则,主要包括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国家贸易企业和国际收支平衡等方面的规则。和其他规则比较,多边货物贸易法律体系是WTO法中最完备的部分,也是自1948年以来多边贸易体系发展的集大成者。

第二,服务贸易。在对服务贸易法律框架搭建和工作方案的设计,特别是对服务贸易的一股义务上,逐步自由化以及在金融服务、基础电讯和自然人流动等方面作出了新成果。

第三,知识产权领域。世贸组织在多边贸易体系内首次为知识产权提供了保护与强制实施的法律机制,尤其为版权、相关权、商权、地理标志、工业设计、专利、外观设计、未公开信息等提供保护,对知识产权许可方面反竞争的行为进行控制,为强制保护知识产权等都提供了比较明确的遵循规则。

第四,世贸组织还在关贸总协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制定了争端解决机制、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和区域性贸易协定监督机制,这是世贸组织真正实行法治和透明度的重要措施。此外,贸易与环境、贸易与投资、贸易与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的透明度、贸易促进、电子商务甚至于贸易与劳工权利,也正日益引起世贸组织的关注,其中有些已被列入世贸组织的议事日程,另一些将会逐渐被纳入世贸组织的管辖范围。

总而言之,世贸组织的管辖范围因世界贸易的发展正呈现出一种动态的扩张的趋势。

二、世贸组织的规则体系

(一)《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

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体系的框架是在1947年签署的关贸总协定的基础上,经过历次多边贸易谈判后修改、增加、补充过的一系列协议、议定书,特别是在“乌拉圭回合”所达成的“一缆子协议”的基础上最终形成的。世贸组织法律体系框架中根本性的法律文件是《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以下简称《WTO协定》)。

《WTO协定》包括序言和16条条文,并有4个附件。协定本身规定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范围、职能、机构设置、与其他组织的关系、法律地位、决策机制和一些程序性法律问题。其条款内容简述如下。

第1条:为实现其宗旨而建立世贸组织。

第2条:世贸组织管辖范围:对关贸总协定及“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各项协定的相互关系确定了管辖范围,附录第1项~3项下的协定都是本协定不可分割的部分,对所有成员方都具有约束力;附录4项下的协定,也是本协定的组成部分,但只对接受这些贸易协定的成员方有约束力。

第3条:世贸组织的职能:规定了世贸组织的5项职能——执行、管理、运作本协定和其他多边贸易协定,为成员方之间的谈判提供场所;处理贸易争端;贸易政策评审;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合作。

第4条:世贸组织的机构:设立部长级会议总理事会、各理事会和相关委员会。

第5条:与其他组织的关系:授权总理事会对与其他组织的协商和合作作出安排。

第6条:设立由总干事领导下的秘书处。

第7条:预算及费用的分摊。

第8条:世贸组织的地位:世贸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各成员方要赋予世贸组织执行职能所必需的法律能力及必要的特权和豁免权。

第9条:决策机制:对决策原则、协定解释权、义务的豁免等问题做了程序上的规定。

第10条:协定的修改程序。

第11条:规定了原始成员方的地位。

第12条:规定了申请方加入世贸组织的条件和程序。

第13条:规定了成员方之间互不适用世贸组织各协定的条件和程序。

第14条:协定的接受、生效和保存。

第15条:规定成员方的退出:自世贸组织总干事收到书面退出申请书之日起6个月后退出有效。

第16条:其他规定。

有关世贸组织的实质性规定都体现在《WTO协定》的4个附件中。

在附件1中包括:(A)多边货物贸易协定;(B)服务贸易总协定及其附件;(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附件2是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协定;

附件3是关于贸易政策评审制;

附件4是诸边贸易协定。可以认为,如果没有上述4个附件,《WTO协定》就成为无实质性规定的空架子。

(二)世贸组织的基本法律架构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世贸组织法律框架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法

如上所述,《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是世贸组织的最基本法律文件,为其基本法。《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列于“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各项协定之首。规定了世贸组织的宗旨和原则、活动范围、职能、组织结构、成员资格、法律地位、决策机制等。

2.世贸组织关于货物贸易的法律制度

货物贸易是关贸总协定长期以来所调整的传统部门,也是世贸组织法律体系的基础。世贸组织多边货物贸易法律制度主要包括:

(1)《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1994)

GATT1947与GATT1994在法律上既有联系又有区别。GATT1994除包含GATT1947本身外,还包括《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生效前,依GATT1947生效的下列文件:有关关税减让的议定书或确认书;加入议定书;按GATT1947第25条准予豁免义务的决定,凡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生效之日仍有效者;GATT1947缔约方全体作出的其他决定。

除此之外,GATT1994还包括“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对GATT第2条第1b款、第17条、第24条、第28条的解释,对国际收支平衡、义务豁免等6个条款修订的“谅解”,以及GATT1994马拉喀什议定书。

(2)其他有关货物贸易的多边协定

这些具体协定包括:《农业协定》、《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定》、《纺织品和服装协定》、《贸易技术壁垒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关于实施GATT1994第6条的协定》、《关于实施GATT1994第7条的协定》、《装运前检验协定》、《原产地规则协定》、《进口许可证程序协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保障措施协定》等。

3.世界贸易组织关于服务贸易的法律制度

世贸组织关于服务贸易领域的原则和规则主要体现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之中。除此之外,“乌拉圭回合”最后文本中部长级会议决议和宣言中亦有相当多文件与服务贸易有关,如《关于服务贸易与环境的决定》、《关于自然人流动谈判的决定》、《关于金融服务的决定》、《关于海运服务谈判的决定》、《关于基础电信谈判的决定》、《关于专业服务的决定》等。另外,《关于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机构安排的决定》和《关于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某些争端处理程序的决定》也是世贸组织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4.世贸组织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世贸组织规定了对版权、商标、地理标志、工业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披露的信息等7类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最低标准,制定了保护的基本原则,明确了知识产权的效力、范围、取得和保护的相关程序,以及争端的防止和解决方法。有关法律文件集中体现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

5.世贸组织关于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律制度

“乌拉圭回合”最后文本中所列的《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协定》,是作为《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附件2。该文件中所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就是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所应遵循的规则,又称为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普通程序。

6.世贸组织关于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法律制度

世贸组织贸易政策审查机制是在“乌拉圭回合”谈判过程中产生的,并最终形成了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协定,该机制规定了贸易政策评审的目标、机构、审议范围、程序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7.世贸组织有关诸边贸易协定的规定

诸边贸易协定,英文为Plurilateral Trade Agreement。目前国内译法不同,有的译为“若干单项贸易协议”,有的译为“多方贸易协定”,亦有译为“复方贸易协定”和“诸边贸易协定”的。

世贸组织的诸边贸易协定为4个,即《民用航空器贸易协定》、《政府采购协定》、《国际乳制品协定》、《国际牛肉协定》。从法律上讲,诸边贸易协定不属于“乌拉圭回合”“一揽子接受”的范围,其生效与接受遵从其自身的规定。也就是说,凡是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即使不接受诸边贸易协定,也可以成为世贸组织的成员。同样,不是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申请加入世贸组织,也无需以接受诸边贸易协定为条件。而对于前6类多边贸易协定,则是一揽子协定,即世贸组织成员方必须全部接受,不允许选择接受,井对所有世贸组织成员方有约束力。

表2-1 世贸组织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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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

案例分析

国民待遇原则与“WTO第一案”

1995年1月,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伊始就受理了一起非常棘手的贸易争端:委内瑞拉申诉美国。事情的起因是,1993年,美因环保署根据国会1990年《清洁空气法》修正案制定的“汽油规则”,要求自1995年1月1日起在美国销售的汽油必须符合新的清洁度标准。在美国污染严重地区只允许销售法定清洁汽油(精炼汽油),在其余地区销售的常规汽油不得低于1990年所售汽油的清洁度。关于1990年清洁度标准的确定,分为两种情况:在1990年营业6个月以上的国内供应商可自行确定本企业的标准,而国外供应商和在1990年营业不足6个月的国内供应商必须执行法定标准。美国的这一政策公布后,遭到了作为美国重要的国外汽油供应商委内瑞拉的反对,认为该政策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严重损害了委内瑞拉的经济利益。于是,委内瑞拉便把美国“告到”了世界贸易组织。随后不久,巴西也加入了对美国的申诉。这便是所谓的“WTO第一案”。

在此案中,美国显然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因为它在实施新汽车政策时对进口汽油的化学性能规定了比国产汽油更严格的标准,构成了对国外汽油供应商的歧视。于是,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裁定美国的汽油政策违反了WTO的国民待遇原则,要求美国修改汽油政策,使其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相一致。美国接受了裁决,并应委内瑞拉的要求,自1996年5月20日起的15个月内修改其汽油政策。1997 年8月19日,美国制定了新的汽油政策,“WTO第一案”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

(资料来源:刘力,《人民日报》,2001年11月06日第五版)

思考题:美国违反了关于国民待遇原则的哪部分规定?

本章知识点

世贸组织的宗旨

世贸组织的主要职能

世贸组织建立比较健全的组织机构

最惠国待遇

国民待遇原则

贸易自由化原则

透明度原则

贸易互惠原则

公平竞争原则

例外条款

世贸组织管辖范围

《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

诸边贸易协定

复习思考题

1.怎样全面准确理解WTO的宗旨?

2.世贸组织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3.简述世贸组织的管辖范围。

4.非歧视原则包括哪些具体内容?请举例说明该原则有哪些例外条款?

5.简述世贸组织的法律体系。

6.世贸组织的主要机构有哪些?分别具有哪些职责?

7.试描述世贸组织的法律地位。

8.论述世贸组织在当今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及中国入世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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